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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saran2 2011-03-03
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男职工计划生育管理
2010-2-2 高埗镇计生办
  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男职工计划生育管理                       
     
    我镇高度重视企事业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具体抓、不放松。每年与各单位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指导、监督和考核机制,做到常管理,常服务,常检查,常考核。为了更好地审查核对企事业单位职工计划生育执行情况,我镇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已婚男女职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档案并实行分类管理,印发了《企事业男职工计划生育回函证》(以下简称《回函证》),用于配偶不在同一单位的已婚育龄男职工(含临工和新婚未育对象)使用。每季度由男职工交给配偶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委员会函调一次。回函由配偶单位或村(社区)负责计生工作的领 导逐项填写,并加盖单位或村(社区)的公章。对于夫妻一方已落实结扎节育措施的,还需提供节育证明原件,由我办备案,并要求在落实措施的一年内继续参加查环查孕。同时,男职工将《回函证》交回本单位计生部门备案。在每年年终,由各企事业单位统一收集本单位《回函证》及《男职工配偶查环查孕情况记录表》上交镇计生办审核。对解除劳动合同或脱离管理关系的,各企事业单位要在三十日内办理移交手续,将其本人的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其现居住地或现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对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年终由镇委镇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履行计生职责不好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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