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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阳明心学中的生命智慧——直觉下的内在超越

 lynx525 2011-03-19

论阳明心学中的生命智慧——直觉下的内在超越

  作者:李发耀

  一、良知之“场”的圆融与和谐

  在传统儒学的社会,“人”是整个社会秩序设计的核心,对每一个活性的个体生命的安排(从内圣到外王),可以说是社会既定的基本内容。作为整个社会秩序的最高追求目标“礼”的实现,一直是儒家的社会理想。从孔子提出以“仁”释“礼”(仁者爱人),孟子提出以“心”释“仁”(良知四端),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王阳明提出“致良知”,最终是以阳明心学构建和实践了个体生命完美的秩序世界。

  阳明心学是以“良知”为核心展开的,换句话说,阳明心学是一个关于“良知”的“场”的哲学,在这个“场”内,良知是生命的本体,良知安排生命秩序,良知牵引善恶,良知是万物的主宰。在王阳明看来,人的生命之所以能够生生不息,川流不止,就在于人心中有良知,良知是生命的源泉,良知“是造化生生不息之理,虽弥漫周遍,无处不是,然其流行发生,亦只有个渐,所以生生不息。”(《传习录上》)良知是“天植灵根”,它在人的心中是须臾不可间断的。如果“著了私累”,把它蔽害伐贼了,生机就不能显发;如果丧失了良知,人也就成了徒有人形的禽兽。围绕“至善”的社会理想,王阳明构建了一个完整的生命之场:以良知为核心,天、地、人、物、我之间,万物一体,一体同善,心物之间,身心之间,神形之间,能质之间是有机联系、相互关联、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强调整体的动态平衡,而每一层面又都是圆融无碍的。

  在这个生命秩序的世界里,“道”统摄一切,支配一切,心与道通,心与道合,心即理,心即道。“…若解向里寻求,见得自己心体,即无时无处不是此道。亘古亘今,无终无始,更有甚异同?心即道,道即天,知心即知道,知天。”(《传习录上》)心通于道,然后能辨是非,于是一个良知彰显的礼教社会就自然形成。“马子莘问:修道之教。先生曰:道即性即命。…天命于人,则命便谓之性;率性而行,则性便谓之道;修道而学,则道便谓之教。”(《传习录上》)个体生命因为形影于“道”,“礼”的秩序顿然而生,整个“场”内和谐之光四处流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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