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是公共文化场馆转型第一步
2011年为了落实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全国免费开放,中央预计安排专项资金约18亿元。市级图书馆、文化馆的补助标准是50万元,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的补助标准是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是5万元。美术馆经费补助调研尚在进行。同时将重点补助中西部地区。(据2月20日《长江商报》报道)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公共性质的文化场馆免费是正常而必要的。但对于不少地方,特别是财力不济的地区,图书馆、博物馆等一直缺乏足够的财政资金保障,以至于连正常的服务都难以提供,免费开放更是无从谈起。从这个角度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补助,无疑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有了中央财政的支持和政策决心,公共文化场馆的免费不再是问题。但公共文化场馆的特殊性和社会意义,更在于其公共性。在财力保障到位后,如何实现这些文化场馆的公共性、公益性,如何提升服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首先是图书馆数量的严重不足,一些县城也没有一座像样的图书馆;即便有,不少图书馆购书经费也得不到保障。而与之对应的是,很多图书馆的外表却极其雄伟,只不过是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成为一方官员的政绩。因此,财政保障文化场馆的免费运营对于一些地方来说,那是“奢侈”的说法,按照人口规模建设足够的文化场馆或许更为紧要。只有让生活在中国大地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在较近的距离内,享受到公共文化场馆的可能,公共性才不是句空话。公共文化场馆的公益性,体现着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对其公民在公平、正义方面的承诺和追求。 其次,提升公共文化场馆的功能和服务质量,也是实现免费开放的必然要求。记得不久前杭州图书馆对乞丐也免费开放,曾引来一些读者的不满。其实,在我们的大部分公共文化场馆本身还不具公共属性之时,一般公众自然会不理解乞丐为什么也可以进来。但如果在国家财政保障落实之后,还出现这样的歧视,无疑这是社会的悲哀,也是民族的悲哀,我们迫切需要做的,恰恰是提升公共文化场馆的功能和服务质量,恢复其公共属性。这是每一座公共文化场馆应有的精神追求,只有以这样的胸襟和见识来经营公共文化场馆,乞丐进图书馆免费看书,也才不再成为新闻,不再存有任何歧视。(李话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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