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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

 昵称5039182 2011-02-19
小城镇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

——以湖北省宜城市为例

http://www. 2006-05-26
主要问题

  1.环境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较普遍和严重。小城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镇企业。全市乡镇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涉及行业广、技术水平低、管理较为落后,加之治污投入少,生产中排放的污水、废渣大多未经处理,直接污染小城镇的生活环境和农业生态环境。二是小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大多数城镇没有完整的市政排水管网,污水收集系统存在明显缺陷,所有城镇仍然是清污合流,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大部分城镇的垃圾收集营运跟不上小城镇的发展。三是面源污染日渐突出。化肥和农药的过量和不合理使用,畜禽养殖产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小城镇环境逐步恶化。四是监管不力。小城镇工业园区建设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有的园区乱设排污口,威胁饮用水安全;有的小城镇取消环保前置审批手续;有的地方不按照规定报批环评报告,“三同时”制度没有落实。

  2.小城镇领导环保意识淡薄,重视经济发展指标,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乡镇政府对小城镇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够,各项工作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的领导强调“项目立镇”、“工业强镇”、“商业活镇”,但对“环境兴镇”缺乏足够的认识,盲目引进污染严重的生产技术,不考虑当地环境容量小,结果造成严重的污染而不得不停产。

  3.环境规划滞后于小城镇的发展。大部分小城镇发展规划中没有将环境保护列入其中,有的即使列入其中,其内容大多过于简单,不具备可操作性和长远性。有些小城镇环境规划的实施,未与城建规划同等水平、同步进行。较普遍的是规划没有环境建设硬指标,未能与较大范围的规划有机结合起来。

  4.环保投入与环保工作需要不相应。经济比较好的小城镇虽然刚刚对环保有所投资,但还远远不够,而经济欠发达的城镇根本谈不上环保基础设施,有的即使勉强建了,如建起了水厂,也是运转经费无依靠,只是开开停停,或应付检查而已。环保投入资金瓶颈制约了全市环保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使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以及环境信息网络建设严重滞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甚少,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步履维艰。同时,小城镇环保机构不健全,是全市环境管理的薄弱环节。

  对策建议

  1.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面向决策者、面向企业、面向青少年、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广泛开展增强环保意识和环境道德宣传、生态环境警示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和小城镇居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积极性和责任感。将小城镇环境保护列入当地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之一,强化小城镇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通过定期公开发布环保信息和农产品质量信息,积极引导小城镇居民和广大农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2.加强对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的指导和实施的监督。环境主管部门要依照国务院审批的《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应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制定的《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敦促各地编制与小城镇其他专业规划平行的环境规划,并在其他专业规划中有机渗透环境保护的内容。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不仅要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特点,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设施的用地要求,与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等相互补充和衔接,而且还要有具体的工程项目作为支撑。城镇重要地段、重要性建筑的规划设计,要进行公开的方案竞选并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同时,应加强对小城镇环境规划实施的监督。严格执行小城镇“四线”,即红线(道路)、绿线(园林绿化、山体)、紫线(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蓝线(江河、湖泊、湿地)管制制度。

  3.加快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小城镇特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研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小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投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走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路子,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环保。加快建立和完善小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收费制度,逐步解决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经费问题。

  4.切实抓好小城镇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一是切实抓好水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小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运营的管理,全面加强水质保护,重点加强乡镇饮用水源保护的力度。二是加强小城镇生态保护的分类指导与管理,深入开展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三是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洗生产,加快工业进园、村宅进区。四是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努力防治面源污染,着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五是特别要抓好江河流域的小城镇污染防治工作,提倡区域或相邻城镇共建共享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设施,以转变目前普遍存在的建不起、运营难的局面。五是推广切实可行、因地制宜的较低成本的污水处理技术。由于经济实力及技术手段的欠缺,一味地采用城市污水的处理体系显然是不现实的,必须针对农村地区的资源与环境条件,根据小城镇的特点,因地制宜的较低成本的污水处理技术,采用不同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来加强农村地区的水环境保护与治理。

  5.加强小城镇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应统一认识,协调各部门共同抓好城镇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因地制宜,在具备一定经济条件下,在环保任务重的小城镇设立环保派出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环境保护统一监管水平,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

  6.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建立环境保护问责制,依法追究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干扰环保执法的责任,逐步完善多部门联合办案制度。认真执行《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禁止新上污染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而先建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

  7.制定小城镇建设标准,严格奖惩制度。应制定出台综合的、统一的小城镇建设标准文件,使各地有较规范的执行、考核标准。坚持引导和限制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区别对待政策。建立小城镇环境保护补助专项基金和奖励基金,对小城镇建设中“有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有效地促进和保障小城镇建设中的环境保护。杨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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