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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乐山老杨 2011-03-21

关于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09年9月22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赵 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列入2009年工作安排,于6月底下发调研通知,确定了调研的主要内容。同时,为更全面地了解全市的详细情况,十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也根据通知要求开展了相关调研,形成了书面材料。7-8月间,我委在常委会副主任谢国萍的带领下,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看资料等方式,深入到市计生委、袁州区、高安市开展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题调研。期间,听取了市政府和袁州、高安两地的情况汇报,召开了综治、公安、工商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察看了袁州区秀江街道及高士社区、化成街道及化成社区、灵泉街道及朝阳社区、湖田乡、江西港丝利服饰有限公司和高安市的筠阳街道及筠泉社区、瑞州街道及凤凰社区、杨圩镇、汽运城等7个乡镇街道及5个社区和2个企业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流动人口计生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列入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并逐年加大考核分值比重。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袁州区坚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现居住地常住人口考核内容,把流动人口相关责任单位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加大对流动人口工作的考核力度。全市各级政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口发展规划和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市政府下文明确综治、公安、民政等十七个相关单位的职责。丰城、高安、上高等地也下发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相关文件,对流动人口管理提出要求,落实责任。
(二)加大宣传,做好服务。
全市各级计生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服务工作较为重视,做到宣传、管理、服务并重。一方面,加强了针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相关宣传。通过制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单、小折页、标语等加大宣传,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意识;利用节假日流出人口返乡时机,发挥乡村(街道社区)两级人口学校的作用,开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课;利用对楼院、店面、企业的流动人口进行登记或查验证的时机,及时对流入人口发放计生宣传服务册、宣传单。另一方面,坚持了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责任机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区经常性服务与管理之中,依托社区,满足流动人口在生殖健康、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如免费出具生育证明、免费提供优生优育技术指导、免费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免费落实节育避孕措施。同时创新服务机制,扩大服务范围。如袁州区开展“生育关怀两牵手”活动,对困难流动人口计生家庭实行一对一的扶助。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困难。靖安县推行了代存贴息奖励机制、开展了“送信封表爱心”活动。高安市从汽车从业人员众多和服务大产业的实际出发,在汽运城和高安八景中国建筑陶瓷基地分别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为广大司机、陶瓷工人及其配偶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加强了对他们的管理。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实行依法管理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保证。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08]4号),市计生委也先后转发了省人口计生委的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一系列文件。通过出台或落实这些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一是进行信息登记。对流动人口进行统一分类登记,通过与流出、流入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与出租房东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状等方式实行合同化管理。同时利用全国、省计划生育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WIS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为提高信息接受、反馈、上传的时效和准确率,市计生委今年1月还组织相关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二是做好查验证工作。查验证工作是基层计生部门了解流动人口信息、婚育状况的基本途径之一。根据调查,基层计生部门对流动人口的查验证工作非常重视,大部分街道社区都能做到对流入人口进行每季度一次查验证,对流出人口则督促其按时参加环孕检并将结果寄回。三是实行综合管理。市政府制定下发了文件明确由综治、计生、公安、城建等十余个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通过座谈了解,市综治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每年的综治工作会上都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市城建局把管理职责授予建筑工地质监站,通过质监站随时了解建筑工地流入妇女的计划生育情况。各县市区也从2005年开始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建立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制度,近三年来十个县市区共召开了50余次协调联席会。四是推进区域协作。为促进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形成,加强与周边地区、流出人口密集地区的协作,我市先后与上海市松江区、福建省福州市、湖南省浏阳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区域协作协议。十个县市区也都分别与一些周边及省外县(市、区)签订了双向管理协议,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四)落实人员,安排经费。
全市各县(市、区)都建立了县(市、区)、乡(街道)、村(社区)、组(住宅小区、楼栋计生信息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做到了每级都有专人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并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全市乡镇、街道计生专干统一收编县(市、区)计生部门管理,每个乡镇、街道都安排了4-5个计生专干的编制。社区、村委会也都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聘请的中心户长、计划生育信息协管员等都给与了一定的报酬。袁州区还在流出人口集中的上海、温州、台州、苏州、东莞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站,聘用了人员,给予了经费,落实了职责,负责袁州区流入到当地的人员的登记、信息核实等工作。根据调研及上报材料情况看,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还是有所保障。奉新县近三年财政共拨出15万元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专项经费。高安市目前每年安排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发放和免费技术服务经费近12万元。丰城市财政除预算一定量计划生育事业费外,每年还下拨了16万元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调研所到的街道或采取实报实销,或由街道补贴来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
二、存在问题
调研中我们也了解到,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通过调研发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流动人口登记存在随意性。由于流出人口外出务工随意性大,所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信息登记不全。有相当多一部分流动人员未说明流向何地或只能有个大概方向,给后续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同时,部分地方流动人口环孕检证明寄回率不高。二是流出人口计划外生育仍然存在。部分流动人口借务工为由,外出超生,躲避缴纳社抚费,躲避落实节育措施。在调研查看资料中发现,在外地生育的人数中仍有不符合政策生育的情况存在。三是流入人口的情况难掌握。流入人口有的居无定所,情况难以摸清,特别是部分流入人口对计划生育工作有抵触情绪,计生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情况登记、查验证时存在门难进、不配合等困难。有些小区物业对计划生育工作也是不理解、不支持。街道计生干部难以进入物业小区开展工作,小区内流动人口情况难以掌握。四是临时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难。高安市杨圩镇,司机从业人员多,有的司机是带着妻子一起外出,经常外出,又经常回家,很难按流动人口进行管理。相邻县市乡镇之间人员流动,也难以按流动人口管理。如高安市杨圩镇与上高县泗溪镇相邻,部分人员因做工流动,又因离家较近会不定期的回家,给计划生育管理带来不便,一旦出现计划外怀孕或生育,管理责任难以区分。五是进城务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存在盲区。随着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进城务工的人越来越多,对于这种具有流动性的、居住在城里但户口在农村的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存在空白,户籍地不知道人在哪,管不着,而居住地又因为其不属于流动人口,存在不管理的现象。六是企业改制职工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存在漏洞。随着经济发展、企业改制、城市扩建等原因,出现了很多人户分离、户居分离的现象,城区企业改制职工和离岗工人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难以管理。这些人员由单位管理改为由社区管理,而社区对他们接触少,情况不了解,且这些人员流动性大,管理工作很难到位。
(二)综合管理有待加强。
虽然我市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了综合管理,但离齐抓共管尚有差距。十个县(市、区)都反映综合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部门难协调,信息难共享。有的部门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不够重视,工作较为被动。一是部门工作与计生工作要求不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部门各自的业务工作要求和行业法律法规中的内容有的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求互相不一致,令他们无所适从。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工作职责中并没有要求其在办理各种证照时检查当事人是否违反计划生育等情况。二是部门重视不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责任单位工作较为被动,从未主动向计生部门提供过有关信息,一般都是计生部门上门才会提供。三是信息交换渠道不畅。流动人口相关责任单位与计生部门的信息交换平台没有建立,计生部门不能及时调阅和了解结婚登记、出生、入户、人口迁移等计划生育相关信息。
三、几点意见建议
(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其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同时加大各级政府、计生部门和相关单位学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力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重视程度。
(二)强化计生管理手段。各级政府和计生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并强化管理手段。充分认识户籍所在地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重要性,督促流出人口定期参加环孕检并及时寄回环孕检证明。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和企业改制职工、离岗工人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上存在的盲区和漏洞,建议全市、各县(市、区)统一行动,定期开展集中整治,确保计划生育工作不留死角。
(三)加强综合管理力度。市人民政府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领导,加大协调力度,进一步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增强可操作性,尤其是协调房管局加强对小区物业的管理,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把物业小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相关职责落实到位。要建立信息交换平台,畅通信息交换渠道。各职能部门要理解、支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积极主动配合计生部门的相关工作,及时主动通报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四)完善管理机构。国家人口计生委于2008年9月3日公布的“三定”方案增设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省人口计生委也于今年6月份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处,南昌、新余、萍乡、抚州等设区市也成立了流动人口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建议市政府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参照有关规定,在不增加编制、人员和经费的情况下,在市人口计生委内增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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