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绿茶、红茶、紧压茶等各类 茶叶中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 1 感官检查 1.1 具有该茶类正常的商品外形及固有的色、香、味。 1.2 不得混有异种植物叶,不含非茶类物质。 1.3 无异味,无异嗅,无霉变。
2 理化检验 2.1 砷 按GB 5009.11-85《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操作。 2.2 铅 按GB 5009.12-85《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操作。 2.3 铜 按GB 5009.13-85《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操作。 2.4 六六六、滴滴涕 按GB 5009.19-85《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操作。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食品卫生标准分委员会提出,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 本标准由安徽省卫生防疫站、浙江省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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