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离异家庭子女心理与行为特征的研究

 尚和蒙学教育 2011-02-17
离异家庭子女心理与行为特征的研究

中国家庭教育 | 时间: 2009-07-30 | 文章来源: 中国家庭教育

随着离婚率逐年升高,由母亲或父亲带着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单亲家庭日渐增多,这已成为我国家庭发展的一大趋势。据有关社会学专家估计,进入2000年后,我国大陆的离婚率将以每年200万对的速度递增。而这些父母离异后的不完整家庭,往往是一些青少年形成心理和人格障碍以至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温床。哈尔滨市的一项调查显示,在父母离婚的家庭中,孩子的心理问题检出率为30.30%,而和睦家庭孩子的心理问题检出率仅为18,88%。日前,成都市对10201名行为不良的中小学生调查显示,这些学生中的51,5%来自离异家庭。

多年来,笔者对离异家庭子女这一特殊群体的心理与行为特征、父母离异时的情绪变化等问题,做了深入的探讨与研究,以期对日益增多的离异家庭子女这一特殊群体,给予更多的理解、关怀和支援,对他们“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科学指导,鼓励他们走过坎坷的道路,这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离婚率上升是世界性趋势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离婚率已经呈上升的趋势。特别是近10年来,一些国家的离婚率上升得更为迅猛。有人甚至称这是“离婚大爆炸”。

据报载,美国80年代的离婚率为30%左右。1990年,美国有240万人离婚。在这些婚姻中,平均持续时间只有7年,其中一半的夫妻结婚不到3年就分道扬镳了。近年来,美国的离婚率一直在50%左右徘徊。

在今日英国,每年有15万对夫妻离婚。1990年,英国的单亲家庭占家庭总数的3.3%,而到1999年,单亲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已经达到5.5%。

在日本,据1989年的统计,平均每45秒有一对恋人结婚,而平均每3分20秒就有一对夫妻离异。此外,澳大利亚的单亲家庭从1990年的5.8%增加到了1999年的7.6%。比利时、爱尔兰、卢森堡等国单亲家庭也都出现了大幅增加。

和西方一些国家相比,我国的离婚率一直是比较低的。据统计,我国新婚姻法颁布后,离婚人数:

1981年为34万对〓〓1983年为42万对

1985年为50万对〓〓1987年为58万对

1990年近80万对〓〓1995年为105万对

1999年120.1万对〓 2003年133.1万对

2004年161.3万对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数字是经法院、街道办事处批准而判离的。在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离婚案件一般占一半,而这些离婚案件并不是都能离成的。民政部1987年有个统计,当年申请离婚的夫妻有102.7万对,准予离婚的只有58.1万对。

如果把提出离婚而因各种原因没有被批准,或婚姻已经“死亡”,但当事双方没有离异的人数加在一起,那将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

2003年10月,新《婚姻登记条例》开始实施后,简化了离婚程式。2004年,北京市平均每天有50多对夫妻离异。当年l一9月,上海市结婚人数为9万多对,离婚人数为2万多对,结婚人数与离婚人数比为4.5:1,即每5对新人结婚,就有一对夫妻离异。

夫妻的离异导致了完整家庭的解体。如果以解体的家庭中有一半的家庭有孩子来计算,也就是说,我国每年就有80多万个孩子失去了完整的家庭,成为离异家庭子女。而离异家庭子女群体的不断扩大引发的众多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界的关注。

二、孩子是离婚事件的最大受害者

美国一位心理学家说过:“父母离婚带来的创伤仅次于死亡。”不论何种形式的离异,都会给孩子留下不同程度的创伤。

离婚是孩子的悲剧,但并不一定是离异夫妻的悲剧。因为一个不幸的婚姻破裂了,结束了,很可能会产生两个幸福的婚姻。这里的幸与不幸是相对而言的,其中的道理孩子是不懂的。他们只知道,父母离婚,他们不是失去爸爸就是失去妈妈,他们觉得从此幸福与他们无缘,他们害怕面对这个事实。而他们的父母却义无反顾,因为他们要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

孩子是弱小的,除了父母和家庭,他们一无所有,父母和家庭就是他们心中的一切。而对于父母们来说,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除了家庭和孩子外,成人们还拥有事业、友谊、亲友、财产等等,孩子并不是他们生活中的一切。

普天下的孩子都反对离婚,他们甚至试图用自己的生命换回父母的和睦相处。我的一位朋友,家庭已濒临破裂。他几次想要离婚,却都因为7岁儿子的阻止没敢轻举妄动。他和妻子虽然没有当着孩子的面大吵大闹过,但双方的冷战已经让孩子看出了问题。孩子两次当着父母的面严肃地说:“如果你们离婚,我就从咱家的窗户跳下去。”他家住在6层楼,为了孩子,他们一直不敢离婚。

1997年初,15岁的江苏男孩尹辉,用生命呼唤父母破镜重圆的悲剧,曾经强烈地震动了国人。

尹辉在学校是个乐于助人、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村子里的乡亲们也都对他赞不绝口。尹辉的父亲因为嫖*受到公安机关处罚,导致家庭破裂。尹辉渴望父母和好,他努力做父母的工作,但没有效果。1996年12月28日,尹辉留下遗嘱,喝下了剧毒农药。他在遗书中说:

希望我的死有一些价值,让你们白头偕老,你们已经都40岁的人了,应该安心一些,这是作为我的一个要求。爸爸妈妈你们合(和)好吧!……

小尹辉的悲剧告诉我们,普天下的孩子都不希望自己的父母离婚,孩子是离婚中的最大受害者。

三、关注离异家庭子女群体

(一)离异家庭子女的心理特征

许多调查都表明,离异家庭的孩子,在其父母离婚期间及其离婚之后,心理和行为上都会产生一系列反应和变化。

1、反社会心理

与完整家庭的孩子相比,离异家庭的孩子往往在行为上放荡不羁,个性心理特征表现为容易激怒、闯祸、甚至自杀。他们常出现破坏性行为,对学校和社会生活不感兴趣,对父母容易产生愤恨,有怪毛病或不良行为甚至暴力行动,如偷东西、骂人、斗殴等。

2、自卑心理

与完整家庭孩子相比,离异家庭的孩子还有一个显著特征,即自卑感强、孤独、悲伤、抑郁、情绪低沉、胆小、精神紧张,甚至出现儿童的早期行为,如尿床、吮吸手指等。

此外,经济原因引发的心理问题也不可忽视。夫妻离婚的直接后果,是抚养孩子的一方生活水准立刻下降。有的离异后的单亲家庭,因经济上的困难,无法满足孩子生长发育的需要,因而造成了孩子的身体发育不良。夫妻双方离异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给孩子的抚养费,比起孩子的实际生活花销来说,是微不足道的。由此造成了抚养孩子一方的单亲家庭生活的困难,这也容易给孩子造成心理上的压力,从而产生自卑感。

(二)离异家庭儿童与完整家庭儿童的差异调查

全国妇联曾对我国29个省、市、自治区近千所小学,进行了广泛调查,写出了《离异家庭子女心理特点》的调查报告。以下是报告的部分结论:1)离异家庭儿童与完整家庭儿童在认知、推理与学习成绩方面的差异:

此研究共测有效被试者1733名,其中离异家庭儿童929名,完整家庭儿童804名。被试取样范围遍及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均为小学一、三、五年级学生。调查结果见表一。

表1 离异家庭儿童与完整家庭儿童在认知、推理与学习成绩等方面的比较

认 知 分 数

推 理 分 数

语 文 成 绩

数 学 成 绩

总 成 绩

完整

离异

完整

离异

完整

离 异

完整

离异

完整

离异

N(人数)

867

789

922

797

929

804

929

804

929

804

X(平均数)

19.32

21.09

10.66

12.02

3.44

4.25

3.33

4.21

6.77

8.46

S(标准差)

4.87

4.25

3.74

3.40

1.28

1.02

1.36

1.11

2.54

2.04

CR(临界比率)

8.05

8.00

13.50

14.71

15.04

P

<0.01

<0.01

<0.01

<0.01

<0.01

表一结果显示:离异家庭儿童与完整家庭儿童在认知、推理与学习成绩方面的差异是非常显著的。经过统计和比较发现,经常旷课、迟到、旱退的离异家庭儿童占83.68%,完整家庭儿童占16.32%;扰乱课堂秩序的离异家庭儿童占78.21%,完整家庭儿童占21.79%;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的离异家庭儿童占81.79%,完整家庭儿童占18.21%。

调查还发现,在7~13岁的各个年龄阶段,父母离异对小学年龄阶段儿童的学习成绩影响最大,对认知的影响小于对学习成绩的影响,对非文字的逻辑推理方面的影响最小,即对知识的影响大于对能力的影响。由于离异家庭儿童学习成绩落后,知识水准低下,必然会限制智力的发展,而智力的发展水准又影响了知识的进一步掌握和深化。如此恶性循环。更值得忧郁的是,不管父母离异时间是长还是短,对子女学习成绩方面的影响是始终存在的,即子女的学习成绩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异年限的增加而自然提高,这就构成了一种长期的影响。(2)离异与完整家庭儿童同伴关系及他们与父母关系等方面的比较

此研究共使用了4种问卷:儿童问卷、儿童认知发展评价量表、教师问卷和父母问卷。

A离异与完整家庭儿童同伴关系的比较

由儿童自我评定的同伴关系得分,完整家庭儿童略高于离异家庭儿童,无论年龄多大,完整家庭的儿童同伴关系得分都高于离异家庭的儿童。

教师对儿童同伴关系的评定与儿童自我评定的结果大相径庭。根据儿童自我评定的结果,离异家庭儿童同伴关系得分只是略低于完整家庭儿童。而根据教师的评定,离异家庭儿童的同伴关系却远远比完整家庭儿童差。被同学接纳程度高或较高的,完整家庭儿童占64·4%,离异家庭儿童只有26.4%。前者比后者高出近一倍半。

离异家庭儿童在同伴关系上自我评价过高,他们中半数以上的人被同学接纳程度仅属中等,且同伴关系差和较差的人数比例(22.6%)亦远远高于完整家庭儿童(3.3%)。调查资料还显示,完整家庭儿童比离异家庭儿童更多的是由于学习好和善于交际、待人热情、乐于助人而博得同学好评。而离异家庭子女在“被同学同情”这一项的人数明显高于前者。

两类儿童同伴关系差的原因比较调查显示,“孤僻、冷漠、有怪毛病或不良行为”两项,离异家庭子女显著多于完整家庭子女。

B两类儿童与父母关系的比较

在两类儿童对他们与父母关系的自我评价中,问卷调查统计显示,各年龄组离异家庭子女的亲子关系得分均略低于完整家庭子女。儿童问卷有些题意在考察儿童对家庭、对父母的满意程度。如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否平等,在思想上是否能互相理解和沟通,等等。统计结果说明,离异家庭子女比完整家庭子女更不满意他们的父母和家庭,他们与父母的关系也明显不如完整家庭子女。

由教师评定的两类儿童对父母的态度也相差甚远。痛恨父母或其中一方的,离异家庭儿童合计达40.54%,而完整家庭子女只有5,6%。惧怕父母或其中一人的,离异家庭子女合计达48.75%,完整家庭子女为31.01%。喜欢父母或其中一人的,离异家庭子女为91.43%,完整家庭子女为99.71%,差异比较显著。

C两类儿童自我控制能力及问题行为的比较

儿童问卷中有18个问题涉及儿童的自我控制能力。这些问题反映的是儿童对自己和别人的事情是否有主见,有预见,能否适当地调节自己的行为并作出决断。调查资料显示,完整家庭儿童的主、客观自我控制能力均略高于离异家庭子女。

两类儿童问题行为的比较,问卷中列出20种问题行为,这些问题行为分别属于情绪、性格特征、品德、学习态度等几个方面。教师的评定结果见表2:

表2:两类儿童行为的比较

问 题 行 为

家 庭 类 型

完全(%)

离 异(%)

情 绪

爱哭

13.25

24.20

情绪低落,高兴不起来

3.07

23.43

易烦躁

4.29

16.02

易发怒

5.15

17.02

经常发呆

2.70

24.31

惧怕某些动物,情绪和人

5.03

10.94

性 格

放荡不羁,到处乱跑

4.67

22.32

过分胆小,焦虑

10.55

20.55

冷漠、无动于衷

2.21

19.78

固执、闷闷不乐

1.96

20.44

自卑、没脸见人

0.61

9.28

孤独

3.44

19.56

不愿与人交谈

4.05

20.88

做事有始无终

19.02

36.91

学 习

学习上有困难

12.76

37.46

学习成绩差、潜力没有发挥

9.94

38.34

怕上学

1.48

8.73

品 德

撒谎和欺骗

5.28

31.05

做错事不感到羞愧

7.48

28.18

吹牛自夸

6.38

15.58

资料表明,离异家庭子女在问题行为方面与完整家庭子女的巨大差异,在每一项上的人数比例都远远多于后者。品德类三种行为特征,离异家庭子女的平均比例为24.94%,完整家庭子女为6.38%,差别最大。其次是性格类八种问题行为,离异家庭子女为21.22%,完整家庭子女为良81%;学习类三种问题行为特征,离异家庭子女为28.18%,完整家庭子女为8.06%:情绪类6种表现,离异家庭子女为19.32%,完整家庭子女为5.58%。由此可以证明,离异家庭子女问题行为远远多于完整家庭子女。

以上这两个调查报告,已将离异家庭子女在认知、推理、学习成绩、与同伴及父母关系、自我控制能力及问题行为等方面的问题完全显示出来。

(三)家庭离异与青少年犯罪

许多事例都表明,家庭的婚姻关系对青少年犯罪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一些调查材料也说明了,青少年犯罪者中,来自离异家庭或婚姻关系不佳家庭的孩子占有一个比较大的比例。

90年代末,我曾到过天津少教所,那里的所长对我说:“以我的经验,青少年犯罪,100%与家庭有关。”在该管教所的少年男犯中,30%来自于离异家庭。当时在所的女少年犯共有6人,其中,4人的家庭已经破裂,另外2人的家庭严重失和。

管教干部对我说,管教中表现最不好的,最不容易改造的,就是那些家庭严重失和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忙于“战争”,无暇顾及子女。这些孩子出所后经常“二进宫”。他们失去了父母温馨的爱,感觉自己“一无所有”,使用玩世不恭的态度对待生活。

不久前,成都对该市10201名行为不良的中小学生调查显示,这些学生超过半数来自离异家庭。

去年8月,南京一名15岁的少年在爬楼偷窃时被抓住,从他身上搜出其刚偷得的一条女性内裤及一副胸罩。据社区居民介绍,那段时间,社区内经常丢失女性内衣,怀疑是这少年所为。据了解,此少年身处单亲家庭,长期随父亲生活。有专家认为,不能把这少年的行为简单地作为偷窃行为来处理。由于他生长在单亲家庭,且长期随父亲生活,产生了“恋物癖”行为,希望从所偷窃的女性内衣上满足自己恋母的需要。他正处于青春期,性心理方面也因此发生了变化,应该对其进行性心理方面的疏导,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001年1月,鞍山市公安局擒获一涉嫌抢劫、盗窃35起案件的少年团伙,5名成员中最小的14岁,最大的17岁,均出自单亲家庭。

2002年2月,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用硫酸泼熊事件曾在社会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刘海洋生活在单亲家庭。他出生56天父母就分居了,3岁时父母正式离异。20年来,刘海洋由母亲抚养,父亲虽然和他们近在咫尺,却没有一分钱、一句话的往来。

在生活上,刘海洋对母亲的依赖性也很强,甚至走哪条路骑车上学也要向母亲请教。他一直到上了大学以后才学会骑自行车,此后每个周五和周日的傍晚,妈妈都会骑着自行车陪儿子一同回家或返校。因为缺乏父亲的保护,刘海洋几乎不和别人发生争吵,更别说打架了,这已经成为他生活中潜移默化的处事准则。

从心理学角度看,父亲的严厉实际上培养了孩子对权威、对法律的认可,而缺失父亲的离异家庭子女,缺失了这部分教育内容后,长大成人的孩子实际就会在行动中缺乏对法律和权威的认同,更不愿意接受相应的约束。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父亲的缺失,会对孩子造成严重的影响和伤害:男孩在寻求“男性角色认同”的成长阶段,在情绪上会感到空虚和无助;女孩则无法理解母亲或女人与男人间的微妙关系。父母离婚,使青少年面临认同危机。女孩子在性的看法上趋于小心保守;男孩子较易诉诸行动走极瑞。因此,离婚家庭的孩子较容易面临酗酒、虐待,未婚少女怀孕及青少年犯罪等问题。与父亲接触较少的离异家庭孩子沮丧感也较强。

(四)离异家庭子女情绪变化过程的六个阶段

近年来,我国的心理学工作者们经过广泛深入地调查,有了一个重要发现:来自离异家庭的子女,在父母离婚事件的打击下恢复过来的过程有着某种共同的情绪模式,这一发现,将使离异家庭子女的教育更加科学化。

儿童在父母离婚的打击下,情绪情感的变化过程大体经历6个阶段。即:(1)愤怒、痛苦阶段。(2)盲目乐观阶段。(3)流动、出走阶段。(4)终日忙碌、闭门不出阶段。(5)渴望、思索阶段。(6)获得新生阶段。

(1)愤怒、痛苦阶段。这一阶段发生在父母婚姻破裂前和离婚初期,儿童表现极度失望。不久前的家庭关系荡然无存,一切都显得黯然失色。这是一个万念俱灰的阶段,儿童的心灵备受伤害的时期。这个时期通常是3—6个月,有的孩子甚至1—2年之久,不是一两个星期就可以度过的阶段。

(2)盲目乐观阶段。一般是在儿童强烈悲痛之余,才会经历的一种较为短暂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孩子好像对什么都无所谓,似乎一切都美好起来。过去感到心烦意乱的事情仿佛都消失了。孩子整天嘻嘻哈哈的,做错了事也不感到羞耻,言语不能自制、滔滔不绝。同小朋友玩耍时,脸上挂上了微笑,当老师或朋友开导他时,他觉得是多余的。这个阶段一般不超过2—3个月。此时期孩子的感觉不是一种客观真实的感觉,而是一种精神亢进状态,因此,往往做出错误的判断。

(3)流动、出走阶段。在这一阶段,孩子往往行踪不定,夜间到处乱跑,一周大概要重复2—3次。特别是较大的孩子,很难独自一人在家停留。这一时期的儿童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他们无论身在何处,都处于一种上满弦的状态:心躁不宁。注意力高度分散,上课思想溜号,旷课,不完成作业,漫无目的地流动,无谓地兴奋,用这种兴奋的麻醉来掩饰自己内心的空虚、痛苦。此时儿童的心理负担很重,几乎处于生理、心理的极限状态。如果此时遭受打击,将严重伤害他的自我意识,后果不堪设想。

(4)终日忙碌、闭门不出阶段。有30—40%的离异家庭儿童经历这一阶段。此阶段的儿童勤奋用功、积极肯干,但内心却不时感到沉重的精神和情感负担,许多行为并非出于自愿。一些儿童会在日记中写道:“我一定要给妈妈争口气!”

(5)渴望、思索阶段。此时的儿童从自卑中清醒,开始成熟起来,意识到挫折和痛苦不一定都是坏事,他们开始思考:什么是家庭?爸爸妈妈为什么要离婚?父母离婚初期,他们只是用悲伤困惑的眼光面对父母离婚的事实。而今他们要对父母离婚的真正原因思索个究竟,并开始设想如何造就坚强的自我,决心不再是父母的附属品。他们变得成熟了。他们在经历痛苦和摆脱痛苦的过程中,产生了应变力,增强了勇气和信心。

(6)获得新生阶段。这些离异家庭的儿童当伤口愈合之后,当不再为父母离异悲痛之后,自觉已经受够了,该是体味人生、恣意欢乐的时候了。经调查,几乎90%的孩子此时总想发泄一番,这是他们认为生活中最愉快的时光。但在父母离婚之初,儿童不可能立刻进入这一阶段,有的孩子需要2—3年,甚至3—5年。此时,他们觉得自己有充沛的精力,已经成了一个全新的人。他们恢复了父母离异前的价值观和兴趣,重新玩起过去喜欢的游戏,开始形成一种较为平静的追求,而不再是疯狂的追求。这时期的孩子不再自卑,不再唯唯诺诺、喜怒无常,也不再那么苛求于人,对人间的悲欢离合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他们不再恨抛弃了自己的父和母,反而能用正常的态度去亲近他们。他们更能理解他人,更能善待自己,朋友关系有了改善,生活变得和谐。这时,离异家庭的儿童完全改变了自己对生活的态度,正使自己走向新岸——一条逆境成才、多难成材之路。

生活中的不幸并没有使他们消沉下来,反而激发了他们自己奋进的精神,这也是历史上许多杰出人物的成材之路!

这就是离异家庭儿童情绪情感变化过程的6个阶段。需要说明的是,这6个阶段并不是绝对的。每一阶段的时间也不确定。不同年龄、不同性格的孩子,可能在某一阶段的时间长些,在另一阶段的时间短些:某些阶段的特点表现得突出些,而有些阶段的特点则表现得不明显。总之,因人而异。

作为家长,了解孩子情绪变化的每一阶段的特点,才能与孩子真诚交流,有的放矢,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帮助他们减轻痛苦。

四、父母离异时的最优立场

A.让死亡婚姻“安乐死”

对于确己“死亡”的婚姻,夫妻双方怎样选择才对孩子更有利?按照我们传统的习惯,人们会劝这对夫妻:“看在孩子的份上,凑合着过吧。”似乎不离婚对孩子才是正确的,才是爱孩子。

其实,在夫妻感情濒临崩溃或已经崩溃的家庭中,不仅已经无法完成教育子女的使命,而且双亲间的痛苦、矛盾、冲突,都会给孩子带来频繁的心理冲击和精神折磨,这些都是孩子的幼小心灵难以承受的。对孩子影响最大、留下的心灵创伤最深的,究竟是父母的离异还是父母婚姻的不和谐?国外的一项研究发现:给孩子影响最大的,并不是来自父母的离异,而是父母离异前他们相处的方式及处理离婚的过程。也就是说,家庭中的不正常气氛和情绪,父母产生矛盾时的争执,对孩子心灵上的影响最大,也最难恢复。

因此,对于那些家庭结构虽然还完整,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已经名存实亡的家庭来说,让死亡婚姻“安乐死”也许是一个好的选择,“好”的离婚比“凑合婚姻”对夫妻双方对孩子都有利。

B.父母离异时的最优立场

夫妻离异时,怎样做才算是最优立场呢?

(1)父母离婚前的“阵痛”要避开孩子; (2)明确告诉孩子,父母离异的责任不在他们,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选择一定时机说明真相。

(3)让孩子明白,父母虽然离婚了,但爸爸妈妈永远爱着他(她)。

(4)不向孩子指责配偶的不是;

(5)离异后,在教育孩子方面,双方仍然通力合作。

夫妻任何一方都不会是完人,正如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完美一样,婚姻不可能是完美的。夫妻之间的冲突、矛盾、争执,孩子不可能视而不见。离婚的双方在与孩子评论是非、美丑、善恶时,不应该感情用事,贬损、辱骂对方,发泄心中的怒气。

应该给孩子一种观念:离婚是生活中的一种选择,很正常。其实,离异双方只有具备了这种心态,才有可能以平和的态度来对待孩子。要想调试好孩子的心理,首先要调试好离异双方的心理。带着怨恨、报复等不良心理,很容易将这些负面情绪传染给孩子。如果随意.将攻击对方的语言和态度灌输给孩子,无疑是在孩子幼小、稚嫩的心田里种下一颗有毒的种子,日后必将生出令人难以吞咽的苦果,这是离异夫妇们应该引以为戒的。只有在离异父母心态平和的前提下,才能作好孩子的疏导工作。

五、单亲家庭也能培养出优秀孩子

1.家庭离异并非都是悲剧

离异家庭的孩子是否都不能健康成长?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历史上的许多杰出人物,都是在逆境中自强不息奋斗成材的。生活的坎坷与艰辛,有时更能磨炼一个人的意志。如果只看到家庭离异给孩子带来的消沉,那是很片面的。不少人都有过坎坷的童年,但他们最终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功。

刘亦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刘亦婷很小时父母就离婚了。《哈佛女孩刘亦婷》这本书,详细地介绍了刘亦婷在其母亲和继父的精心培养和教育下,学习成绩优异,被美国4所大学同时录取,最终进入美国哈佛大学学习的过程。

此外,2005年第1期《家庭与家教》杂志,也介绍了一个离异家庭孩子成功的案例。这个孩子叫晨露,10岁开始发表作品,11岁被国内5家报刊聘为小记者。2002年,被《人民日报·海外版》等多家新闻媒体评为“中华好少年小记者”。初中一年级进入了中国鲁迅文学院少年作家班。这位才女成长的背后,渗透了继父张国文的无数心血。

2.新理念单亲家庭同样可以完成各种家庭功能

按照现代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理论解释和实际生活现状,家庭有多种类型,他们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之分。单亲家庭是家庭类型的一种,只是比别的家庭小了一点。它不应该被称为不完整、有缺陷和不正常。对一个家庭的评价,不能简单地以是否有双亲共在一个家庭为完整与否、正常与否的标准,这只是对家庭表面形式的理解。一个家庭是否存在问题、有缺陷、不正常,需从社会学、心理学、婚姻家庭等各种理论角度来评判。

单亲家庭在承担社会角色和完成各种家庭功能方面,完全可以和双亲家庭一样。单亲家庭遇到的一些问题,其实其他家庭也会存在,如孩子不爱学习、早恋、逆反心理等,这些问题在双亲家庭也存在。单亲家庭同样可以培养出健康快乐的孩子,单亲家庭同样可以幸福快乐地生活,关键在于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环境以及适当的教育方式、方法。

特别要强调的是,单亲家庭教育孩子也有自己的优势,比如孩子的自立性强,更容易体谅他人、承担家庭责任等等。所以,作为离异家庭的父母要从新的角度来看自己,不自卑、自怜,相信自己的力量,积极创造自己的新生活,对未来充满信心,就一定可以成为幸福家庭。我们的社会,也要从新的角度来看他们。要理解他们,用平等、尊重的目光来看他们。他们需要的是信任、鼓励、支持,而不是怜悯、同情、歧视。

3.我们的责任

离异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是我国4亿未成年人中的一部分。虽然他们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已愈来愈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保护他们的权益,使他们身心得到健康发展,不仅是家长的责任,也是国家、全社会及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期待着那一天,离异家庭子女面前的道路不再是坎坷与艰辛,而是和完整家庭的子女一样,是一条充满灿烂阳光的金光大道。

(作者:光明日报报业集团文摘报社 王 玲)

参考资料:

1.全国妇联《离异家庭子女心理特点》,调查报告

2.《婚姻旅程探幽》,陈一筠著,红旗出版社出版

3.《苦涩的婚恋》,叶永烈著

4.2002年2月28日大洋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