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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引进国际高端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长发〔2009〕17号_浏阳市科...

 等你入梦 2011-03-12

长沙市引进国际高端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长发〔2009〕17号

发布时间:2010-9-17 15:45:00    来源:浏阳市科技局
长发〔2009〕17号
中共长沙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
长沙市引进国际高端人才三年行动计划
(2009-2011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8〕2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转发〈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09〕12号)精神,结合长沙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计划目标
    引进国际高端人才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创新开放理念,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搭建服务平台、优化创业环境,大力引进国际高端人才,形成创业团队,为长沙“两型社会”建设和“又好又快、率先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提升长沙综合竞争实力。
    引进国际高端人才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是:从2009年起至2011年,3年内计划共引进100名高端人才、30个高端人才团队(简称313计划),以此带动全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形成引领长沙科学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集群,着力打造区域性国际化人才智力聚集和交流中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政府发挥调控和引导功能,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完善资金支持、税费优惠、服务保障等措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人才集聚。
    2、单位主体。强化用人单位引进人才、聚集人才、使用人才的主体意识,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引进人才中的主体作用,由用人单位提出人才需求计划,建设事业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服务。
    3、市场配置。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用人单位与高端人才之间实行双向选择。
    三、引进主体
    1、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数控机床、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科技食品加工、新能源、资源与环境、航空航天等相关产业,以及商贸旅游、保税物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金融证券投资和新兴文化创意等重点领域的企业;
    2、科技产业园区;
    3、在长高校、科研院所;
    4、有关外向型经济管理部门。
    四、引进对象
    面向国际人才市场,大力引进我市产业经济发展急需的、应用型和关键性的高端技术人才、高层管理人才和高级金融人才(“三高”人才),特别是由高端人才率领的创新专业研发和管理团队。
    1、高端技术人才。即拥有发明专利和其它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技术水平国际先进、能够带动我市相关产业发展的技术带头人以及驻长高校、科研院所急需的学科带头人。
    2、高层管理人才。即具有国际视野、熟知国际惯例、有国际知名企业或机构中层以上职位任职经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具有自主创业成功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优秀创业人才。
    3、高级金融人才。即具备扎实金融理论功底和国(境)外金融、证券、保险、投融资机构重要职位任职经历的高级金融人才。
    五、引进方式
    1、网络引进。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长沙人才网分别设立专门窗口,公布我市引进高端人才政策及有关实施细则、人才需求信息,全天候接受高端人才自我举荐和报名咨询。
    2、机构引进。重点支持和依靠各类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引进主体主动出击,大力引进高端人才;与中华英才网等知名人才中介机构合作,委托推荐高端人才;在美国、欧洲、香港等地建立高端人才联络站,聘请一批联络员;加强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海内外各类高端人才协会联系,推荐高端人才;广泛收集高端人才信息,建立长沙国际高端人才信息库,并采取切实措施促成其与本市引进主体对接。
    3、活动引进。“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市政府每年专门组织1至2次赴国(境)外招聘高端人才活动;本市组团赴国(境)外举办招商引资活动,随团引进高端人才和智力;2009年起,在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等有关重大活动中专门开辟高端人才引进洽谈专区。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引进国际高端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引进国际高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谢建辉同志任组长,范小新、何寄华同志任副组长,长沙大河西先导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外事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经委、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局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由文丽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成立专家认定委员会。由市领导担任主任,相关产业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负责完善引进高端人才的具体标准,评审认定拟纳入“313计划”的对象,为高端人才引进和经费资助方案提供咨询意见。委员会第三方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50%,对引进对象的评审认定实行无记名票决制。
    2、提供资金支持。设立引进国际高端人才专项资金。从2009年起,市本级财政通过整合科技、产业资金资源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为列入“313计划”的高端人才提供安家费补助和事业启动资金,同时,适当安排引进工作经费。各科技产业园区和区、县(市)应提供相应配套资金支持。凡本市范围内用人单位与引进的高端人才签定3年以上聘任合同的,由市财政局拨付100万元,用于为高端人才提供安家费补助和事业启动资金。多渠道全额解决个人医疗费用。三年内由同级财政给用人单位全额返还引进的高端人才缴纳个人所得税市和区、县(市)级收入部分。对带项目、技术和资金来长创业的人才,市政府对其贷款资金给予3年不低于50%的贴息支持。对个别顶尖人才,还可给予特殊优惠政策,实行特事特办。
    3、搭建事业平台。(1)建设好大学科技园、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其它各类科技创业中心等高端人才创新创业载体。(2)加大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所需的高端人才引进力度。(3)引进的高端人才,可以担任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领导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项目首席专家;主持重大项目、重点实验室;担任科技产业园区和外向型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相应领导职务。
    4、优化服务环境。(1)便捷、高效地为引进的高端人才和用人单位办理网上报名、评审认定和引进工作的其它后续服务。(2)成立市外国专家俱乐部等各类社团机构,开辟各类论坛、沙龙,建立专门网站,构建高端人才信息交流平台。(3)由市政府统筹,以园区为主,市财政适当资助,2010年底以前,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和长沙经开区分别建立高端人才公寓。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和其它引进主体建立高端人才公寓。(4)引进的高端人才的配偶,根据个人愿望和专业特长,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协调解决其就业。其未成年子女,按照个人意愿优先安排到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入园),免收除书籍费和学
杂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市教育局牵头,2010年8月底之前,建成一所高标准、规范化国际学校。
    5、创新政策平台。(1)对列入引进计划的高端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和安排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优先向国内外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推荐项目,优先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省市各类优秀人才选拔。(2)推荐符合条件且个人有意愿的高端人才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有突出贡献的境外引进高端人才授予“长沙市荣誉市民”。(3)设立来长外国专家“星城友谊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奖和高端人才引进工作奖。(4)完善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外事、公安、人事、教育、劳动保障、房产等方面有关政策,切实解决高端人才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通关、来长考察接待、签证、合法居住、落户、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险、住房等方面困难和问题。(5)建立市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部门领导与高端人才联系制度,对高端人才实行跟踪服务。(6)引进高端人才工作纳入各部门、园区、区县(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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