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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的区别是什么?

 liliandlucy 2011-03-01
1、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 结算。
2、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 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 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办理托收承付结 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 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符 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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