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

 水车轮 2011-03-10

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销售免税项目;

  ()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