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的主要机构 联合国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在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存在着一个类似于联合国的组织国际联盟,通常可以认为是联合国的前身。联合国对所有接受《联合国宪章》的义 务以及履行这些义务的“热爱和平的国家”开放。到2008年为止,联合国共有192个成员国。 联合国创建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凯歌声中。联合国这一名称是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 《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根本大法。联合国系统(United Nations System)是一个比法律意义上的联合国组织更大的一个国际组织体系,包括联合国和与其有特殊联系的一些独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如联合国专门机构)等外围机构。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 联合国设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秘书处等6个联合国主要机构,也是联合国主要机关。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现在是联合国大会的附属机构,直接向联合国所有会员国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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