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辅行诀》与《内经》五行五味关系差异研究及其他
2010年06月22日 星期二 08:44
《辅行诀》与《内经》五行五味关系差异研究 作者:汤一笑 原文出自:http://www./jfbbs/read.php?tid=9765
《内经》中五行与五味的关系:木酸、火苦、土甘、金辛、水咸。
《素问。至真要大论》:(适其本性为补、反 之为泻) 木位之主,其泻以酸,其补以辛。 火位之主,其泻以甘, 其补以咸。 土位之主,其泻以苦,其补以甘。 金位之主,其泻以辛,其补以酸。 水位之主,其泻以咸, 其补以苦”
《素 问。脏气法时论》: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补之,酸写之。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 心欲软,急食咸以软之,用咸补之,甘写之。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 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用苦写之,甘补之。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 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补之,辛写之。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用苦补之,咸写之。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 《内经》中,以上两处的说法相同。
《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中五行与五味的关系:木辛、火咸、土甘、金 酸、水苦。
肝德在散。故经云:以辛补之,以酸泻之。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适其性而衰也。 心德在耎。故经云:“以咸补之,苦泻之。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 脾德在缓。故经云:以甘补之,辛泻之;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 肺德在收。故经云:“以酸补之,咸泻之;肺苦气上逆,食辛以散之,开腠理以通气也。” 肾德在坚。故经云:“以苦补之,甘泻之;肾苦燥,急食咸以润之,至津液生也。”
《内经》和《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的区别在于:一、五脏的泻味不同;二、五行对应的五味不同。
《素问。至真要大论》: 以《内经》五行五味(木酸、火苦、土甘、金辛、水咸)来看: 木位之主,其泻以酸,其补以 辛。(木泻木、金补木) 火位之主,其泻以甘, 其补以咸。(土泻火、水补火) 土位之主,其泻以苦, 其补以甘。(火泻土、土补土) 金位之主,其泻以辛,其补以酸。(金泻金、木补金) 水位之主,其泻以咸, 其补以苦”(水泻水、火补水) 除 “土补土”合理之外,其他都混乱无理。
以《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中五行与五味的关系(木辛、火咸、土甘、金酸、水苦)来看〈内经〉: 木位之主,其泻以酸,其补以 辛。(金泻木、木补木) 火位之主,其泻以甘,其补以咸。(土泻火、火补火) 土位之主,其泻以苦,其补以甘。(水泻土、土补土) 金位之主,其泻以辛,其补以酸。(木泻金、金补金) 水位之主,其泻以咸,其补以苦”(火泻水、水补水) 补部分合理了,泻部分 还比较混乱无理。
以《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中五行与五味的关系来看《辅》的内容(木辛、 火咸、土甘、金酸、水苦): 肝德在散。以辛补之,以酸泻之。(金泻木、木补木) 心德在耎。“以咸补之,苦泻之。(水泻火、火补火) 脾德在缓。以甘补之,辛泻之;(木泻土、土补土) 肺德在收。“以酸补之,咸泻之;(火泻金、金补金) 肾德在坚。“以苦补之,甘泻之;(土泻水、水补水) 可以看出《辅》书非常合理。
因此,有理由怀疑,《内经.素问》中的五行与五味的关系和五脏泻法是不是因为历代不断的补校把它们校歪了。西汉〈内经〉 成书时校过一次,王莽上台后“异一说”时大概也改过一次;唐代王冰又校过一次;北宋林亿等人又校过一次,改了六千多字。如果真的如此,中医问题就大了。
另外,值得注意的还有这两处不同:
《素问。脏气法时论》:
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 《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 肺 苦气上逆,食辛以散之,开腠理以通气也。 肾 苦燥,急食咸以润之,至津液生也。 不 知道哪个说的对。
还发现《辅行诀脏腑用 药法要》组方的一些特点: 1、大补汤六汤其实是五脏都补(我是这种理解,当然也可以理解成别的意思),方中的药基本包 括五补味。 2、 大泻汤六汤也是五 脏都泻,就是方中的药基本包括五泻味。
3、 五脏小补汤是五星图两味+它们的化味,既小补汤是本脏两补药一泻药同用,再加化味,共4味(补泻同用,以补为主); 五脏小泻汤是五星图两味合用,即小泻汤是本脏两泻药一补药同用,共3 味(泻补同用,以泻为主)。 -------------------------------------------------------------------------------------------------------
《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药味求真
查《神农本草经》以下红字药味有出入,求指正。先 谢。 味辛皆属木,桂为之主, 椒为火,姜为土,细辛 为金,附子为水。 味咸皆属火,旋覆花为之主,大黄(苦)为木,泽泻(甘)为土,厚朴(苦)为金,硝石(苦)水。 味甘皆属土,人参为之主, 甘草为木,大枣为火,麦冬为金, 茯苓为水。 味酸皆属金,五味为之主,枳实(苦)为木,豉为火(?),芍药(苦)为土,薯蓣为水。 味苦皆属水,地黄(甘)为之主, 黄芩为木,黄连为火,白术为土,竹叶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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