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龙点睛① 武帝崇饰佛寺②,多命僧繇画之③……金陵安乐寺四白龙不点眼睛④,每云:“点 睛即飞去。”人以为妄延,固请点之⑤。须臾⑥,雷电破壁,两龙乘云腾去上天,两龙 未点眼者见在。 【作者介绍】 张彦远,字爱宾,唐猗氏(今山西省临猗县)人。僖宗时官至大理寺卿,著有《法书要录》、 《历代名画记》各十卷。 【注释】 ①选自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七。 ②武帝:梁武帝萧衍,公元502-548年在位。崇:崇尚,爱好。饰:修饰。 ③僧繇:即张僧繇,古代著名画家。 ④金陵:六朝都城,今南京市 。 ⑤固:坚持,执意。 ⑥须臾:片刻。 【译文】 梁武帝特别喜欢装饰佛寺,经常让著名画家僧繇去寺院彩绘描画。 僧繇曾经在金陵的安乐寺画了四条白龙,但没有点眼睛。他常对人说:“龙一点睛,就要飞 去。”人们都认为是荒延的无稽之谈,执意请他点睛。果然,刚一点睛,倾刻之间雷鸣电闪 ,两条白龙破壁而出,腾云驾雾,飞上了九天。没有点睛的两条龙,仍然留在墙上。 【题旨】说话写文章,贵在抓住中心,切中要害。 天〓〓鸡① 狙氏子不得父术②,而得鸡之性焉。其畜养者,冠距不举③,毛羽不彰, 兀然若无饮啄意④;洎见敌则他鸡之雄也⑤,伺晨则他鸡之先也,故谓之天鸡。狙氏死 ,传其术于子焉,乃反先人之道:非毛羽彩错⑥、觜距利者⑦,不与其栖—无复向时 伺晨之俦⑧、见敌之勇;峨冠俯步⑨,饮啄而已。 【作者介绍】 罗隐(公元833—909年),字昭谏,唐新登(今浙江省)人。屡试不第,晚年依吴越王钱锷,任 钱塘令、谏议大夫、给事中等职。《谗书》是他自编的早年的作品集,其中尤以小品文成就 突出。鲁迅指出:“罗隐的《谗书》几乎全部是抗争和愤激之谈。”有些篇章真是喜笑怒骂 ,涉笔成趣,显示他对现实的强烈批判精神和杰出的讽刺才能。 【注释】 ①选自罗隐《谗书&S226;说天鸡》。 ②狙:读jǖ居,猕猴。 ③距:指雄鸡跖后突出象脚趾的部分。 ④兀然:浑然无知的样子。 ⑤洎:渎jì记,及 ⑥彩错:五彩交错,形容色彩绚丽。 ⑦觜:读zuǐ嘴,鸟嘴。:读xiān先,锋利。 ⑧俦:辈。 ⑨峨冠:高帽子。俯步:低着头走路。 【译文】 小猕猴没有承袭老猕猴的本领,却秉赋了鸡的天性。 当年有个人,豢养了一只猕猴。它没有高冠尖距,毛羽并不华丽,一副浑然无知的样子,甚 至好象不懂得吃喝。然而,一旦遇到敌人,它威武雄勇,远远超过那些雄鸡;它司晨报晓, 勤勉尽职,又为众鸡之首。所以,人们称它为天鸡。 后来,这只猕猴死去,它虽然向后代传授了这些品德,但却被违背了。小猕猴不是那种毛羽 鲜艳、嘴尖距利的鸡就不肯在一起栖息;它已经失去先辈那种司晨的辛勤和对敌的勇敢,只 会戴着峨冠,一低一俯地漫步、吃吃喝喝而已。 【题旨】发扬兢兢业业、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摒弃华而不实,贪图享乐的 恶劣习惯。 钱可通神① 唐张延尝判一大狱②,召吏严辑③。明旦见案上留小贴云:“钱三万贯, 乞不问此狱④。”张怒掷之。明旦复贴云:“十万贯。”遂止不问。子弟乘间侦之⑤, 张曰:“钱十万,可通神矣,无不可回之事⑥,吾惧祸及,不得不止。” 【作者介绍】 张固,唐人,生平不详。《唐书&S226;艺文志》小说家著录其《幽闲鼓吹》一卷,共二十五篇, 记中唐宪宗及宣宗间遗事。 【注释】 ①选自唐张固《幽闲鼓吹》。 ②大狱:重大案件。 ③辑:搜捕,此处指缉拿犯人。 ④乞:乞求,请求。 ⑤子弟:弟子,学生。这里指公人。侦:指悄悄询问,探听。 ⑥回:挽回。 【译文】 唐时,地方官张延尝审理一桩重大案件,命令衙役严加搜捕,捉拿罪犯。 第二天一早,他见自己的公案上放着一张小纸条,上面写道:“送上铜钱三万贯,请求不要 过问此案。”张延尝看后勃然动怒,扔到了地下。 过了一天,公案上又出现了一张纸条,写着一个惊人的数字:“十万贯”。张延尝便停止侦 缉,搁置不问了。他的门人瞅空悄悄问他原因,张延尝说:“钱上十万,便可买通神,没有什么不可挽回的事 情,我害怕遭致灾祸,不得不停止啊!” 【题旨】统治者金钱万能,草管人命,不问是非曲直。 鸩蛇之毒① 鸩与蛇相遇②,鸩前而啄之。蛇谓曰:“世人皆毒子矣③,毒者恶名也。 子所以有恶名者,以食我也;子不食我则无毒,不毒则恶名亡矣。”鸩笑曰:“汝岂不毒于 世人哉?指我为毒,是欺也。夫汝毒于世人者,有心啮人也,吾怨汝之啮人,所以食汝示刑 也④。世人审吾之能刑汝⑤,故畜吾以防汝;又审汝之毒染吾毛羽肢体,故用杀人。吾 之毒,汝之毒也。吾疾恶而蒙其名尔。然杀人者人也,犹人持兵而杀人也⑥。兵罪乎?人 罪乎?则非吾之毒也明矣,世人所以畜吾而不畜汝又明矣。吾无心毒人,而疾恶得名,为人 所用,吾所为能全其身也。全身而甘恶名,非恶名矣。汝以有心之毒,盱睢于草莽之间 _撸湃艘宰钥臁=裼鑫遥煲玻畋绻睹庑?”蛇不能答。鸩食之。 【作者介绍】 《无能子》三卷,不著撰书人姓名。《唐书&S226;艺文志》以为光启间(公元885—888年)隐民 ,但序中又有“游宦”之说。其书本四十二篇,多系老庄之言。 【注释】 ①选自唐无名氏撰《无能子&S226;鸩说》。 ②鸩:读zhèn腾。传说中的一种毒鸟,喜食蛇,羽毛紫绿色,放在酒中能毒杀人。 ③毒子:以子为毒。 ④示刑:表示惩罚。下句的“刑”,作动词,杀。 ⑤审:明白,认识。 ⑥兵:兵器,武器。 ⑦盱睢:读xūsuī虚虽,张目仰视。 【译文】 鸩和蛇相遇在一起,鸩伸嘴就要啄蛇。 蛇诡辩说:“且慢吃我。世上的人都认为你最毒,这是个多不光彩的恶名啊!您所以获得这 样的恶名,是因为吃我的缘故。您不吃我,就没有毒,不毒,恶名就自然随之消失了。” 鸩淡淡一笑,说:“世上的人难道不也认为你毒吗?你指责我毒,纯属欺骗。你毒害人们, 在于存心咬人,我恨你咬人,所以吃你以示惩罚。 “人们完全清楚这一点,所以喂养我来防范你。又知道你的毒素渗透到我的羽毛和肌体中, 所以也用来泡酒毒杀他人。这样看来,我的毒,归根结底是你的毒。我因为疾恶如仇,而蒙 受了恶名声。 “然而,用鸩酒杀人的本是恶人,与我无关,好比恶人持刀杀人一样,是刀有罪呢?还是恶 人有罪呢?因此,我对人们无害是显而易见的,世人养我而不养你又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 “我没有心毒害人,而能为人除害,被人利用,即使蒙受了恶名声仍能保全自身。能够保全 自身而心甘情愿地承当恶名声,其实并不是什么恶名。 “你怀着险恶的用心,伸出尖利的毒牙,转动贪婪的眼睛,潜藏在草莽中间,伺机咬人,引 以为快。今天遇到了我,这是天意。难道你还想诡辩,侥幸免死吗?” 蛇理屈词穷,终于被鸩吃掉。 【题旨】识破诡计,除恶务尽。 蜀僧打庙① 合州有壁山神②,乡人祭,必以太牢,不尔致祸③。州里惧之,每岁烹宰 ,不知纪极④。蜀僧善晓,早为州县官,苦于调选⑤,乃剃削为沙门⑥,坚持戒律。 云水参礼⑦,行经此庙,乃曰:“天地郊社⑧,荐享有仪,斯鬼何得僭于天地⑨! 牛者,稼穑之资⑩,尔淫其祀B11,无乃过乎?”乃命斧击碎土偶数躯。残一偶 B12,而僧亦力困,稍苏其气B13,方次击之B14。庙祝祈僧曰:“此一神从 来蔬食B15。”由是存之。军州惊愕B16,申闻本道B17。而僧端然无恙 。斯以正理责之,神亦不敢加祸也。 【作者介绍】 孙光宪,字孟文,自号葆光子,五代贵平人。依南平王高季兴,任从事。后归宋,官至检校 秘书监。 孙光宪著述甚多,但到宋代已大多数散佚,只《北梦琐言》二十卷行于世,是依高氏时所作 。书中所载都是唐及五代士大夫的轶闻逸事。 【注释】 ①选自五代孙光宪《北梦琐言》。 ②合州:今四川省合川县。 ③不尔:不然。 ④纪极:终极。 ⑤调选:官吏的升降调迁。 ⑥沙门:出家修道的人,这里指和尚。 ⑦云水参礼:指和尚随处行游、参访。 ⑧郊社:古代祭天为“郊”,祭社稷(土和谷)为“社”。 ⑨僭:读jiàn荐。越分,超越本分。 ⑩稼穑:种为稼,收为穑,这里指从事农业生产。 B11淫:滥,过分。 B12残:剩下。 B13苏:困顿后得到休息。 B14次:依次。 B15蔬食:指素食。 B16军州:指合州的军政官员。 B17道:行政区划的名称。唐代的道隶属于中央,相当于现在的省。当时的合州属山南 西道。本道,即本省之意。 【译文】 合州有座山神庙,乡下人供祭它,必须用牛、羊、猪齐备的太牢,不然的话就会招致灾祸。 合州上下都很怕它,每年杀牛供献,不知何时是了。 蜀地有个和尚,法名善晓。他早年曾经做过州县的官吏,苦于升降调迁,弃官出家,削发为 僧,坚守佛家戒律。 这年,善晓云游四方,随处参访,路过这座山神庙。他指着庙里的塑像骂道:“祭祀天地, 都有一定仪制,你这样的鬼神怎么敢越分超过天地呢!况且牛是耕作所离不了的,你穷侈极 欲,用来享受,真是太过分了!”说罢,挥动斧头把塑像接二连三的打得粉碎。剩下最后一 尊,善晓感到身困力乏,准备稍事休息再打。庙中巫祝上前请求说:“这尊神从来吃素,请 高抬贵手吧!”于是它被保存下来。 善晓怒打山神 ,使得合州军政官吏非常震惊,慌忙申报了上司,但善晓却一直安然无恙。 可见伸张正义,据理严责,神也不敢加祸。 【题旨】一切丑类都怕阳光。应倡导豁达无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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