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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道德观 ——四心

 香花供养 2011-01-27
 
 
 
                 孟子道德观 ——四心

  孟子以“仁义”为最高道德原则,提出了以“仁”、“义”、“礼”、“智”为基本内容的道德规范体系。与孔子的“天生德于予”,把道德来源归之于“天命”不同,孟子强调仁、义、礼、智这些基本道德是人心固有的。他认为,“仁义礼智根于心”,即是说,仁义礼智这四德是根植于自己的内心,源于人类与生俱来的心理体验。

  孟子指出:“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即是说,人都有“恻隐之心”即真诚的同情心理,如见到别人的小孩面临落井的危险时,不顾个人的名利而自然想去救助。这是“仁”德的开端;“羞恶之心”,即羞耻感和憎厌别人为恶的心理,是“义”德的开端;“辞让之心”,即恭敬尊长的心理,是“礼”德的开端;“是非之心”即分辨是非善恶的心理,是“智”德的开端;“是非之心”即分辨是非善恶的心理,是“智”德的开端。盂子认为,是否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这“四心”即“四端”,是人仁义礼智四德的来源。

  孟子在反复强调人皆有“四心”,易于产生“四德”时指出“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而已。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意思是说,个人的仁义礼智的道德,不是由于外界环境的影响而形成的。而是个人内心固有的。如果向自己的内心求索,就能获得这些美德,人与人之间之所以有仁义礼智上的差别,不是由于“四心”的不同,而是有人“尽其才”是因为向内心求善,而有人却“不能尽其才”,是因为向内心求善不够。

  孟子把“四心”作为“四德”的道德心理基础,并把这种“不虑而知”的“良知”和“不学而能”的“良以”合称为“良心”,形成了他的主观唯心主义的道德起源论。唯物史观认为,道德来源于人们的物质生括条件和社会实践。尽管孟子的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但他借助于人们质朴的道德情感来解释道德来源,便于人们对道德的理解和接受,在道德实践上具有一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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