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中介方):徐州中大世纪不动产经纪公司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 的一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附属车库约 平方米,一并出租的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包括: 。(以下统称租赁物)
二、甲方应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乙方对该房屋使用、收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及时返还租赁物,保证完好、齐全,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并结清水电、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等应付费用;租赁期满后,乙方需续租该房屋的,则应于期满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请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四、房屋租金: 。 五、租金支付: 。 六、该房屋交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房保证金 元。租赁关系终止后,保证金除用以抵充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及赔偿责任外,余额归还乙方。 七、甲方应于 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双方共同对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八、乙方租赁该房屋供 之用,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给他人。 九、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房屋交付前发生的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租赁物处于可正常使用和安全状态,并负有及时维修义务;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致使租赁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重新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设备的,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十一、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房屋不能使用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按乙方的实际使用期限计收租金,多余的租金应及时返还乙方。 十二、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应按日向甲方加付日租金2倍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违约金;甲方或乙方有其它违约行为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违约金低于所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以下服务:提供真实有效的订约信息;充当订约介绍人和撮合人;提供法律咨询,拟定合同文本并协助、指导订立合同;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创造便利。 中介服务费共计 元,由 承担,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逾期支付中介费的,应按日向丙方加付50元违约金;甲乙双方未能交易成功的,中介费不予减免;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付清中介费而私下交易或通过其他居间方成交的,应共同向丙方承担双倍中介费。 十五、补充或变更约定事项: 。 十六、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代表: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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