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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与营业税

 一笑而过91 2011-02-28

增值税与营业税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联系与区别;什么样的情况(行为)下既涉及到增值税又涉及到营业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理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称销售应税劳务,是指在境内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是指进入中国关境的货物,在报关进口环节,除了依法缴纳关税之外,还缴纳增值税。
(四)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法定行为。
(五)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它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
(六)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七)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其它项目。
三、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经营规模较小,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四、增值税税率
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4%;其它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的征收率为6%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增值税销售额
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从购买方
或承受应税劳务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一切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或关税。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且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费用不属于价外费用。
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

纳税人进口货物,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算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消费税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的原则和顺序核定其销售额。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按税法规定计算纳税。
(二)增值税销项税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
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
或:销项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
的增值税税额。
1.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
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按买价依照10%的扣除率计算。对农业产品收购单位在收购价格之外按规定缴纳的农业特产税,准予并入农业产品的买价,计算进项税额扣除。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棉花和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按买价依照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运费金额依照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依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可以专用发票上填写的税额为进项税额计算抵扣。
2.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注明增值税及其它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3)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4)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5)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6)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7)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8)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9)纳税人进口货物,不得抵扣任何进项税额。
10)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纳税人发生了按规定不允许抵扣而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行为,如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实际成本 = 进价+运费+保险费+其它有关费用
应扣减的进项税额=实际成本×征税时该货物或应税劳务适用的税率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
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
——————————————————
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3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时限
1)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
2)商业企业购进货物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
3)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
4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2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
3
.进口的应税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消费税
4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

六、增值税起征点
个人销售额未达到税法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七、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1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
.委托其它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6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7
.纳税人发生按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
.纳税人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增值税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增值税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的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缴纳税款。
八、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范围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如符合规定条件,需开具专用发票的,由当地主管税务所代开。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货物,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税法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情形作了规定。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限
1
.采取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
.采取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
.采取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它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
.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它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
.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四)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分别按以下方式办理:
1
.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
2
.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
3
.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营业税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额(销售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营业税征收范围
营业税征收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三、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营业税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二)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1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4
.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
.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6
.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四、营业税税率
营业税按行业实行有差别的比例税率,主要设置了3%5%两档基本税率。另外,娱乐业税率为20%。
五、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营业税营业额的确定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税法规定对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体育业、服务业中的一些特殊业务,可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税。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又没有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原则和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 营业额×税率
六、营业税的起征点
营业税纳税人个人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日(次)营业额50元。
七、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营业税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缴纳税款。

三大流转税的区分,建议你还是以熟悉各自的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为宜。

1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2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本条例所指的应税消费品包括:
1
)烟。包括: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
2
)酒及酒精。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它酒、酒精。
3
)化妆品,含成套化妆品。
4
)护肤护发品。
5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含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及珠宝玉石。
6
)鞭炮、烟火。
7
)汽油。
8
)柴油。
9
)汽车轮胎。
10
)摩托车。
11
)小汽车。

3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本条例所指的应税劳务包括:
1
)交通运输业。
2
)建筑业。
3
)金融保险业
4
)邮电通信业。
5
)文化体育业。
6
)娱乐业。
7
)服务业。

注意:

1
。销售货物,属于增值税征税对象。

2
。上述烟等十一类货物,既属于增值税征税对象,也属于消费税征税对象。

3
。对于增值税与营业税在劳务中的征税分工为:加工劳务和修理修配劳务,属增值税征税对象,其它劳务属营业税征税对象。

4
。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属于营业税征税对象。

 

相同点:都是流转税
不同点:增值税是对大多数应税商品和少部分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征收的,营业税是对大多数应税劳务和少部分应税商品(不动产,无形资产)征收的,两者井水不犯河水,而消费税是在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征,主要的对象是相对奢侈品,所以消费税跟营业税也不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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