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应申办五证的取得程序房地产开发五证的取得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步:立项批准。一般是由开发商向城市计划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告,根据当地的城市发展情况,一般情况这些申请大部分都可获得批准。
(yi)、建设用地许可证。开发商拿着立项证明到规划局,规划局根据各地的城市发展规划,发一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此宗土地可以用于住宅建设。
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法律后果是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注意查验开发商所使用的土地在用途上、位置和界限上是否与证上相互一致。
(er)、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凭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国土资源管理局,交了土地出让金,给一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是证明土地的使用者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颁发机关是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局,注意正式的使用证应该同时加盖人民政府公章和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对于普通的商品房土地证上应该是加盖“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如果是加盖的是“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表明使用者没有缴足地价款,会给日后办理产权证带来隐患。土地证不能涂改,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应该和开发商名称一致。注意有没有抵押,要求查看开发商支付土地使用金的收据。 是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是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也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其工程建筑属于违章建筑。开发商在领取了此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主管机构是各级规划委员会。
标志者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没有也是违章建筑。主管部门主要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wu)、《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这是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注意事项:是否是在有效期内,自己购买的房屋是否在许可销售的范围之内。此证应该在销售现场悬挂。
原则上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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