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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5年荆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shenzhenceo 2011-02-23
2006-2015年荆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时间:2010-12-24 16:10:46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305

一、总    则

 

   “十一五”及其后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加快实施“兴工富市”战略,建设小康荆门,促进荆门在鄂中率先崛起。为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部署,促进我市矿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市内相关行业和部门发展规划,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要求,编制《荆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山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是我市“十一五”及其后十年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近期到2010年,远期到2015年,展望至2020年。《规划》适用范围为荆门市所辖行政区域。

二、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

(一)自然经济社会简况

荆门位居鄂中,地处鄂西北山区向江汉平原过渡地带。东与安陆、应城接壤,距武汉市217千米;南与江陵、潜江、天门毗邻,距荆州市80千米;西与南漳、远安、当阳交界,距宜昌市95千米;北与宜城、随州相连,距襄樊市111千米。跨东经111°51′—113°29′,北纬30°32′—31°36′之间。全市国土面积12404平方千米。

2005年,荆门市辖东宝区、掇刀区和屈家岭管理区3区,京山县、沙洋县2县和钟祥市1县级市,下辖52个乡镇、10个街道办事处,1504个村民委员会。截止2005年底,全市常住人口291.07万人。

荆门市交通比较发达,焦柳、荆沙、长荆三条铁路南北东西贯穿本区,襄荆高速和207国道从南至北纵贯全区中部,皂当公路从东到西通过本区,向周边辐射的九大出口(襄樊、南漳、宜昌、荆州、潜江、天门、应城、安陆、随州)已全部建成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

200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0.29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完成地域财政收入23.62亿元,比上年增长6.6%;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7.1:35.8:37.2变化为25.2:36.2:38.6。。2005年,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上年的9581元提高到1052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8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738元。

(二)矿产资源特点

以非金属矿产为主,建材、化工原料矿产丰富,能源、金属矿产匮乏。截止2005年,全市已发现50余矿种,占全省已发现137个矿种的36.5%以上。全市有查明上表资源储量的矿产17种,包括能源矿产煤、石煤、地热,有色金属矿产铜,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冶金用白云岩、耐火粘土,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磷矿、硫铁矿、电石用灰岩,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石膏、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水泥配料用泥岩、水泥配料用粘土、累托石粘土,水气矿产矿泉水,占全省已查明上表资源储量91种矿产的18.68%。在上述矿产中,石膏、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水泥配料用泥岩和累托石粘土的资源储量居全省之首,磷矿和电石用灰岩的资源储量居全省第二位,建筑石料用灰岩的资源储量居全省第三位(见附表1)。而且,磷矿、石膏和水泥用灰岩还是湖北省的优势矿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突出。

非金属矿产大中型矿床数量较多,部分优势矿产质量好,分布集中连片。全市有非金属矿产大中型矿床31处,占已有查明资源储量矿产地的48.44%。其中,大型、中型矿床分别为14处和17处,占全省固体矿产大型、中型矿床的16.28%和8.1%;磷矿、水泥用灰岩和石膏的大中型矿床分别为8处、9处和4处,占全市非金属矿产大中型矿床的67.74%。水泥用灰岩、电石用灰岩、石膏矿床的品位高、质量好,是荆门市乃至湖北省的优势非金属矿产。市域内的磷矿、水泥用灰岩、石膏、电石用灰岩和煤矿等重要矿产分布集中连片,且埋藏浅、层位稳定,易于开采。磷矿主要分布在钟祥市的胡集镇-磷矿镇-冷水镇一带,水泥用灰岩主要分布在东宝区的子陵镇、钟祥市的双河镇和京山县的永兴镇-雁门口镇一带,电石用灰岩主要分布在冷水镇-磷矿镇一带,石膏主要分布在东宝区和掇刀区的子陵镇-白庙街办-麻城镇一带,煤主要分布在东宝区马河镇-漳河镇一带。矿产资源在空间上的集中分布,为集中开采、运输和加工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市内这些矿产的开发已形成了相当的矿业基础,生产力布局与矿产分布基本一致,匹配程度较好。

在全市的查明资源中,具有相对优势、开发条件好、市场前景优的矿产为磷矿、水泥用灰岩和石膏。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现状

——完成了占全市总面积81.51%、90.85%、8.12%的1:25万、1:20万、1:5万区域地质调查;完成了占全市总面积44.22%、29.27%、100%、97.59%的1:20万、1:10万区域重力测量、1:100万、1:5万区域航磁测量;完成了占全市总面积11.95%、90.82%的1:10万、1:5万区域水系沉积物地球化学测量;完成了占全市总面积29.37%、72.74%的1:20万江汉平原水工环地质综合调查研究、1:10万农田供水水文地质调查及地下水资源调查。

——经过1984、1994和1998年的三次成矿远景区划工作,本市地处3个Ⅲ级成矿区(带),分别是武当山-大别山元古宙燕山期金银铅锌(钛)成矿带、上扬子地台加里东燕山期金锑金刚石铅锌银成矿区和两湖断坳石油、盐成矿区;包含6个Ⅳ级成矿区,分别是随州大狼山地区金铜成矿区、远安-当阳铜铅锌银成矿区、南漳-荆门磷、累托石、耐火粘土、硫铁矿成矿区、随州大洪山地区贵金属耐火粘土成矿带、当阳-沙洋石膏成矿区和江陵凹陷石油盐成矿区;区内圈出8个Ⅴ级成矿远景区(含跨界的成矿远景区),分别是当阳铜家冲铜铅锌成矿区、南漳大坪-荆门仙居累托石(硫铁矿)耐火粘土成矿区、神农寺-脆礼山累托石、磷耐火粘土成矿区、宜城田集-马头金银耐火粘土成矿区、随州三里岗金银、金刚石成矿区、当阳高店子石膏成矿区、荆门革集-沈集石膏成矿区和钟祥柴胡石膏成矿区。

——全市已有查明上表资源储量的矿区(床)64处(含3处共伴生矿产地,见附表2)。其中,达到勘探阶段的29处,占45.3%;达到详查阶段的12处,占18.8%;达到普查阶段的23处,占35.9%。在已有查明上表资源储量的矿产中,达到勘探阶段和详查阶段矿区比重较高的矿种依次为矿泉水、水泥配料用粘土(泥岩)、水泥配料用砂岩、耐火粘土、硫铁矿、电石用灰岩、磷矿和水泥用灰岩,而累托石粘土、石膏和煤矿的勘查程度较低(见附图3、附表2、5)。

——截止2007年底,全市共有探矿权11宗,勘查矿种主要是煤(2宗)、铁矿(1宗)、铅矿(1宗)、硫铁矿(1宗)、磷矿(3宗)、石膏(2宗)、石灰岩(1宗),勘查区域主要分布在钟祥市(4宗)、东宝区(3宗)、掇刀区(2宗)和京山县(2宗),勘查面积总计达84.74平方千米。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仅水泥配料用粘土(泥岩)和矿泉水较低。2005年底,全市开发矿产20种,开发上表矿产10种,利用上表矿产地39处。全市有矿山474家,从业人员1.67万人。按开采规模划分,大型2家、中型9家、小型219家、小矿244家;按经济类型划分,国有企业15家、集体企业162家、其他类企业297家,产量居前六位的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灰岩、磷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粘土、煤炭和石膏,产值居前六位的开采矿种为磷矿、煤炭、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石膏和砖瓦用粘土。因此,磷矿、煤炭、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石膏和砖瓦用粘土是本市主要开发利用矿种,其开发年产值均在1000万元以上。石膏、累托石粘土、电石用灰岩和冶金用白云岩等矿产的经济价值没有得到有效实现(见附图2、附表3、4、6)。

2005年,全市固体矿产生产总量1039.62万吨,矿业总产值33849万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09%。矿业在我市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高,但矿产品加工业在全市经济中却具有重要的地位,尤其是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矿业为荆门市磷化、石化两大战略产业和建材这一传统行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形成了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国电长源荆门热电厂、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水泥厂、荆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宝源广得资源有限公司等重要矿产品生产加工企业。

(五)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

我市矿山环境的重点地区是钟祥市的磷矿集中开采区和东宝区-掇刀区的石膏、煤矿集中开采区。目前,全市矿山占地面积137.16平方千米,形成采空区面积43.82平方千米,尾矿库占地面积0.33平方千米,固体废弃物和废水废液年产出量分别为86万吨和4742万吨,年综合利用量和循环利用量仅为22万吨和129万吨。地质灾害影响范围36平方千米,直接经济损失233万元,尚未造成人员死亡。

2005年,全市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有457家矿山企业参与了此次调查,基本查明了矿山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目前,采矿权人均按要求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地质灾害监测工作也已有效开展。在矿山环境治理方面,钟祥市大峪口磷矿投资200万元对杨冲-黑山一带进行了治理,恢复治理面积0.0375平方千米。

(六)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及矿山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矿产资源储量仍在减少,重要成矿区找矿工作亟待加强。“十五”后期矿产勘查投资有所增加,勘查工作围绕磷、水泥用灰岩、石膏和煤等重要矿产及硫铁矿、铅锌、铁等区内短缺矿产展开,但至今仍未实现主要矿产资源储量的明显增长,且部分勘查工作在漳河水库及大洪山风景区等敏感地区实施,造成勘查资金的浪费。重要成矿区的找矿工作亟待加强,钟祥柴胡石膏成矿区、随州古城畈金银多金属成矿区(荆门部分)的找矿工作至今仍未有效开展或实现突破。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但并未实现规模高效开采。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总体较高,磷矿、石膏和煤炭具备开采条件的矿产地已基本被占用。但区内矿产开发并未实现规模高效开采,石膏矿分布集中、储量大、矿层稳定,便于大规模开采,但绝大多数矿山生产规模在5万吨/年以下,且大多是以原矿销售而未开展精深加工。钟祥市杨榨累托石粘土矿是全球最具工业价值的累托石矿床,但至今仍未实现高效开采,而荆门市黄土坡石灰岩矿、钟祥市小石门石灰岩矿和钟祥市胡集白云岩矿更是“优矿劣用”问题突出。

矿山布局与资源配置不合理,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经过首轮规划的实施,煤、磷矿、砖瓦用粘土和制灰用灰岩的矿山有所减少,但石膏、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的矿山却有小幅增加。东宝区、京山县和沙洋县的部分建筑石料矿产开采区域内矿山大量密集,布局较为混乱,荆门市安团井田内仍有矿界重叠现象。资源配置不尽合理,荆门市龚家垭石灰岩矿是大型矿床,但被生产规模不匹配的水泥生产企业所占用。东宝区漳河水库周边煤矿山及沙洋县马良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矿坑突水事故偶有发生。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机制不健全,资金投入明显不足。矿山环境保护的管理机制还不健全,矿山环境治理过程中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及环境产权和复垦土地的使用权等均未明确。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技术标准、规范还是空白,导致恢复治理工程布设随意、技术含量低,部分治理工程效果不显著。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资金投入明显不足,只有应急性的零星小型防灾工程,而且工程后期管护没有保障。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依然突出,治理资金投入明显不足。虽然加大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力度,但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问题仍较为突出。矿山植被、景观、土地、水均衡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三废”达标排放率、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较低,局部地区水源、大气、土地受到严重污染,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资金投入明显不足,部分工程后期维护管理工作没有保障。

(七)矿业开发的经济社会背景

“十一五”期间,我市坚持实施“兴工富市”战略,按照新型工业化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以项目建设和环境建设为重要抓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创新能力,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工业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城市化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进程,统筹城乡、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实现经济发展、财政殷实、人民富裕、社会进步的目标。我市将集中抓好一批重大项目,中石化荆门分公司600万吨扩能改造、荆门电厂三期工程、鄂中化工高效复合肥生产线、荆门子陵48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东宝磷石膏深加工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或竣工投产,使荆门成为鄂中地区的能源、重要原材料基地。同时,荆宜、武荆、随岳等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我市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更加完善。

(八)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保证程度及潜力分析

到2020年,我市矿产资源的消耗将继续高速增长,尤其是矿产品加工业一批重大项目实施将导致矿产品需求成倍增加(见附表7)。

1、

2005年全市煤炭产量73.38万吨,预计2010年产量130万吨,2015年产量140万吨;2005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460万吨,按实际产量估算自给率为25%。随着荆门电厂三期工程等项目实施,规划期内全市煤炭供需缺口进一步增大,工业用煤将更加依赖外部购入。

截至2005年底,全市煤炭保有资源储量4472.6万吨,其中基础储量2736.7万吨。区内大多数煤矿山保有资源储量不足,但主要生产矿山宝源煤矿、代湾煤矿、香山煤矿等还有一定的保有资源储量,只是其所属马河、关庙岗、按团、代湾等煤矿区勘查程度已较高,产量增长潜力不大。在栗溪、马河、仙居等地还有一定范围的含煤地层具有找矿远景,但增储潜力十分有限。

2、磷矿

2005年全市磷矿石产量267.5万吨,预计2010年产量270万吨,2015年产量295万吨。目前,全市磷矿石开采能力580万吨,但每年的实际开采量控制在300万吨左右;随着放马山和龙会山选矿厂的兴建,磷矿石选矿能力达490万吨,选矿能力也严重过剩。

截至2005年底,全市磷矿石保有资源储量83604.7万吨,其中基础储量17011.6万吨。大峪口、中化建、放马山等省内重要大中型磷矿山有较高的保有资源储量,喜人、荆钟、熊家湾等中小型磷矿山资源保证程度也较高,而且这些大中型矿山深部和外围还有一定增储潜力。但是,天龙、刘冲、联合、冷水等其他多数小型磷矿山保有资源储量不足,且受地质条件限制,资源潜力有限。

3、石膏

2005年全市石膏产量71.41万吨,预计2010年产量165万吨,2015年产量199万吨;2005年全市石膏消费总量约50万吨,其余60%以原矿形式销往周边地市和南方部分省份。随着江西、湖南、安徽等地石膏开发兴起,我市的石膏外销比例将有所降低。

2005年底石膏保有资源储量113729万吨,其中基础储量7727.6万吨。神舟、斗笠岗、金陵、宝龙等重要中型矿山有较高的保有资源储量,其他多数中小型矿山源保证程度也较高,神舟、宝源等矿山深部和外围还有一定增储潜力,在沈集、柴胡等石膏成矿区也有找矿潜力。

4、水泥用灰岩

2005年全市水泥用灰岩产量273.49万吨,随着葛洲坝、永兴等水泥企业产能的快速增长,预计2010年产量600万吨,2015年产量800万吨。我市水泥用灰岩产能完全能满足水泥建材行业发展的需要。

2005年我市水泥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87787万吨,其中基础储量43162万吨,可供开采50年以上。我市水泥用灰岩量大质佳,找矿前景广阔,规划期内将在京山县永兴镇等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勘查开发程度低、环境容量较好地区建设水泥用灰岩的主要开采基地。

5、累托石粘土

累托石粘土是我市的特色矿产,资源条件较好,现有矿山1家。目前,累托石粘土矿高科技产品试验研究还未取得突破,但只要加工技术条件成熟,就可缓解和保证省内需求,还能供应国外市场。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矿产资源工作,以促进我市矿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主线,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落实《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统筹兼顾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序有偿、集约高效”,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相结合。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商业性勘查提供支持和信息;鼓励社会投资开展商业性勘查,提高地质勘查程度和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矿业的基础作用,构筑与产业布局相协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统一。科学制定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 合理确定勘查、开发利用布局,优化开发利用结构,严格勘查、开采准入,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社会服务功能,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 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大中型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取得突破,主要矿产资源储量有所增加;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废渣、尾矿综合利用,切实解决中低品位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构筑高度开放、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矿业开发体系,实现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有偿开采、集约利用、有效保护,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矿山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矿山环境污染和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形成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产业良性循环、协调发展的局面。

2、近期目标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和完善以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为主要依据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宏观调控体系;

——继续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建立较为完善的矿业监督管理体系;

——加快形成以矿业权市场、矿业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矿产资源要素市场体系。

(2)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效果:

——完成1:25万区域地质调查2518平方千米、1:20万区域重力调查8740平方千米、1:10万地下水资源潜力调查5991平方千米、1:5万矿山环境地质调查215平方千米;

——开展磷矿的大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接替资源找矿工作,预期新增磷矿预测资源量1.3亿吨;

——争取实现铁矿、铅锌矿、耐火粘土、磷矿、硫铁矿、水泥用灰岩和地热的资源储量有明显增加。

(3)合理制定规划调控指标,优化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

——矿产开采总量达1600万吨,矿业产值总量达48000万元;矿山(采矿权)总数控制在379家以内,东宝区、掇刀区、钟祥市、京山县、沙洋县、屈家岭管理区的矿山(采矿权)总数分别控制在120家、30家、78家、111家、30家和10家以内;

——煤、硫铁矿、石膏矿石产量达到130万吨、5万吨(标矿)、165万吨;磷矿、水泥用灰岩产量控制在270万吨(标矿)、600万吨以内;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以磷矿、水泥用灰岩和石膏开发利用为主的矿产开发基地。

——“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状况得到遏制;矿山“多、小、散”状况得到有效改善;资源开发基本走上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达到规划要求;煤、磷矿、水泥用灰岩、石膏和建筑石料类等重要矿产开发得到整合;累托石粘土实现高效利用,高科技产品实验研究取得突破并得到应用推广。

(4)转变开发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基本消除采富弃贫、采易弃难、乱采滥挖等破坏性开采现象;

——在基期水平上,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平均提高3—5%,综合利用型矿山企业数量提高5—10%,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

(5)完善管理体制,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

——初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监测网络。

——逐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保护责任机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补偿制度,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全面恢复,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25%;新建和在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毁损土地应全面复垦,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达25%以上。

——矿山“三废”达标排放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逐步达到《荆门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指标要求。

3、远期目标

(1)以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为主要依据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宏观调控体系、运行机制及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进一步好转,以矿业权市场、矿业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矿产资源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2)完成磷矿的战略性矿产勘查500平方千米,预期新发现矿产地2处、新增磷矿预测资源量1000万吨;开展磷矿、石膏的大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接替资源找矿工作,预期新增磷矿预测资源量6500万吨、石膏预测资源量600万吨;

——争取实现铜矿、硫铁矿、石膏、水泥用灰岩和大理岩的资源储量有明显增加。

(3)矿产开采总量达1800万吨,矿业产值总量达5500万元,矿山(采矿权)总数控制在340家以内;煤、硫铁矿、石膏矿石产量达到140万吨、5万吨(标矿)、199万吨;磷矿、水泥用灰岩产量控制在295万吨(标矿)和800万吨以内;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3%。

(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保护责任机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的考核指标体系初步建立。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全面恢复,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35%;新建和在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毁损土地应全面复垦,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达30%以上。

4、展望期目标

(1)形成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协调发展的新局面,新增一些上表矿产地。

(2)矿业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磷化、建材两大矿业支柱进一步发展,形成一些新的矿业增长点。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实现根本转变,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矿山开采回采率、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及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显著提高。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上述规划指标分为预期性和约束性两类。预期性指标为规划期望的发展目标;约束性指标是政府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行政力量确保实现的指标。

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省组织开展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建立和健全矿业权市场。多渠道收集基础地质资料,建立可靠的数据库,努力降低投资风险。通过规划指导和政策扶持,不断提高全市地质勘查程度和矿产资源可供性。

(一)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

我市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主要是落实《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目标,配合国家和省安排在我市境内实施的区域地质调查、区域重力补缺调查、地下水资源潜力调查、矿山环境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勘查、矿山深部及外围接替资源找矿等项目。

1基础性地质调查

规划近期部署1:25万区域地质调查续作项目1个,总面积2518平方千米;1:20万区域重力补缺调查项目1个,总面积8740平方千米。

2公益性地质调查

规划近期部署1:10万地下水资源潜力调查项目1个,总面积5991平方千米;规划近期部署1:5万矿山环境地质调查项目1个,总面积215平方千米。

3战略性矿产勘查

规划远期部署磷矿的战略性矿产勘查项目1个,总面积500平方千米,勘查规划区内主要由国家或省级地质勘查基金投资进行勘查。

4大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接替资源找矿

规划近期-远期部署磷矿的矿山深部及外围接替资源找矿项目2个,总面积26.86平方千米;规划远期部署磷矿、石膏的矿山深部及外围接替资源找矿项目4个,总面积14.97平方千米。区内主要由国家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专项和相应的矿山企业投资勘查,现有的探矿权和小矿山需进行整合(见附图3、附表8)。

(二)矿产资源勘查布局与分区

鼓励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开展矿产勘查,国家保护探矿权人发现矿床后依法取得采矿权。国家根据市场需求及时提出勘查矿种,划定勘查区域,组织探矿权招标,鼓励探矿权依法进入市场流转收回投资和取得相应收益。根据资源规划要求、市场形势、政策要求、环保条件、找矿难度、采选技术等情况,提出鼓励、限制或禁止勘查的矿种。

1勘查布局与勘查方向

(1)区域勘查布局

在规划期内要以东宝区-掇刀区内的煤矿勘查、钟祥市内的磷矿勘查和掇刀区内的石膏勘查为重点,积极开展煤(石煤)、地热等能源矿产、耐火粘土等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磷矿、硫铁矿等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和石膏、水泥用灰岩及其配料矿产、大理岩、长石等建材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并适度开展京山县境内铜矿、铅锌矿和东宝区、钟祥市境内铁矿等金属矿产的勘查。

(2)主要勘查方向

——鼓励勘查矿种及其政策指导:鼓励勘查地热、铁(岩浆热液型)、锰、铜、铅、锌、耐火粘土、白云岩、滑石、陶瓷土、大理岩和矿泉水等以及新层位、新类型矿产。鼓励勘查的矿种优先安排国家和省级勘查基金项目;优先配置矿业权;预查和普查项目在符合国家和省关于矿业权分类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设置探矿权。

——限制勘查矿种及其政策指导:限制勘查煤、石煤、高磷赤铁矿、硫铁矿、磷矿、岩盐、卤水、芒硝(含钙芒硝)、石膏(硬石膏)、水泥用灰岩、累托石粘土及各类砂矿。限制勘查矿种必须严格控制探矿权总数;磷矿原则上必须由政府或有深加工能力的中大型企业出资勘查;难利用的矿产原则上必须由政府或相应选矿技术取得突破的深加工企业出资勘查。

2、勘查规划分区

(1)勘查规划区

包括禁止、限制和一般三类勘查规划区,全市共划分出59处勘查规划区。其中,落实省级规划部署勘查规划区10处,包括限制勘查规划区7处、一般勘查规划区3处(见附图3、附表10)。

——禁止勘查规划区及其政策指导:国家级、省级或市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铁路和输油(气)管道、一二级河流两侧向水坡、重要水库、湖泊周围1000米范围内、高速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国道及省道两侧200米范围内、重要城镇、军事禁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及其它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范围等划为禁止勘查规划区。全市共划分出26处面状分布的禁止勘查规划区、4类线状分布的禁止勘查规划区和298处点状分布的禁止勘查规划区。

禁止勘查规划区内除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经论证可以设置探矿权的国家重大项目以及地热、矿泉水外,不得新设探矿权,已设探矿权有序退出。

——限制勘查规划区及其政策指导:国家和省实行保护性开采矿种的分布区;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但可采取措施控制的区域等划为限制勘查规划区。全市共划分出18处限制勘查规划区,面积1427.01平方千米。

限制勘查规划区内新设探矿权必须满足以上区域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并严格执行规划准入条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已设探矿权应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延续或依法注销勘查许可证。

——一般勘查规划区及其政策指导:“地、物、化、遥”信息显示有一定找矿前景的地区。全市共划分出14处一般勘查规划区,面积291.24平方千米。

一般勘查规划区内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开展商业性地质勘查。

(2)勘查规划区块

根据成矿地质条件、找矿信息、资源特点、勘查程度、矿业权设置现状及地形地貌等因素,全市共划分出51个勘查规划区块。其中,8个区块已设置探矿权,43个区块未设置探矿权(见附图3、附表11)。

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探矿权,确需分割勘查规划区块时,必须进行规划合理性论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勘查项目最大登记范围内,一个探矿权可以包含多个成矿地质条件相似、连续的勘查规划区块;对布局不合理的现有探矿权,按勘查规划区块进行优化调整。

3、勘查准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出以下勘查准入条件。

(1)探矿权申请人必须是能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企事业法人,且提交勘查登记申请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受到吊销勘查许可证的处罚。

(2)市、县财政出资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当地政府必须出具资金安排的有效证明。

(3)勘查矿种、区域符合规划要求,并保证最低勘查投入。

(4)磷矿必须由国家或大中型采选加工一体化的磷化工深加工企业出资勘查,鼓励新上磷化工精细加工项目的企业优先取得探矿权。

(5)已突破难利用矿产选冶技术的企事业单位,在满足其它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取得相应矿产的探矿权。

(6)在已知难利用矿产分布区域,选冶技术未过关前,严格限制勘查其上覆矿产,禁止勘查下伏矿产,已设探矿权合理有序退出。

(7)在已知可利用的规模整装矿床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设其他矿种的探矿权;已有探矿权在不影响规模矿床开发利用的前提下,可以继续开展勘查工作。

(8)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的区域内开展勘查工作,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论证,并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环境保护方案。

(9)地质灾害易发区原则上不新设探矿权,确需设置的,必须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0)在未具体划定范围的各类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含县级)内新设、延续、变更探矿权,必须具备相关行业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必要时需进行环境影响可行性论证。

(11)确需在禁止勘查规划区内开展国家和省级重要矿种的勘查,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工作。

(12)严格限制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矿业权人取得新的探矿权。

(三)探矿权设置、投放及现有探矿权处置方案

1探矿权设置及投放

规划近期,对未设置探矿权的东宝区白庙西煤矿勘查规划区块、东宝区栗溪镇D煤矿勘查规划区块、东宝区栗溪镇B煤矿勘查规划区块、东宝区南河水库南B煤矿勘查规划区块、东宝区大明寺煤矿勘查规划区块、东宝区代湾南煤矿勘查规划区块、东宝区团坊北煤矿勘查规划区块、东宝区团坊煤矿勘查规划区块投放8个煤矿的探矿权,对未设置探矿权的钟祥市围家岗东水泥用灰岩勘查规划区块、钟祥市陆家坪水泥用灰岩勘查规划区块、京山县丰泉水泥用灰岩勘查规划区块投放3个水泥用灰岩的探矿权,对未设置探矿权的掇刀区十里牌地热勘查规划区块、钟祥市汤池湾地热勘查规划区块、京山县汤堰畈地热勘查规划区块投放3个地热的探矿权,对未设置探矿权的钟祥市刘冲钠长石勘查规划区块、钟祥市秦冲钠长石勘查规划区块、钟祥市新生钠长石勘查规划区块投放3个长石的探矿权,对未设置探矿权的钟祥市老虎冲耐火粘土勘查规划区块、钟祥市胡家湾耐火粘土勘查规划区块投放2个耐火粘土的探矿权,对未设置探矿权的钟祥市朱堡埠磷矿勘查规划区块投放1个磷矿的探矿权;规划远期,对未设置探矿权的东宝区栗溪镇C煤矿勘查规划区块、东宝区栗溪镇A煤矿勘查规划区块、东宝区南河水库西煤矿勘查规划区块、东宝区南河水库南A煤矿勘查规划区块、东宝区大明寺北煤矿勘查规划区块、东宝区姚河煤矿勘查规划区块、东宝区西河煤矿勘查规划区块、东宝区代湾北煤矿勘查规划区块投放8个煤矿的探矿权,对未设置探矿权的掇刀区官堰石膏勘查规划区块、掇刀区横店石膏勘查规划区块投放2个石膏的探矿权,对未设置探矿权的钟祥市陆家坪东水泥用灰岩勘查规划区块、钟祥市陆家坪南水泥用灰岩勘查规划区块、京山县白虎山水泥用灰岩勘查规划区块投放3个水泥用灰岩的探矿权,对未设置探矿权的钟祥市杨畈大理岩勘查规划区块、屈家岭何家湾大理岩勘查规划区块投放2个大理岩的探矿权,对未设置探矿权的东宝区栗溪硫铁矿勘查规划区块、东宝区栗树湾方解石勘查规划区块、京山县铜家冲铜矿勘查规划区块和沙洋县沈集陶瓷土勘查规划区块各投放1个硫铁矿、方解石、铜矿和陶瓷土的探矿权。

按照勘查工作适度超前、资源保障逐年提高的基本思路,近期新投放探矿权19个,远期新投放探矿权20个,规划展望期的探矿权设置及投放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再作部署。东宝区唐坪铁矿勘查规划区块、东宝区插旗铁矿勘查规划区块、钟祥市牛寨铁矿勘查规划区块和掇刀区张家冲石膏勘查规划区块暂不投放探矿权(见附表9)。

找矿潜力大的重要成矿区带、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的重要矿种优先投放探矿权;探矿权投放时序和数量应在不突破规划调控指标的前提下,分年度安排。

对未划定勘查规划区和勘查规划区块的地区,规划期内若获得新的找矿信息,应先进行勘查规划分区及区块划分,再考虑设置探矿权。

2现有探矿权处置方案

(1)荆门市荣成矿业有限公司的湖北省荆门市白庙矿区黄铁矿普查项目:该探矿权到期后如果资源储量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及相应的服务年限要求且无进一步找矿前景或因规划调控指标限制暂不能转采矿权则应保留探矿权,如果已具备开采条件则应因转采矿权而将探矿权予以注销。

(2)湖北煤炭地质勘查院的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易畈井田煤炭地质普查项目:该探矿权到期后如果有资源潜力且需要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则应予以延续,如果已具备开采条件则应因转采矿权而将探矿权予以注销。

(3)张升旭的湖北省荆当煤田漳河东井田普查项目:该探矿权到期后如果有资源潜力且需要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则应予以延续,如果已具备开采条件则应因转采矿权而将探矿权予以注销。

(4)荆门市兴丰石膏矿的湖北省荆门市麻城铺石膏矿区邓家冲矿化区普查项目:该探矿权到期后如果有资源潜力且需要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则应予以延续,如果已具备开采条件则应因转采矿权而将探矿权予以注销。

(5)荆门光邦龙源石膏有限公司的湖北省荆门市麻城铺石膏矿区鲁冲矿化区地质普查项目:该探矿权到期后如果有资源潜力且需要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则应予以延续,如果已具备开采条件则应因转采矿权而将探矿权予以注销。

(6)钟祥市德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钟祥市土子岭磷矿普查项目:该探矿权到期后如果有资源潜力且需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则应予以延续,如果因规划调控指标限制暂不能转采矿权则应保留探矿权。

(7)湖北省保康金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湖北省钟祥市周家冲铁矿普查项目:该探矿权到期后如果查明资源但开采技术条件不具备则应保留探矿权,如果开采技术条件具备则应因转采矿权而将探矿权予以注销。。

(8)钟祥市客店镇袁台村梅树岩磷矿的钟祥市客店镇袁台村梅树岩磷矿普查项目:该探矿权到期后因位于大洪山风景区禁勘区内而应予以注销,如果因政府收购并作为资源储备则应保留探矿权。

(9)湖北省鄂西北地质矿产调查所的湖北省钟祥市冷水磷矿区普查项目:该探矿权到期后如果有资源潜力且需要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则应予以延续,如果因规划调控指标限制暂不能转采矿权则应保留探矿权。

(10)京山国源矿业有限公司的湖北省京山县宋河镇香山寺铅锌矿普查项目:该探矿权到期后如果有资源潜力且需要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则应予以延续,如果不仅要提高工作程度,且因被禁勘区分割而需调整范围则应变更探矿权。

(11)京山青龙山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湖北省京山县青龙山矿区石灰岩矿东矿段详查项目:该探矿权到期后如果有资源潜力且需要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则应予以延续,如果不仅要提高工作程度,且需扩大勘查区范围则应变更探矿权。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以矿产后续加工产业为依托,构筑与我市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矿业开发利用格局,促进我市矿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开发利用方向及总量调控

1、开发利用方向

鼓励开采铜、铅、锌、电石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冶金用石英岩、方解石、高岭土、滑石、陶瓷原料类、饰面用石材类、地热、矿泉水等矿产。鼓励开采的矿种在符合规划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考虑优先设置采矿权。

限制开采煤(含石煤)、磷、硫铁矿、石膏、水泥用灰岩、累托石粘土、砂金及各类砂矿等。限制开采矿种要严格控制采矿权总数,其中国家和省实行总量调控的矿种必须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磷矿原则上必须由具备深加工能力的大中型企业进行开采;难以利用的矿产必须由相应选矿技术取得突破的深加工企业进行开采。

禁止开采可耕地上的砖瓦用粘土。

2、主要矿产总量调控

我市实施总量调控的矿产有三类。

——国家限制开采的矿产:煤;

——我省实行限量开采的矿产:磷、石膏、水泥用灰岩;

——预期达到规划指标的矿产:铜、硫铁矿。

(1)煤炭(含石煤)

主要分布在东宝区马河镇、漳河镇、栗溪镇、子陵镇、龙泉街办和掇刀区掇刀石街办。截至2005年底,全市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11处(包括跨界的当阳市马河北煤矿、当阳市漳河西煤矿区和当阳市漳河勘探区黄土岗井田),累计查明资源储量7423.1万吨,保有资源储量4472.6万吨,其中保有基础储量2736.7万吨,现有矿山88家,矿石产量73.38万吨(见附表1、2)。

2008年以前,关闭所有生产能力小于3万吨/年的矿山;鼓励现有矿山通过联合、改造,扩大生产规模。“十一五”期间,暂停新建生产能力小于6万吨/年的矿山;积极推进煤矸石、石煤、劣质煤综合利用。到2010年,矿山总数控制在42家以内,产量达到130万吨;2015年矿山总数控制在42家以内,产量达到140万吨。

(2)铜矿

主要分布在京山县绿林镇。截至2005年底,全市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1处,累计查明(保有)金属资源储量86吨,全部为资源量,目前没有开采矿山。

“十一五”期间,暂不新建矿山。

(3)磷矿

主要分布在钟祥市胡集镇、磷矿镇和冷水镇。截至2005年底,全市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12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96842.7万吨,保有资源储量83604.7万吨,其中保有基础储量17011.6万吨,现有矿山20家,产量267.5万吨。

严格控制开采总量,实行年度开采计划管理;调整优化磷矿开发结构,严禁采富弃贫,全面推行全层开采;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磷矿采选加工一体化,实现“采选结合、矿肥结合、矿化结合、肥化结合”;引导和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中低品位磷矿;鼓励企业开发高浓度磷肥和精细磷化工产品,提高磷矿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到2010年,矿山总数控制在10家以内,产量控制在270万吨(标矿)以内;2015年矿山总数控制在10家以内,产量控制在295万吨(标矿)以内。

(4)硫铁矿

主要分布在东宝区仙居乡和钟祥市磷矿镇。截至2005年底,全市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2处(包括1处共生矿产地——钟祥市杨榨累托石粘土矿),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018.7万吨,保有资源储量782.3万吨,全部为资源量,目前没有开采矿山。

适度扶持与磷矿开发配套的东宝区硫铁矿区资源开发,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到2010年,矿山总数控制为2家,产量力争达到5万吨(标矿);2015年矿山总数控制为2家,产量力争达到5万吨(标矿)。

(5)石膏

主要分布在东宝区子陵镇、牌楼镇、掇刀区麻城镇、白庙街办和沙洋县沈集镇。截至2005年底,全市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5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19111.4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13729万吨,其中保有基础储量7727.6万吨,现有矿山26家,产量71.41万吨。

改造扩建现有矿山,适度提高开采能力,提高资源回收率。发展石膏深加工产品,鼓励开发高纯、超细、高强石膏粉系列产品和石膏新型建材。到2010年,矿山总数控制在23家以内,产量达到165万吨;2015年矿山总数控制在10家以内,产量达到199万吨。

(6)水泥用灰岩

主要分布在东宝区子陵镇、泉口街办、钟祥市双河镇、京山县雁门口镇、钱场镇、新市镇和沙洋县马良镇等地。截至2005年底,全市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10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94380万吨,保有资源储量87787万吨,其中保有基础储量43162万吨,现有矿山16家,产量273.49万吨。

重点调控水泥用灰岩开采规模,逐步关闭影响环境、开采条件差的小矿山;保持总量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到2010年,矿山总数控制在12家以内,产量控制在600万吨左右;2015年矿山总数控制在9家以内,产量控制在800万吨左右。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矿业开发总体布局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继续以钟祥市的磷矿开发、东宝区、京山县的水泥用灰岩开发和东宝区-掇刀区的石膏、煤矿开发为支柱,以钟祥市的累托石粘土、电石用灰岩、耐火粘土、东宝区、京山县的水泥配料用砂岩开发及京山县的冶金用石英岩为辅助,以滑石、长石、方解石、高岭土、陶瓷土、大理岩、化工用白云岩及矿泉水开发为补充,大力推进钟祥市磷化工业园和东宝区建材工业园的矿业繁荣局面。同时,适时实施东宝区北部的硫铁矿开发、京山县东北部的铅锌矿开发和钟祥市、京山县等地的地热开发,实现矿业向新区推进。

2、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

(1)开采规划区

包括禁止、限制和一般三类开采规划区,全市共划分出95处开采规划区。其中,落实省级规划部署开采规划区40处,包括限制开采规划区34处、一般开采规划区6处(见附图4、附表13)。

——禁止开采规划区及其政策指导:国家级、省级或市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铁路和输油(气)管道、一二级河流两侧向水坡、重要水库、湖泊周围1000米范围内、高速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国道及省道两侧200米范围内、重要城镇、军事禁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及其它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范围等划为禁止开采规划区。全市共划分出26处面状分布的禁止开采规划区、4类线状分布的禁止开采规划区和298处点状分布的禁止开采规划区。

禁止开采规划区内除经论证可以设置探采矿权的国家重大项目以及地热、矿泉水外,不得新设采矿权,已建矿山限期予以关闭;现有和已关闭矿山必须实施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限制开采规划区及其政策指导:国家和湖北省实行保护性限量开采矿种分布区;虽有可靠的资源基础,但当前市场容量有限的区域;受目前开发利用技术经济条件限制,会造成资源浪费的矿种分布区域;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但可采取措施控制的区域等。全市共划分出43处限制开采规划区,面积329.791平方千米。

限制开采规划区内新设采矿权必须满足相应的限制条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已有矿山,应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在生态环境保护区外围新设及改扩建矿山,必须进行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合理性论证;现有矿山原则上不扩大矿区范围,并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和措施。

——一般开采规划区及其政策指导:我市具有一定开发价值的耐火粘土、冶金用白云岩、冶金用石英岩、电石用灰岩、化工用白云岩、滑石、长石、方解石、水泥配料用砂(泥)岩、高岭土、大理岩、矿泉水等矿区。全市共划分出25处一般开采规划区,面积35.309平方千米。

一般开采规划区内按照矿产资源分级分类管理要求设置采矿权;已有采矿权应根据开采规划区块进行合理整合。

——待规划区:上述三类规划区以外的区域。

待规划区内确因地质工作需要,可以安排面积性地质工作;若开展矿产勘查,必须先进行规划合理性论证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区域规划后,再部署有关勘查工作;待规划区原则上不新设采矿权。

(2)开采规划区块

依据矿产资源分布特点,综合考虑地质构造及地形上的相对独立性、勘查开采现状、开采技术、安全生产技术、交通、行政区划和开采管理制度等因素,全市共划分出113个开采规划区块。其中,88个区块已设置采矿权,25个区块未设置采矿权(见附图4、附表14)。

开采规划区块是矿业权设置和整合的主要依据。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采矿权;开采规划区块确需分割或合并时,必须进行规划合理性论证。

3采矿权设置与投放

(1)限制开采规划区

在全市已划定的43个限制开采规划区中,又划分出88个开采规划区块。规划近期,对未设置采矿权的东宝区易畈煤矿探采规划区块、东宝区仙居硫铁矿开采规划区块和钟祥市围家岗水泥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各投放1个煤矿、硫铁矿和水泥用灰岩的采矿权;规划远期,对未设置采矿权的东宝区黄土坡水泥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京山县方岭水泥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投放2个水泥用灰岩的采矿权;规划展望期,对未设置采矿权的东宝区马河北煤矿开采规划区块、东宝区洞沟煤矿开采规划区块、东宝区龙虎观煤矿开采规划区块投放3个煤矿的采矿权,对未设置采矿权的东宝区苏畈南水泥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京山县青龙山水泥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京山县义和水泥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投放3个水泥用灰岩的采矿权,对未设置采矿权的钟祥市莲花山磷矿开采规划区块、沙洋县沈集石膏开采规划区块各投放1个磷矿、石膏的采矿权。

(2)一般开采规划区

在全市已划定的25个一般开采规划区中,划分出25个开采规划区块。规划近期,对未设置采矿权的东宝区宏光方解石开采规划区块、东宝区龙跃方解石开采规划区块、东宝区仙居钙粉厂方解石开采规划区块投放3个方解石的采矿权,对未设置采矿权的钟祥市龙的福矿泉水开采规划区块、屈家岭龙潭矿泉水开采规划区块投放2个矿泉水的采矿权;规划远期,对未设置采矿权的东宝区大泉方解石开采规划区块、掇刀区东山水泥配料用泥岩开采规划区块、京山县义和水泥配料用砂岩开采规划区块、屈家岭何家湾大理岩开采规划区块、沙洋县沙洋矿泉水开采规划区块各投放1个方解石、水泥配料用泥岩、水泥配料用砂岩、大理岩和矿泉水的采矿权;规划展望期,对未设置采矿权的掇刀区车桥水泥配料用砂岩开采规划区块、钟祥市丽山耐火粘土开采规划区块各投放1个水泥配料用砂岩和耐火粘土的采矿权。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1、结构调整和优化方向

(1)矿山企业开采规模结构调整

矿业布局不断优化,矿产开发适当集中,开采总量适度增长,矿山总数适量减少。坚持矿山开采规模与储量规模相匹配的原则,逐步遏制“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现象,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条件,积极引导小型矿山整改联合,提高采选技术水平。

加快大、中型矿山企业改组、改制和资产重组,做大做强磷化、建材产业。加快小型矿山整改联合,促进矿山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变。对开采零星分散资源的小矿山,有选择地予以保留,并在技术、资金上给予指导和支持;对不符合生产条件、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不匹配、破坏或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扭亏无望的矿山企业予以整改或关闭。

(2)矿业技术、产品结构调整

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先进、适用的采选及精深加工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矿业,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鼓励开发低品位、难利用的矿产资源。

积极调整矿产品结构,增强矿产精深加工产品的研发能力,加大磷化、建材和优质高效非金属矿产后续加工能力,延长产业链和产品链,努力提高矿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2矿产资源开发整合

(1)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淘汰落后,扶优扶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兼顾、公开公正。

(2)整合范围

——重要矿产:煤(石煤)、磷、石膏、水泥用灰岩及建筑石料类等矿产。

——重点矿区:矿山布局不合理,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矿区;开发秩序混乱,矛盾突出,纠纷不断的矿区;国有大矿周边矿区;小矿密集区;开采主体多,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

——重点矿山:影响大矿统一开采的小矿山;多主体开采同一矿体的矿山;生产系统交叉重叠或井巷彼此相互贯通的矿山;采选加工脱节、挖矿卖矿的磷、水泥用灰岩等工业基础原料类矿山;开采方法和技术设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较低的矿山;优矿劣用、破坏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矿山;以开采一般矿种为名盗采其他重要矿种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经营粗放、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差的矿山。

(3)整合方法

——保留:各类证照齐全;矿山布局符合规划;勘查程度达到开发利用要求;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生产设计科学合理;符合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且与矿山占用资源储量相适应;实行全层开采、贫富兼采且回采率达到规划要求;开采磷、水泥用灰岩等矿产的企业,后续加工企业形成了采选加工联合体;遵守开采总量调控等相关管理规定且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环保措施到位,保障有力;履行了采矿权人各项责任和义务。具备这些条件的矿山予以保留,并鼓励其作为整合主体,按照有关要求,整合周边的小矿山。

——整改:矿山布局、采选加工衔接、资源利用与保护、矿山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基本具备矿山保留条件,但开采规模偏小,与矿山占用资源储量不相适应,批大建小,超能力、超计划生产,勘查程度偏低,基础储量不足,回采率未达到要求,环保措施尚未完全到位。具备这些条件的矿山予以整改。整改期间,原则上停止生产;通过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联合: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 凡能够与大矿进行联合的,由大矿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采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国有矿山企业之间的联合可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管下,采用资产整体划拨的方式进行;联合矿山原则上不得扩大矿区范围,确需扩大的,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联合后矿山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规定的开采规模要求。整合期间联合区域及其毗邻地区暂停新设探矿权、采矿权。

列为联合对象但不愿参加联合的矿山,其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变更手续。已列入关闭名单的矿山企业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应予关闭的矿山企业不参与联合,其资源需要重新开发利用的,根据矿产资源规划设置矿业权。

——关闭:位于禁采区、矿界内资源已枯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关闭擅自恢复生产;以采代探的非法采矿点;拒不整改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矿山。符合这些条件的矿山予以关闭,一律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重置:矿山开采矿种、开采规模与所在矿区不相匹配,通过采矿权置换可以实现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4)分类处置方案

——保留矿山:有5家煤矿山、1家磷矿山和1家水泥用灰岩矿山予以保留(见附表16)。

——整改矿山:有37家煤矿山、4家磷矿山、2家滑石矿山、1家长石矿山、22家石膏矿山、2家方解石矿山、9家水泥用灰岩矿山、1家建筑用白云岩矿山、1家冶金用石英岩矿山、2家水泥配料用砂岩矿山、1家高岭土矿山、1家累托石粘土矿山和1家矿泉水矿山予以整改。

——联合矿山:湖北昌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荆钟磷矿、钟祥市虎山矿业有限公司、钟祥市柴湖矿业有限公司与钟祥市胡集矿业有限公司,湖北荆襄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选厂与钟祥市胡集镇金山磷矿,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与湖北省钟祥市长寿磷矿,湖北省钟祥市熊家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钟祥市矿产公司红土山矿,钟祥市磷矿镇刘阳磷矿、钟祥市天龙矿化有限公司与钟祥市秦冲磷矿,荆门市福鑫石膏有限公司与荆门市灿宏石膏有限公司,钟祥市冷水镇泰山第二石灰厂、钟祥市冷水镇田岗石灰厂、钟祥市冷水镇泰山石灰厂、钟祥市冷水镇发利碎石厂、钟祥市冷水镇牛践岗石灰石厂、钟祥市冷水镇寨子山建材场(二)、与钟祥市冷水镇寨子山建材场(一),钟祥市国栋磷肥厂白云岩一采厂与钟祥市国栋磷肥厂白云岩二采厂实行联合。

——关闭矿山:有46家煤矿山、2家磷矿山、2家石膏矿山、1家方解石矿山、5家水泥用灰岩矿山、11家制灰用灰岩矿山和2家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予以关闭。

——重置矿山:湖北省金宇水泥厂重置为葛洲坝荆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荆门市宏康有限责任公司重置为荆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3、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及最低服务年限

(1)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我市资源特点及开发利用现状,参照《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制定我市相应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指标,然后确定每个矿区的最低开采规模及年限(见附表16)。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是新建矿山准入和换证矿山许可的必要条件。

(2)矿山最低服务年限

大型矿山不小于20年,中型矿山不小于10年,小型矿山不小于5年。

(四)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

1、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

对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共伴生矿产必须统一规划,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并最大限度地开采、提取和回收矿产资源,对暂难利用的共伴生矿则应制定相应的资源保护措施。

重点扩大对煤矿、硫铁矿的共伴生矿进行综合利用的矿山企业数;逐步加强东宝区与硫铁矿共生的耐火粘土、煤、方解石、硅石、与煤共生的铁矿、钟祥市与累托石粘土共生的硫铁矿等的综合利用。

严格执行《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坚决推行共、伴生矿与主矿同时勘查、同时评价、同时设计、同时开采、同时回收利用;对没有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不予认定;对共、伴生矿床不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建立健全矿山企业“三率”考核体系和监督检查机制,引导和促进矿山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清理整顿资源浪费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的矿山企业,鼓励矿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进一步提高矿山企业“三率”水平。

2尾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在对矿山尾矿和固体废弃物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不同尾矿及固体废弃物的开发利用方向。

(1)尾矿:硫铁矿尾矿通过开发应用新的选矿技术、药剂和设备充分回收有价元素或烧制墙体砌块砖、生产高硫铝酸盐水泥和做耐火粘土原料等,选矿尾矿主要是回收硫精矿和精选提纯高岭土,硫铁矿烧渣主要是回收铁精矿。煤矸石主要用作低值燃料、制造水泥、煤矸石砖、耐火材料和轻质陶粒等。尾矿在用于开发建筑、陶瓷、耐火新材料或替代材料等建材方向时,应开展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和延长产业链的技术研究。

(2)粉煤灰和磷石膏、硫石膏:区内燃煤电厂副产的粉煤灰除用于建筑工程、基础工程和农业领域作为生产水泥、混凝土与建筑砂浆、烧制与非烧制制品、道路和工程填筑等建筑材料的原料或改良土壤的原料,还可用于合成沸石(制备分子筛)、提取锗、镓、钒等贵重元素、制作漂珠制品、制备铝基复合材料等高附加值的产品开发应用方向;磷石膏和硫石膏主要用于替代天然石膏生产石膏粉、石膏板、石膏砌块、粉刷石膏、石膏砂浆或作为水泥缓凝剂、土壤改良剂等。

此外,充分利用尾矿及固体废弃物进行矿山采空区、矿地复垦回填,做好矿山尾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避免水土流失。

3、重点示范工程

为推动全市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磷矿、水泥用灰岩等具有重要开发价值的矿产为重点,选择有一定经济技术实力的矿山企业及其所属矿区作为试点和示范,引导和带动矿产资源领域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规划期确定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钟祥市胡集磷矿区大峪口矿段、洋丰集团及钟祥市胡集磷矿区放马山矿段、中化建矿业有限公司及钟祥市胡集磷矿区王集矿段王集矿、葛洲坝荆门水泥有限公司及荆门市龚家垭石灰岩矿作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四项重点示范工程。

(五)新建和换证矿山开采准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出以下新建和换证矿山开采准入条件:

(1)采矿权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且申请人提交采矿登记申请之前两年内没有受到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2)新建、改(扩)建和已投产生产矿山的采矿权人,应当依法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中开采矿种、矿山总数、开采总量、采矿权布局等要求。

(4)申请国家和省限制开采的矿种,不得突破年度开采计划指标和规划总量调控指标。

(5)外商投资开采矿产资源,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

(6)申请开采难利用矿产的企业,必须具备经国家相关部门检测认定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资源利用达到要求的选矿工艺技术。

(7)突破难利用矿产选冶技术的单位或企业法人,在满足其它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取得相应矿种的采矿权。

(8)在已知难利用规模矿床选冶技术未过关前,在其分布矿区不新设采矿权,现有采矿权合理有序退出。

(9)申请磷矿采矿权的矿业权人必须是采、选、加工一体化的大中型磷化工企业或同类型企业联合体。

(10)矿山规模必须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并符合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

(11)矿山企业必须具有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的地质储量报告、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安全生产预评估报告以及合法的矿山用地手续等。

(12)能利用的共伴生矿产必须制定综合开发利用方案;暂难利用的共伴生矿以及含有益组分的尾矿必须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

(13)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废弃物回收利用率指标应达到规划要求。

(14)在未具体划定范围的各类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含县级)内新设、延续、变更采矿权,矿业权人必须出具相关行业部门的审核意见。

(15)地质灾害危险区,原则上不新设采矿权,确需设置的,必须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6)面积较大、地质情况较复杂的勘查规划区块,探矿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规划论证或编制矿区规划,再考虑设置采矿权。

(17)资源储量报告必须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矿山开采建设设计的依据后,探矿权方可转采矿权。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全市共划分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区和一般严重区24处(见附表18)。

1、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

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6处,面积301.93平方千米。该类区域分布于东宝区龙泉街办、子陵铺镇及牌楼镇、掇刀区麻城镇、钟祥市胡集镇及磷矿镇,主要开采矿种有煤、石膏和磷矿,主要地质环境问题包括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矿坑突水、水均衡破坏、地表水污染等。

2、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

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10处,面积413.23平方千米。该类区域主要分布于东宝区马河镇、栗溪镇及子陵铺镇、沙洋县马良镇、京山县永兴镇及钱场镇,主要开采矿种为煤和石灰岩,主要地质环境问题包括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崩塌、滑坡、侵占和破坏土地等。

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一般严重区

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一般严重区8处,总面积139.52平方千米。该类区域主要分布在东宝区子陵铺镇、钟祥市冷水镇及九里乡、京山县宋河镇、新市镇及雁门口镇,主要开采矿种为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玄武岩、建筑石料用白云岩及砖瓦用粘土等,主要地质环境问题包括崩塌、滑坡、侵占和破坏土地、大气污染等。

(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分区

根据上述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分区结果,结合矿山环境发展变化趋势,全市共划分出重点保护区、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三类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区13处(见附图5、附表19、20、21)。

1、重点保护区

主要包括省级自然保护区17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9处;国家、省级和市级文物古迹保护区298处。此外,铁路、重要输油(气)管道、一、二级河流两侧向水坡、重要水库、湖泊周围1000米范围,高速公路(含在建高速公路)两侧500米(露采矿可视范围内)范围内、国道、省道两侧200米(露采矿可视范围内)、重要城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及其它重大基础设施保护范围为重点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禁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区内已设的探矿权一律不得转为采矿权,已设采矿权和采矿企业应逐步取消关闭。区内禁止矿山固体废弃物的堆积、废水废液的不达标排放等。

2、重点治理区

全市划分出6处(落实省级规划部署4处),总面积310.63平方千米。主要包括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的国有大中型老矿区、闭坑矿山和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矿区;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问题随时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矿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后社会、环境、经济效益明显的矿区。

重点治理区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做好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评估、治理规划工作,编制详细的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提出对已产生的矿山环境问题的治理和新的开发活动可能诱发矿山环境问题的预防、处理方案,使矿山的生态影响和破坏降到最低程度。

3、一般治理区

全市划分出7处(落实省级规划部署1处),总面积313.14平方千米。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矿山环境问题对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的区域。

一般治理区开采矿产资源必须进行矿山环境地质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对已产生的矿山环境问题的治理和新的开发活动可能诱发矿山环境问题的预防、处理方案,避免和减少矿区环境破坏和污染。

(三)新建、改、扩建和已投产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严格执行矿山准入条件,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

——所有采矿权人必须缴存备用金并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矿山废弃物排放、土地复垦率等必须符合规划要求;

——严格执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制定矿山环境问题监测方案,对矿山环境问题实行动态监测。

——新立、变更或延续采矿权必须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同时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

(四)停办、关闭或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严格执行矿山土地复垦规定,达到规划要求;

——矿山企业申请闭坑的同时,必须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任务,否则不予办理闭坑手续,不返还相应的备用金。

(五)矿山环境监测网络

建立矿山环境监测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预警系统,近期规划建设钟祥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站,远期规划建设荆门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站(见附图5),将其纳入全省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六)矿山环境恢复重点治理工程

全市共规划6项重点治理工程,面积3平方千米(见附表22),主要分布在钟祥市胡集镇与磷矿镇、东宝区龙泉街办与牌楼镇、掇刀区麻城镇。近期实施钟祥市胡集磷矿区大峪口矿段地面塌陷治理与土地复垦、钟祥市胡集磷矿区王集矿段王集矿地面塌陷治理与土地复垦、钟祥市朱堡埠磷矿区Ⅳ号矿体、Ⅵ号矿体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钟祥市胡集磷矿区放马山矿段地面塌陷综合治理、荆门市龙源石膏矿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远期实施荆门市革集-子陵铺石膏矿革集矿段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为保证《规划》的实施,必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社会、科技和舆论等手段和措施:

(一)法制保障机制

在本《规划》经批准生效后,尽快制定规划实施办法,明确规划的法律地位,将规划实施纳入法制轨道。理顺规划管理与矿政管理关系,全市辖区范围内的一切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和矿业活动均应服从本《规划》。

本《规划》应纳入同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经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二)行政保障机制

通过建立和执行以下管理制度,确保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能有效组织、指挥、监督矿产资源规划在各个阶段的实施。

1、矿业权规划审查许可制度

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从源头上抓好矿业权前置性审查,未经审查许可不得进入下一程序。审查范围包括: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资源储量是否可靠;最低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与储量规模是否匹配;矿业权总数、矿山开采总量是否突破规划年度计划;矿业权空间布局和开发利用初步方案是否合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是否可行;项目用地方案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等。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不得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

2、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度

制定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管理办法,实行规划目标责任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纳入管理目标体系,把年度目标和规划期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3、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确定的目标基础上,根据各县(市、区)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国民经济发展等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研究制定规划实施年度计划方案。对总量调控的矿种及年度指标实行计划管理,并以年报统计数据作为考核依据,超计划将扣减下一年度指标。

4、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制度

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是动态调整规划,保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和科学性的重要依据。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总结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进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分析规划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影响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的主要因素,研究提出规划调整和完善的政策建议。

5、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和查处纠正制度

市、县级人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察制度,并将总量调控、矿业权设置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列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经济保障机制

1、积极拓展资金筹措途径

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广泛吸纳各种投资机构和民间社会资本的投资,鼓励有条件的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参与合作投资。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地质勘查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返还等资金渠道,支持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立项论证工作。

2、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

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按照《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和完善矿业权市场运行规则,明确矿业权市场准入条件,加强矿业权市场监管。推进矿业权信息公开,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矿业资本市场繁荣发展。科学设置矿业权总量,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矿业权流转运行机制。完善矿业权转让的管理制度,规范矿业权二级市场,形成勘查、开采有效进入与退出机制。

3、完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激励机制

建立权责明确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激励政策和管理制度,支持和鼓励矿山企业开展低品位、难开采矿石的利用研究,鼓励资源二次开发利用和尾矿资源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对利用尾矿、贫矿、难回收矿的,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对于没有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不予评审备案;对于共、伴生矿产没有纳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不予确认;对开采过程中未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的,应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延续、变更。

4、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

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灾害的治理和矿山环境的恢复。对恢复治理不力、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政府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启用备用金进行治理。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使用好备用金,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加强备有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四)社会保障机制

1、建立规划公众参与制度

在规划编制阶段,充分发挥公众在规划编制中的作用,拓宽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管理的途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协调好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诉求,为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创造良好条件。

2、建立规划公示制度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完成规划编制后,应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为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3、建立社会公众监督制度

在规划执行过程中,实行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规划的行为,提高政府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科技创新与人才保障机制

积极扶持和引导企业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现代采选技术,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鼓励企业开展中低品位、难开采矿石及尾矿开发技术研究,促进潜在资源的开发利用。重点开展磷矿、水泥用灰岩的综合利用项目示范,建设一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推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和生态重建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提高和改善我省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促进绿色矿业发展。

应用现代信息采集和统计分析技术,服务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区)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等领域,对必要的紧急情况构建预警应急系统,以便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建立规划实施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矿业权设置的动态变化,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更新,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规划管理效率。

积极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掌握规划编制、实施、评估等技术技能的专业人才队伍,全面提高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水平。

(六)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手段

规划重大工程是实现规划目标、完成规划任务的重要保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现有条件,近期将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钟祥市胡集磷矿区大峪口矿段、洋丰集团及钟祥市胡集磷矿区放马山矿段、中化建矿业有限公司及钟祥市胡集磷矿区王集矿段王集矿、葛洲坝荆门水泥有限公司及荆门市龚家垭石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工程、钟祥市胡集磷矿区大峪口矿段地面塌陷治理与土地复垦、钟祥市胡集磷矿区王集矿段王集矿地面塌陷治理与土地复垦、钟祥市朱堡埠磷矿区Ⅳ号矿体、Ⅵ号矿体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钟祥市胡集磷矿区放马山矿段地面塌陷综合治理、荆门市龙源石膏矿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等九个项目作为规划实施重大工程。

重大工程由政府统一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可行性研究论证,对工程的组织、质量、进度、资金和信息化管理等作出部署和安排,保证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七)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依法办矿、依规划办矿意识

通过广播、电视、板报、标语和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宣传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性和法律地位,树立依法办矿、依规划办矿的意识,引导人们自觉珍惜、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业权人遵守规划的自觉性,保证规划依法实施。

八、附    则

《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组成,三者具有同等效力。

《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须按原程序进行报批。

《规划》经荆门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荆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规划》由荆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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