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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守力解读讼卦象传更新

 寒山僧踪 2011-01-17
力解读讼卦象传更新

 

【提要】

对“天与水违行”增加第二种解释。圣人作“讼”卦,本意是以听讼为手段教化全民,防非止恶,杜绝案子再次发生。

 

原稿:

6.3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白话】

《象传》说:天与水相违而行,就是讼卦。君子效法在做事开始前就要谋划好。

【解读】

讼卦,上乾下坎。以卦象言,天运上水流下,其行相违,讼之象也。

卦并非教人如何争讼,而是诫人止争息讼。孔子《论语·颜渊》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此言与象传所云君子以作事谋始之义相合,反应了圣人倡导息讼止争,和谐相处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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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6.3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白话】

《象传》说:天与水相违而行,就是讼卦。君子效法在做事开始前就要谋划好。

【解读】

讼卦,上乾下坎。以卦象言,天运上水流下,其行相违,讼之象也。又,从大地上看,天体西行,河流东去,其行相违,讼之象也。

讼卦并非教人如何争讼,讼只是手段,无讼才是目的。孔子在《论语·颜渊》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孔子说:“听诉讼审理案子,我也和别人一样,重要的是必须使诉讼不再发生。”这与中医一样,以治病为手段,以治未病为根本。),此言与象传所云君子以作事谋始之义相合,强调凡事都要抓住根本,审案的根本目的是使案子不再发生,说到底,是一个教化与治理的问题,教化是本,治理是末。由此阐发《大学》“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的道理。按照圣人的本意,司法机构的职能是通过诉讼达到使全民防非止恶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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