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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理论知识.一

 昵称6432500 2011-03-17

色彩的本质

  色彩是引起共同的审美愉快的、我们最为敏感的形式要素。色彩同时诉诸儿童和成人;即使是婴儿,最容易接受的也是色彩明亮的东西。那些总是被他或她所称的"现代"艺术弄得迷惑不解的凡夫俗子,通常也能从中发现色彩的活力与魅力。这个人可能对变形的形状不可理解,但对色彩的运用少有异议,如果作品的色彩确实非常和谐的话。事实上,一件艺术作品的色彩总是具有独立的欣赏价值。

       色彩是最有表现力的要素之一,因为它的性质直接影响我们的感情。当我们观看一件艺术作品的时候,我们并非必定理性地认识我们假定对其色彩产生感觉的东西,而是对它有一种直接的感情反应。愉悦的色彩节奏与和谐满足了我们的审美需求。我们喜欢某种色彩配合,而拒绝另一种配合。在再现艺术中,色彩真实再现对象,创造幻觉空间的效果。色彩研究以科学事实为基础,要求精确和明晰的系统性。我们将考察色彩关系的这些基本特征,看看它们怎样帮助艺术作品的题材创造形式和意义。《色彩理论知识.一》

光:色彩之源

  色彩始于光,也源于光,包括自然光与人工光。光线微弱的话,色彩也就微弱;光线明亮的地方,色彩就可能特别强烈。当光线微弱的时候,如黄昏和黎明,不容易辨别不同的色彩。在明亮的光线和阳光下,如在热带气候下,色彩看来就比原色更加强烈。

  来自太阳的每一道光线是由以不同速度振动的波组成的。在我们心智中产生的色彩感觉是我们的视觉对不同波长作出反应的方式。让一束光线透过一块棱柱形的玻璃,然后让它反射在一张白纸上,通过这种现象可以证实上述原理。当光束以不同的角度(根据它们的波长)穿过棱柱时,光束就会折射,然后以不同的色彩反射在白纸上。我们的视觉在称为光谱的窄带上识别这些作为单个色条的颜色。在这个光谱上很容易识别的主要颜色是红、橙、黄、绿、蓝、蓝-紫和紫(科学家用"靛青"一词取代艺术家所称的蓝-紫)。但是,这些颜色逐渐调和在一超时,我们就能看到它们之间的中间色。
  
  附加色光谱的颜色是纯的,它们代表了最强烈(明亮)的可能性。我们能够选择光谱上的所有这些颜色,再用在上一段讲述的相反的过程来调和它们,我们就能再得到白色的光。当艺术家或物理学家用彩色的光线工作时,他们就是在使用"附加色"。当红、蓝和绿色(原附加色)的光束相重叠时,会发生一些有趣的现象。当红色与蓝色光相重叠时,会产生洋红色;当红色与绿色光相重叠时,就产生黄色;绿色与蓝色光重叠,就产生青(蓝绿)色。当红、蓝、绿三色光相重叠时,产生的是白光这证明了白色光是由所有颜色的波长共同创造的。

色彩的三要素
任何一个色彩,都居有一定的明度,色彩和纯度关系。这是色彩的基本要素。
1。明度。明度是指色彩的明暗程度。光的明暗度称亮度。明度由光的振幅决定。振幅宽亮度高,振幅窄亮度低。物体受光量越大,反光越多。而且又有规律,则物体色越浅;反之,则越深。黑色反光率最低,白色是反光率最高的色。将黑色和白色列办色彩明度的两极,黑色作办零度色标,白色作办10度色标,它们之间的色分办9个明度色标,形成了一个明度色阶序列。
2。色相。色相是色彩的相貌,是一种色彩区别另一种色彩的表面特征。它是由光的波长引起一种视觉感。光和物体的色相千差万别,色相之多是惊人的。办了便于归纳组织色彩,将具有共性因素的色彩归类,并形成一定秩序,如:大红,深红,玫瑰红,朱红,西洋红及不同明度,纯度的红色,都归入红色系中。色相秩序的确定是跟据太阳光谱的波长顺序排列的,即红,橙,黄,绿,蓝,紫等。它们是所有色彩中最突出的,纯度最高的典型色相。色相划分的数目不等,甚至多达一百位色相。但都是按光谱顺序排列的,构成色相带或色相怀。
3。纯度。纯度即色彩所含的单色相饱的程度,也称为彩度。决定色纯度的因素是很多方面的。从光的角度讲,光波波长越单一,色彩越纯;光波波长越混杂,比例均衡,使各单色光的色性消失,纯度为零。任何一个标准的纯色,一旦混入黑,白,灰色,色性纯度都降低,混入越多色彩越灰。同一高纯度色彩在强光或弱光的照射下,色彩的纯度也相应降低。
从生理角度看,由于眼睛对不同波长的色光敏感度有差异,因此也影响色彩纯度的视觉差异。例如红色光波对眼睛刺激强烈,敏锐,红色的鲜艳即高;绿色光波对眼睛刺激较柔和,鲜艳度即低。所以太阳光谱中的各色相的纯度亦不完成相同。
色彩的三属性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的,很难截然分开。其中任何一个属性的改变,都将引起色彩个性的变化。
《色彩理论知识.一》

混合颜色

  如前所说,光谱包括红、橙、黄、绿、蓝、蓝-紫和紫色,以及在其最纯度上的上百个微妙的色彩变化。这个色彩范围也适用于颜色。儿童或初学者在使用颜色时,很可能只使用几种简单的或单纯的颜色。他们意识不到简单的颜色也是有变化的。很多颜色是通过两种以上的颜色调和出来的。

  但是,有三种颜色是不能通过调和创造出来的;它们是红、黄、蓝色,即所谓三原色。当将两种原色相调和时,份量相等或不相等,它们就可能创造出几乎所有的颜色。任意两种原色相调和产生一种二次色(亦称复色):橙色出自红色与黄色;绿色出自黄色和蓝色。而且,某种中间色是由一种原色与相邻的二次色相调和创造出来的。中间色的数量是无限的,原色或二次色在比例上的变化导致颜色的变化。换句话说,黄色与绿色相调和产生出的不只是一种黄-绿色。如果使用更多的黄色,其结果与用较多的绿色的黄-绿色大不相同。艺术家偶而也不正确地把中间色作为三次色。三次色是出自两种二次色的调和不是一种原色与二次色调和。稍后将更深人地讨论。如果我们研究混合色从黄到黄-绿到绿的进阶,就会发现一个呈现为色轮的自然次序。我们区别微妙变化的能力使我们在每个位置上看到一种新颜色。
三色系统

《色彩理论知识.一》

        三原色在色轮上的空间分布是均等的,黄色一般在顶上,因为它最接近白色。这些颜色构成一个等边三角形,即所谓原三色。三种二次色被置于调和出它们的两种原色之间;空间均等,它们创造了由橙、绿和紫构成的二次三色。置于每种原色和二次色之间的中间色创造了均等的空间单位,即中间三色。所有位置使颜色处于一个12色的色轮中。当我们围着色轮走动时,色彩就发生变化,这是因为导致这些颜色变化的光线波长的作用。靠在一起的颜色在色轮上显示出来,靠近的颜色是它们的色彩关系;相距较远的在色性上较对比。直接相对的颜色彼此提供了最强烈的对比,即补色。

  任何颜色的互补都是以三原色系统为基础。例如,红的补色是绿色三原色剩下的另外两种颜色,份量相等的黄色和蓝色的混合。因此,颜色及其补色都是由三原色构成的;黄色的补色是蓝色和红色的混合造成,即紫色。如果颜色是"混合的"二次色(即橙色),其补色可以通过创造这种颜色的原色(红与黄)发现出来,三原色中剩下的颜色(蓝色)即是它的补色。

  中性色不是所有的物体都有色彩的性质。一些是黑色的、白色的或灰色的,它们看起来不同于色谱上的任何颜色。在那些东西中没有发现色彩的性质;它们的区别仅在于它们反射光的数量上。因为我们不能在黑、白和灰中辨别出任何一种颜色,它们便被称为中性色。这些中性色实际上反映了在一种光线中色彩波长变化的数量。

  一种中性色,白色,可以视为所有颜色的存在,因为它是发生在一个表面反射不在同等程度上所有颜色的波长。

  那么黑色一般被视为没有颜色,因为它是在一个表面上均匀吸收了所有色光,而没有反射任何色光的结果,绝对的黑色很少有,除非在很深的山洞中。因此,大多数黑色仍然包含一些被反射的色彩的痕迹,不过很轻微。

  任何灰色都是一种不纯的白色,因为它只是部分反射所有色光的结果。如果反射光的数量很大,灰色就比较亮;如果数量小,灰色就较暗。中性色是由反射光的数最显示出来的,而颜色则与反射光的质量相关联。

2.物体色 

自然界的物体五花八门、变化万千,它们本身虽然大都不会发光,但都具有选择性地吸收、反射、透射色光的特 性。当然,任何物体对色光不可能全部吸收或反射,因此,实际上不存在绝对的黑色或白色。 

常见的黑、白、灰物体色中,白色的反射率是64%-92.3%;灰色的反射率是10%-64%;黑色的吸收率是90%以上。 

物体对色光的吸收、反射或透射能力,很受物体表面肌理状态的影响,表面光滑、平整、细腻的物体,对色光的反射较强,如镜子、磨光石面、丝绸织物等。表面粗糙、凹凸、疏松的物体,易使光线产生漫射现象,故对色光的反射较弱,如毛玻璃、呢绒、海绵等。 

但是,物体对色光的吸收与反射能力虽是固定不变的,而物体的表面色却会随着光源色的不同而改变,有时甚至失去其原有的色相感觉。所谓的物体“固有色”,实际上不过是常光下人们对此的习惯而已。如在闪烁、强烈的各色霓虹灯光下,所有建筑及人物的服色几乎都失去了原有本色而显得奇异莫测。 

另外,光照的强度及角度对物体色也有影响。

二、 色立体及表色系 

1.色立体 《色彩理论知识.一》

色立体是依据色彩的色相、明度、纯度变化关系,借助三维空间,用旋围直角坐标的方法,组成一个类似 球体的立体模型。它的结构经了比地球仪的形状,北极为白色,南极为黑色,连接南北两极贯穿中心的轴为明度标轴,北半球是明色系,南北半球是深色系。色相环的位置则赤道线上,球面一点到中心轴的重直线,表示纯度系列标准,越近中心,纯度越低,球中心为正灰。 

色立体有多种,主要有美国蒙赛尔色立体、德国奥斯特瓦尔德色立体、日本色研色立体等。 

2.蒙赛尔表色系 

三、色彩三要素及色彩对比 

<一>.色相对比的基本类型 

  两种以上色彩组合后,由于色相差别而形成的色彩对比效果称为色相对比。它是色彩对比的一个根本方面,其对比强弱程度取决于色相之间在色相环上的距离(角度),距离(角度)越小对比越强,反之则对比越强。 

1.零度对比 

(1)无彩色对比 无彩色对比虽然无色相,但它们的组合在实用方同很有价值。如黑与白 、黑与灰、中灰与浅灰,或黑与白与灰、黑与深灰与浅灰等。对比效果感觉大方、庄重、高雅而富有现代感,但也易产生过于素净的单调感。

(2)无彩色与有彩色对比 如黑与红、灰与紫,或黑与白与黄、白与灰与蓝等。对比效果感觉既大方 又活泼,无彩色面积大时,偏于高雅、庄重,有彩色面积大时活泼感加强。 

(3)同种色相对比 一种色相的不同明度或不同纯度变化的对比,俗称姐妹色组合。如蓝与浅蓝(蓝+白)色对比,橙与咖啡(橙+灰)或绿与粉绿(绿+白)与墨绿(绿+黑)色等对比。对比效果感觉统一、文静、雅致、含蓄、稳重,但也易产生单调、呆板的弊病。 

(4)无彩色与同种色相比 如白与深蓝与浅蓝、黑与桔与咖啡色等对比,其效果综合了(2)和(3)类型的优点。感觉既有一定层次,又显大方、活泼、稳定。 

2.调和对比 

(1)邻接色相对比 色相环上相邻的二至三色对比,色相距离大约30度左右,为弱对比类型。如红橙与橙与黄橙色对比等。效果感觉柔和、和谐、雅致、文静,但也感觉单调、模糊、乏味、无力,必须调节明度差来加强效果。 

(2)类似色相对比 色相对比距离约60度左右,为较弱对比类型,如红与黄橙色对比等。效果较丰富、活泼,但又不失统一、雅致、和谐的感觉。 

(3)中差色相对比 色相对比距离约90度左右,为中对比类型,如黄与绿色对比等,效果明快、活泼、饱满、使人兴奋,感觉有兴趣,对比既有相当力度,但又不失调和之感。

3.强烈对比 

(1)对比色相对比 色相对比距离约120度左右,为强对比类型,如黄绿与红紫色对比等。效果强烈、醒目、有力、活泼、丰富,但也不易统一而感杂乱、刺激、造成视觉疲劳。一般需要采用多种调和手段来改善对比效果。 

(2)补色对比 色相对比距离180度,为极端对比类型,如红与蓝绿、黄与蓝紫色对比等。效果强烈、眩目、响亮、极有力,但若处理不当,易产生幼稚 、原始、粗俗、不安定、不协调等不良感觉。

<四>色彩的面积与位置对比 

形态作为视觉色彩的载体,总有其一定的面积,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面积也是色彩不可缺少的特 性。艺术设计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虽然色彩选择比较适合,但由于面积、位置控制不当而导致失误的情况 。 

1.色彩对比与面积的关系 

(1)色调组合,只有相同面积的色彩才能比较出实际的差别,互相之间产生抗衡,对比效果相对强烈。 

(2)对比双方的属性不变,一方增大面积,取得面积优势,而另一方缩小面积,将会削弱色彩的对比。 

(3)色彩属性不变,随着面积的增大,对视觉的刺激力量加强,反之则削弱。因此,色彩的大面积对比可造成眩目效果。如在环境艺术设计中,一般建筑外墙、室内墙壁等都选用高明度、低纯度的色彩,以减低对比的强度,造成明快、舒适的效果。 

(4)大面积色稳定性较高,在对比中,对它色的错视影响大;相反,受它色的错视影响小。 

(5)相同性质与面积的色彩,与形的聚、散状态关系很大的是其稳定性,形状聚集程度高者受它色影响小,注目程度高,反之则相反。如户外广告及宣传画等,一般色彩都较集中,以达到引人注意的效果。 

2.色彩对比与位置的关系 

(1)对比双方的色彩距离越近,对比效果越虽,反之则越弱。 

(2)双方互相呈接触、切入状态时,对比效果更强。 

(3)一色包围另一色时,对比的效果最强。 

(4)在作品中,一般是将重点色彩设置在视觉中心部位,最易引人注目。如井字形构图的4个交叉点。 

<五>色彩的肌理对比 

色彩与物体的材料性质、形象表面纹理关系很为密切,影响色彩感觉的是其表层触觉质感及视觉 感受。 

(1)对比双方的色彩,如采用不同肌理的材料,则对比效果更具情趣性。 

(2)同类色或同种色相配,可选用异质的肌理材料变化来弥补单调感。如将同样的红玫瑰花印制在薄尼龙沙窗及粗厚的沙发织物上,它们所组成的装饰效果,既成系列配套,又具材质变化色彩魅力。 

(3)绘画及色彩表现中,应用各种色料及绘具可产生出不同的肌理效果,如水彩、水粉、油画、丙稀等各色颜料及蜡笔、麦当劳、钢笔、毛笔等各类画笔。 

(4)同样的颜料采用不同的的手法创造出许多美妙的肌理效果,以强化色彩的趣味性、情调性美感。如拓、皴、化、防、拔、撒、涂、撒、涂、染、勾、喷、扎、淌、刷、括、点等上色手法。 

<六>色彩的连续对比 

(1)发生在同一时间、同一视域之内色彩对比称为色彩的同时对比。这种情况 下,色彩的比较、衬托、排斥与影响作用是相互依存的。如在黄色纸张上涂一小块灰色,这种感觉越强,出现所谓的补色错视。再如在黑纸上涂一灰色小方块,白纸上涂一同样面积及深浅的灰色小方块,同时对比的视觉感受是黑纸上的灰色更显明亮,形成所谓的明度错视。 

(2)色彩对比发生在不同的时间、不同视域、但又保持了快捷的时间连续性,自然数为色彩的连续对比。 

人眼看了第一色再看第二色时,第二色会发生错视。第一色看的时候越长,影响越大。第二色的错视倾向于前得的补色。这种现象是视觉残像及视觉生理、心理自我平衡的本能所致。如医院中手术室环境及开刀医、护人员工作服都选用蓝绿色,显然是为了“中和”血液 红色,巧妙地利用色彩的连续对比,使医生注视了蓝绿色后,不但可减少、恢复视觉的疲劳,同时更易看清细小的血管、神经等,从而有利于保证手术进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综合对比及色调变化

 

<一>综合对比
多种色彩组合后,由于色相、明度、纯度等不同差别,所产生的总体效果称为综合对比。这种多属性、多差别对比的效果,显然要比单项对比丰富、复杂得多。事实上,色彩单项对比的情况很难成立,它们不过是色彩对比中一个侧面,因此,在创作和设计实践中都较少应用。设计师在进行多种色彩综合对比时要强调、突出色调的倾向,或以色相为主,或以明度为主,或以纯度为主,使某一主面处于主要地位,强调对比的某一侧面。从色相角度可分为浅、、深等色调倾向。从明度角度可分浅、中、灰等色调倾向。从感情角度可分冷、暖、华丽、古朴、高雅、轻快等色调倾向。

<二>色调倾向的种类及处理
综上所述,色调倾向大致可归纳成鲜色调、灰色调、浅色调、深色调、中色调等。
1.鲜色调
在确定色相对比的角度、距离后,尤其是中差(90度)以上的对比时,必须与无彩色的黑、白、灰及金、银等光泽色相配,在高纯度、强对比的各色相之间起到间隔、缓冲、调节的作用,以达到既鲜艳又直辖市、既变化又统一的积极效果。感觉生动、华丽、兴奋、自由、积极、健康等。
2.灰色调
在确定色相对比的角度、距离后,于各色相之中调入不同程度、不等数量的灰色,使大面积的总体色彩向低纯度方向发展,为了加强这种灰色调倾向,最好与无彩色特别是灰色组配作用。感觉高雅、大方、沉着、古朴、柔弱等。
3、深色调
在确定色相对比的角度、距离时,首先考虑多选用些低明度色相,如蓝、紫、蓝绿、蓝紫、红紫等,然后在各色相之中调入不等数量的黑色或深白色,同时为了加强这种深色倾向,最好与无彩色中的黑色组配使用感觉老练、充实、古雅、朴实、强硬、稳重、男性化等。
4、浅色调
在确定色相对比的角度、距离时,首无考虑多选用些高明度色相,如黄、桔、桔黄、黄绿等,然后在各色相之中调入不等数量的白色或浅灰色,同时为了加强这种粉色调倾向,最好与无彩色中的白色组配使用。
5、中色调
是一种使用最普遍、数量最众多的配色倾向,在确定色相对比的角度、距离后,于各色相中都加入一定数量黑、白、灰色,使大面积的总体色彩呈现不太浅也不太深,不太鲜也不太灰的中间状态。感觉随和、朴实、大方、稳定等。
在优化或变化整体色调时,最主要的是先确立基调色的面积统治优势。一幅多色组合的作品,大面积、多数量使用鲜色,热必成为鲜调,大面积、多数量使用灰色,势必成为灰调,其他色调依此类推。这种优势在整体的变化中能使色调产生明显的统一感,但是,如果只有基调色而没有感到单调、乏味。如果设置了小面积对比强烈的点缀色、强调色、醒目色,由于其不同色感和色质的作用,会使整个色彩气氛丰富。活跃起来。但是整体与对比是矛盾的统一体,如果对比、变化过多或面积过大,易破坏整体,失去统一效果而显得杂乱无章。反之,若面积太小则易被四周包围的色彩同化、融合而失去预期的作用。

五、色彩混合
将两种或多种色彩互相进行混合,造成与原有色不同的新色彩称为色彩的混合。它们可归纳成加色法混合、减色法混合、空间混合、空间混合等三种类型。

 

< 一>、加色法混合

加色法混合即色光混合,也称第一混合,当不同的色光同时照射在一起时,能产生另外一种新的色光,并随着不同色混合量的增加,混色光的明度会逐渐提高将红(橙)、绿、蓝(紫)三种色光分别作适当比例的混合,可以得到其他不同的色光。反之,其他色光无法混出这三种色光来,故称为色光的三原色,它们相加后可得白光。

加色法混合效果是由人的视觉器官来完成的,因此它是一种视觉混合。加色法混合的结果是色相的改变、明度的提高、而纯度不并不下降。
加色法混合被广泛 应用于舞台灯光照明及影视、电脑设计等领域。

<二>减色法混合

减色法混合即色料混合,也称第二混合。在光源不变的情况下,两种或多种色料混合后所产生新色料,其反射光相当于白光减去各种色料的吸收光,反射能力会降低。故与加色法混合相反,混合后的色料色彩不但色相发生变化,而且明度和纯度都会降低。所以混合的颜色种类越多,色彩就越暗越浊,最后近似于黑灰的状态。

人们平时在绘画、设计、染色、粉刷中的色彩调合,都属减色法应用。

<三>空间混合

亦称中性混合、第三混合。将两种或多种颜色穿插、并置在一起,于一定的视觉空间之外,能在人眼中造成混合的效果。故称空间混合。其实颜色本身并没有真正混合,它们不是发光体,而只是反射光的混合。因此,与减色法相比,增加了一定的光刺激值,其明度等于参加混合色光的明度平均值,既不减也不加。
由于 它实际比减色法混合明度显然要高,因此色彩效果显得丰富、响亮,有一种空间的颤动感,表现自然、物体的光感,更为闪耀。

空间混合的产生须具备必要的条件。

(1)对比各方的色彩比较鲜艳,对比较强烈。
(2)色彩的面积较小,形态为小色点、小色块、细色线等,并成密集状。
(3)色彩的位置关系为并置、穿插、交叉等。
(4)有相当的视觉空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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