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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十二层》:第九层 《红楼》真本

 雏菊花开22 2011-03-22


第九层 《红楼》真本

 

  《红楼梦》探佚的依据并非十分缺少,诸如小说本文的“伏线”(鲁迅最重此一要义),叙述中的无意、有意的逗露,“脂批”中的追忆和清代人见过雪芹全本的记录,加上研究者的考论,内容已相当丰富了。
  书内有证:真本《红楼》结尾是宝、湘历尽苦难竟得重逢再会。书外有记:从清代到民国,记载见过此一结局的人士,不下十多位了,他们异口同声,其中有学者,有文士,有教授,有“红迷”。书中书外,相印合符,遂无疑义。
  宝、湘重会有何意义?莫非还是“大团圆”的同一俗套?
  此类疑者有权力质难。但我也不讳言,那么看问题怕是没有深思而细绎之故吧?他二人的重会,是“孤标傲世”,是“同气味”,是“知音”,是“偕隐”——怎么与“佳人才子”大团圆、“夫荣妻贵,耀祖光宗”的庸俗旧套相比?岂不太觉黑白不辨了?
  题曰:
  岂是无中生有,端为暗里燃光。纵然一线欣看茫,渐觉朝熹在望。可叹十年辛苦,遭他篡乱污伤。请君着眼并思量,真假云泥霄壤。
  ——《西江月》
  八十回后之宝钗
  宝玉“奉旨”无奈,娶了他并无感情的薛宝钗。然则在曹雪芹的原书中,他又是如何落笔以写宝钗的文字呢?
  可以概括成一句话:玉、钗婚后,却仍然保持着原来的旧关系。
  旧关系,是怎么样呢?那就是厮抬厮敬,而并不相亲相爱。
  有人说:“黛玉死后,宝钗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宝玉感情上的一段空缺。”又说:“宝玉、宝钗之婚事,宝玉是十分情愿的。”并根据第二十回的一条“脂批”而论定:“此批充分说明二人婚后感情美满,谈心话旧,多少婚前无机会表达的话,现在都可一一倾吐。”“在黛玉死后,宝玉、宝钗之结合,也变成十分自然之事,并无丝毫勉强。所以二人婚后,还有相当长的文字描写二人谈心,情话缠绵。”(《红楼梦新探》)——是这样子吗?
  这种合二为一论,我期期不敢苟同。“谈心话旧”可以说是对的,但并不会是“情话缠绵”。
  那条批语是“庚辰本”、“戚本”的批,文云:
  妙极。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是恐曳漏文章之精华也。若不如此,则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卿见弃,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有何趣味哉!
  这批很重要,就连二人有“成其夫妇”的后文,也还得以此批为正面的明文确证。但是,他二人所“成”的,是怎样的“夫妇”呢?这事恐怕并非是同一般想像的那样简单。本文主要想说明的即在此点。
  照我看来,他们成其夫妇了,可又未成其夫妇。这是怎么句话呢?就是说,他们“拜了花堂,入了洞房”,履行了家长给安排下的喜事礼仪——仅仅如此。他们实际上还是姨姊弟。
  这怎么讲呢?请看宝钗的那首为贾政悲叹不祥的诗谜:
  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
  读者都能知道,在曹雪芹笔下,常常是一笔两用甚至是数用,诗词雅谜,都是暗对本人的情事命运而设言的。琴瑟、衾枕,皆喻夫妻之义——但是“总无缘!”这话可怎么解?
  再看,咏白海棠诗(应注意这次诗社是紧接“绣鸳鸯梦兆绛芸轩”宝玉梦中反抗“金玉”姻缘之后。而白花白色大抵暗寓宝钗,如她所服冷香丸皆四季白花蕊配成),宝钗写道:
  珍重芳姿昼掩门,自携手瓮灌苔盆。胭脂洗出秋阶影,冰雪招来露砌魂。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欲偿白帝凭清洁,不语婷婷日又昏。
  这个第七句又是宝钗的自道。意思就是说,我以本来清洁的童身来回报造物自然。
  在全书中,这一类性质的暗示是很多的,例如提诸人的名字多出唐诗,对宝钗一名的出处,特举李商隐的“宝钗无日不生尘”,皆是。且说一说,这都是怎么回事情?
  我们不妨来推测一下,其经过大概应是这样:到曹雪芹写至八十回后,玉、钗二人确已“成婚”,二人的“话旧”,也可能就在“洞房花烛夜”开始。他们谈的什么心呢?宝玉必然首先要向宝钗推心置腹,开诚布公,诉说自己平生对黛玉的情分,誓若山河,死生不渝,如今奉旨,无法违背,但我如何忍与你为婚,怎么对得住亡者黛玉?若毁弃誓盟,我实为不义。宝钗对于宝玉的一切,可说彻底了解,早已看透了他的心思,他的这一着,大约也料得着,要想再笼络宝玉,不是容易的事,所以只好决断地回答说:你愿为林妹妹守约,我也不能只图自身有靠,陷你二人于不义,那样我固落于嫌疑,咱们纵为夫妇,亦无意味;我亦无法勉强你,如今我情愿以名义夫妻自处①,同室异居,各保清洁,使你有以对亡者的情分,这是我们各为自己的心,外人知道不知道,明白不明白,可以不用去管。宝玉不想宝钗竟能如此,深为她的这种决断和谅解精神所震动,对宝钗在这一点上异常地感激和敬重,认为这是成全了他的品格,遂了他的心愿,把她当作高人(而不是昵侣)相待。这就是为什么在《红楼梦》十二曲《终身误》里写出的真意义。——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高士”一词,不明其故之时,看来岂不全无义理?但曹雪芹焉能滥下字眼?而“晶莹”,仍贴切“清洁”一义,也不可误作“聪明灵透”去看认。这样再来读“怀金悼玉的《红楼梦》”句,也才觉妥恰。“怀”正是感念之义,高本点窜,妄改为“悲金悼玉”,全走了样子。
  前八十回中,其实也暗示的明白:宝玉对宝钗一向只有敬重,而绝无轻薄狎昵之心。即如写到因见宝钗膀臂,不无羡爱之意,但是随即写清:只因生在了她的身上,今生无分了。何等明白。再如“梦兆”一回,宝玉睡中不知宝钗曾在身旁刺绣,醒后得知,他赶忙说了一句话,不是别的,就是:
  不该!我怎着睡着了,亵渎了他。
  这种地方,不但说明了宝玉对待宝钗素来的态度,也预示了日后“成其夫妇”时的实际关系。明白了这层要义,就不会再认为将来玉、钗之间还会有什么“情话缠绵”。
  宝钗名为婚嫁,实却孤居。所以薛姨妈说她自幼脾气古怪,不爱花儿粉儿,贾母说她住处如雪洞一般,使不得,年轻的姑娘也要忌讳。都是暗示此情。李纨每评社作,必盛推宝钗之句为首席,中间也含着同情敬重特殊处境的意思在。再有,凡诸题咏中涉及星月、嫦娥的,大都是暗指宝钗的身世,所谓“宝婺情孤洁”,所谓“幽情欲向嫦娥诉”,悉皆指此。盖嫦娥误吞灵药,奔向广寒,碧海青天,永伤孤独,不同于一般孀居,而是由于自己所致之故。
  曹雪芹所要写的这层关系,异常特别,迥出世俗意想之外,一般人所难理解。正因此故,后来有人觉得“琴边衾里总无缘”这种话而由宝钗口中说出,为不可解,觉得一定有误,遂将诗谜改派给黛玉。这一事象,极可注目。读者试一细思,当能恍然于误解错派的关键何在。

 敬重而不亵昵,是他二人关系的基本特点。但是这是否即等于“感情美满”呢?却又不尽然。八十回前,有一段写及宝玉以杨妃比宝钗,宝钗大怒,反唇相稽,词色俱厉,锐不可当,给了宝玉一个大“下不来台”,以致黛玉说今日你也遇见厉害的了。试看这种情形,和宝、黛之间的那种实因情重而引起的角口怄气,全然不是同一个性质。“美满”二字,未可轻下。若论八十回后,则请看第二十回前的一段“脂批”:
  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之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此曰“娇嗔箴宝玉,软语救贾琏”,后曰“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今只从二婢说起,后则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袭人、之宝玉,亦他日之袭人、他日之宝玉也。今日之平儿、之贾琏,亦他日之平儿、他日之贾琏也。何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今日之琏犹可救,他日之琏已不能救耶?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宁不悲乎!救与强无别也,甚矣,今因平儿救,此日阿凤英气何如是也;他日之强,何身微运蹇,展眼亦何如彼耶?人世之变迁如此,光阴倏尔如此。今日写袭人,后文写宝钗;今日写平儿,后文写阿凤。文是一样情理,景况光阴,事却天壤矣!多少恨泪洒与此两回书中。(“庚辰本”、“戚本”合校互采)
  这是亲见八十回后原稿的脂砚在告知我们,后半部有“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这样一回书文。宝钗异日,步袭人的后尘,还是要对宝玉施以讽谏。但是,那时的宝玉,依然并不接受宝钗的一套“正论”,“已不可箴”。这又何等明白。
  所以,玉、钗婚后,是齐眉举案,相敬如宾的了,他们并不像薛蟠、夏金桂那样,反目成仇,大吵大闹式的出尽洋相。但是这并不等于思想上的融洽,在这方面,他们始终是异致的。因此才一个要讽要谏,一个是难箴难规。由此而言,说他们情话缠绵,固然不对;说他们感情美满,也不恰切。——那么,再说他们在黛玉亡后成婚,是十分“自然”之事,而且宝玉是十分“情愿”的,我看就更不是那么一回事情了。
  高鹗续书,违背原书本旨,本来有其目的性,他绝不是无所谓而续,他是利用伪续的方式来篡改原著的思想的。他写玉、钗二人婚后的情景,庸俗不堪,特别是他写的宝钗身边的宝玉,早已不再是曹雪芹笔下的那个宝玉了。今又有研究者推论玉、钗婚后关系,略附拙见于此。
  以上大致是关于宝钗问题的旧稿,现今有一点可以补记一下。
  见过曹雪芹抄本《红楼梦》的明义,是最早题咏这部小说的人。其二十首绝句的末四五首,尤有价值,因为都是咏及八十回以后情节的,便为我们提供了研究材料。今录如下:
  生小金闺性自娇,可堪磨折几多宵。芙蓉吹断秋风狠,新诔空成何处招!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沈痼续红丝?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也枉然。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这末五首诗,在倒数第四首的解释上,发生了疑难。最初我和朋友一样,认为是黛玉初入府、居碧纱橱的事。后来觉得不太对头,我把解释改成是“疑指‘绣鸳鸯梦兆绛芸轩’一事”——但我当时错写成“疑指‘识分定情悟梨香院’一事”,尚不自觉。家兄祜昌见了,几次向我表示怀疑,彼此也都未把意思说清楚。现在他又把这个问题提醒我,说应再解说得明白点——他觉得还是写黛玉初来为更合。
  我们常常这样彼此摆问题,提线索,既互有启发,也相与驳难,讨论宝钗问题时更是如此。这次忽又重新涉及如何解明义诗时,我就举理由说:
  一、明义诗二十篇,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题的,但大致还是有个首尾结构。前边写黛玉已有多处,若要写碧纱橱,最早该写,为什么已写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那么远去?
  二、“红粉佳人”一词,不是写幼女少女所用。(祜昌马上同意,并举出不少诗词、戏词中的例子,说明这个词语只指“闺中少妇”。)
  三、如果是要说情感亲密,自幼同室(也不曾、更不会同“榻”),那么该说“梦魂不隔碧厨纱”,而不应说什么“多个帐儿纱”——这是说虽然同室,而梦魂未通的话。
  四、这诗语气及内容,都应与宝钗有关,但找不到其它合景的情节,因此我认为是写“绣鸳鸯”回宝钗坐于宝玉榻上、而宝玉梦中反对“金玉姻缘”的情事。
  这样,祜昌才彻底弄明白了我的原意(因为我过去未说清,也由于我误写成“识分定”)。他表示同意,说果然,这首诗不像是写黛玉了。
  这时我们几乎是同时忽然想起:这首诗还不是写八十回前的宝钗,而实是八十回后之事。以前涉想不及此,所以只能找到“梦兆绛芸轩”一回。现在看来,“红粉”一句,恰是如我们推断的,暗示名虽结婚而实未成配(“破瓜”一词俗用指“破身”,见于《通俗编》),而且虽然同床,却又梦魂犹隔,即所谓“梦魂多个帐儿纱”句的本意了。
 
 
黛玉之致死
  黛玉的所以致死,并不是像高鹗所写的那样。致黛玉以死的主凶,是元春、贾政、王夫人、赵姨娘,却不是凤姐、贾母。其间曲折经过,种种关系,还能从前八十回中的线路和暗示推知一个梗概。今试作一点解说。头绪较繁,分段而叙:
  一、元春本就不喜欢黛玉。这在她赏赐东西时对钗、黛有厚薄分别,大家早已看出。其实曹雪芹对此先有暗示:在“省亲”回中,由于元春的关系,两次都把“绿玉”字样废除不得使用,一是“红香绿玉”改成“怡红快绿”,一是“绿玉春犹卷”改成“绿蜡……”。宝钗明说:“他(元春)因不喜‘红香绿玉’四字,改了‘怡红快绿’;你这会子偏用‘绿玉’,岂不是有意和他争驰了?”此笔最为要紧。
  一、但仅仅因此,感情喜恶,还不能决定婚姻大事,因为“师出无名”,要想毁黛玉,必须有“名正言顺”的罪名。这个,元春尚无法自定,必另有提供“罪状”之人。
  一、为了宝玉的婚事而可以入宫正式向元春提供重大意见的人,只有贾政、王夫人。贾政自己也并不能定出黛玉的罪名,因为他不真正了解。“真正了解”的,还是一位女眷,而且是能向贾政耳边枕畔灌注谗言的人。这就是赵姨娘。如第七十三回写赵姨娘的小丫鬟小鹊跑来向宝玉报说:“我来告诉你一个信儿,方才我们奶奶这般如此在老爷前说了。你仔细明儿老爷问你话。”此等处最堪注目。
  一、赵姨娘处心积虑,要害宝玉(和凤姐),这大家早都明白,不用赘述。她害宝玉的手法,就是不时向贾政耳边进谗讲坏话。坏话的主题并不只是“不读书”“爱顽”的条款,而是另有大题目:即说宝、黛二人有“不才之事”——这是最能触怒封建家长、使贾政深恶宝玉的关键问题。正如袭人向王夫人所言:“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若要叫人说出一个不好字来……二爷一生的声名品行岂不完了?二则太太也难见老爷。”这就是所谓大题目,所以王夫人竟如“雷轰电掣”。
  一、宝、黛二人的形迹亲密,并不避人,可说是公开的事实,贾母、凤姐的话言,早都明白表示承认默许。——所避忌的,只有赵姨娘。证据十分显明:第五十二回,宝、黛正待谈心,“一语未了,只见赵姨娘走了进来瞧黛玉”,黛玉忙的一阵周旋招待,“一面又使眼色与宝玉。宝玉会意,便走了出来”。素日情势,不问可知。
  一、此种参证还有可寻。第十九回黛玉见宝玉脸上有“纽扣”大的一点“血渍”,便说:“你又干这些事了!……便是舅舅看不见,别人看见了又当奇事新鲜话儿去学舌讨好儿,吹到舅舅耳朵里,又大家不干净、惹气!”这就是明白指的赵姨娘。“大家不干净”一语最为要害。可见黛玉为了自身与宝玉的关系,深畏于赵姨娘的诬谗陷害。
  一、又如第四十五回黛玉与宝钗谈心,说:“你看这里这些人因见老太太多疼了宝玉和凤丫头两个,他们尚虎视眈眈,背地里言三语四的,何况于我!……他们已经多嫌着我了,如今我还不知进退,何苦叫他们咒我!”话更明显。
  一、不宁惟是,就是宝玉那次为贾政毒打,明里是因蒋玉菡、金钏之事,实则也还是包含着宝、黛的一重公案。何以言此?只要看一看毒打之后,宝、黛二人的表示和神情,便洞若观火了。——黛玉“心中虽有万句言词,只是不能说得半句,半日,方抽抽噎噎的说道:‘你从此可都改了罢!’”宝玉听说,“便长叹一声道:‘你放心。别说这样话。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况已是活来了。’”我们宜细心体会作者的用笔,如果以为这是黛玉特意探询宝玉对菡、钏等人的态度,而宝玉也有必要向黛玉作出甘为菡、钏而死的“保证”,那就是未得作者笔法真意——黛之问,玉之答,都分明是在这样强大压力下为自己的大事而重表决心态度。这足见此一场绝大风波,骨子里还是由于黛玉;菡、钏等等不过引线与陪衬而已。——我们于此也才能明白:为何毒打之后,却紧接就特写宝玉送帕、黛玉题诗的那一情景?这些笔墨,最是曹雪芹惨淡经营之处。宝玉被打后,又紧接即写袭人向王夫人进言,特别说到“林姑娘宝姑娘”,亦最明显——林为主,宝是陪话而已。(所以,王夫人死要抄大观园,其主要目标也还就是在于黛玉一人。)
  一、如果另换头绪来讲,元春也处处是与宝玉的婚事直接牵联的关键人物。书中写及的,一就是“省亲”时元春要再演两出戏,结果演的是“相约”、“相骂”。一就是清虚观打醮一回及其随后的重要情节。下面分头简说:
  一、清虚观一个场面,岂是真为了写写打醮、看戏等事吗?完全不是,写的是宝、黛婚姻大问题。元春的“旨意”叫打醮,却引出“代表人”张道士,要为宝玉提亲。结果则宝、黛二人都为此而生了气,贾母也认真地着了急,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其局势之严重,为通部书所仅有。作者是特笔大书。
  一、元春欣赏龄官演得好,要再作两出。贾蔷想演“游园”、“惊梦”,而龄官执意不作,定要演“相约”、“相骂”,结果依她。这在曹雪芹的笔法中,是一个极为要紧的暗示。“相约”、“相骂”是当时常演的精彩名剧(《扬州画舫录》中曾特别提到),作者引它是借这部《钗钏记》来暗示宝、黛关系的不幸。在《钗钏记》中,史直之女碧桃早与皇甫伦之子吟约为姻配,吟贫不能即娶,碧桃遣侍女云香往吟家期约,准拟于中秋日相会,以便赠与钗钏银两以为迎娶之资(是为“相约”)。事为吟友韩时忠探知,韩以奸计阻吟往,自己却冒名顶替,前去领了钗钏,并要逼奸碧桃。碧桃不从。因不知真皇甫吟根本未能赴约,侍女云香再次前往吟家催娶,与吟母发生争论(是为“相骂”)。碧桃抱恨沉江,以图自尽。——由此,可见在贾元春面前演出的这场戏,隐含着宝、黛之受枉,黛玉之冤死(由种种线索看,颇疑黛玉之死与沉水自尽有关),而其中间被人诡计见害之故,当事人尚在不知。
  一、再看一个头绪:大家也都知道,《芙蓉女儿诔》不单是真吊晴雯,也“预悼”黛玉。诔中最引人注目的句子,如:
  岂招尤则替,实攘诟而终。既忳幽沈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箝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
  曹雪芹的笔,以含蓄居多,悲愤激昂,此为仅见,其感情之强烈可知。所称诐奴悍妇,在晴雯之死来说,自是明斥王善保家的、袭人等辈;而在黛玉问题上讲,那就是暗指赵姨娘一党。
  一、大家又皆知,晴雯临死,犹不忘向宝玉表白自己虽担“虚名”,但系干净一身。由此可知,赵姨娘所进谗的题目,其中心离不开诬蔑黛玉和宝玉已有“暧昧”之事。
  一、再看《葬花词》,大笔特书“质本洁来还洁去”,正是暗对陷害者诬罔之言而发,并非闲话泛叙。晴雯临死前,宝玉私往相探诀别,灯姑娘特言:“谁知你两个竟还是各不相扰,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对互而详,则黛玉屈死之罪名昭然若揭了。 我们综合以上而观,事情相当地明白,其情节应是:在黛玉问题上,主要是先因赵姨娘搞鬼(贾环也可能使了坏)。她为毁宝玉看清了一着棋,必先毁黛玉,故此捏造异事丑闻,时向贾政报告。迨到适逢元春“关念”宝玉婚事,召贾政共同商量时,贾政遂将所得于赵姨娘的谰言(当然包括王夫人所得于袭人的也在内),“奏”与了元春。元春于是“明令”宣判黛玉“淫贱”,指定聘娶宝钗。至此,黛玉遂无由再留于世,而宝玉也只有“奉旨配婚”的一条死路可走。
  
在这个问题上,虽然从情节关系上看,诡计深心,出于贾政的小老婆等人,而从作品的思想意义上讲,对宝、黛进行封建压迫与毁灭的主凶,却是元春和贾政、王夫人。
  至于凤姐,她虽然罪恶重重,但在这方面的重要关节上,她是和宝玉一面的,而绝非敌对。她在宝、黛之间,是个出力人物,从黛玉一入府,直到后来言谈行动,排难解纷,都是维护宝、黛的,前八十回所写,斑斑可见(例如凤姐送了茶叶给黛玉,便暗用“下茶”〔定婚礼〕的意思问黛玉:你吃了我们的茶,为什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无待在此一一引叙。贾家事败,她的遭遇和命运也和宝玉是息息相关。上述的这些关系,高鹗好像是全部视而不见,宁不深可怪异?即如这样一桩大事,高鹗却把封建主凶元春、贾政全然开脱了,而拿凤姐来做替罪羊。并且所“设计”出来的高着,却只是一个很庸俗、很浅薄的、毫无思想内涵可言的“移花接木”“僵桃代李”的儿戏办法。这在文学艺术上,特别是在悲剧文学上,并不是什么很高级的思想和手法。这样的东西,曹雪芹恐怕是未必肯写——也根本写不出的。
  或许有人认为高鹗写宝、黛事件中贾母“变心”,凤姐“搞鬼”,都有根据,正是“不背于原书伏线”。其理由当不外是:一、贾母在“破陈腐旧套”时明批女儿倾心于一个男人为“鬼不成鬼,贼不成贼”,便是为反对宝、黛关系;二、贾母要为宝玉提宝琴的亲;三、凤姐恰好也在此事上附和贾母。所以说,高鹗所续,并非事出无因。但其实这都是出于错觉误会。一、贾母所“破”的,是在于“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所批的是“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这种素不相识,“一见钟情”式的所谓“爱情”和曹雪芹笔下所写的宝、黛自幼一处长大,彼此深刻了解,即有共同的思想作为感情基础的关系,正是迥不同科,而前者那种所谓“爱情”是曹雪芹在小说第一回中就反对过了的。两者难以并论。二、贾母询问宝琴年庚八字,并未说是要为宝玉,而只是薛姨妈心中“度其意思,大约是要与宝玉求配”,便说出宝琴已有了人家。三、凤姐在此际抢话,说要作媒,贾母还笑问:“你要给谁说媒?”凤姐以“既已有了人家,不如不说”之意回答。——须知此最是狡狯之笔,凤姐正是见已许了人家,她才肯说那些凑趣的话,因为明知是废话,故不妨顺口送情;而贾母若真是想为宝玉讨宝琴,既知宝琴已许梅家,便不能再往下谈,岂有反而故问凤姐,要她说出给谁作媒之理?这是讲不通的。还应联系清虚观中贾母“这孩子命里不该早娶,等再大一大儿再定罢”的话,此二事同在一年,一是端午,一是冬十月,相距仅只五个月,而贾母却一见宝琴,统统忘掉一切自己身边的素日为之操心惹气的重要复杂关系,就立即要为宝玉另行求亲?这个如何能说得通?所以到紫鹃试宝玉时,假说“年里我听见老太太说,要定下琴姑娘呢,不然,那么疼她?”宝玉笑道:“人人只说我傻,你比我更傻——不过是句顽话。”况且,宝琴一来到,即明叙王夫人先认了干女儿,玉、琴二人兄妹关系已定,贾母焉得复有别说?曹雪芹所以要写宝琴“间色法”,写紫鹃向黛玉建言趁着老太太在,早拿主意,写薛姨妈慰黛玉“我一出这主意,老太太必喜欢的”等一串文字,意在暗示只因贾母不曾早日明言,以致蹉跎蹭蹬,卒为元春、贾政等所乘,篡改破坏了已定之局,而绝不是为了要写什么贾母变卦、凤姐逞奸。其实,若谈到贾母的问题,本很清楚。她因偏爱宝、黛、凤三人,与贾政、赵姨娘发生了极为尖锐的矛盾,具如“大承笞挞”和“嫂叔逢五鬼”等回所写。赵姨娘之每日在宝玉身上使心用计,贾母尽知,所以才会有当着贾政的面而痛骂赵姨娘、使贾政大为尴尬的那一场面,试看贾母的话:
  你愿他死了,有什么好处?你别做梦!他死了,我只和你们要命。素日,都不是你们调唆着逼他写字念书,把胆子吓破了?见了他老子,不像个避猫鼠儿?都不是你们这起淫妇调唆的?这会子逼死了,你们遂了心!我饶那一个!
  贾母连哭带骂,而“贾政在旁听见这些话,心里越发难过,便喝退赵姨娘”。这层关系交代得最为清楚。
  再看贾母对宝、黛二人的婚事,不但她自己早已拿定,而且阖府上下尽人皆知,可说是“公开的秘密”一般。若要举例,则请看第二十九回张道士为宝玉议亲,贾母如何回答:
  上回有个和尚说了,这孩子命里不该早娶,等再大一大儿再定罢。你可如今也打听着,不管他根基富贵,只要模样儿配得上就罢了。来告诉我。便是那家子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也罢,只是模样儿性格儿难得好的。
  这是贾母“胸有成竹”的表现,莫认作她真是要等张道士给找一个,同时话里也针对着贾府人的一双富贵势利眼,议论黛玉无家无业,孤苦一身,因而瞧不起,说是“配不上”的那些人而表示态度。在这一点上,薛家岂不是最“配得上”?但可见贾母根本未曾向那一号财势人家考虑。尤其紧要的,是同回末后贾母因宝、黛二人回来都生气闹事而着急落泪,便说出“不是冤家不聚头”的这句话来,以致宝、黛二人都像参禅似的来细味此话的含义,也就是说,这是贾母第一次明白表示或流露出她有成竹在胸的线索,为二人所珍贵惊喜。而此回却有“脂批”说:
  二玉心事,此回大书。是难了割,却用太君一言以定。是道悉通部书之大旨。
  此批为“庚辰本”、“戚序本”二本所共有。这才是最为明确的大节目,只要不深文周纳,都会承认的。此处“戚序本”又独有一批云:
  一片哭声,总因情重。金玉无言,何可为证!
  这是见过原书全稿的脂砚在分明告诉我们:书中一大关目,宝、黛缔姻,原有贾母之言为证;而后来元春、贾政,硬行改派“金玉良缘”,根本不是贾母之事,他们不但篡改了贾母的本意,甚至还有可能假借名义,捏造贾母遗言①,破坏了贾母所意匠经营的婚约。所以说:“何可为证!”
  还有第六十六回,尤三姐向兴儿探询宝玉的情况,兴儿说:
  只是他已有了,只未露形——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
  于此可见贾府的所有人等,对此事皆洞如观火,也与清虚观中贾母的话合榫。“老太太”本是此事的主张人和“护法”者。
  明白了这些道理,那么可以看出高鹗的续书,对这一系列的大关键大节目,整个篡改了原作者的意思。鲁迅先生评价《红楼梦》的续书,以“不背于原书伏线”为论析的标准。我们对待高续,用什么标准去衡量?没有别的,只能依照鲁迅先生给我们指出的,以原书伏线为定,亦即要看续书者的思想是否与原作者一致。我所以骂高鹗,原因也就在这里。
  ①注意第五十七回紫鹃的话:“……若娘家有人有势的还好些。若是姑娘这样的人,有老太太一日还好一日;若没有老太太,也只是凭人去欺负了。”这分明暗示仇者毁黛玉是在贾母死后,而非生前。 必须注意的是,这还是雍正二年的事态。到五年二月,李煦又因曾买苏州女子送与雍正的死敌阿其那的罪发,刑部依“奸党”例拟“斩监候秋后斩决”、雍正下令“著宽免处斩,流往打牲乌喇”的时候,那李煦的妇孺的命运可以想见。——那么,曹雪芹到乾隆初叶,又结合了他本身的经历见闻,他写贾、史两家主犯因罪抄家籍没、发落家属人口时,写湘云等妇女被指派或“变价”为奴为“佣”,就是理之所有了。
  由此,我们可以推测,湘云系因此而流落入于卫若兰家。当她忽然看见若兰的麒麟,大惊,认准即是宝玉之旧物后,伤心落泪,事为若兰所怪异,追询之下,这才知道她是宝玉的表妹,不禁骇然!于是遂极力访求宝玉的下落。最后,大约是因冯紫英之力,终于寻到,于是二人遂将湘云送到可以与宝玉相见之处,使其兄妹竟得于百状坎坷艰难之后重告会合。这时宝玉只身(因宝钗亦卒),并且经历了空门(并不能真正“空诸”一切)撒手的滋味,重会湘云,彼此无依,遂经卫、冯好意撮合,将他二人结为患难中的夫妻。——这应该就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则回目的意义和本事。①
  最后,还可以谈谈另一个要点。
  在第二十六回写到冯紫英的一段文字处,有三条眉批,文字如下:
  紫英豪侠小(文)三段是为金闺“间色”正文。——壬午雨窗。
  写倪二、(紫)英、湘莲、玉菡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丁亥夏,畸笏叟。
  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甲戌本”末二条连为一条,在回末为总评)
  十分明显,关系到若兰射圃的文字,也是一种同性质的“侠文”(行义助人之事)。所以我说若兰的文字应与紫英侠文紧相关联,二人同为救宝、湘于难、成全美事的主要人物。②——但是,畸笏叹息,偏偏射圃文字“迷失无稿”!
  “脂批”再三慨叹无稿的,还有与无呢?有的,就是狱神庙文字,恰好也是“迷失无稿”,批者也是深深为之叹恨!痛惜!
  这事情就极可注意了。
  为什么后半部原稿,直到末回“情榜”,批书人都已读到,都不“迷失”,单单是这两件大事“无稿”了呢?其中的缘故,极隐讳,却也极明显。应该看到,狱神庙回及有关情节,是被重罪之家的子弟为官府处治而因他人救助得免于难的事。射圃回及有关情节,是同案相关、另一被重罪之家的女口,为官府发落而因他人救助得免于难的事。——这还不算,两人竟然又再会重圆,结为连理,这本身不是别的,就是对当时封建统治欺压迫害的一种反抗。
  这关系实在是太大了。所以曹雪芹写是写了,脂砚等亲人批阅,再四踌蹰,认为性命攸关,到底不敢公之于世,只好把这两部分成稿抽出去了。——所以连当时像明义等人,看过全书结尾,却也未能知道还有这两大重要故事。连“脂批”中与此有关的其他话语线索,好像也都删掉了。其实,畸笏哪里是慨叹什么“迷失无稿”(还说成是因“借阅”而失等等)?正是毫无奈何,忍痛难禁,欲诉不可——就只能向一般读者告知“无稿”一点。“无稿”,不过是“有事”的另一设词罢了。(也许本来就是被人施以破坏,给毁去或隐匿了。)
  虽然如此,也还是不行。八十回后的最精彩的也是最重要的书稿,卒因此故不敢再往外传,以致我们至今也只有这八十回真是曹雪芹写的原书尚能入目。其余的,不知已归何处了。
  明白了些事故,再来理解曹雪芹的思想境界,再看看高鹗的伪续的思想境界,就可以无待烦言而自明:他们之间的那种不相一致,实在是太大了,我们对于这样的大问题,不容不一评议。
  红海微澜录
  曹雪芹立意撰写一部小说巨著,开卷先用一段“楔子”闲闲引起,说的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娲皇炼余之石,故全书本名即是《石头记》。当雪芹笔下一出“青埂”二字,格外触动读者眼目,脂砚于此,立时有批,为人们点破,说:
  妙。自谓落堕情根,故无补天之用。
  这在脂砚,是乘第一个机会就提出“自谓”一语,十分要紧。“自”者谁?高明或有别解。须莫忘记:此刻“石头”之“记”尚未开篇,只是楔子的起头之言,则此“自”,应指“楔子撰者”无疑。然而楔子才完,在“后曹雪芹于悼红轩中……”那段话上,脂砚即又为人们点破,说: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后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法?)。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原作弊)了去,方是巨眼。
  短短一则批,连用“作者”数次之多。如谓此乃脂砚文笔有欠洗炼,那也从便;我自己却以为,这正见脂砚是如何重视“作者”这个“问题”,故此不惜词烦,再四提醒“观者”诸君,“万”不可为雪芹这么一点儿笔端狡狯缠住。所以,明义为“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题诗至第十九首,就说:
  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亦枉然。
  也许是由于明义头脑比较清楚,也许他先看了“脂批”,也许二者兼而有之,他对“石头”“雪芹”“作者”三个名目,并不多费一词。“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犹是例应著字;而这处小小狡狯,在明义看来,原是天下本无事也。
  但是,雪芹“自谓”的“落堕情根”,又是何义呢?
  一位朋友偶来见问,我试作解人,回答说:君不见洪昉思之《长生殿》乎?《长生殿》一剧,曹寅佩服得无以复加,当昉思游艺白门,他置酒高会,搬演全剧,为昉思设上座。雪芹作小说,有明引《长生殿》处,也有暗用处,他对这个剧本,是不生疏的。在《补恨》一折中,写的是天孙织女星召取杨太真,太真见了织女,唱的第一支曲子是《普天乐》——
  叹生前,冤和业。才提起,声先咽。单则为一点情根,种出那欢苗爱叶。
  全剧的最末一支曲(尾声之前),是《永团圆》——
  神仙本是多情种。蓬山远,有情通。情根历劫无生死,看到底终相共。
  这就是雪芹谐音、脂砚解意的“情根”一词的出处。它的意思,昉思说得明白,不须再讲了。
  朋友听我这样说,引起兴趣,便又问:这就是你说的“暗用”之例了。此外还有没有呢?
  我说,有的。“开辟鸿濛,谁为情种?”情种一语,已见上引,并参后文,不必另列。即如警幻仙子,出场之后,向宝玉作“自我介绍”时,说是“吾……乃放春山、遣香洞、太虚幻境警幻仙姑是也: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这话也是暗用《长生殿》的“典故”。《密誓》折,生唱《尾声》与旦同下后,有小生(牵牛星)唱的一支过曲《山桃红》,中间一句,道是:
  愿生生世世情真至也,合令他长作人间风月司。
 
 雪芹为警幻仙姑所设的言词,显然是从这里脱化而出。
  一提到警幻,便不得不多说几句。其实,雪芹的想像,创造出一位“司人间之风情月债”的女仙来,也还是与《长生殿》有其关联。他所受于《长生殿》的“影响”(现在常用语,与“启发”为近似,旧语则谓之“触磕”),是“证合天孙”(《传概》折《沁园春》中句)的天孙织女,是这位女仙“绾合”了明皇、太真的生死不渝的情缘。
  原来,在《长生殿》中,是天宝十载七夕,太真设了瓜果向双星乞巧,而明皇适来,二人遂同拜牛女设誓——
  双星在上……情重恩深,愿世世生生,共为夫妇……有渝此盟,双星鉴之!(唱)……问今夜有谁折证?(生指介)是这银汉桥边,双双牛女星!
  这样,牵牛向织女说项,织女遂答应久后如不背盟“决当为之绾合”。后来,昉思以《怂合》一折写上元二年七夕,牛女双星重新上场,他们的心愿,表达在一支《二犯梧桐树》里——
  琼花绕绣帷,霞锦摇珠佩。斗府星宫,岁岁今宵会。银河碧落神仙配。地久天长,岂但朝朝暮暮期。(五更转)愿教他人世上、夫妻辈,都似我和伊,永远成双作对。
  然后牵牛再为提醒明皇、太真之事,“念盟言在彼,与圆成仗你”!织女这才应允,“没来由,将他人情事闲评议,把这度良宵虚废。唉!李三郎、杨玉环,可知俺破一夜工夫都为着你”!
  所以,牛女双星,一到了昉思笔下,早已不再是“怅望银河”的恨人,而是司掌情缘的仙侣了。这一点,在文学史上是个创新之举,值得大书。
  那么,雪芹于此,又有何感受呢?我说,他不但接受了这个新奇的文艺想像上的创造,而且也“暗用”了这个“典故”——这就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这句回目之所以形成。
  当然,到了雪芹笔下,事情就不会是浅薄的模仿,简单的重复。他是在启发触磕之下再生发新意,借以为小说生色。在前半部,雪芹除了这句回目,透露了一点鳞爪之外,大约只有传本《红楼梦》第六十四回中微微一点——
  大约必是七月,因为瓜果之节,家家都上秋祭的坟,林妹妹有感于心,所以在私室自己祭奠……只见炉袅残烟,奠馀玉醴,紫鹃正看着人往里收桌子搬陈设呢(指瓜果炉鼎等)。
  但这回书,文笔不似雪芹,出于另手,因此其情节故事,是否合乎雪芹原意,一时尚难判断。八十回书中,对“双星”一语别无呼应,而雪芹是文心最细,绝无孤笔,绝无闲话,何况大书于回目之中,岂有落空之理?——更何况回目者,大约连不承认《红楼梦》为雪芹原著者也无法否认“分出章回,纂成目录”的毕竟还是雪芹吧。雪芹用此一句,毫无犹豫之迹象(即回目颇有变动,而从诸旧抄本中,略不见此一回目有异文出现过),那么,“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八个字,总该不是“胡乱”写下的,或者是无可解释的。
  许多资料说明,这句回目指的是后文宝玉、湘云最终结为夫妇。对这一点,也有不相信的,即不必更论。但也有相信的,就我所知,就颇不乏人。不过在这很多相信者当中,大都把“双星”直接理解为即指宝、湘二人而言。我觉得这却还要商榷。拙见以为,雪芹用此二字的本意,并不是径指宝、湘,他用的其实还是《长生殿》的“典故”,即双星是“证合”“绾合”“怂合”之人。其误会“双星”为径指宝、湘的,原因就在于未能明白这是借用昉思的作意。
  当然,这不是说宝、湘的绾合人也一定是女仙之流,但很显然,那是一对夫妇。
  在《长生殿》中,织女不甚满意于李三郎,认为他断送太真,是一个负义背盟者;经过牵牛的解释,说明皇迫于事势,出于巨变,并非本怀,天孙才同意他情有可原,决意为之证合。宝、湘二人所历的变故之巨,非同寻常,也几乎是出入生死,而人们议论宝玉,大抵认为他竟娶宝钗,是为负于黛玉,也是背盟之辈,不肯加谅。绾合者,大约也是“双星”之一认为宝玉背盟负义,而另一即为之解释,说明宝玉之忘黛而娶钗,是迫于命令,并非本怀,而后两人这才共同设法使宝、湘二人于历尽悲欢离合、兴衰际遇,尝遍炎凉世态之后,终于重相会合。而这些都是以金麒麟为“因”“伏”的。这样,似乎更合雪芹原著的设计和用语的取义。
  《重圆》折中有两支曲,今亦摘引一并观看——
  (五供养)天将离恨补,海把怨愁填。谢苍苍可怜。
  泼情肠翻新重建。……千秋万古证奇缘。
  警幻仙子说的“吾居离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可知这种新名目实在也还是来自昉思。
  (江儿水)只怕无情种,何愁有断缘。你两人呵,把别离生死同磨炼,打破情关开真面。前因后果随缘现。觉会合寻常犹浅,偏您相逢,在这团圆宫殿。
  读这些词句,就总觉得“似曾相识”,因为无论雪芹的正文还是脂砚的批语,都能从中窥见一些蛛丝马迹。
  更重要的则是,《石头记》并不是《长生殿》的翻版,雪芹不是“请出”黛玉的“亡魂”来再唱“新戏”,那就俗不可耐了。黛玉死后,宝钗“打进”,宝玉无可奈何(他不会搞什么“黛玉复活”之类),遂益发思念黛玉生前与之最好、亡后可作替人的早年至亲闺友——史湘云。晴雯的性格类型,正是黛型与湘型的一个综合型,所以晴雯将死,海棠先萎,亡故之后又作“芙蓉女儿”,盖海棠暗示湘云(“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芙蓉暗示黛玉(“芙蓉生在秋江上,莫向东风怨未开”),这里的文艺构思和手法是复杂微妙的。
  《长生殿》以中秋节日广寒清虚之府为重圆的时间地点。这一点,似乎也给了雪芹以“影响”。黛、湘中秋夜联吟,是前后部情节上一大关目,也可以说是结前隐后之文。众人皆散,宝钗回家,独剩黛、湘,中有深意。二人吟出“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之重要诗句。这上句隐指湘云,下句隐指黛玉甚明,黛玉(次年?)于中秋此夕,即葬身于此。(“葬花魂”,是明妓少女诗人叶小鸾的句子,见叶绍袁《续窈闻》记亡女小鸾与泐庵大师问答语录。)俗本妄改“葬诗魂”,大谬(“花魂鸟魂总难留”;《葬花吟》中已见,与“葬诗”何涉?)。妙玉旁听,出而制止,续以末幅,试看她的话:
  “好诗,好诗,果然太悲凉了!不必再往下联……”
  “只是过于颓败凄楚。此亦关人之气数而有。所以我出来止住。”
  “如今收法,到底还该归到本来面目上去,若只管丢了真情真事,且去搜奇捡怪,一则失了咱们闺阁面目,二则也与题目无涉了。”
  “依我必须如此方翻转过来,虽前头有凄楚之句,亦无甚碍了。” 她的续句,由“嫠妇”“侍儿”“空帐”“闲屏”写到“露浓”“霜重”,又写到步沼登原,石奇如神鬼,木怪似虎狼——可见事故重重,情节险恶。最后,“朝光”“曙露”始透晨熹,千鸟振林,一猿啼谷,钟鸣鸡唱——这就是宝、黛一局结后,宝、湘一局的事了:
  有兴悲何继,无愁意岂烦?
  芳情只自遣,雅趣与谁言。
  彻旦休云倦,烹茶更细论。
  到雪芹原书后半,大约这些话都可看出,其间多有双层关合的寓意。
  本文侧重于从一些语词上窥探雪芹构思上的各种巧妙联系,并非说雪芹是靠“典故”“触磕”去作小说,他“靠”的主要是生活和思想。这原不须赘说,无奈有一时期绳文者有“必须”面面俱到的一条标准,不无责人以备的故习,还是在此交代一下,可免误会。如果不致发生误会,那我还可以再赘一点,雪芹选取中秋这个重要节日来写黛、湘联句,也不止一层用意,除了我上文推测的后来黛玉是死于中秋冷月寒塘之外,恐怕宝、湘异日重会也与中秋佳节有关。雪芹全书开头是写中秋节雨村娇杏一段情事,而脂砚有过“以中秋诗起,以中秋诗收,又用起诗社于秋日。所叹者三春也,却用三秋作关键”的揭示,这“用中秋诗收”“用三秋作关键”,必有重大情节与之关合,如非宝、湘会合,则又何以处此“团圆之节”?这在我看来,觉得可能即是此意,当然这只是我的思路所能及,因为在《长生殿》中昉思设计的就是双星特使李、杨二人在中秋“团圆之节”来重会,雪芹有所借径于此,联系“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而看,或者也不为无因罢。
  行文至此,未免有究心琐末,陈义不高之嫌。但我本怀,殊不在此,实是想用这种不太沉闷的方式来提端引绪,使人注意《长生殿》与《红楼梦》在内容方面的关系。昉思制剧,楝亭嗜曲,二人交谊,也还要提到昉思曾为楝亭的《太平乐事》作序,甚为击赏以及楝亭为昉思说宫调之事。楝亭有赠昉思七律,我曾于《曹雪芹家世生平丛话》及《新证》中一再引录:
  惆怅江关白发生,断云零雁各凄清。
  称心岁月荒唐过,垂老文章恐惧成。
  礼法谁曾轻阮籍,穷愁天亦厚虞卿。
  纵横捭阖人间世,只此能消万古情。
  试看,倘若洪、曹二人毫无思想感情的交流,只凭“文坛声气”,这样的诗是写不出的。我并曾说:如将题目、作者都掩隐过,那么我们说这首诗是题赠雪芹之作,也会有人相信。由此可见,说《红楼梦》与《长生殿》有关系,绝不止是一些文词现象上的事情。《长生殿》这个剧本,思想水平、精神境界,都远远比不上《红楼梦》小说;但我们不应单作这样的呆“比”,还要从思想史、文学史上的历史关系去着眼。比如,如果没有《金瓶梅》,从体裁上、手法上说很难一下子产生《红楼梦》。同样道理,从思想上说,那虽然复杂得多,但是如果只有临川四梦,而没有《长生殿》在前,那就也不容易一下子产生《红楼梦》。昉思在《传概》中写道:
  今古情场,问谁个真心到底?但果有精诚不散,终成连理。万里何愁南共北,两心那论生和死。笑人间儿女怅缘悭——无情耳!感金石,回天地。昭白日,垂青史。看臣忠子孝,总由情至。先圣不曾删郑、卫,吾侪取义翻宫徵(zhǐ)。借太真外传谱新词:情而已。(《满江红》)
  从这里,既可以看出昉思、雪芹在思想上的不同,又可以看出两人创作上的渊源关系。昉思定稿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雪芹则在乾隆前期是他创作的岁月,卒于1764年。昉思身遭天伦之变,不见容于父母,处境极为坎。两人不无相似之处,相隔一朝,后先相望。《长生殿》由于康熙朝满汉大臣党争之祸,遭了废黜,掀起一场风波,雪芹岂能不知其故。种种因缘,使雪芹对它发生了兴趣,引起他的深思,对他创作小说起了一定的作用,是有迹可寻的。理解《红楼梦》,把它放在“真空”里,孤立地去看事情,不是很好的办法,还得看看它的上下前后左右,当时都是怎样一个情形,四周都有哪些事物,庶几可望于接近正确。提《长生殿》,其实也只是一个比较方便的例子而已。
  《红楼》别境纪真芹
  我撰此文,是为纪念曹雪芹逝世220周年而作,因此讲的应该是雪芹的书文,雪芹的意旨,而不能是别人的什么。但是目前一般读者仍然误以为流行的百二十回本就能“代表”雪芹的真正原意,因而总是有一个“宝、黛爱情悲剧”总结局横亘在胸臆之间,牢不可破——殊不知这并不是雪芹本来的思想和笔墨。宝、黛之间有爱情,并且其后来带有悲剧性,这是不虚的,可是那又远远不是像程刊本的伪续后四十回里所“改造”的那样子,一点儿也不是。
  
那么,雪芹原书的构思布局,才情手笔,又是什么样的呢?且听我略陈一二。不过也先要表明:雪芹原书八十回后,早被销毁了,如今只能根据多种线索推考。推考就容或不尽精确,不尽得实。但无论如何,也比伪续的那一种“模式”是大大的不同,判若黑白之分了;不管多么不够精确,也足供参考、想像、思索。所以我所要讲的,是《红楼梦》的另一种境界,全不与相沿已久的(被伪续所欺蒙的)印象相似。题作“《红楼》别境”的意思,即此可晓了。 雪芹原来的境界如何,须首先看一看下面的几点关键之点:
  一、全书主人公宝玉,所居曰“怡红快绿”,简化为省绿留红的“怡红”之院,其间是“蕉棠两植”,蕉即绿,棠即红。试才题额的时候,宝玉早就指明,蕉棠必须兼咏,才算美备。后来“省亲”时应元妃之命所题怡红院五律,也是通首“两两”“对立”于东风里的“绿玉”“红妆”、“绛袖”“青烟”,句句对仗并提,其义至显。
  二、“红”象征史湘云,“绿”象征林黛玉。黛之所居一片绿色,而湘所掣酒令牙筹,以及许多其他暗示,都是海棠的诗句典故。
  三、“脂批”曾明白点破:玉兄“素厚者惟颦云”。意即平生最亲厚的只有颦儿和湘云两个,别人是数不着的。这一句话是全书眼目。
  四、到第七十六回,中秋联句这一重要关目,钗已“退出”园外,只有黛、湘是主角人物,通宵赏月吟诗,意义极为深刻,极为重要,是全书布局中一大关纽。
  五、联句中,至“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被妙玉拦住。鹤影象征湘云,花魂象征黛玉(花魂,原书中数见。程本妄改“诗魂”,全失芹旨)。两句为她们各自道出各人的结局,是含有预示性的手法。
  六、我曾推考,据本书内证十多条,黛玉并非病卒,而系自沉于水,即第二年此夜此地,黛玉因多种远因近果,不能再支撑下去,遂投寒塘,所谓“一代倾城逐浪花”(黛玉诗句),亦有隐寓自身的一层兼义。
  七、即此可知,黛玉是上半部女主角,中道而玉殒花凋。湘云是接续她的后半部女主角,惟有她到第二十回才出场,这是一种特笔,盛事一过(省亲、打醮),她这才出现。是全书一大章法。
  八、至芦雪广(音yǎn)吃鹿肉一回,已是宝玉、湘云二人为主角了,李婶娘口中特别点出:“一个带玉的哥儿和一个带金麒麟的姐儿”!——这才是真的金玉姻缘(薛家那是假金)。(“金玉”一段公案,也有真假两面,详见《金玉之谜》。)
  以上八点若已明白,自然就会悟到雪芹原书匠心苦意,全不似程、高妄笔改窜续貂之置湘云于“无何有之乡”——那真是彻底歪曲了雪芹的心灵,破坏了雪芹的笔墨。
  既然如此,有一事就值得注意了:即很多记载都说有一《红楼梦》“异本”或“真本”、“原本”,其八十回后,与今所流行之程本全不相同,最后是宝、湘结为夫妇。
  杭州大学的姜亮夫教授,传述了一则极其引人入胜的宝贵线索(载《我读〈红楼梦〉》)。我如今全引这节文字,因为本来就不长,以免读者欲窥全豹时检苋之劳——
  我读过一个《红楼梦》的稿本,里面曾说,宝玉后来做了更夫。有一夜,他过一个桥,在桥上稍息,把他手中提的一盏小灯笼放在桥边。这时,桥下静悄悄的,有一只小船,船内有两个女子,其中一个探出头来,看见这灯笼,惊讶地说道:“这是荣国府的夜行灯啊!”就更伸出头来看这桥上的人,看了又问:“你是不是宝二哥?”桥上的答道:“你又是谁?”那女子说:“我是湘云。”“你怎么会在这儿?”湘云说:“落没了,落没了!你又怎么会在这儿?”宝玉答道:“彼此彼此!”湘云哭着说:“荣国府是全部星散了,没有一个不在受苦的。你当更夫,我在当渔妇呢!”便请宝玉下船谈话。船中另一女子是湘云的丫头。“我现在便只这一个忠婢跟着我了!”(汝昌按:必是翠缕也。)原来湘云也早已无家了。谈了一会,宝玉便坐着湘云的船走了,以后便也不知去向。(《我读红楼梦》第260页。着重点是我加的——汝昌)
  姜先生并说:“红楼梦又名石头记,也名金玉缘,这湘云身上本也有一块金麒麟,故名。”这本书,吴雨生(按当即吴宓,号雨僧)、张阆声先生都看过,所以都一起谈起过——那还是姜先生在清华大学读书时看的,但图书馆不是清华的,而可能是北京城里贝满女中或孔德学校的。(1980年2月5日述,姜昆武记为文字。)
  我读到姜文,是1982年7月13日。读后简直高兴极了,因为和我推考的主旨(“金玉”的真意义)全然吻合,而其具体情节,又如彼其动人,则是谁也想像、编造不出来的!
  姜先生是学者,态度谨严慎重,故题目称他所见之稿本为“续书”。我早说过,这种异本,纵使不是雪芹佚稿,也只能出自他的至亲至近之人,是代他补撰的,因为局外之人万难有此可能。
  现在,我该讲一讲我怎么理解这段故事的来龙去脉了。
  原来,这段故事的伏脉千里,早在第四十五回中叙写得十分隐约而又显著——可谓奇情奇笔,迥出常人意表!
  何以言此?你看“风雨夕”这回书,秋雨淋涔,黛玉正自秋绪如潮,秋窗独坐,已将安寝,忽报:宝二爷来了!这全出黛玉之望外!到宝玉进来,看时,却见他是穿蓑戴笠,足踏木屐——她头一句话便笑道:
  哪里来的渔翁!
  及至宝玉将要辞去,说要送她一套蓑笠时,她又说道:
  我不要他!戴上那个,成了画儿上画的和戏上扮的渔婆了!
  及至宝玉真走时,她又特意拿出一个手灯给宝玉,让他自己拿着——这一切,单看本回,也就够情趣满纸、如诗如画了,却不知作者同时又另有一层用意。雪芹的笔法,大抵如此奇妙。拿他与别的小说家一般看待,来“一刀切”,事情自然弄得玉石不分,千篇一律了。 读者至此可能疑问:这不对了!原是说湘云的事,才对景,怎么又是“伏脉”伏到黛玉身上去了呢?
  
须知这正是湘、黛二人的特殊关系,也就是我说的,湘云是黛玉的接续者,或是叫做“替身”,她二人名号上各占一个“湘”字,本就是暗用“娥皇女英”的典故来比喻的。晴雯这个人物,是湘、黛二人的性格类型的一种“结合型”,所以她将死时,海棠(湘的象征)预萎;及至死后,芙蓉(黛的象征)为诔。因此之故,雪芹巧妙地在黛玉的情节中预示了湘云的结局。这并非“不对了”,而正是“对了”。因为这样相互关联是雪芹独创的艺术的特殊手法。
  那么,雪芹书中除此以外,还有别的印证之处吗?
  有的。请你重读芦雪广雪天联句中湘云等人的句子吧。湘云先道是:
  野岸回孤棹;
  宝玉后来联道:
  苇蓑犹泊钓;
  湘云后来又联道:
  池水任浮飘;
  清贫怀箪瓢;
  煮酒叶难烧。
  这之前,湘云还有一句引人注目的话;
  花缘经冷聚。
  请看,无论孤舟回棹,还是独钓苇蓑,还是花缘冷聚,都暗指宝、湘的事。而池水浮飘,是说黛玉的自沉。至于清贫烧叶,则是黛玉在嘲笑宝、湘二人吃鹿肉时已经说过的:
  哪里找这一群花子!
  这正是记载中说的宝、湘等后来“沦为乞丐”的事了!处处合榫对缝者如此,宁非奇迹?
  特别有意思的,还在一点:“渔翁”二字,在“风雨夕”一见之后,也是到了芦雪广这一回,再见此词——
  (宝玉)披了玉针蓑,戴上金藤笠,登上沙棠屐,忙忙的往芦雪广来。……众丫鬟婆子见他披蓑戴笠而来,都笑道:“我们才说正少一个渔翁,如今都全了!”
  你看,雪芹在此,又特笔点破宝玉与渔翁的“关系”,何等令人惊奇——当我们不懂时,都是“闲文”;懂了之后,才知他笔笔另有意在。雪芹永远如此!
  末后,我再引一首香菱咏月的诗,看看有无新的体会?——
  精华欲掩料应难,影自娟娟魄自寒。
  一片砧敲千里白,半轮鸡唱五更残。
  绿蓑江上秋闻笛,红袖楼头夜倚阑。
  博得嫦娥应借问:何缘不使永团圆?
  这首诗很奇特。颈联二句,须联系第二十八回冯紫英在酒令中说的“鸡声茅店月”,第六十三回黛玉在酒令中说的“榛子非关隔院砧,何来万户捣衣声”。这关系着他们后来的悲欢离合的许多我们还不清楚的情节内容,须待逐步探讨。腹联二句,上句是指宝玉已明,下句正是指湘云——我在上文不是刚好指明“凭栏垂绛袖”的那个海棠象征,就是湘云吗?
  一切是如此密针细线,又无限邱壑迷离,光景凄艳,实非一般人的才智所能望其万一,慧性灵心,叹为观止!
  宝、湘二人渔舟重聚,是否即全书结末?今亦尚不敢十分断言如何。“秋窗风雨夕”这回书是第四十五回,“五九”之数;“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是第六十三回,“七九”之数。都是大关目。(雪芹的独特构局法,每九回为一大段落,全书共十二个九回,即一百零八回。)依此而推,宝、湘重聚,似有两个可能:即在第九十九回,“十一九”之数;或者一百零八回,“十二九”之数。但这一点究竟如何,也还是不敢断言,只是我个人的一种推考之词,供读者评判而已。
  说到此处,这才是我所谓“《红楼》别境”之意,我们的思路,我们的“境界”,我们的目光和“心光”,都要在相沿已久的程、高伪续“悲剧结局”的模式之外大大改变一下,这才是逐步接近雪芹本真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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