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容易混淆的概念 文/小 普 法律是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并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由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如《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是 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地区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由本部门首长或者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如《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是国家档案局制定并于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下期请看《档案法规体系》) |
|
来自: 流水之西%pk龙... > 《我的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