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本次培训的45名学员来自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等十个省会城市儿童福利机构,全部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中大部分具有医学专业背景。在15天的课程中,学员除完成孤残儿童护理员(高级)培训外,还将进行师资培训,考试合格者将颁发孤残儿童护理员(高级)证和师资证。
“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及培训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推广。2010年在中国收养中心建立“儿童抚育培训示范基地”,组织开展示范培训,并为中央及地方培训师资和“孤残儿童护理员(高级)”。2011年起,依托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广州等十个省会儿童福利机构推广初级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并对培训及教材进行总结修订。2012年起,依托全国各省会城市儿童福利机构,将初级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推广至全国。
此次培训标志着“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及培训工作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