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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西地震灾害遗迹的旅游开发利用初探-前言

 清风山人·蔡书良 2011-03-13

前言

5.12汶川地震后,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指出:“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物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地震废墟进行现场调查,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科学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地震遗址、遗迹划定范围,建立地震遗址博物馆。”“5.12汶川大地震给受灾地区带了空前的破坏,如何进行灾后重建、振兴灾区经济成为灾情基本平稳后面临的最艰巨的任务。我们吸取了世界著名地震案例经验,结合四川灾区的实际情况,倡导最大效力发挥旅游业在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中的作用,实现灾区经济的复苏与繁荣。

四川作为全国重要的旅游资源大省,旅游业在其灾后重建中无疑将是一个重头戏,思考如何发挥旅游业在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与建设中的作用,对于实现借助旅游之势,带动四川的雄起具有重要意义。地震灾害遗迹旅游资源开发是川西地震灾区旅游恢复重建的特殊旅游资源和旅游亮点。在汶川大地震前,以唐山为代表的诸多城市遭受地震灾害考验,都已经成功在灾后崛起。

国家旅游局局长指出:旅游部门可沿地震带开发新一轮地震遗迹(广义)旅游产品。” “由于自然原因地震造成的遗址、遗迹就变成了一种资源,如果合理地开发、保护和利用,就是一种旅游资源,将来就会吸引大量的游客。合理、科学开发特殊旅游资源是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重要任务。基础工作就是认真调查,科学认识和分析地震遗迹旅游资源,用先进文化观挖掘特殊旅游资源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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