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生煤业2011年度矿井灾害 预防和处理计划 第一章 序 言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结合我矿2011年采掘工程安排情况,现将2011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如下: 建生煤业采用三个立井单水平开拓方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矿井属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爆炸指数为14.62%,煤层自然发火等级为三级,属不易自燃煤层,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按预定计划进行,我矿2011年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瓦斯防治和矿井水害防治工作。 矿井安全出口要经常检查,保证人员能安全迅速通过,井下要标明避火路线,井巷交岔口,都必须设置路标,写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向安全出口的方向。对灾害预防措施中的安全规定、要求及撤退路线,要进行强制性培训考试,并列入培训计划,达到人人皆知。 该计划由矿长负责贯彻实施。每季度末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计划进行修改,制订补充措施。发生重大事故时,由矿长、总工程师负责指挥处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第二章 矿井火灾预防 第一节 矿井灾害性质描述 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井下或井口附近能威胁到井下安全生产和井下人员安全的火灾。 l、矿井火灾的分类: (1)外因火灾是由某种外在的高温热源引起可燃物燃烧的火灾。如吸烟、电焊、用电炉或灯泡取暖,电火花,明火明电放炮,瓦斯煤尘爆炸等所引起的火灾。这类火灾的特点是发生突然,来势迅猛,无预兆可查,在矿井火灾总数中,占的比重不大,但损失不小。 (2)内因火灾是指由于煤炭自燃引起的火灾。这类火灾有一个孕育过程(自燃要经过潜伏期、自热期和燃烧期),根据预兆能早期发现,但火源隐藏,经常发生在人们难以进入的采空区和煤柱内,难于找到准确的火源位置,扑灭火困难。 2、矿井火灾的危害 矿井火灾的危害很大,它能产生高温火烟及有毒有害气体。火源附近的温度可达1000℃以上,伴随火灾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是火灾事故中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火灾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可以产生“火风压”,使风流逆转,造成风流紊乱。火灾烧毁设备,支架和煤炭资源,造成停工停产,如果封闭火区,还将影响矿井生产正常接替,冻结煤炭资源。 第二节 地面火灾预防措施 l、井口房和扇风机房及其附近20米以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电炉取暖,在工业广场和井口附近严禁用易燃易爆材料搞临时建筑。 2、主、副井口不得随意进行电气焊和喷灯焊作业,若工作需要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3、可燃性材料存放点由安全科制定出专门防火措施,交矿“四防小组”审阅,并在库房附近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防火设施。 4、矿井坑木场安全科应制定专项防火制度。 5、煤场内,禁止明火取暖,由销售科负责。 6、锅炉灰不能在工业广场内随便乱倒,运输队要装车运至矸石山与矸石一块处理,运输队负责将责任落实到人。 7、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证足够的消防水量,此项工作有办公室负责。 8、严格按规定在工业广场内存放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使用性能良好,该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9、风井机房内严禁烟火,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机电科机电队对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证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11、平地各类库房内严禁烟火,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悬挂“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12、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和各消防点应配足规定数量的器材(详见附表),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落实,随便挪用或丢失器材,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节 井下火灾预防措施 1、外因火灾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0条关于入井人员验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2)下井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确保人人会使用自救器。 (3)井下各峒室不准存放易燃材料,易燃材料在井下严禁乱扔、乱放、乱倒。 (4)井下机电硐室及主要运输巷道安装易产生火灾隐患的设备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配足灭火器材,存放足够的砂箱、砂包和灭火工具。 (5)井下要采用矿用安全型灯具照明,其线路要用不延燃橡套电缆,其电压不得超过127伏。 (6)电气焊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执行。 (7)井下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 (8)井下有电气设备或电缆的地点,施工人员必须对电气设备和电缆加强保护,以免因被砍断、碰烂、挤破而造成短路,引起火灾。 (9)井下机电工经常检查自己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有磨擦发热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并报告矿调度室。 (10)放炮员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有关规定执行放炮制度,严禁放空心炮、糊炮或明炮。 (11)井下机电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使用液力偶合器运输设备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储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配备质量、数量、存放地点及使用应严格按照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12)将井下各变电所划分为防火重点区,并给每个重点区两端设立防火门。各防火门要定期检查,一旦在井口附近发生火灾,关闭井口防火门,防止有害气体向井下蔓延,该工作由机电科负责。 (13)井下所用风筒要用难燃或阻燃材料制作。 (14)井下所有电缆、皮带要阻燃。 (15)液压联轴节等易磨擦生热的部件要加强检修、维护,以防磨擦起火,液压联轴节必须使用经试验合格的易熔塞及防爆片。 (16)皮带巷消防水管每50m要设—个三通阀门。 2、内因火灾预防措施 内因火灾即煤层自燃引起的火灾。煤科总院重庆分院对我矿开采的二1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为三类属不易自燃煤层,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预防。 (1)在进行巷道掘进时,要充分考虑防止因帮空顶空而造成自燃的措施。 (2)采煤队在保证煤质的情况下,尽量提高采煤工作面回收率,不留浮煤和老塘积煤,上、下尾巷坑木要回收干净,特殊情况需要预留煤底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3)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密闭,并在停采线上撒阻化剂。 (4)通风科要加强防火管理,瓦检工必须定期检查密闭外和采掘面回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及煤壁、空气温度。救护队要加强—氧化碳检查以及出水温度的测定,并重点做好各掘进工作面过老巷、沿空送巷及各密闭内的温度及气体浓度检查,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安全通风科、调度室和总工程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加强掘进面工程质量管理,杜绝空帮、空顶作业。对顶煤高冒区要加强观测,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喷浆、注水等防火措施。 (6)加强通风管理,合理调整主扇负压,保证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7)通风构筑物的位置要有利于防火,杜绝微风作业,保证合理供风。 (8)采掘作业规程中要制定防治自然发火措施。 (9)加强防火预测预报工作,每周对易出现高温火点的地点组织—次检查,并有记录可查。 (10)回采工作面结束以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减少进回风侧之间的压差。 第三章 瓦斯管理 第一节 加强通风设施管理 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1、风井主扇司机,要坚守岗位,经常检查扇风机、电动机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调度室及有关部门汇报,确保正常运转。严禁无计划停风,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经通风科、矿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在主扇恢复运转后,主扇司机必须及时向调度室、通风科汇报,并做好记录。风井主扇不得随意开、停或倒换,需倒换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采取措施。 2、井下局扇要挂牌管理,包机电工负责对局扇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证局扇正常运转。若发现局扇停风时,局扇供风地点所有人员要撤到新鲜风流中去,并及时向矿调度室、通风科汇报,组织处理。 3、任何人不能随意停开局扇。长时间停工的掘进头,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停风时,通风队要在巷道口打上临时密闭或栅栏,并揭示警标,瓦检工要对巷道附近的瓦斯情况加强检查,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3次,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 4、通风科要定期测风,重要地点要根据需要随时测风,合理配备风量,确保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 5、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管理,保证所有通风设施达到通风质量标准化的要求。 6、加强巷道维修,保证井下所有进、回风巷道完好畅通,断面满足《规程》对通风的要求。通风巷道内不准堆放杂物,物料堆积不准超过巷道断面的1/3,保证风流畅通无阻。 7、在设计巷道时,要按照《规程》规定合理布置,以免造成通风设施繁多,通风管理困难。 8、井下所有风门的闭锁率要达到lOO%,严禁设单道风门。 9、所有掘进工作面,局部扇风机都必须实现双三专、自动倒台按照系列化要求装备掘进面,否则不准开工。 10、矿井应有专用回风巷实现独立的通风系统 第二节 加强瓦斯抽放管理 瓦斯抽放作为瓦斯治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在瓦斯防治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矿井现有井下移动瓦斯抽放系统,配置ZWY-40/75-G型2台瓦斯抽放泵,敷设抽放管路650多米,井下抽放系统全部实现联网,基本满足不同的抽放需要。 l、抽放泵司机应对泵站内所有设备做好日常维护、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2、抽放泵司机应每周对抽放设备润滑一次,全面除垢一次循环时间不超过2个月。 3、管路维护人员应每天对所有抽放管路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查,对发现的漏气问题及时处理。 4、管路维护人员应每天在抽放泵停机检修时间对管路进行放水并清除杂质。 5、在采用上隅角抽放期间,采煤队每天应做好尾巷预留工作,保证管路吸气口符合规定。 6、严禁碰撞、挤压抽放管路。 7、管路巡回检查人员必须及时对所有放水器放水,以防堵塞管路。 8、抽放管用6毫米以上钢丝绳吊挂,离地不小于0.3米。 9、抽放管路无破损、无泄漏、无积水,抽放管路离地高度不低0.3米,管路敷设牢固平直,无挤压、踩踏、坐卧、碰撞抽放管路。 10、低平处按规定安装放水器,保证管内积水及时排出。 11、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排至回风道时,抽放管路出口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包括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栅栏设置的位置,上风侧为管路山口外5米,下风侧栅栏间距不小于35米。排到巷道内的瓦斯,必须在30米以内将其浓度混合到规程允许限度以内。栅栏处必须设置警戒牌和监测装置,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时能够报警并按《规程》有关规定处理,监测传感器在栅栏外5米以内,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作业。 12、管路敷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尽量保持平直,低洼处设置放水器,主管路要放置在专用托架上,每节管路至少有两个支点,离地高度不小于0.5米。管路如敷设在有轨道或皮带的巷道,抽放管路距矿车或皮带外延之间的净距离不小于0.3米,抽放管路不得与电缆设在同一侧。 13、泵站必须安装瓦斯传感器,报警点为0.5%。 14、钻场必须悬挂图版和记录牌。图版上必须标明钻孔各种参数(钻孔编号、长度、方位、倾角)。 15、钻孔必须封孔严密。封孔深度:岩孔不小于3米,煤孔不小于5米,若煤(岩)壁裂隙影响造成漏气时要加大封孔深度,采用聚氨脂封孔长度不小于0.8米,以外用水泥砂浆封满封实。 16、在运输巷道斜坡、竖起巷道敷设管路原则上选用无缝钢管。 17、在易受碰撞或冲击挤压的地点,抽放管路应选用无缝钢管如选用其它抽放管应有保护措施。 第三节 建立完善的监测监控系统 1、矿井应按规定配齐瓦斯监测装置,包括监测系统及各种传感器、断电仪、便携式瓦检仪。 2、矿井应建立通风安全监测机构,并按规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测员。 3、矿井应有监测中心室,装置维修室,携带式瓦检仪发放室等工作场所,并应做到整洁。 4、装胃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断电闭锁控制方式,电缆敷设等都必须按《规程》规定,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并实行挂牌管理。 5、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安检员及瓦检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监测仪。 6、中心站室(配备机载断电仪者除外)必须悬挂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中心站运行日志。监测计算机必须配置2台,其中1台备用。 7、监测装置应保证性能完好,能正常工作。甲烷传感器必须使用校准气样至少每隔7天调校—次,其它传感器按其调试方法每隔15天调校一次。 8、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6~12个月必须升井全面检修,有记录可查,井下装置的完好率为100%。 9、监测中心必须保证连续监测,设备功能正常。按时打印安全监测日报表,报矿长、总工程师审批,发现瓦斯超限,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汇报处理。 10、必须建立设备、仪表及传感器使用管理台帐、监测装置故障登记及检修记录。监测系统数据库应保证瓦斯、一氧化碳等历史数据保存二年以上。 第四节 杜绝火源 防止瓦斯事故 1、加强矿灯管理和维修,保证矿灯完好,严禁在井下拆卸或敲打。 2、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杜绝井下铁器敲打、碰撞。 3、严禁带烟草等引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4、加强爆破器材及放炮管理,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5、打眼时必须使用综合保护措施,炮眼必须使用水泡泥和黄泥封孔,炮眼要封实、封满,并严格按放炮操作规程操作,杜绝冈放炮而产生火花。 6、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第五节 加强瓦斯管理 严禁超限作业 一、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评价措施计划 为了保证采煤工作面瓦斯评价工作有效开展,矿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申宏敏 副组长:李现峰 南清奇 梁德勋 邢 伟 成 员:韩雪朋 蔡国正 蔡超宏 张占来 梁松强 l、通风科负责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评价工作的汇总及督促评价问题整改、落实。负责对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监测系统及局部通风项目进行评价。 2、生产科每月23日前向参评部门提供下月回采面计划推进长度,并负责对炮采工作面参数的评价。 3、地测科负责每月23日之前向参评部门提供对下月采掘而推进范围内物探、钻探情况分析:地质构造、瓦斯地质预测预报的评价。 4、机电科负责对设备及防爆等项目进行评价。 5、调度室负责对通讯设施等项目进行评价。 6、安监科参与瓦斯评价会审,负责落实防治瓦斯措施,对评价进行安全监控,负责评价结果验证、整改措施的监督落实,并在每月23日评价会上通报有关情况。 7、参评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要求,对所有采掘工作面进行认真调查,收集真实准确评价基础资料,并按规定评价项目、内容及标准、方法提出专项评价,并经评价人和科长审核签字后,在每月的23日前交到通风科统一进行初步汇总。 8、各参评业务科室必须固定评价人员,且评价人员是主管技术员或副科长以上人员,评价人员要具有严谨、科学的态度,各尽具责,依据事实认真分析,提出符合实际的评价意见,并对评价结果负责,每月对评价验证总结一次,评价结果与实际误差不超过20%。 9、每月23日15:30点(遇特殊情况顺延,最迟不得超过25日)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科室对专项评价意见进行会审,提出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综合评价意见,决定是否可以采掘及制定防治措施,确定下月允许回采、掘进距离。由通风科将瓦斯防治评价意见汇总填写附表,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生效,于每月28日(2月份25日)下午6点前报送嵩阳一公司通风处(一式两份)。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综合评价表原件和各业务科室专项评价意见表统一交通风科归档备查。 10、采掘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大的变化,瓦斯涌出情况与评价结果明显不符时,要立即停止采掘、完善措施,并向嵩阳一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汇报,对该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进行重新评价,上报嵩阳一公司通风处。 11、对采掘工作面瓦斯评价提供的允许回采、掘进距离,不能满足当月施工进度时,应在保持10米以上安全距离前,进行重新评价上报。 二、瓦斯管理措施 1、通风队必须按规定配齐瓦检工,杜绝空班、漏检、瞒报、慌报瓦斯数据。 2、每个检查地点,每班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次数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生产中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检工随时检查。 3、加强职工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安教育、岗位培训,使井下工人懂得《规程》中有关瓦斯的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 4、瓦检工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和班中汇报制度,严格按巡回路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必要时组织撒出危险地区的工作人员。 5、回采工作面上、下付巷尾巷要及时回收,不留盲巷。井下所有盲巷必须全部密闭,打上栅栏,挂牌管理。 6、巷道贯通前,测量科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发放贯通通知单,并负责编制贯通措施,通风科应做好贯通调风的准备工作,贯通后立即调整风路,防止瓦斯聚积。 7、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科队长、通风科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检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并保持完好, 煤与半煤岩巷道或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迎头要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采面上隅角、必须按规定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8、排放瓦斯措施山通风科编制,扑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排放工作由通风副总或科长现场指挥,救护队、通风队、机电队、运输队具体实施,调度室协调,安监科现场监督。 9、微机监测室要密切注意各传感器显示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监测电工必须全天有人值班,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汇常维护、校对工作,保证监测仪器准确、灵敏、可靠。 10、井下使用的便携仪要保证校检质量,确保瓦斯监测的准确度。 11、各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保证断电符合标准规定。 12、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保证安全生产。 13、加强工作面瓦斯抽放,对1110l工作面高瓦斯区回采时,除合理配备风量外,要及时采取高位钻孔对采空区瓦斯进行抽放,完善瓦斯监测措施加强现场管理,严格瓦斯管理制度,确保采面安全。 14、高瓦斯区域放炮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乳化炸药,井下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5、对炮采一次采全高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要明确提出因周期来儿顶板大面积垮落,瓦斯突然涌出的专项防治瓦斯措施。 第五章 矿井防尘措施 一、煤尘灾害情况 我矿煤尘经瓦斯研究所鉴定,有爆炸危险,爆炸指数为14.62%。 二、容易发生煤尘爆炸事故的地点 井下采区的回风巷道、回采工作面及各个掘进面的巷道。 三、发生煤尘事故的原闲 1、当煤尘达到—定的浓度 2、达到一定的温度 3、氧气达到一定的浓度 四、可能发生煤尘事故的地点 l、11107工作面如发生煤尘。 2、11107上付巷如煤尘爆炸。 3、11103上付巷煤尘爆炸。 五、预防煤尘事故的措施 1)预防煤尘堆积的措施 l、加强通风管理,保证巷道内风速最大限度地接近最优排尘风速到通风排尘的目的。 2、加强防尘工作力度,按作业区域配备足够的防尘人员,责任落实到人,地点落实到人。 3、完善防尘系统,防尘管路架设要符合标准要求,包括三通、阀门的安装,加强日常维护,保证水路畅通。 4、煤巷掘进要坚持放炮喷雾、放炮使用水炮泥、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5、井下各转载点要设置喷雾设施,并保证雾化良好,灵敏、可靠。 6、要定期冲刷巷道,防止煤(岩)尘堆积,溜煤眼处严禁放空漏风造成煤尘飞扬。 7、防尘人员要定期冲刷巷道,保证运输巷道每天、回风巷每周至少冲刷一次,机电设备上的煤尘要用扫帚清扫,保证煤尘厚度不超过2mm,连续长度不超过5m;大巷、井底车场和主要进回风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 8、加强测尘工作,实施重点治理,对于煤尘超限地点,迅速组织解决。 9、坚持回采工作面煤壁浅孔动压注水,减少煤尘产生。 10、加强局扇进风的净化工作,保证掘进供风符合要求。 2)防止达到爆炸温度措施 1、井下地区停送电,必须有停送电计划,每次送电前都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瓦斯,确认瓦斯不超限后方可通知与职电工恢复通风和送电。 2、所有入井设备必须经机电科防爆检查,合格后发放入井证,方可下井。 3、井下供电、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二齐”、“三全”、“三无”、“四 有”、 “三坚持”。 4、井下高低压电缆严格按规定敷设和维护,绝缘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及时更换,有机械损伤的要及时修补。 5、加强井下机电设备管理,严禁井下出现电气设备失爆,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现象:摄影、照相器材下井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下井作业。 6、井下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审批齐全后方可进行。 第六章 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第一节 顶板灾害性质描述 1、假定顶板事故发生地点: 工作面上下端头,转载机机尾,煤壁机道,上下付巷超前支护范围内断层带附近,地质构造带附近 2、顶板事故发生的类型: (1)压跨型冒顶:主要发生在工作面上下付巷超前支扩和端头支护范围内。 (2)局部冒顶:主要发生在转载机尾,工作面煤壁机道,断层带,地质构造带。 3、顶板事故发生的原因: (1)工程质量低劣(2)工作面“三违”造成(3)工人责任心不强(4) 没有制定及落实相关措施、规程制度。 4、顶板事故的危害: (1)发生冒顶事故堵塞巷道影响通风端面(2)冒顶事故易造成瓦斯聚集(3)冒顶事故易造成人身事故(4)冒顶事故影响业产 第二节 采面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一、炮采工作面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1、炮采工作面发生的顶板事故可分为片帮掉矸事故、局部冒顶事故和大面积冒顶事故,顶板事故发生地点多在煤壁附近、上下安全出口、放顶线和地质构造带等处,作业过程中一般发生在放顶和采煤过程中,按照事故容易发生的地点和工序,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2、在设计采煤工作面时,采面切巷尽量避开布置在已知断层、老空、老巷附近,尽量避开布置在薄煤带中,切巷和上下顺槽原则成直角布置。当有困难或为增加煤量时,可以形成伪斜布置。 3、回采前要根据顶(底)板及煤厚等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初放措施。 4、加强采面初放的组织管理工作,在采面初放前必须成立以生产矿长为组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参加的初放领导小组。初放领导小组,现场跟班小组,现场跟班小组负责落实初放时期的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5、每月要对回采工作面进行一次顶板评价,按评价标准定出下月采面顶板管理类型(A、B、C类顶板),评价范围、允许回采长度。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进行现场落实。 6、加强工作面特殊时期技术管理工作。工作面特殊时期包括工作面初次放顶、过断层、破碎带、托三角煤、薄煤带、过硬煤区、老空、老巷、大倾角、工作面仰采、俯采、工作面回收等,必须制订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业务部门审查报总工程师批准。 7、加强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的管理。安全出口采用液压支架配合端头步移支架抬口,并保证支护有效。 8、加强采面的帮顶支护,以采面刁;片帮、不漏顶、不窜矸为原则,实行采面的全封闭管理。要求每个采面支护材料充足,采煤及放煤后要及时扩好帮顶,使采面从煤墙、顶板实现全封闭管理。 9、工作而煤壁要采直采齐,要及时打好贴帮柱,并注液给足初撑力,减少控顶区内的顶板下沉量。煤质松软时,应在煤壁片邦严重的地点,应及时拔梁扩顶,以控制顶板。 10、爆破落煤时,炮眼要布置合理,顶眼距顶板不能太近,药量要适当。 11、加强工作面液压系统和两巷、煤壁单体支柱管理,提高支柱初撑力:泵站要保证运行稳定良好,液压系统不漏液,主干管终端处压力表不低于18MPa,泵站压力要达到18MPa以L,乳化液浓度应在2~3%。主干管路管径不小于19mm;在用支柱完好,不漏液,不卸载,无外观缺损。 12、两巷底板松软时,采取有效措施,超前支护柱下必须站—L木板鞋,坚持实行分工序多次注液。使支柱初撑力达到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13、为避免顶板事故的发生,放炮后应及时拔梁护顶,防止顶空。 14、对上下付巷所有在用支柱必须使用防倒链,对所有在用支柱进行防倒,防止失效支柱倒柱伤人。 15、对坚硬顶板(煤)和自然冒落不充分的顶板(煤),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小于1.5倍采高的,要采取强制放顶措施,保证采空区顶板冒落充分充填及时。 16、采面上、下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单体支柱和铰接金属梁,U型钢支护巷道满足通风、运输要求,行人道宽度达到0.7米以上时,超前替棚长度为5~10米,运输巷和轨道巷替棚段必须打双抬棚支扩:因顶板压力大,巷道变形严重,U型钢支护断面及行人道不能满足要求,运输巷必须提前扩修至转载机外5米处,轨道巷必须扩修至20米外并按原规定打超前支护;两巷替棚段超前支护必须连续架设,单体液压支柱采取防倒措施,且初撑力不低于55KN。 17、上下付巷要经常进行超前注水,保证煤体锈结良好,防止出现漏煤造成冒顶事故。 18、工作面拉架山现煤墙流煤时,要及时用荆芭、钎椽挡严,工作面严禁梁头处放煤。 19、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必须保持直线。 第三节 掘进工作面预防冒顶的措施 一、掘进工作面防冒顶措施 1、搞好地质资料调查,尽量将巷道布置在低压区或岩性较好的岩层中。 2、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采取合理的施土方法和顶板管理办法。 3、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打眼放炮的规定,实行光面爆破,保持围岩稳定;坚持一次成巷,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和暴露面积。 4、巷道断面大,岩质松软破碎、压力大时,采取缩小支架间距,加强支护、砌碹壁后注浆等加强支护措施:倾角大的巷道,采取防止支架推倒的措施。 5、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坚持质量验收制度,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返工处理。 6、加强围岩观测,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发现漏顶必须彻底处理,空顶隐患不处理好不准施工。 7、掘进工作面,必须准备充足的钎椽、荆芭等防冒顶构料,遇有顶煤(矸)较活必须采取超前注水或挺钎椽等措施防止顶煤(矸)冒落。 8、施工过程中,架棚巷道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护,锚网喷巷道必须初喷砼,严禁空顶作业。 9、对架棚巷道,帮顶必须打严背实,杜绝空帮空顶现象。 10、架棚巷道顶煤较活挺钎椽(钢钎)时,以施丁迎头第一棚为支点,挺入深度不得小于600mm,挺钎椽(钢钎)角度与施工巷道坡度的夹角控制在8-10度之间,钎椽(钢钎)间距不得超过350mm,钎椽(钢钎)规格ф030mm*1800mm。 第四节 巷修顶板管理措施 1、各施工地点施工时严格按制定的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不得违章作业。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按照施工工艺流程操作。 3、扩修前要搞好顶板煤体注水,控制顶板。 4、更换支架时,一次只准去一棚,严禁一次回多棚。 5、作业时,要有有经验的老工人观山。 6、架U型钢支架后,帮顶要用坑木及其它物料背实,保证帮顶不空塑料(金属)网搭接符合规定。 7、施工前,先在施工地点搭牢脚手架,严禁站在皮带上作业。 8、施上期间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除去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9、松解卡缆要用专用工具,人员位于侧面,以防敲击螺母时螺母崩出伤人。 10、上梁时,人员口号要一致,手不要扶在梁的正上方,要扶在梁的侧面。 11、挑顶长度够一棚距离,必须架支架,不准空顶作业。 12、帮顶必须背实,不准出现空帮空顶现象。 13、支架棚距及迎山要合乎要求,撑木打齐。 14、施工期间及时用坑木打抬棚或支木垛进行加固。 15、维修巷道时要坚持从顶板好的地点向顶板差的方向进行。 16、维修巷道时必要时要先打临时支护。 17、维修巷道严禁使用锈蚀或变形严重的金属支架及腐朽的支护材料。 18、架设临时支架必须牢固可靠,帮顶必须背紧背牢。 19、施工地点附近必须有充足的钎椽、荆芭、坑木等处理冒顶用的支护材料。 20、扩修巷道煤体松软破碎时必须首先挺钎椽(钢钎)超前护顶,钎椽或钢钎要保持一定密度和强度以防发生冒顶事故。挺钎椽(钢钎)时,以施工迎头第一棚为支点,挺入深度不得小于600mm,挺钎椽(钢钎)角度与施工巷道坡度的夹角控制在8—10度之间,钎椽(钢钎)间距不得超过350mm,钎椽(钢钎)规格 30mm*1800mm。 21、独头巷道扩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棚进行,扩修期间扩修地点以里要严禁人员进入。 22、扩修施工前要采取得力措施,保护好扩修地点的风筒管线闲扩修掉煤掉碴砸破风筒、电缆造成的停风停电现象。 第五节 巷道冒顶时的顶板管理措施 1、巷道局部冒顶、但还未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 (1)加固冒顶处两侧支护,在紧靠塌冒处附近的支架棚梁上打上点杆或抬棚,必要时把靠近塌冒处附近的支架扩杆加固,联成牢固的一体。 (2)备足棚子的梁、腿及所用的坑木、荆芭、穿杆等物,其材质、规格符合规定要求。 (3)作业时要指派有经验的人员专门“观山”。 (4)由有经验的老工人用长把工具对塌冒处顶部“敲帮问顶”,把活矸找下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处理。 (5)用两根直径不小于200毫米的长圆木做底杆,一帮一根;圆木的一端搭在靠近冒落处已加固好的棚梁上,另一端搭在前方冒落的矸石上(高度超过巷高)。 (6)用木料在底杆上码成井字型木垛与顶接实,刹好周帮; (7)清理底杆下巷道内两帮塌冒物,到够作一架棚子的宇间时开始挖柱窝,其深度不准超过邻近柱窝深度: (8)立棚腿、上梁,刹顶背帮;新架的棚梁必须与底杆接实背紧; (9)按上述方法逐架(段)往前做,直至做通为止。 2、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 (1)局部巷道不过风时,要先采取通风措施,确保有害气体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2)加固塌冒处两侧的支扩,其方法同上: (3)将直径12厘米左右的半圆木小头削尖,在最靠近塌冒处加固棚子的后一架顶梁下向该棚顶粱上打入钎椽,钎椽插入1米为好,钎椽要排严打入,不得露顶,尽量不让顶部塌冒物往下冒,把维修工程量减少到最低限度; (4)清理巷道两侧塌冒物,到够作一架棚子间隔时开始挖柱窝,中间的塌冒物尽量不动,柱窝一旦挖好立即立棚腿,接着上梁: (5)按上述方法逐架往前做,直至做通为止。 3、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不稳定且还在塌冒时: (1)按上述方法加固塌冒处两侧支护,确保塌冒处两侧安全,使危险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待压力稳定、听不到冒落声后再按前述方法操作: 4、沿底倾斜巷道冒顶的处理: (1)加固冒顶处两侧支护,在上、下两旁至少5米范围内扩杆加固,与原有支架连为一体,确保支架稳定,防止在处理过程中发生摧跨型冒顶: (2)备足所需材料,包括梁、腿、坑木、荆芭、穿杆等; (3)冒顶区间较小,可用木梁穿杆,搭接上、下两头棚子,在杆上码木垛接顶,并重新支设或加固基础支架: (4)冒顶区较长时,为防止二次推跨冒顶,在上、下两侧用扩杆加固后,采用由下向上的处理方法; (5)采用扩架穿杆的处理方法,扩架采用坑木双棚支护,梁头抓帮,支紧背实,穿杆后用扒钉固死,以防下滑,然后码木垛接顶; (6)重新支设加固基础支架,片帮严重时,架长顶粱,腿后充填严实,打紧背牢,撑杆打齐; (7)逐棚向上进行,下边一棚没有彻底加固好以前,不准开始上边一棚的作业。 5、注意事项: (1)在处理巷道冒顶时,首先要由有经验的老工人认真观察目顶处以以的岩层情况,是否还有继续冒落的可能。如果认为没有冒落的可能时,应将冒落的岩石或杂物向巷道两侧清除,以保证在处理冒顶时有可靠的安全退路; (2)从冒顶巷道开始维修到完工,除操作者要精力集中按工艺操作外,必须设一名有经验、责任心强的老工人站在安全处进行“观山”,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处理人员通告,严重时.要立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待消除不安全隐患后再继续处理。 (3)码木垛工作必须由有丰富经验的老工人进行,木垛与木垛要互相咬茬。操作人员要穿着利索、反应迅速,递料人员要快捷小心,严禁递料过程:11碰撞及大声喧哗。 (4)工作完毕后,要把施工地点的煤、矸清理干净,各种物料存放或运到指定地点,各种管线绑挂整齐,设备按完好标准要求移设好。 (5)待质量验收员验收,规格质量合格后方可收工。 第六节 巷道回收时的防冒顶措施 1、按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坚持先套后回,由里向外施工的原则。 2、回收施工必须按以下工序施工:处理帮顶——套棚——清理采高——加固回收支架 3、施工前必须提前3天注水锈结煤体,对原巷道漏帮漏顶处进行处理,保证原巷道帮顶不能漏煤。 4、套棚支架必须抓帮接顶,站正立直,支撑有力。 5、回收前若采高低于2.0米必须对原巷道进行落底,清理杂物,保证退路通畅。 6、使用单体柱或抬棚加固回收地点迎头的支架,加固长度不少于3米。 7、按先回收棚腿后回收棚梁的施工方式回收支架,棚梁必须先打点柱支护,以防冒顶。 8、在巷道回收期间,对顶板破碎地段还必须挺钎椽护顶、护帮,挺钎椽时挺入深度不得小于600mm,挺钎椽角度与施工巷道坡度的夹角控制在8~10度之间,钎椽间距不得超过350mm,钎椽之间的空隙使用荆芭和椽子挡严蓖实,保证顶煤(岩)不掉落。 9、作业时要指派有经验的人员专门“观山”,发现有冒顶预兆时严禁回收,待压力稳定后,经现场跟班人员检查处理后,方准人员进行作业。 10、绞车回收时用绳套拴好要回的支柱,并与主绳钩连接,人员站在绞车的斜外方,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同时要准备足够的防冒顶材料,分类码放整齐,不能影响安全退路。 11、回收施工过程中通风部门按规定保证正常的通风。回收结束后要按通风部门规定支丁,然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七章 矿井防治水措施 第一节 矿井防治水预防措施 1、地测防治水科负责矿井的具体防治水工作,如水量水情分析、观测等,调度室负责组织协调防治水工作,机电科负责井上下防排水设备的安装、运行等工作。 2、地测防治水科要认真搞好地表和井下水文地质的调查工作,及时对其进行整理、分析,同时修改、补充、完善8种水文地质基础台帐和5种防治水图件。 1)在煤(岩)巷掘进时要及时进行观测、素描,特别是当巷道可能穿越含水层或受断层等构造的影响可能导通强含水层时; 2)按时进行地表和井下长观孔水位的观测: 3)选择有代表性的出水点进行水质化验分析; 4)加强对各出水点的观测,及时掌握其水量变化情况及时上图 5)采取各种方法收集和调查矿井300米范围内小煤矿的开采范围,掘动态及老空区积水情况并及时上图。 3、坚持每月一次的水情水害排查例会,根据矿井生产作业计划编制水情水害预报,及时对各头(面)进行水文地质安全评估;若遇特殊情况,随时进行评估,并提供临时预报,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科学的防治水依据。 4、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等综合治理措施。各头(面)的水文地质情况不弄清坚决不准生产。 1)对各煤巷掘进头,如:11109上下付巷坚持先探后掘原则,查明前方煤层赋存、构造发育情况,若发现岩层层位变化异常时,要先用直流电法等手段进行超前物探,发现低阻异常区即进行钻探验证,有水就进行注浆加固。 2)对各回采工作面要先进行物探,对物探报告的低阻异常区,必须通过钻探验证,注浆加固经嵩阳—公司检查验收后力可生产。 5、每次钻探验证低阻异常区和探放老空水、断层水、封闭不良钻孔水前都要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98~101条的要求编制钻探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有关部门会审后报集团公司防治水中心,经集团公司审批后严格遵照执行。 6、在雨季之前对矿井中央泵房主排水系统、采区排水系统由机电矿井组织至少分别进行一次联合试运转,并将试运转报告上报给嵩阳一公司防治水中心。 7、对各采区的排水管路、排水设备等,要根据预测的涌水量变化情况,及有关业务处室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其满足《煤矿防治水规定》排水系统中的58~60条要求;井底和各采区水仓要及时清挖,确保具有效容量。 8、在进行采区和工作面设计时,重视防排水工程,采取便于流水的方式布置工作面,防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同时设计、及时施工、提前使用;对已经施工完成的煤下山,不沿底段要用混凝土或编织袋装煤铺底。 9、积极开展雨季“三防”工作,经常对我矿和周边小煤矿采动形成的地表裂缝进行调查,及时和公关科协调,组织力量对其进行充填,防止地表水溃入井下形成水害。 10、矿要建立健全防洪组织,配齐防洪工具和材料,确保“雨季”时一旦出现洪水,能立即堵截、引流,防止洪水溃入井筒。 11、积极学习、运用、推广先进的物探和钻探手段,不断提高防治水土作的技术含量;对采掘连队班组长以上人员进行地质及水文地质基础知识培训,提高他们在防治水工作中的应变能力和抗灾能力;对钻探工加强钻探技能培训,规范钻手的钻探操作和钻探记录行为,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技能;矿井防水灾应急预案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要求每级领导都能熟练掌握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救灾措施。 第二节 矿井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预防和减少因暴雨、洪水、煤矿井下透水引起的重大事故,提高对煤矿水灾事故的快速抢险反应能力,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就结合京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针对煤矿暴雨、洪水、煤矿井下透水等原因引起煤矿重大水灾事故突发性强、情况复杂、救灾困难的特点,集中社会各部门和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煤矿井下重大水灾事故救灾应急处理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充分利用现有的装备和器材,快速反应,迅速出动,全方位做好煤矿井下重大水灾事故救灾处理工作,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则 1、主动报告灾情原则。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矿内外、井上下和主要作业地点通讯必须畅通。一目井下发生水灾事故时,必须向矿调度室、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向矿山救护队报警,简要说明井下的地理位置,发生事故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及入井人员等情况。矿调度室、安全主管部门听取事故报告后,要及时通知矿山救护队,并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决定向嵩阳一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快速反应原则。接到事故通知后,矿山救护队等有关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3、迅速抢险原则。指挥部要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快速准确制订救灾方案,救护队等有关部门要争分夺秒地积极投入抢险救灾丁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时间。 4、突出重点原则。首先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同时,要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的扩大和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5、上动配合原则。各部门不仅要完成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而且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提高抢险救灾工作的整体效能,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要有全局观念,局部必须服从整体。 6、领导负责原则。为避免各自为政延误时间,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矿长担任。所有人力、物力、财力都要绝对服从指挥部的命令。对执行命令不力的,有权做出处理。事后,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查办。 三、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与职责 京煤煤矿成立水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申宏敏 副组长:李现峰 南清奇 梁德勋 邢 伟 成 员:韩雪朋 蔡国正 蔡超宏 张占来 梁松强 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主要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机构的运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快速准确地制定出救灾实施方案(所制定的方案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与稳定组、伤员救治组、善后处理组、协调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办公室24小时值班 主 任:韩雪朋(兼) 成 员:乔新现 高向阳 宫玉凡 王小涛 (一)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要对全矿防突水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督促检查防突水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并负责制订落实完善应急预案。 2、进入汛期,防突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坚持24小时领导值班,阴雨天组织人员巡回检查,并按时收听天气预报,切实做好雷电、洪水事故的预防和抢险处理工作。 3、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指导抢险救灾方案,紧急处理应急救援工作的问题。 4、根据灾情决定是否启动京煤煤矿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决定传达《预案》启动命令,并负责落实实施。 2、掌握抢险救灾进度,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汇报。 3、根据领导小组命令,调动应急救灾所需人员和物品,保证抢险救灾需要。 4、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负责收集、编写抢险救灾总结。 (二)抢险救灾组 组 长:李现峰 成 员:蔡超宏 蔡国正及全体救护队队员。 抢险救护组主要职责: 1、侦察事故现场,分析有关技术资料,为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2、制定事故抢救行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合理调配救护力量,实施抢险方案,及时抢救遇险人员,控制灾情蔓延扩大。 4、及时向抢险指挥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抢险救灾进度 5、编写抢险总结报告。 (三)伤员救治组 组 长:乔青现 成 员:张耀东 韩慧鹏 伤员救治组主要职责: 1、做好抢救伤员的医疗器械、手术室、病房的准备工作,确保满足抢救伤员的需要。 2、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携带必备器材和药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建立急救站。 3、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伤员抢救情况,需外聘专家或转院治疗,立即向伤员抢救组长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汇报。 4、建立伤员医疗档案。 5、接受入井安全知识培训。 6、编写伤员救治总结报告。 (四)治安保卫与稳定组 组 长:何国喜 成 员:袁 寿 刘明昌 治安保卫与稳定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做好稳定工作,保证抢险救灾有序进行。 2、协助后勤保障组运送抢险救灾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及时运到指定地点。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乔清现 成 员:张耀东 韩慧鹏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做好物资储备,确保抢险物资按时运送到指定地点: 2、协调解决抢险人员办公、食宿等有关事宜。 3、加强通讯设备和线路维护,确保通讯畅通。 (六)善后处理组 组 长:樊青杰 成 员:高向阳 周二贤 善后处理组主要职责: 1、掌握国家有关善后处理政策 2、稳定与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七)协调组 组 长:樊青杰 成 员:乔青现 高向阳 协调组主要职责: 1、确保抢险救灾不受外界干扰。 2、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按照规定通报事故情况。 四、主要预防措施 1、根据辖区矿井实际,编制水害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周密有效。 2、对工业广场坡面汇集水要修建堤坝或截水沟,并且在雨季前修筑好,质量合乎要求。 3、做好水文观测工作与矿井地质工作,并按照矿井实际情况编制矿井防治水规划,并且做到计划内容齐全,措施得当。 4、井下探水矿井生产和建设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放水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井下探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5、有计划地将威胁性水源全部或部分疏放掉。 6、采取注浆措施,将专门制备的浆液通过管道压入地层裂隙或孔洞,经凝结、固化后达到堵隔水源的目的。 7、配备足够防洪防汛的人力、物力、财力,防汛期间,矿井要有专人值班。 8、配备完好的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排水系统的设备和管路按期检查和维护,制定检查维修制度。 五、主要应急措施 为保证应急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人员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时刻保持临战状态。 1、井下各施工地点发现有煤层变潮、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且淋水由小变大;工作面气温降低,或出现雾气或臭鸡蛋味;听到水“吱吱”的水叫声;矿压增大,发生片帮、冒顶及底鼓等出水征兆时,必须停止工作,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调度室。如果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人员。 2、一旦发生突然透水,井下职工都不能惊慌,必须服从统—指挥,按照指定路线撤退。 3、避灾路线:各地点避水灾路线在各采掘上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具体规定,在贯彻规程时施工人员必须人人掌握。原则上: 1)煤巷受水威胁人员避灾路线:直接通过车场联巷到轨道上山,皮带下山向上到地面。 2)若各采煤工作面发生突水事故,灾区人员避灾路线:突水地点——工作面上付巷——中车场——轨道上山——地面。 4、调度室接到透水报告后,应立即按程序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时通知井下泵房,按需要增开水泵,加强排水。 5、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按《事故汇报程序》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有关领导和部门及上级汇报。 6、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根据灾情,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7、抢险突击队在接到抢险命令后,必须在5分钟内出动,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 8、启动《预案》后,领导小组必须指定一名副组长在调度室值班,其他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并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 9、在水灾应急期,水灾救灾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各组各自职责,积极行动,尽职尽责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向救灾指挥部汇报。 10、救火指挥部根据各组汇报的情况,迅速判定水灾的性质,了解透水地点、影响范围、静止水位,估计突出水量、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1l、抢险突击队掌握灾区范围、搞清事故前人员分布,分析被困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12、指挥部根据透水量的大小和矿井排水能力,积极采取排、堵水的技术措施。 13、通风科要加强灾区通风,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的积聚和发生熏人事故。 14、抢险突击队在排水后进行侦察,抢险时要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突水。 15、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的人员时,要防止突然改变他们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16、对于被水、截堵的灾区人员,除应积极组织抢救外,如一时难以疏通,则应利用管道或其它方式向遇难人员供风;一方面积极组织力量,千方百计抢险救人,另一方面狠抓抢险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17、供应科负责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设备,运输队负责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把救灾物资、设备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18、机电科要做好供电线路设施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发生险情时要快速到位、快速排除故障。 19、调度室要加强通讯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生险情时要快速到位,快速排除故障,确保通讯畅通。 20、生产科要掌握矿井周围小窑的采掘活动范围、老空位置和积水情况,并负责拿出完善的图纸资料,发生水灾时要及时派人到附近小窑查看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1、办公室要及时做好工农关系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2、医院要做好伤员急救准备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抢救。 23、办公室接到领导小组事故应急命令后,要及时安排车辆,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用车。 24、其它相关部门按照领导指示要求及时到位,并积极开展相应的工作。 25、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应立即向抢险救灾指挥部汇报,同时通知救护队组织抢救,抢险救灾指挥部要立即下达抢险救灾命令,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六、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地表裂缝进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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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抢险决策要点: 1、命令突击队迅速到达进水地点,携带麻袋、铁锨、铁镐。 2、地测防治水科要立即到位,拿井上下对照图,分析判断洪水进入裂缝后水的去向。 3、办公室立即和当地政府联系,协调解决洪水的问题。 4、组织车辆向进水地点运送抗洪物资。 5、抢险人员要注意安全,以防掉入裂缝。 (二)井下水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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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抢救决策要点: 1、了解突水情况、影响范围,估计突水量、有无补给水源。 2、掌握灾区范围,查清事故前人员分布,分析被困人员可能避灾地点。 3、根据突水量的大小采取排、疏、堵、截技术措施。指派人员观测水位、水量变化情况。 4、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聚集和发生熏人事故。 5、侦察、抢险时,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出水。 6、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人员时,防止环境和生存条件突 然改变造成意外伤亡。 (三)、平地地表进水同时井下发生突水事故 当井下平地同时出现事故时,调度员立即通知值班主任、值班矿领导及值班科长到调度室,分别通知领导小组的同志到位。 A、平地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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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抢救决策要点: 1、了解突水情况、影响范围,估计突水量、有无补给水源。 2、掌握灾区范围,查清事故前人员分布,分析被困人员可能避灾地点。 3、根据突水量的大水采取排、疏、堵、截技术措篱。指派人员观测水位、水量变化情况。 4、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聚集和发生熏人事故。 5、侦察、抢险时,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出水。 6、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人员时,防止环境和生存条突然改变造成意外伤亡。 B、井下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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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抢救决策要点: 1、了解突水情况、影响范围,估计突水量、有无补给水源。 2、掌握灾区范围,查清事故前人员分布,分析被因人员可能避灾地点。 3、根据突水量的大小采取排、疏、堵、截技术措施。指派人员观测水位、水量变化情况。 4、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了聚集和发生熏水事故。 5、侦察、抢险时,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出水。 6、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人员时,防止环境和生存条件突然改变造成意外伤亡。 (四)、井下大面积停电时各采区涌水方案 当井下或平地供电出现事故,造成井下大面积停电时,调度员立即通知值班卞任、值班矿领导及值班科长到调度室,分别通知领导小组的同志到位。 涌水方案决策要点: 1、了解停电原因、持续时间等情况,分析对井下影响范围,估计采区水仓剩余容量。 2、矿井供电恢复正常后,应按照主泵房、各采区水仓和各掘进工作面的顺序逐步恢复排水。 3、恢复排水期间,通风科要加强通风管理气体聚集和发生熏人事故。 七、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靠前指挥。把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进行安排和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超前预防,严防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 2、加强值班工作,尤其是汛期,要保证24小时有领导和专业人员上岗值班工作。 3、认真做好矿井水害分析预报、地面防汛和井下探放水工作。发现辖区有险情,要立即通知矿井,及时组织人员升井,防止伤亡事故发尘。 4、要建立以煤矿企业负责人为首的雨季“三防”和井下防治水组织机构,认真组织自检自查,对排水设备、管路和供电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及时清除水仓、沉淀池和水沟巾的淤泥,并保证井上下通讯畅通。 八、未尽事宜,按照《京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京煤矿2010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实施。 第八章 机电运输灾害预防 第一节 机电运输灾害事故描述 一、轨道运输事故的形成: 斜巷运输时,可能发生跑车、掉道、翻车、物料脱载等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行人违章蹬车或乘坐运输车辆等人身伤亡事故:下放车辆放飞车,造成车辆带绳跑车伤人:钢丝绳甩、打伤人事故。主要原因有: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行人违章蹬车或乘坐运输车辆;设备不完好,轨道质量差,巷道变形严重,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善等;管理不当,环节线路布局不合理等。 二、电气事故的形成: 用电过程中由于用电不当或设备本身存在安全隐患,人身触及裸露的带电导体和电弧,触及因绝缘损坏而带电的电气设备外壳、构架时,都会造成触电事故,包括与正常带电部分接触触电,与漏电部分接触触电和没有与电气设备接触触电。电气设备所产生的电弧、电火花和危险温度引起的瓦斯或煤尘爆炸,电气火灾等,能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危及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二节 大型固定设备事故预防措施 1、副斜井提升绞车必须有防过卷装置、防过速装置、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限速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闸瓦间隙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装置、满仓保护、减速功能保护装置等,并保证灵活可靠,起到安全运行作用。 2、主排水泵必须做到台台完好,压力表,真空表齐全,高压启动器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动作可靠、整定合格,经常检查并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并每年在雨季前进行一次水泵联合运转试验,做好防汛工作。 3、压风机必须有压力表和安全阀,并定期检验,断油、断水、超温保护,释压阀必须坚持使用,安全阀、压力表要定期检验,空气滤清器定期清洗,确保井上下所需压风量的要求。 4、主要通风机要有可靠双电源、专用电话;必须有反风装置,且灵敏可靠,每年要做一次反风试验,并定期进行技术测定。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风机安全可靠运行。 5、锅炉安全阀必须灵敏可靠,最低水位报警应声光显示,各种保护齐全,辅机台台完好,压力表、安全阀要定期检验。 6、大型固定设备按照要求必须达到台台完好,完好率100%。 7、各种保护装置必须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定期试验、检验。 8、大型固定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预防性检修。 9、各工种司机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三节 轨道运输事故预防措施 斜坡运输 1、严格执行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2、斜井安全装置必须灵活可靠,并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定期检查试验。常闭保险设施车辆通过时打开,车辆通过后关闭,运送物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锁链及保险绳,不准超挂车。 3、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严禁使用保险绳带车,严禁放飞车。 4、斜井工作人员严禁扒车、蹬勾头,井筒内严禁停放车。 5、斜井井筒作业,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措施。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停勾时进行。 6、斜井轨道必须符合质量标准,道床浮煤、淤泥等杂物要经常清扫干净,保证轨道畅通无阻。 7、斜井使用的钢丝绳检查制要加强,查绳工要认真负责填写检查记录如有谎报按照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第四节 电气事故预防措施 1、矿井上下所有变电所必须配备专用电话,做到通讯畅通,保证调度指挥需要。要害场所必须有应急照明灯,调度总机及行政总机必须有备用电源,并保证能自动投入。 2、矿井上下所有变电所必须配备高压绝缘鞋、绝缘手套:高低压验电笔,警示牌等安全工具,并定期做耐压试验。 3、矿井上下所有变电所按规定配备灭火砂、灭火器,灭火器要定期更换。 4、高低压开关过流保护、无压释放,必须灵敏可靠,并每年试验核对一次。 5、井下变电所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定期测试、试验,确保灵敏可靠;信号、照明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每日按规定试验一次。 6、井下高低压电缆要按规定悬挂整齐,不得遭受淋水和挤压、撞击;严禁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下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7、矿井上下接地系统严格执行《接地装置安装检验细则》,井下接地电阻每季测试一次,地面接地电阻每年雨季前测试一次。 8、矿井上下高低压开关、高低压电缆、变压器每年要做一次预防性耐压试验。 9、矿井上下供电系统严格执行负荷审批制度,各单位需增加负荷时必须先向机电科写出申请,批准后持接电通知单和负荷审批单停电方可增加负荷。 10、掘进工作面供电系统必须执行“三专两闭锁”,自动倒台、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风机设备线路强制性检查必须每周试验、检查一次。 11、井下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各连队需在变电所停电检修时,必须填写停电申请单,经机电科、调度室批准,方可停电检修。 12、高低压开关跳闸时,配电工可以试送一次,试送跳闸不准再送电:应及时通知用户检查线路或设备及时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 13、对于故障线路,变电所配电工应及时断开断路器,拉开隔离开关,锁死闭锁装置,并悬挂“线路故障,禁止合闸”警示牌。 14、电工处理故障和检修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于10KV线路,必须填写工作票,安全措施应有作业人员负责装设和拆除。 15、低压线路故障处理和检修停送电联系,必须由专人到变电所进行停送电联系,认真填写停送电联系记录;否则,配电工不准进行停送电操作,禁止预约停送电。 16、变电所以外的断路开关停电时,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派专人看管,停送电专人联系。 17、加强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做到防爆设备检查台帐、电气设备检查记录、存在问题整改验收三对照,并做好掘进工作面防爆电气设备安全预测评估工作。 第五节 机电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 为加强全矿机电设备管理,杜绝机电设备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设备完好,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机电设备安装、拆除 l、设备使用单位或施工安装单位向设备管理部门领取完好的设备认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可施工安装。 2、新领取的设备在下井前,领取单位应认真检查其安全性能及设备部件等质量情况。防爆设备入井前,还必须经机电管理部门检查其防爆性能,并粘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可装车下井安装。 3、设备在运输、安装及拆除过程中,不准野蛮装、拆、运、卸,要始终保持设备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4、大型设备的安装或拆除,安装拆除单位事先必须编写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部门、分管技术领导审批后,向施工人员传达实施。 5、新设备下井安装之前,必须对其进行地面调试,经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后方可交接运输。 6、施工安装安装单位要按照本单位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组织施工,技术工人和操作司机必须经过业务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现场施工中运输、起吊、安装、拆除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有关的质量标准要求。 7、每班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全面检查施工地点的顶板、煤壁及支护状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 8、调度室、机电运输科、安全科要对施工过程是的安全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工程安装、拆除工作结束后,应由责任部门牵头组织验收交接。 9、特种设备的安装,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部门授权的施工资格,施工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确保施工安全、质量。 10、机电设备安装、拆除工作应做到文明生产,达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二、机电设备管理 1、机电运输科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建帐管理。 2、机电管理必须严格遵守矿《井下电气管理制度》、《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等制度执行。 3、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机电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管理、准维护。各单位必须对所属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修。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专责到人,无专人维护的电气设备禁止供电。 5、井下使用的三大保护、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照明信号综保等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并按照要求进行定期试验做好记录。 6、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测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能停电、验电、放电、接地及挂牌操作,然后才能检修设备。 7、凡未经防爆检验、贴证的防爆设备和失爆的电气设备严禁下井使用。 8、井下掘进工作面局扇必须实行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供电,并应装设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设施,且双局扇双电源。 9、井下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实行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供电,并应装设瓦斯电闭锁设施,且双泵站双电源。 10、发生机电事故必须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要有追查分析、追查记录。 11、各单位加强设备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操作规程去检修、维护及使用设备,并做好相关记录。严禁野蛮操作,做到文明生产。 12、全矿在用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态。井下在用设备,必须做到有设备责任牌,责任牌注明:设备的型号、规格、用途、整定值、维护人。 1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5%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14、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护栏等防护设施。 15、机电运输科每旬组织一次井下电气安全和系统运转检查,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检查,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16、设备需上井检修的由使用单位按设备交接程序交到设备库,检修合格后,按设备领发程序领用。 17、认真制定并审核井下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 18、矿每年选择合适时间进行设备停产检修,各高瞻远瞩位按检修计划进行检修,矿须组织检修质量验收。 19、设备需大修或更新改造的,由各单位年底统一上报计划,矿组织论证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九章 矿井灾害处理计划 第一节 建立健全救灾组织 根据《规程》第14条规定,组成以矿长为首的救灾指挥部。 一、组织成员 指挥长:申宏敏 副指挥长:李现峰 南清奇 邢 伟 成 员:蔡超宏 蔡国正 张占来 梁松强 韩雪朋 二、各组织成员职责范围 1、矿长:是处理事坟的全权指挥者,在嵩阳一公司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和白坪公司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2、矿值班领导:负责处理当班各种事故,营救遇险人员。 3、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协助矿长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4、各有关副矿长:根据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5、矿副总工程师:根据矿长命令,负责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6、矿调度室主任:协助矿长协调各方面工作,保证事故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7、通风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监视矿井通风系统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救灾措施。 8、生产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处理灾害。 9、有关的科队、组长:负责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清点, 并采取措施将它们有组织地带领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事故的原因情况,如实洋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的命令完成有关的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10、矿值班调度员:要立即按照《京煤矿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在矿领导的指导下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区队的人数。并立即按照事故汇报程序通知矿领导和有关单位人员参加抢险。矿值班调度员电话通知顺序为:1、白坪矿救护队:2、值班领导:3、总工程师;4、矿领导;5、安检科:6、发生事故区队;7、有关科室;8、提升井口。并在事故发生5分钟之内向嵩阳一公司调度室汇报。 11、考勤和矿灯、自救器发放负责人:应根据领取的矿灯牌号码,在下班两小时后查清仍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查明原因。对没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有关人员,不得发放矿灯和自救器。 12、采供科长:及时准备好抢救必须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的地点。 13、机电科长:根据矿长的命令,负责改变主扇风机的工作状况并保证正常运转,掌掘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和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14、地测科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的命令完成测量等工作。 15、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16、办公室主任:安排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负责抢救和处理事故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保证地面消防水池有足够的消防水量。 第二节 完善通讯系统 确定救灾程序 1、调度通讯人员要对所有的电话加强维护,确保通讯准确无误。 2、任何职工发现险情(灾情)或有灾情预兆时,要保持镇静,迅速利用就近的电话将灾情(时间、地点、类型及发展趋势)报告调度室。 3、调度室接到灾情报告,按照事故汇报程序迅速通知矿领导和有关单位人员参加抢险,重大事故报嵩阳一公司调度室。 第三节 矿井火灾处理计划 一、地面火灾处理,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 1、液体着火:一般采用惰性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灭火。 (1)油类着火燃烧速度快,要求用干粉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灭火。 (2)酒精类着火要用砂子或黄土掩埋灭火,也可用湿麻袋、湿被子覆盖灭火。 (3)沥清着火易扩展蔓延,要用泡沫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灭火。 (4)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着火,要迅速关闭气体闸门,断绝气体米源用二氧化碳或大量喷水冷却气体容器。 (5)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首先切断电源,疏散附近的可燃性材料,采用干粉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停电后可用其它灭火器灭火,充油电气设备要在停电后打开阀门把油放出,防止爆炸。 (6)木材及其它建筑材料着火,燃烧力顺风扩展,应用强力水源浇射灭火,先浇湿附近可燃性材料,组织人员搬走,造成空场,隔绝火路。 2、灭火步骤 (1)侦察灾情,着重了解燃烧品种,燃烧方向及是否困人,是否还有易燃易爆物品,按照具体情况制定救灾措施。 (2)堵截火势,疏散易燃易爆物品,灭火遵守先控制后灭火战术急极抢救人员保护物资,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根据灾情,采用堵截包围,重点突破穿插分割、逐步灭火的方法。 (3)川水包围火源,防止火势蔓延,拆除临时建筑,隔离火区。 (4)使川—切灭火器材灭火,根据火情和类别,组织人力、物力尽快灭火。 (5)灭火工作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团结一致、协同作战。 二、井下火灾事故处理 1、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1)所有井下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一旦出现火灾,要首先打开自救器,并戴好。 (2)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要保持镇静,设法弄清火情,尽可能就地取材,立即组织灭火,力争做到“灭火于未兴”。与此同时尽快向调度室汇报,并向火警区域发出警号,使可能受灾人员立即撤退。 (3)调度室千方百计迅速通知和组织井下所有受灾害威胁区域内的人员撒出,灾害一旦发展,要考虑到有害气体可能侵袭区域内的人员撤退。 (4)合理通风,控制火势发展。首先保证正常通风,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停风或反风,以免破坏正常的通风系统,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风流因“火风压”而发生逆转,造成瓦斯聚集。当灾区人员全部营救出来之后,救灾指挥部立即根据灾情,综合考虑制订灭火方案,组织人员救灾灭火。 2、事故估计和处理方法 (1)京煤矿矿井通风采用中央边界式通风方式,全部为并联通风,任何工作面发生事故都不会设及到其它工作面,要求发生火灾事故后,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不得采取反风措施。 (2)掘进面多因电气失爆或爆破事故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事故而引起火灾,这种灾害初始规模不大,现场人员应抓紧时间,利用现有工具或水管设法灭火。 (3)处理独巷火灾,要采用果断措施,可用密闭隔绝的方式,将火区限制在独巷中,以免火灾蔓延到主风流,威胁职工安全。 (4)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要在正常通风情况下进行灭火从进风侧进行灭火,而且要有效利用灭火器和防尘水管。 (5)一旦灾情发展到主风流,应通知井下所有人员撤退到地面应有救护人员承担。 3、发生火灾时的避灾路线 避火路线是按逆风流方向撤退,下井职工必须熟悉本区域附近的安全山口位置及各种避灾路线,采掘工作面各种灾害具体避灾路线按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 若灾区风流中人员无法通过灾区,被有害气体封锁,受到灾害直接威胁时,受灾人员应带好自救器,顺风流就地爬伏在水沟或底板低凹处,等待救援。 第四节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处理计划 —、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处理原则 1、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事故威胁区域的人员。事故发生后,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灾区尤其是回风侧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了保证撤退和抢救人员的安全,可采用区域性或局部反风的措施,在无法恢复通风系统时,应供给撤退人员隔离式自救器或小型呼吸器。 2、抢救遇难人员。在撤离人员的同时,应组织救护队侦察灾区情况,查明遇难人员,设法将其引运到安全地点。 3、切断通向灾区的电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源,防止发生连续爆炸。 4、恢复通风系统,尽快排除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5、要掌握连续爆炸的间歇规律。发生爆炸事故后,往往发生多次间歇式连续爆炸,两次爆炸之间有一段间歇时间,处理事故时要掌握其间歇规律,利用其间隙进行抢险抢救工作,但必须派专人在灾区回风侧检查瓦斯,若有爆炸危险,应及时撤出在灾区内进行抢险救灾的人员,以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 二、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避灾和自救 当矿井发生瓦斯爆炸、矿井煤尘爆炸及矿井瓦斯与煤尘爆炸三种事故时自救的方法是:当听到爆炸声时或感觉到爆炸冲击波造成的空气震动气浪时,所有人员应迅速背朝爆炸冲击波方向卧倒,脸要朝下,头尽量低些,然后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遮掩面部,身体裸露部尽量减少,以免爆炸的冲击波伤害和瞬间高温气体灼伤内脏。与此同时,要迅速戴上自救器,两人以上同行时,要互相照应。撤退中,要迎着风流方向走,若巷道破坏严重无法撤退,或不知道撤退线路是否安全时,就要选择较安全的地方建立临时避难硐室,在室内安静而耐心地等待救护,并在室外留衣物等标记,以便及时发现。在经过探险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可有组织有秩序地向安全地点撤退。 第五节 顶板事故处理计划 一、 当发生冒顶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探明冒顶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 2、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向被埋压或堵截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3、处理冒顶时,一般应山外向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避难人员的专用巷道。 4、遇到大块岩石威胁,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二、采煤工作面冒顶事故的处理 1、炮采工作面发生顶板事故时处理计划 1)炮采工作面发生顶板事故时的处理原则为安全、迅速、有效的抢救人员,保护设备并控制和缩小事故影响范围及其危害程度,以防事故扩大,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安全注意事项 (一)、避灾自救 ①、发现冒顶事故征兆,迅速撤至安全地点。 ②、冒顶遇险时如不能及时撤出,紧靠煤帮或到支护牢固处躲避并发出呼救信号。 ③、发呼救信号时不能敲打对自己有威胁的物料或岩块。 ④、被困人员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自救所处区域安全可靠。 ⑤、被困人员无法自救脱险时要保持冷静,减少矿灯用量,减少体力消耗,等待救援。 (二)、救援 ①、摸清冒顶区涉及范围和被困人员数量及可能所在位置处理措施。 ②、迅速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利用压风管、向被困人员供给新鲜空气。 ③、必须由外向里处理冒顶,保证后路畅通。 ④、专人检查与监视顶板情况,以防发生二次冒顶。 ⑤、遇有大块岩石,不许用爆破方法处理,应尽量避开。如其威胁到遇险人员,则可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救出遇险人员。 (三)、冒顶区的处理 炮采工作面处理冒顶时,应根据冒顶区范围和冒落高度,影响大小等决定处理方法。 ①、在冒顶范围不大,顶板没有冒严,工作面没有堵死情况下,处理时要观察顶板,加固冒顶区附近支架,再掏窝移梁,然后背顶封帮; ②、如冒顶范围较大工作面堵死,一般应进行从冒顶两端向中间进行探板处理,先检查冒顶处顶板是否稳定,并加固好冒顶区上下方支架,准备好材料,把人员退路清理好,采用探板处理,并插严背实顶板,并架小木垛接顶; ③、如冒顶区堵死工作面由外向里,在保证后路支架可靠及畅通情况下,边运矸边整棚,必要时用小木垛,人字型掩护支架特殊方法支护; ④、如冒顶范围较大,不能直接通过,可沿煤壁掘进部分切眼,绕过冒顶区,未冒顶工作面继续推进,当工作面和新开切眼成一条直线时,即可继续生产。 三、掘进巷道顶板事故的处理 (一)冒顶事故避灾自救 1)发现冒顶事故征兆后迅速撒到安全地点。 2)冒顶遇险时要靠煤帮贴身或到木垛处避灾。 3)冒顶遇险后要立即发出呼救信号。 4)在冒落区呼救信号时不能敲打对自己有威胁的物料或岩块。 5)被埋压的人员在条件不允许时不能采取猛烈挣扎的方法脱险。 6)独头巷道掘进要经常检查后部巷道的安全情况。 (二)冒顶抢救方法 1)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救、处理条件。截堵的人数及可能所在位置,分析抢救、处理条件。 2)迅速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则必须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打钻向被埋或截堵区人员供给新鲜空气。 3)在处理中必须由外向里加强支护,清理出抢救人员的通道,通往被埋或被截堵人员,必要时可以向遇难人员处开掘专用小巷道。 4)在抢救处理中必须有专人检查与监视顶板情况,防止发生二次冒顶。 5)在抢救中遇有大块岩石,不许用爆破方法处理,应尽量避开。如果威胁遇难人员,则可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救出遇难人员。 (三)冒顶巷道处理 1)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相应处理冒顶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和施工人员代表会审,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贯彻学习。 2)处理冒顶时,必须由主管矿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跟班,现场指挥,监督落实。 3)处理冒顶前,要及时按照措施要求准备好足够材料。 4)处理冒顶前,必须先加固冒顶附近的巷道,并清理好退路。 5)当冒顶需搁架时,必须首先进行敲帮问顶,处理活矸,在顶板相对稳定后,方能进行搁架作业。搁架前,对周围松动的煤壁、伞檐、悬顶进行处理或加固。在做好准备工作后,清理好冒落的煤矸,并重新进行敲帮问顶,检查瓦斯后,开始进行搁架作业,进入搁架作业的人员必须精干,指定有经验的老工人专人观山。搁架时,施工人员按照分工,听从指挥,每个人都要注意白己的退路,退路必须畅通。 6)当巷道冒顶特别严重,不能进行敲帮问顶和加打临时支护时用绕道法,掘绕道绕过冒顶区,不再处理冒顶。 四、发十冒顶事故时避灾及自救 当发现工作地点有即将发生冒顶的征兆,而当时又难以采取措施防止顶板冒落时,应采取以下措施自救避灾: 1、迅速撤退到安全地点,当发生冒顶来不及撤退到安全地点时,应靠煤帮贴身站立避灾,但要注意煤片帮伤人,如果靠近木垛时,也可撒至木垛处避灾。 2、事故发生后,遇险人员要主动听从灾区中班组长和有经验的老工人的指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 3、被隔堵人员应沉着冷静,千万不要乱喊乱叫,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自救措施,应采取敲击金属或岩石等方法,发出有规律的呼救信号,以便营救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4、维护加固冒落地点和人员躲避处的支架,并经常派人检查,以防冒顶进一步扩大,保障被堵人员避灾时的安全。 5、被堵人员躲避期间应静卧休息,以延缓待救时间,防止缺氧窒息。如因缺氧感到呼吸困难时,可佩戴随身携带的自救器。若被困地点有压风管路,就打开阀门放气供氧,人员可俯在管路出气口附近。 6、当被堵人员发现堵住出口的煤、矸石量不大时,应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轮流攉煤扒矸疏通出口。 7、在发生冒顶事故地点附近工作的其他人员,当发现有人被堵时立即报告现场领导和调度室外,应迅速组织人员抢救。 第七节 矿井透水事故处理计划 1、掘进工作面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工作,采取措施并报告矿调度室。如果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人员。 2、煤巷受水威胁人员避灾线路,是直接通过中车场至轨道上山,顺轨道上山向上到地面。 3、若采煤工作面发生突水事故。灾区人员撤退路线:突水地点——工作面——上付巷——中车场——轨道上山——地面。各地点水灾避灾路线在各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4、一旦井下发生突然透水,井下职工都不要惊慌,服从统一领导,按照指定路线撤退,以免伤亡。 5、调度室接到透水报告,应立即通知报告救灾指挥部:及时通知井下泵房,按需要增开水泵加强排水。 6、若灾情发展,救灾指挥部应命令人员按避灾路线撒出地面,组织力量抢救井下电器设备,必要时关闭采区变电所密闭闸门,进行堵截。 7、各队要建立健全防洪组织,建立防洪队伍,配齐防洪工具和材料,一旦洪水流向井筒,立即堵截,引流排出。 8、矿井一旦发生透水,在各种措施抢救无效,或涌水量很大己无法抢救的情况下,应尽快自救与避灾。其方法如下: 1)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路线和目的告知调度室、矿领导。撤离时,注意往高处走,沿着上山方向进入上部巷道,尽量避免进入突水地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2)撤离时如遇巷道出口中的照明和指路牌被破坏而迷失了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3)撤退中,如因冒顶或积水造成巷道堵塞,可寻找其他安全通道撤出。 4)当发现透水来自老空、老窑积水时,在撤退时要采取防止有害气体伤害的措施,如佩戴自救器,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等,以防止硫化氢等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 5)水泵司机接到透水事故警报后,要立即关闭泵房两侧的密闭门,然后开动所有水泵,尽快把水排出,在没有接到救火领导人的撤离命令时,绝对不可离开工作岗位。 6)长时间被水堵在井下的人员,不要走动,以保持体力和防止有害气体伤害,得救时,不可过度兴奋和慌乱,不可吃硬质和过量的食物,要避开强烈的光线,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不良后果。 第八节 矿井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矿井处理瓦斯超限事故的效申,最大可能地减少因瓦斯超限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及由此带来的各种事故隐患,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嵩阳一公司关于瓦斯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思想意识,在各种作业活动中,严格遵照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从根本上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在作业活动中,一旦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对事故的处理即成为现场的第一要务,其他任何生产活动必须以服务于事故的处理为目的。瓦斯超限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先停电、后撒人、再汇报”的原则,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绝对统一,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减少瓦斯波及范围,确保井下安全。 二、为了确保预案顺利实施,特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申宏敏 副组长:李现峰 南清奇 邢 伟 成 员:蔡超宏 蔡国正 张占来 梁松强 韩雪朋 三、瓦斯超限应急汇报程序及组织措施 1、汇报程序: 瓦斯超限(监测分站停电、停测,停风)——通风科长、调度室、安检科、生产科(采掘面)、机电科(监测分站停电、停测,停风)——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采掘面)、机电矿长(监测分站停电、停测,停风)、矿长。 2、瓦斯超限应急组织措施: (1)、瓦斯超限时,通风调度员负责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检工、施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监测中心值班员及时通知各值班业务人员(科队长),值班业务人员5分钟必须到达调度中心,听从指挥。 (3)、调度室负责配合通风调度员及监测员安排组织人员采取瓦斯超限措施,并组织落实、撤人、警戒工作。 (4)、通风科负责分析查找瓦斯超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机电科负责瓦斯超限区域监测分站停送电工作,杜绝线路出现故障。 (6)、瓦斯超限地点经采取措施后,瓦斯仍然偏高,经讨论研究及上报嵩阳一公司,由嵩阳一公司通风处,安监局组织人员分析进行处理。 四、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措施 1、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工作而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0%时,由当班瓦检工负责向调度室、通风科(通风调度)等有关部门汇报后,同时采取措施(挂风障、风筒导风、充填消除积聚空间、抽放等方法)处理上隅角瓦斯,:自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2)、当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上付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3)、当工作面上付巷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上下付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2、掘进工作面正常作业时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及以上时,必须停止掘进,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撤出工作面人员,设置栅栏,并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瓦检工负责核准瓦斯浓度(以监测探头和人工检查的最高值为准),符合就地排放瓦斯条件时,由当天值班矿领导或总工程师在矿调度室坐阵指挥,由当班瓦检工和施工队当班负责人负责按措施就地排放,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3、局部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由通风队瓦检工负责采用风袖、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2)、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5%日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切断该区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由通风队瓦检工负责采用风袖、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3)、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超过3%时,矿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处理正常时,必须上报嵩阳一公司,由嵩阳一公司通风处、安监局组织人员分析,制定排放瓦斯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嵩刚一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瓦斯排放。 4、井下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小最高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巷道内瓦斯浓度可在监测分站上查看),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在采取回风流停电撤人等措施后,由瓦检工或通风队电工负责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巷道内瓦斯浓度可在监测分站上查看),在采取回风流停电撤人等措施后,由瓦检工或通风队电工采取点送局部通风机开关按钮等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伞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4)、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无变化,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的供电。 5、当井下发生多处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各地点瓦检工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调度室等有关部门汇报。 (2)、监测中心及矿调度应立即向值班领导及矿总工程师汇报,瓦斯防治及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应及时集合,分析原因,通知受影响地区人员迅速撤离,同时提出具体停电范围、停电方法、人员撤退路线及进入灾区侦查方法并立即实施。 (3)、由瓦斯超限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中央变电所或平地将井下电源全部切断。 第九节 矿井突然停电应急预案 为保证矿井供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确保事故发生时,有关人员紧急情况下处理事故做到有条不紊、及时正确避免事故扩大,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及分工: 1、为确保预案顺利实施,特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申宏敏 副组长:李现峰 南清奇 邢 伟 成 员:蔡超宏 蔡国正 张占来 梁松强 韩雪朋 2、若京煤变电站10KV两母线段突然停电失压时,变电站应及时投入第三电源,调度室要及时通知应急小组及以下成员,以下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如下指定岗位,其它人员到调度室仂调指挥恢复供电、通风、排水、瓦斯监测: 二、具体安排: 1、各变电所配电工恢复供电时,要按如下顺序进行操作确保矿井安全; (1)井下中央变电所恢复供电顺序:先恢复总进(1#、13#、高爆开关)再恢复其它负荷: (2)风井变电所恢复供电顺序:先恢复总进(1板、6板)所内低压动力 (1板、5板),再恢复其它负荷 2、若中央变电所全所失压后,配电工应立即检查有光明显事故点,若无明显故障,及时通知东坪变电站向井下供电,按上述2.(1)条规定恢复所内10KV供电系统,恢复完毕后向调度室汇报,并做好记录。 3、开采区变电所全所失压后,配电工立即检查有无明显事故点,若无明显故障,及时通知中央变电所向采区变电所供电,中央变电所向采区变电所恢复后,采区变电所恢复供电时,首先恢复风机专用线路,再恢复其它线路,恢复完毕后向调度室汇报,并做好记录。 4、若京煤变电站10KV任一回路造成失压停电时,变电所配电工要及时合上联络开关(合联络前,必须先向调度室或机电科汇报,并确定停电母线段总开关已断开),确保通风、排水,并拉掉其它负荷,待恢复正常供电后,再恢复其它负荷,恢复供电按如下操作顺序进行: (1)井下中央变电所要求东坪变电站恢复11板、6板供电; (2)待东坪变电站恢复供电后,井下中央变电所先恢复7#高爆开关(联络开关);再恢复失压母线段其它全部负荷。调度室应通知井下禁止生产,恢复正常供电时方可开始生产; (3)风井变电所:先恢复3板荷(联络板),再恢复失压母线段其它全部负荷; (4)失压同路恢复正常供电后,各变电所配电工要先断开联络先总开关、后分开关的顺序恢复其它所停负荷。 6、10KV变电所任一母线段失压停电时,要先查明故障原因,末查明原因时,不得合联络开关;荇是某分开关故障,把分开关隔离及失压回路总进隔离开关拉开,然后合上本所联络开关,逐步恢复高压供电,先恢复通风、排水供电,再恢复其它负荷。 7、风井恢复供电后,主扇司机要按原来风机运行参数调整主扇进行正常通风,10分钟内主扇不能正常供电起动运行,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主扇司机要及时打开防爆盖,利用自然通风确保矿井安全;各泵房司泵工要及时起动大泵进行排水。 8、矿井供电系统突然失压后,若提升物料绞车在提升中途时,司机必须沉着冷静,将调速和制动手把拉到零位,司机坚守岗位,待恢复送电后,控制系统打在手动运行状态,主机送电拖动,将矿车拖至车场,通知不要装车。然后空载运行,详细检查全程钢丝绳,特别是连接装置和钢丝绳在滚筒上的固定情况。尤问题时,方呵正常恢复运行。有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后运行。 9、矿井发生双回路停电,若提升人员的人车滞留在斜井筒山时,司机将调速和制动手把拉到零位,等待恢复送电后方可运行。 10、全矿井突然停电后,井下排水系统预案: (1)采区水仓情况:采区水仓从空仓到满仓大约需要12小时在采区停止排水后,充满水仓的时间可以不考虑。 (2)按分管区域各自疏通范围内的水沟,确保畅通。中央水仓 11、机电队要及时组织本队人员对所辖区故障线路进行抢修处理,机电科值班科长要及时和东坪开关站值班人员共同与局电调联系处理。 12、停送电及处理故障时,机电队供电管理副队长,必须现场坚守指挥。 13、恢复供电过程中,若发现某一线路试送电时跳闸,即不准再送,并及时通知调度室,对于故障线路,变电所配电丁应断开断路器,拉开隔离开关,锁死闭锁装置,并悬挂“线路故障,禁止合闸”警示牌。 14、通风科应制定排放瓦斯专项措施,采区变电所、工作面恢复供电时,应首先派人检查各地点瓦斯涌出情况是否超限:若不超限,变电所配电工应有计划恢复供电;若掘进面瓦斯超限,应急小组必须立即组织有关力量先排瓦斯,后恢复供电。 15、地测防治水科在此期间要加强对井下各采区涌水情况进行测量,开向有关领导及调度室汇报,以便指挥协调,确保矿井安全。 16、全矿井失压10分钟以上,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井下采掘上作面作业人员撤离到指定大巷;全矿井失压30分钟以上,应急小组要立即通知井下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升井:各排水阵地水位观测人员及司泵工、变电所配电工,由应急小组下达是否撤离有关人员。 三、注意事项: 1、东坪变电站10KV系统两回路及全矿井上下10KV变电所两母线段分列运行,只有在事故状态下才允许并列运行,并列运行时必须经机电运输科批准。 2、井上下所有10KV变电所两母线段正常倒闸操作时只能切倒,不能并倒。 3、调度室、安监科、机电科要经常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通知各有关单位做好准备,预防事故扩大发生。 4、雷雨大风天气,机电科值班科长要到调度室坚守并协调供电管理,机电队抓供电管理副队长要在矿上值好班,井上下10KV变电所配电工及各泵房司泵工要提高责任心,加强巡回检查。 5、通风队要加强井下掘进工作面局扇及自动倒台装置检查试验局扇可靠运行。 6、通风队要加强井上下瓦斯检测系统检查校验工作。 7、安监科要经常派人对撇人避灾路线进行全面检查是否安全通过制定完善的撤离人员专项措施,井下各避灾路线要悬挂醒目的警示牌,利于井下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 8、机电科要对各级变电所高、低压开关过流按定值根据负荷大小进行核算,并按计算数据进行整定,防止越级跳闸,扩大事故范围。 9、各单位要确实掌握每班的人员工作地点等情况,便于应急时有组织地快速撤退。 10、井下各排水站司泵工、采区变电所配电工及其它停送的电工要携带瓦斯便携仪,以便检查停送电或开泵时瓦斯是否超过0.5%,超过0.5%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1、雷雨大风天气,中央泵房、采区泵房、掘进头水仓水位经常保持最低水位。 12、电工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山抓供电管理副队长或机电科值班科长担任,其它任何人无权签发工作票,安措应有专业人员负责装设和拆除。 13、任何人指挥,不得违犯上述规定,否则按违章处理。 会 审 意 见 机电科: 调度室: 安全通风科: 生产技术科: 机电矿长: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总工程师: 目 录 2011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嵩阳京煤(登封)煤业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二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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