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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郁杉在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宣传服务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美丽从心灵开始 2011-02-17

县长郁杉在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宣传服务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116日)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宣传服务活动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鼓劲加压,保持计生工作常态化,利用春节前后三个月大打一场计生工作“百日宣传服务活动”突击战。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辨析我县当前计生工作形势

2010年,全县上下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目标,以健全计生工作长效机制为着力点,积极采取一系列强力措施,推动计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计生工作合力全面形成。全面落实了县领导联系乡镇制度,县四大班子分管负责人深入联系乡镇,经常进行督查、调研、指导计划生育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在协调配合、直接参与、出台政策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推动了全县计生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经常性工作扎实开展。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计划生育宣传氛围。强化了过程监督管理,对工作落实较差、弄虚作假的乡镇,现场下发通知单,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提供了优质服务环境,重点加大基础建设的投入,对县计生服务站和16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标识化、标准化建设,全县395个村服务室也得到完善。三是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完善。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实施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意见》,对农村独生子女、两女户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实行了9项具体奖励优惠办法。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实施,使全县8.5万计划生育家庭人口直接受益金额达770万元。同时,对贫困计生家庭子女上学予以资助,筛选出76名计划生育家庭大学新生,每人资助8000元,共发放奖金60.8万元。四是考评考核工作全面推进。实行了“旬通报、月调度、季考评、年终总评”的经常性考评制度,每月兑现1次奖惩,全年共发放奖金近100万元,对没有按期完成规定指标和任务的乡镇进行了相应处理。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提升百日行动”,由县级调研指导,乡镇负责督促落实,有关部门配合,对计生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清、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五是各项指标得到较好控制。出生率、政策符合率、手术到位率大幅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明显下降,社会抚养费增收力度加大,“两非”案件实现重大突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县计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控制违法生育的任务仍然艰巨。一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到现在,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一定变化,但“一个孩子嫌少、两个孩子正好、生个男孩养老”的旧传统生育观念仍未彻底改变。据反映,农村中多数群众仍希望生育2个及以上的孩子,而且有男孩。二是一男孩户、双女户、未婚青年、不符合省《条例》照顾二胎条件人员违法生育欲望强烈。首先,一男孩户和双女户是违法生育的主要人群。由于传统旧生育观念的影响,多数一男孩户想要2个孩子,双女户想生男孩,如果管理措施稍一弱化,这部分人便想方设法超生,达到自己的生育目的。其次,不符合省《条例》照顾二胎条件的人员想方设法超生。主要是一方初婚、另一方再婚,一方农业、另一方非农业的家庭。特别是再婚家庭一般把再生育一个孩子作为维系新组建家庭的纽带,为了达到稳定新组建家庭的目的,想方设法超生。另外,农村出现了达到法定婚龄不登记先生育、不登记先举行婚礼、不够法定婚龄违法生育的三种苗头性问题,且呈蔓延趋势。三是违法生育手段多样。主要表现在,有的通过假离婚、假迁户口等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有的一方农业、另一方非农业的家庭,通过迁移户口、弄虚作假办理非转农骗取二胎生育计划;有的以外出打工为由,在流动中违法生育;有的通过冒名顶替进站,逃避管理违法生育;个别村干部包庇亲属违法生育。

() 基层干部抓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目前个别村干部普遍存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想抓,是由于受村委会三年换届的影响,个别村干部怕落选、丢位子。不愿抓,是由于世代均在一个村子里居住,撕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怕得罪人,得罪一个超生户,便得罪一个家族,怕形成世仇,对自己和后代不好。个别村干部为了村委换届当选,私下口头承诺了一些超生户的不合法要求。

()晚婚晚育率下降幅度较大。《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由于登记手续的简化,出现了初婚人数激增、晚婚率大幅度下降的状况,且难以扭转。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群众旧传统婚育观念仍未转变,客观原因在于,一是村级源头管理失去了“抓手”。《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结婚要登记,必须持村级出具的介绍信,不到晚婚年龄的,村级一般不予出具介绍信。《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简化了程序,取消了村级介绍信,未婚青年只要够法定婚龄,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就能办理登记手续。二是台帐管理、合同约束未落实到位。三是乡镇对晚婚晚育控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政策推动上,力度不够,没有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有的虽然制定了,但落实不到位;在督查考核上,既没有督导村级建立完善未婚青年管理台账,也没有把晚婚晚育工作作为人口责任目标的一项重要指标考核。

()流动人口管理存在漏洞。一是流动人口漏管现象严重。多数育龄妇女外出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续麻烦,便采取不与村打招呼、不办证、不签合同等方式私自外出。加之村级经常性工作不到位,对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不能及时掌握,极易造成这部分人漏管。二是假孕检现象严重。有的育龄群众通过办理假孕检反馈单;有的通过亲属在外地冒名顶替查体办回函;有的不择手段获取流入地流动人口空白回函单,自己填写孕、育、节育情况,寄回流出地。三是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信息有时与实际不符。有的流入地在查孕程序、人员身份确认上不规范,有的查验结果不真实。四是在县内流动躲生。有的育龄群众办理了外出打工手续,实际上并未外出,而是在县内流动,有的居住在亲戚家中,有的在县城租房居住。

()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不够及时。从调研了解的情况,归纳应落实而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育龄人群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观望型,对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不积极,不主动,存在能拖就拖,实在拖不过去再落实也不迟的思想。二是对抗型,有违法生育动机,拒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三是患病不适应型,育龄群众身体患有不适手术的各种疾病。四是流动型,有的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查体有环,但外出后私自取环;有的常年在外打工的已婚育龄妇女,由于受现居住地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不严格的影响,落实难度较大。五是攀比型,这类往往是由于村干部家属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上不带头,影响了群众的积极性。六是对立型,对村干部或计生工作人员有意见,故意在工作上不配合,给干部出难题。从以上几种类型分析,一类、二类所占比重较大。

()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一是对“经济困难型”处理难兑现。这种人越穷越生,越生越穷,家里经济十分困难,对其经济处罚往往难以兑现,即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无经济执行能力。个别超生户,法院先后拘留数次,仍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二是对“流动型”违法生育的处罚不好执行。这部分人常年在外逃避,找不到人,无法强制执行。三是社会抚养费征缴手段不多。目前向违法生育群众征缴社会抚养费,不外乎人口计生部门直接征缴或提请法院非诉执行这两种渠道。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前提都是违法生育群众必须具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经济能力,否则就束手无策,即使法院强制执行,也只是通过封存、扣押拒不交纳者的部分动产,顶多对其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迫使其缴纳,很少象执行经济案件那样,采取封存、拍卖拒不缴纳者的不动产等强制措施,更没有采用过限制其有关权力的措施。由于社会抚养费的征缴渠道狭窄,征缴措施不够严厉,给应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群众留下了抗拒缴纳的空间。

()村级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是村级计划生育各项制度、流程制定得较好,但执行不到位。多数制度、流程有文件、有板面,但真正执行落实的较少,甚至县、乡不督查、不考核,干脆就搁置。二是村民自治流于形式。村干部和育龄群众对村民自治认识模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自治协议书》形同虚设,村里除二胎绝育措施落实合同和流动人口管理合同外,其它合同基本没有。在《章程》中规定的违约责任,基本没有执行。三是村级“两室一校”利用率较低。除联合集中办公外,其它时间“两室一校”使用较少,村级查访服务、业务工作梳理、人口学校开课学习等经常性工作开展不正常。四是村级计生档案流失现象不容忽视。由于有的村计生专职人员责任心不强、保管不善,导致往年计生档案流失。特别是有的村计生专职人员更换后,不少的计生档案移交不到位。针对上述问题急需我们采取有力措施攻坚克难,认真加以解决。

二、牢牢把握今年计生工作重点。

下一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是以确保完成全年计生任务为目标,以强化生育观念、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为抓手,以依法规范计生工作为手段,利用春节前后三个月的时间,全面动员,全力大打一场计生工作“百日宣传服务活动”突击战,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保持计划生育舆论的高压态势。立足于既逐步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又确保舆论的高压态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人口学校开课学习、印发宣传材料、粉刷固定标语、广播喇叭定时宣传和组装宣传车等形式,全面宣传中央《决定》、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营造浓厚的舆论声势。要大力加强婚育文化一条街建设,利用大、中型公益广告牌和宣传橱窗,抓好舆论环境宣传。要创新宣传载体,加大媒体宣传,借助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实现人口计生信息“村村通”,做到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像、网络上有影,实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立体化、全覆盖,让群众切实了解国情、懂得政策、增强历史责任感。

()强化管理措施,坚决遏制违法生育。一是抓住查访、普查、节育措施“三个关键”,做好控制违法生育的前沿性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计划生育邻村联合集中办公工作,努力将村查访落到实处。坚持每年至少三次进站普查制度,狠抓进站尾子的清理,将违法怀孕或违法生育的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按照“一孩首选放环、二孩首选结扎”的原则,切实抓好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及时落实,筑牢控制违法生育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加大违法生育当事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惩处违法生育,特别是农村违法生育的重要措施,是教育、警示、震慑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有效手段。这项工作,既要保证征收到位率,又要保证其影响力。对经济困难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违法生育户,可“一次征收,分次缴纳”,在一次首付的基础上,此后每年度缴一次,使其年年缴得起,年年受一次计划生育政策教育。对有钱不怕罚的违法生育户,依照程序提高征收标准。三是加强对协议离婚、户口迁移、不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等特殊人群的管理。一方面,要加大监控力度,对已办理协议离婚、户口迁出,村计生专职人员要通过入户随访等方式,掌握其动态,对仍在家居住的人员要及时纳入管理;户口迁出的,及时索取落户证明和计划生育管理证明,确保“人在管到底,人走有手续”,防止以假离婚、假迁户口为借口违法生育。另一方面,对不符合照顾二胎生育条件的,特别是再婚家庭,要靠上做宣传教育工作,向他们讲明政策;要加强孕情监测,防止违法生育。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劳动、民政、法院等部门之间协作,互通信息,加强联系,把好户口迁移关、离婚关。四是强化村干部责任。全面实行村级计划生育风险抵押金制度,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奖罚政策,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感和压力感。建立健全考核奖惩体制,对近年来出现违法生育瞒漏报的或出现当年度违法生育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人口性别平衡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持续时间过长,必然会影响社会稳定、家庭幸福和长远发展。扭转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势头,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治标的措施来讲,主要是提高外控力,重点强化三项措施:一是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计生部门之间密切协作,加强对B超和流引产药物的监管,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从严处理处罚。建议,近期在全县卫生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开展一次B超配备的调查摸底活动,摸清底子,并查验B超购买、使用审批手续,对无批准手续的,予以没收。二是要加强孕期随访服务,及时掌握持证、册育龄妇女的孕情,杜绝正常怀孕情况下私自终止妊娠的行为。对持证私自终止妊娠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是二胎的坚决不再批准其生育。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两非”案件。一经查实,对直接责任人一律严重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任。从治本的措施来讲,主要是增强内动力,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二是强化利益导向。对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家庭在宅基地划分、子女入托、升学、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在扶贫开发、慈善救助、生育关怀、贴息贷款、劳务输出、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在城乡低保、新型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屋、财产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使用权、受益权,让女儿户得到更多的实惠。三是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推动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切实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完善管理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一是加快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步伐。摸清流动人口信息并及时录入全员人口信息库,切实提高流动人口办证入库率。及时提交和反馈流动人口信息,提高PADIS系统的有效应用率,加强流动人口统计分析和监测;二是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文件精神、抓好流动人口分类管理、分类服务;三是强化户籍地跟踪服务管理职责,提高流出人口的有效联系率,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有效反馈率、及时率。四是推进区域协作,适当时候开展区域协作回访,搞好管理衔接工作。探索在流出人口聚集地建立计生协会,加强流入地、流出地的协作配合,强化齐抓共管。

()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在全面落实已有利益导向政策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在奖励优惠力度上和享受对象的范围上求突破,使更多的计划生育户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使计划生育户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落实和完善好各类政策。

()切实提高村级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制定出台加强基层计划生育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根据省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特别是“基层管理合同化、优质服务系列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干部队伍职业化、日常工作制度化”五化要求,对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中的各项工作流程、标准、制度、职责分工等作出明确的规范要求,使基层计划生育规范化建设纳入制度化、经常化。二是推行村级档案乡镇保管制度。对村级计生档案实行统一整档、统一管理。三是推广基层规范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各乡镇在计划生育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方面创新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予以总结、推广。

() 加强乡镇、村计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乡镇计生队伍建设。对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理顺编制,按照乡镇规模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采取公开考聘、聘用等方式,充实乡镇计生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确保达到省市规定的比例。二是配齐配强村计生专职人员。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职业化”四化标准,配齐村计生专职人员,鼓励有条件的村从医学院校毕业生中选聘村计生人员,逐步实现村计生专职人员的职业化。三是严格落实村计生专职人员的工资待遇。

三、严明责任强化计生工作组织保障

一是“一把手”工程要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是“一把手”工程,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既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就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把它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要经常听取计生工作汇报,亲自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尤其是对一些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主动出击,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工作落到实处,这就是“一把手”的责任问题。  

二是责任意识要强化。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从更新的高度,更深的层次上认识计划生育工作,要充分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关系到全县发展的大局,是加快临泉进位争先、奋力崛起的基础性工程,这项工作虽然不是经济建设的中心,但事关中心,影响到中心,一旦出现大的问题,势必会影响到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步伐;要充分认识到计生工作关系到全县对外形象,是执政能力和工作作风的一个重要体现;要充分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关系到干部自身发展,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既是对组织、对事业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三是工作作风要转变。要继续根治好“两大顽症”,一是弄虚作假,二是作风漂浮,必须把真实的情况反映上来,决不能弄虚作假,如果有瞒报、虚报的,坚决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予以兑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是工作机制要完善。要建立和落实四大工作机制,一要落实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制;二要落实干部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县干包乡、乡干包村、村干包组包对象的责任制;三要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四要建立督促检查工作机制,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是督查奖惩要分明。县委抓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是抓领导干部,抓干部队伍,抓奖惩,做到奖惩分明。坚持落实“两个不动摇”:一是坚决执行临人口组[2011]1号文件不动摇;对完成工作指标且排名在前的乡镇,一定奖励到位,对完不成规定指标的且在后的乡镇,坚决对所在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落实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二是坚决兑现“一票否决”不动摇。

同志们,抓好计生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项长期伟业,让我们同心同力,知难而进,为今年全县计生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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