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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应注意的重大事项

 frog妙妙 2011-01-16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我要买房的收费标准
买套二手房对手中存款不多的市民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但二手房买卖手续比较多,欲购房的市民需要注意这些流程和收费标准。
首先是收集二手房出售信息,然后与中介人员或房主预约看房,在找到满意的房子达成购买意向后,就要准备签订合同,然后是相关手续办理、支付房款,最后是房子交验。
对二手房交易来说,最重要的是过户办证。根据正规流程,办证要走以下程序:资料准备、产权转移登记申请(到市、区房产局)、领取购房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各区土地分局)、领取购房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办证过户时,买方需提交以下资料: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购房人非本市户口的,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卖方需提交以下资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二手房交易评估报告,卖方及共有人(配偶)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复印件。
二手房交易需缴纳的相关税费有:
契税:交易价或评估价(取高值)的1%;
(说明:2006年3月1日起,个人购买二手房普通住宅契税税率调整为2%)
综合服务费: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印花税:交易价或评估价(取高值)的0。05%;
产权登记费:85元/套;
土地登记费:35元/套;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 3%;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2006年12月31日前上市出售的房改房免收土地收益金)。
卖方
印花税 成交价×0.05%
补足成本价 优惠价(标准价)房改房
当年成本价×建面×6%(1560元×建面×6%)
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 免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 (出售价格-购入价格)×5.5%
购入不足5年的住房出售的 出售价格×5.5%
个人所得税
(目前该税自行申报)  应纳税额=(售房款-购买成本-合理费用)×20%
或按交价的1%征收
免税条件:1、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2、对出售自有住房与购买价无差额的,可根据原购买房产发票免除征收。
土地增值税 应纳税额=成交价的1%
免税条件:1、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3、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4、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买方
印花税 成交价×0.05%
契税 普通住宅  成交价×1.5%
非普通住宅  成交价×3%
土地出让金 房改房 当年成本价×建面×1%
经济适用房 成交价×3%(综合地价款)
商品房 无
测绘费 各区规定不同,一般不超过200元
注: 普通住房指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保障性质的住房,享受普通住房的待遇
合同陷阱申述无门
何女士前几日看上了先烈路的一套三房一厅的二手房,卖家是一家规模
不大的装修公司,看了两次房后,何女士与装修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没过
多久,何女士决定放弃这套楼房,但已经为签订合同付出了4000元的订
金,而合同中却没有提到相关的情况,合同又属当事人自己协商议定,所以
这部分订金更是要不回了。
对于这种情况,市国土房管局的有关人士认为,二手房交易中,广州市
有关政府部门并没有出台相关的二手房交易的合同示范文本。在一手楼盘的
交易中,无论销售的审批条件还是买卖双方的合同规范,政府出台了很多有
利于购房者的交易措施。例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商品房销售
管理办法》,对于开发商作了很多义务性的规定。相比之下,二手房市场显
得规模小、零散、随意、交易主体多样、情形复杂、风险大。在二手房交易
过程中,买卖双方基本上是“摸着石头过河”,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和漏
洞,卖房者可能千方百计算计买房者,买房者稍不留神就会落入对方的陷阱
。政府相关部门只能提供买卖合同中的一些问题的指导性意见,只能尽量减
少买家不必要的风险。
中介陷阱防不胜防
一般来讲,市民要卖掉二手房,只要到中介公司放盘,标明房子的出售
价就行了,至于买卖双方所需支付的交易、税收、保险等费用,政府已有明
文规定,中介只能按规定收取双方差价换房的代理费。但最近个别中介公司
却使出了“全包”的交易手法。
房产中介公司向客户表明所代理的二手房除支付明码标价的售价外,只
要付两三百元的产权证费和入住后的维修基金,其他费用全由他们付清,并
声称这是卖方的实际出价,这只是提供的完善的服务。
最近有位买家买下一套二手房,价格为12·5万元,其他费用均由中
介“全包”,后来他通过某渠道与卖家接触得知,房子的出售价仅为12·
1万元。根据物价部门计算,12·5万元的房价,由中介公司“全包”的
交易、税收等费用最多为两千多元。这是个别中介公司所设的陷阱。
因此,专家提醒,买家在房产中介公司买房首先要看到卖家与中介公司
的代理所签署的卖楼合同,其中会比较清楚地标记卖家提出的价格,以及房
屋产权证等相关证件和证明。买家才能对房屋做进一步的了解。同时多方咨
询意见,考虑细致,被欺骗的可能性自然降低。
买家须谨慎入市
买家购房时,还要注意卖家在诸如产权证所有权、房屋质量、装修、实
际住房面积货不对板等可能出现的问题。
金马律师事务所的吕律师认为,要想使二手房合法安全地到达购房者手
中,购房者首先需要弄清卖房者有没有完全处理该房产的权利。在商品房交
易过程中,可以通过对“五证、二书”等相关证件的审验加以明确。但在二
手房交易过程中,购房者要弄清卖房者有没有完全处理该商品房的权利,必
须审验卖房者的产权证书、共有产权人证书以及租赁合同;二手房的合同没
有范本,可以参照一手楼盘销售相关的合同规定内容和《合同法》的有关事
项进行审核和处理。特殊的情况下可采取法律途径进行协商、裁定。
如果是公房上市,还要看公房上市的审批文件。一些卖房者根本无权处
理所售房,他们往往采取伪造上述证件(文件)的方法来欺骗买房者。普通
百姓很难发现上述文件的伪造、涂改之处,一旦上当受骗,则后悔莫及。
因此,买家在购买二手房时会遇到各种环节的问题,风险自然加大,详
细了解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买房时持谨慎态度,认清市场,对于开价较低的
商品房,应该更仔细分析,不能被一时的“价格障眼法”迷失了方向 

 

看你是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了 。
这儿是买一手房的准被: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这是买二手房的准备:
买套二手房对手中存款不多的市民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但二手房买卖手续比较多,欲购房的市民需要注意这些流程和收费标准。
首先是收集二手房出售信息,然后与中介人员或房主预约看房,在找到满意的房子达成购买意向后,就要准备签订合同,然后是相关手续办理、支付房款,最后是房子交验。
对二手房交易来说,最重要的是过户办证。根据正规流程,办证要走以下程序:资料准备、产权转移登记申请(到市、区房产局)、领取购房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各区土地分局)、领取购房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办证过户时,买方需提交以下资料: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购房人非本市户口的,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卖方需提交以下资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二手房交易评估报告,卖方及共有人(配偶)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复印件。
二手房交易需缴纳的相关税费有:
契税:交易价或评估价(取高值)的1%;
(说明:2006年3月1日起,个人购买二手房普通住宅契税税率调整为2%)
综合服务费: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印花税:交易价或评估价(取高值)的0。05%;
产权登记费:85元/套;
土地登记费:35元/套;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 3%;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2006年12月31日前上市出售的房改房免收土地收益金)。
卖方
印花税 成交价×0.05%
补足成本价 优惠价(标准价)房改房
当年成本价×建面×6%(1560元×建面×6%)
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 免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 (出售价格-购入价格)×5.5%
购入不足5年的住房出售的 出售价格×5.5%
个人所得税
(目前该税自行申报) 应纳税额=(售房款-购买成本-合理费用)×20%
或按交价的1%征收
免税条件:1、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2、对出售自有住房与购买价无差额的,可根据原购买房产发票免除征收。
土地增值税 应纳税额=成交价的1%
免税条件:1、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3、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4、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买方
印花税 成交价×0.05%
契税 普通住宅 成交价×1.5%
非普通住宅 成交价×3%
土地出让金 房改房 当年成本价×建面×1%
经济适用房 成交价×3%(综合地价款)
商品房 无
测绘费 各区规定不同,一般不超过200元
注: 普通住房指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保障性质的住房,享受普通住房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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