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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海风风风 2011-03-01

我国蔬菜中农药残留污染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蔬菜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但蔬菜的营养成分受到关注,其可能受到的污染更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重视。
一、蔬菜中农药残留污染的现状
    80年代以来,温室、大棚等保护地蔬菜种植面积迅速增加,重茬、连作导致蔬菜病虫害加重,每年因此造成的损失达20%以上。各地在防治蔬菜病虫害时,大量使用化学农药,长江流域城市一般每667m2年使用农药2~3kg,多的5kg以上;北方保护地蔬菜农药用量更大,据有关单位调查,北京郊区菜地农药年用量每667m2在9kg以上。多年来由于大量、连续地使用化学农药,使得蔬菜病虫对化学农药产生了普遍的抗药性,菜农只能加大农药的使用量。由此,对农药使用和依赖程度呈现出恶性循环现象。农药的大量使用,使得蔬菜中农药残留量超标问题日益突出。2000年5月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组织北京、上海、重庆、山东和浙江5省市的农药检定所,对50个蔬菜品种,1293个样品的农药残留进行抽样检测,农药残留量超标率达30%,残留浓度高者为允许残留量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蔬菜中农药残留量的严重超标,导致中毒事故时有发生。1991年天津市韭菜中毒,仅南开医院就收治100多人;1991年山东省博兴县湖滨乡“1605”污染韭菜,造成120人中毒;1997年夏季高温期,江苏省因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而中毒的事件,见诸报端的达70多起;1998年山东省宁津县一菜农违反国家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在韭菜上使用“1605”,造成10余人中毒,1人死亡。据卫生部统计数字,1999年我国由于农药残留引起的食菜性食物中毒事件共有37起。急性中毒的例子还能引起我们的重视,而慢性中毒和蓄积性中毒的情况我们就不得而知,其结果会更加可怕。
二、蔬菜中农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分析
    1.农药产品结构不合理,剂型不配套 据统计,全世界农药市场的组成(以销售额计)为:杀虫剂占28%、杀菌剂占19%、除草剂占48%、其它占5%。而我国农药产品组成为:杀虫剂占72%、杀菌剂占11%、除草剂占15%、其它占2%;杀虫剂中有机磷农药占70%,有机磷农药中高毒农药占70%,剧毒有机磷农药占整个农药产量的35%,占杀虫剂产量的48%。剧毒、高毒杀虫剂产量过大是造成蔬菜残留量超标而引起中毒的客观原因,此外,在我国生产的所有农药制剂中,乳油、可湿性粉剂等剂型占到60%以上,成为影响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的潜在因素。
    2.菜农文化素质不高,农药知识缺乏 大多数菜农文化素质不高,对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以及农药性质,如高毒、剧毒、内吸等特性缺乏了解,而随意加大使用剂量,甚至超范围使用。还有一些菜农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随意在蔬菜、水果等作物上使用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高毒、剧毒农药,致使蔬菜中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而导致食菜性食物中毒事故时有发生。
    3.蔬菜中农药残留量超标问题尚未引起有关部门和菜农的高度重视 我国虽早已制定了《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等,但是由于对菜农进行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不够,导致菜农对农药残留量超标问题造成的后果认识不足;另一方面,我国现有在这方面的监督管理法规还很不健全,对农药残留量检测结果超标的蔬菜生产者,未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处罚措施,造成农药残留量超标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且呈现出加重的趋势。
    4.蔬菜中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刚刚起步,市场监测处于空白 蔬菜中农药残留监测工作是一项公益性和服务性工作,开展此项工作需要有熟练的技术人员、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及大量的资金投入。当前,能开展农药残留分析和研究工作的主要有农药检定系统和科研院所两大系统。后者主要是从事农药残留分析研究和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的研究,因资金、仪器设备的限制,很少开展蔬菜中农药残留检测监督工作。近年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及上海、浙江、江苏、山东等省市农药检定所,利用有关项目或自筹资金,开始阶段性地进行蔬菜中农药残留监测工作,但检测数量和范围都十分有限,经常性的监测工作尚未展开。可见,我国在系统地进行蔬菜中农药残留监测工作方面几乎处于空白状态,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
三、对策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农药管理条例》及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有关农药管理法规,结合我国农药生产和使用的现状,笔者认为当前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调整农药产品结构,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产品 当前我国高毒有机磷农药占农药原药总产量的1/4,为10万t。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的规定和我国农药残留现状,建议逐步取代、停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生产和进口,如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拌磷、水胺硫磷等品种;对已登记的农药产品,进行一次彻底清理,不再延长其登记;同时停止受理高毒农药在蔬菜、水果和茶叶等作物上的登记申请;各地政府,也可根据农业生产情况和有关规定,提出对高毒农药的限用范围规定,目前四川、河北、天津、湖北、浙江等省市已相继公布了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名单及禁用范围;其中,浙江省宁波市还规定对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的菜农按农药市场价格给予50%的补贴,以此来鼓励广大菜农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而拒绝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农药登记主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对已列入PIC名单的5种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筛选推广工作,同时要加强研究并大力推广高效无毒的植物性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以减少蔬菜生产对化学农药的依赖,真正做到从源头上解决农药中毒和蔬菜中农药残留量超标的问题。
    2.加强培训,提高菜农素质 一些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对农民的培训。法国农业部和地方政府设有植物保护机构,其任务是宣传教育,传授植保技术,长期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法制观念及植保科技素质。瑞士1990年就建立了植保员培训制度,只有接受过3天授课,并通过专业考试,合格者才颁发植保员证书。植保员证书有效期5年,到期重新考核。不持有植保员证书的农民,不允许购买农药和植保机械。我国应加强对菜农的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宣传、指导和督促农民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标准,坚决杜绝在瓜、果、蔬菜上使用高毒农药。
    3.加强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建设,开展市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工作 针对我国目前农药残留监测体系不健全,对残留量超标问题管理力度不够的实际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制定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药残留监测体系的规划,尽快建立健全蔬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同时,加快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为扩大对外开放,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服务。要以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农药残留监测为重点,积极开展蔬菜市场农药残留量检测工作。增强蔬菜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品牌意识,提高蔬菜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的声誉,营造全社会都重视农药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氛围,促进蔬菜质量和安全性的提高。目前,我国不少大中城市如北京、上海、武汉、济南、苏州等都已成立了蔬菜农药检测中心,开始对批发市场上的蔬菜进行残留量检测,以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
    4.制定法规,规范“无公害蔬菜”的生产 由于对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的蔬菜生产者缺乏必要的惩罚措施,导致“放心菜”生产经营的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借鉴发达国家农药残留管理的经验,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蔬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管理法规,以法治菜,加大对使用违禁农药、生产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蔬菜的菜农的处罚力度。同时,还要根据“放心菜”生产基地的特点,制定有关《无公害放心菜生产技术规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规范和标准。通过对“放心菜”生产基地的规范化管理和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工作,真正实现无农药残毒的“放心菜”生产的规范化、优质化和安全化。
北京市城乡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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