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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大企业税务稽查方法和程序

 税之窗 2011-03-23
浅议大企业税务稽查方法和程序(2010-02-05 11:12:40)

    近些年来,我局深入开展了大型企业税务稽查工作,并借助税务稽查进一步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控,切实保障税收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大企业税收遵从度的提升。从历次大企业检查工作来看,工作模式基本上是由税务总局稽查局牵头,各地国、地税联合进驻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这种模式是与总部经济的迅速发展与大企业集团的日益壮大,税务稽查专业化、精细化程度提高的趋势相适应的。但目前大企业检查成果与完善的大企业税收管理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而税务稽查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方法也不能够完全适应大企业检查工作。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认为,有必要研究和总结大企业税务稽查的基本方法和程序,为进一步做好大企业检查工作提供方向指引。本文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对大企业税务稽查方法进行浅议,并提出对于大企业稽查以及风险内控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大企业税务稽查概述
  (一) 大企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度。
  本文所述“大企业”的概念,是泛指能够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具有垄断地位的中央企业集团和国有大型商业、股份制银行以及保险公司等。大企业税收收入对财政收入具有较高贡献度,是税收收入的支柱,也是税务机关管理和服务的重点。2008年,全国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近90%,其中中央税收收入30967.48亿,1国资委领导称央企2008年上缴税收突破万亿。以我局为例,2008年我局管理的38家汇总纳税企业共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约1500亿元,占全局同期入库企业所得税的85%左右。
  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征管的特殊手段具有积极作用,一方面是以查促管,在检查中发现税收政策缺失,为总局完善相关税收政策,规范有关行业经济秩序,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保护税收环境公平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是组织收入,特别是大企业稽查为组织收入贡献显著,对完成全国组收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国家税务总局近几年连续安排对金融保险、通信、电力、石化、采掘业、机械制造等大型企业的专项检查的意义便在于此。
  (二) 大企业对经济命脉的控制度。
  大企业集团具有先天的发展优势,一是国家经济政策扶持,二是市场竞争力较强,三是资源整合发挥集中优势。大企业所处的地位,为国家经济做出的贡献,实现国家经济战略目标取得的成就都是非常重要的。从2002年到2007年,中央企业的资产总额从7.13万亿元增长到14.92万亿元,年均增长15.9%;利润总额从2405.5亿元增长到10055.7亿元,年均增长33.1%;上缴税金从2914.8亿元增长到8792.1亿元,年均增长24.7%。2008年更是突破1万亿元大关。2因此,大企业的发展只要合规经营,便能够长期支持经济发展,保障税源,这为国家税收提供了组织收入的源泉。
  (三) 大企业税务稽查的重要现实意义。
  大企业只有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合规经营才能健康持续发展,从世界各国大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发展经验看,税收合规已经成为大企业经营合规的重要内容。世界500强企业在各国从事经营活动时,非常重视税务是否符合本国及外国法律。从近年大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看,大企业的主要税收风险并不是故意偷税、逃税等问题,而是在于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不够准确到位,在政策执行环节出现了问题。因此,税务总局组织全国稽查力量对于大企业开展检查,不仅是为了组织税收收入,更重要的是从税务机关的角度帮助企业建立一套切实有效的税务风险管控机制,为大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培养强大竞争力和良好公信力创造条件。尤其在当前我国经济在全球扮演的角色日趋重要的情况下,一批实力雄厚的大公司为实现国家“走出去”战略,在欧美及香港上市,由于这些国家和地区资本市场发达,对上市企业的要求较高,一些重要财务事项必须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其税务风险的管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对于这些企业的税务检查也在客观上起到了对其财务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作用,推动这些大企业树立国际形象,提高国际信用等级。通过税务机关的不断努力,目前大企业对于税务工作已经有了相当高的重视,并已经逐渐认同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性。   
  大企业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决定了大企业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但是由于这项工作的开展时间并不长,仍然在摸索和实践中,目前税务系统内部对于大企业税务稽查的方法和程序尚未形成完备体系,因此研究大企业税务稽查的方法和程序就成为了亟待总结与关注的重大问题。
二、大企业税务稽查的现状
  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三年多以来,初步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上级税务机关的统筹协调与属地国税部门的共同努力是做好大企业税务稽查的关键,而地处大企业总部集中区域的一线税务机关也在检查中充分发挥了获取企业信息、掌握企业真实情况等方面的优势。但从实践中看,当前对于大型企业的检查仍然略显粗放,与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相去甚远。目前,大企业税务稽查主要存在五大障碍,影响和制约大企业税务稽查的进一步发展。
  (一) 人力资源匮乏。
     近几年的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普遍采用地域管辖模式,由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负责检查并进行案件处理工作。这种形式的优势在于当地管理的税务机关熟悉本地企业情况,便于与本机关征管部门、税政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发现问题,予以纠正。但这种模式的弊病是不能保证全部检查人员的业务能力符合大企业专项检查的要求,难免形成无法查深查透,人浮于事的局面。现在各地区税务稽查人员普遍存在人力资源匮乏的问题,表现在年龄结构层次偏大,知识结构陈旧,人员配备数量少,特别是对大企业新生业务缺乏必要的了解,造成进驻检查时税企沟通的困难,影响工作效率。而与我们人力资源配备情况不同的是,大企业的财务部门人员100%具有本科学历,普遍具有研究生学历,有条件的大企业还专门成立了研究所,招纳海归博士或博士后组成研究机构,进行政策研究和产品开发。大企业财务部门分工明确,人数多达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有些大企业还成立了应税处或者税务处等机构,专门负责大企业有关涉税事宜。相比之下,我们这种人力资源配备上的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势必制约大企业专项检查向纵深发展。
  (二) 信息化手段落后。
  为顺应时代潮流, 越来越多的大企业开始建立适合其自身发展和管理创新需要的企业资源计划(ERP), 逐步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来处理传统的财务会计资料和购销业务活动。这种变化, 不仅极大地改观了税务稽查对象的形式和特征, 也使得整个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现代企业ERP系统的建立, 使得传统税务稽查对象和税务稽查工作, 从基础线索到稽查环节、从稽查人员到具体的稽查方法, 都产生了诸多新的变化。伴随着它的普及和发展, 这些变化又分从不同层面引领着税务稽查乃至整个税收征管工作的新走势。而目前稽查部门的信息化状况却无法完全适应这种形势。稽查能手的计算机水平有限,而计算机能手的稽查业务又薄弱,复合型知识结构的人才非常欠缺。在面对千差万别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时,多数稽查人员只能利用设置好的软件做一些简单操作,不能完全胜任从系统分析、数据提取和转换到分析模型的建立和运用等工作。电算化税务稽查的主要工作还都是依靠个别人员来完成,大部分稽查人员不能够掌握计算机信息系统稽查的方法和技术。例如,一些大企业引进oracle系统,专门研发设计符合他们需求的财务软件,这类系统稽查人员了解和掌握就需要一定时间,严重影响了检查进度,采集数据的质量也大打折扣,无法真实完整的反映大企业的财务状况。
  (三) 纳税人配合度不够。
  大企业无论从为国民经济的贡献程度和社会责任履行度,还是为各地区税收收入贡献度看,无疑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一些大企业的财务人员对税收专项检查的重视和理解程度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行政级别较低,而实施检查对象的管理级别较高,这种级别不对等使得大企业财务人员在检查中的配合程度受到影响,无法按时保质的向检查人员提供资料,影响检查的进度和效率。
  (四) 税收风险管理障碍。
  与一般企业相比,大企业的税务风险通常不是来自于做假账或者简单的账面差错,而更多地来源于相关决策层的纳税态度和观念不够正确,相关内部控制的缺失或不够健全,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异常压力等诸多方面。目前许多大企业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一些企业尽管在不同程度上建立了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制度,但都偏重财务报表目标,而不太重视涉税合规目标。2006 年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及2008 年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重点关注的也是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方面的目标,税务合规方面内容缺乏或单薄。这种指标体系的缺失,一方面影响大企业建立合规经营的目标,更重要的是对于稽查人员而言,由于资料缺乏全面性,完整性,最终无法查出大企业的涉税问题,做出无问题的结论,则潜在的会形成税收执法风险,稽查人员的执法安全性将受到影响。
三、大企业税务稽查的方法和程序
  借助近几年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的一系列大型企业专项检查,一些具有大企业稽查经验的稽查局开始积极摸索大企业税务稽查方法,初步形成了一些有价值但尚需完善的方法。
  (一) 近几年大企业专项检查的经验。
  虽然大企业稽查方法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但是仍然有几项重要的经验值得关注和进一步发展。一是做好查前准备工作。就某一行业进行专门培训,重点掌握有关行业的税收政策,带着政策找问题,做好数字比对工作。二是重点关注费用问题。大企业的费用问题比较集中,主要体现在大企业优厚的“福利待遇”上,在检查中凡是不符合扣除办法的均要进行纳税调整。三是坚持“两步走”并重原则。将政策明确的问题尽快处理,及时入库,保证检查成果,同时将政策不明确的问题整理归集,及时请示,等待政策批复。四是多部门协同工作。稽查部门加强与征管部门、税政部门、审理部门的沟通,将案件处理环节前移,现场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二) 大企业稽查的基本程序。
  结合上述大企业专项检查的经验并借鉴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方法,我们认为,大企业稽查应按照以下七方面进行:
  1.做好查前准备。
  大企业稽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它是由查前准备、查中监控、查后总结三个环节的有机组成的。面对大企业集团,检查人员必须做足“功课”,在进驻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以征管资料为基础和线索,运用纳税评估的方法,初步分析被查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纳税情况,判断进驻后的检查方向。选案部门在下发案源后,检查人员应从ctais2.0系统中调取有关被查企业的基本情况、申报情况以及其他资料,现阶段由于税收征管系统尚不完善,检查人员获取的资料只能进行初步的分析,因此,稽查部门应与被查企业的管理所、税政部门、政策法规部门、大企业管理部门进行沟通,由管理员详细介绍被查企业情况,税政部门对被查企业涉及税收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地讲解,并由稽查局牵头,建立大企业专项检查联动机制,有计划地召开协调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以征管系统和管理员提供的数据和情况为依据,检查人员应对被查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分析,评估的主要内容有: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各项纳税申报附送的各类抵扣、列支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纳税申报主表、附表及项目、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适用的税目、税率及各项数字计算是否准确,申报数据与税务机关所掌握的相关数据是否相符;收入、费用、利润及其他有关项目的调整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申请减免税,亏损结转、获利年度的确定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并正确履行相关手续;与上期和同期申报纳税情况有无较大差异;检查人员认为应进行审核分析的其他内容。
  以企业所得税为例:纳税评估指标可以分为三类:
  ①一类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所得税税收负担率、所得税贡献率、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
  ②二类指标: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成本费用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所得税负担变动率、所得税贡献变动率、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及通用指标中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配比指标。
  ③三类指标: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营业外收支增减额、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及税前列支费用评估指标。上述三类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另见文,本文仅做概念性介绍。
  各类指标出现异常,应对可能影响异常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各类资产的相关指标进行审核分析:一类指标出现异常,要运用二类指标中相关指标进行审核分析,并结合有关情况进一步分析异常情况及其原因;二类指标出现异常,要运用三类指标中影响的相关项目和指标进行深入审核分析,并结合有关情况进一步分析异常情况及其原因。在运用上述三类指标的同时,对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其它指标,也应进行审核分析。对于异常指标,检查人员应认真整理,在进驻后依托更多的财务数据,查找异常原因,修正异常指标。
  2.全面沟通了解。
  借鉴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先进的审计方法,能够有效提高大企业稽查效率,降低执法风险。我国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近几年普遍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方法,这种方法的主要目标是评估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以应对财务报表的错报风险。而评估风险的首要任务就是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即约谈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内部其他相关人员。借鉴这一方法,税务稽查人员要做到规避风险,在进驻后应与大企业进行全面沟通了解,尽可能地掌握最为全面的情况。所谓全面的沟通了解,需要与四类人员进行沟通,而且沟通的层次和内容要有所区别,
  第一类是大企业管理层。这类人员主要从企业战略的高度,对企业进行宏观管理,这要求检查人员与其沟通时需向其介绍大企业检查的政策、目的,检查中希望管理层给予的帮助和支持,重点了解管理层的性格特点、经营战略、企业所有权结构和对税收工作的重视程度。
  第二类是大企业财务主管。这类人员的特点是具体掌握本企业财务制度。这类人需要检查人员详细了解大企业财务流程、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通过交流谋求财务主管对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视,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类是大企业业务主管。这类人员的特点是掌握大企业产品种类、业务流程和营销策略。检查人员在沟通时需要认真学习大企业的有关产品种类,业务流程和未来的销售趋势,同时还要向业务主管宣讲有关税收政策。但是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一些企业业务主管不太理解为何税务检查人员要与他们沟通,业务部门和税务有何关系,这是当前普通存在的一个误区。
  第四类是具体办税人员或财务人员。这类人员的特点是直接参与财务报表、账簿、记账凭证的形成以及申报纳税的情况,是检查过程中接触最多的人员,检查人员与财务人员的交流是否顺利决定着今后检查工作能否高效开展,按时完成任务。因此,与财务人员的交流是检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引起检查人员的足够重视。稽查人员需要向这类人员详细了解报表数字的形成和勾稽关系,必要时还需要这类人员帮助提供一些资料和数字。
  在做好与上述四类人员的沟通工作,就可以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为下一步进行案头分析工作做好了准备。
  3.认真剖析资料。
  进驻后,检查人员应该将向直接负责应税工作的人员提供如下资料,以便检查人员进一步分析:⑴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其他税收批复及相关文件复印件、其他部门批准的许可证及其他经营特许证复印件。⑵公司会计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⑶会计科目及核算码表(纸制和电子版)。⑷检查年度公司的账簿(总账及明细账)、记账凭证、财务报表(提供纸制和电子版,包括年度及各月损益表、资产负债表、业务状况表)及相关资料。⑸检查年度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各种附表)。提供进行相应的纳税调增调减项目的明细说明。如有电子版一并提供。⑹检查年度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税审报告》及根据审计结果进行的纳税调整明细资料(每项审计调整资料,提供纸制或电子版)。⑺检查年度的公司年平均职工人数(包括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 ⑻检查年度为职工上的各种保险的标准比例及相关文件(七险一金的标准,有无为职工上商业保险)。⑼检查年度在财务核算软件系统上对有关收入、成本、费用的核算的计算程序、流程、比例、计算公式的核算方法。⑽各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的确定办法。⑾检查年度公司本级各项投资、股权转让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⑿免税文件。⒀税务机关各种批复。⒁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制度的文件。⒂财产损失的批复。对于上述资料,检查组可以根据上交的时间陆续开展分析资料工作,还要注意资料如为原件需为企业按规定保存。通常阅读这些材料,首先在于可以核实前述四类人员交流时涉及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可以更系统的掌握被检查企业的情况,为纳税评估和进一步的约谈做好准备,明确方向。最后将需要分析的资料挑选出来,特别是一些重要的数字,如收入、成本、费用、投资收益、纳税情况进行挑选和比对,形成数据库。在这个阶段,检查人员还要初步掌握大企业的财务软件,利用系统查找数据。
  4.初步确定方向。
  检查人员对财务资料进行全面分析后,应结合纳税评估分析测算的有关指标,得出一些基本结论,但是这些数据并不能作为唯一判断大企业是否存在问题的依据,因为各个检查年度存在差异,虽然各项指标的变动趋势是较为稳定的,但不能排除各检查年度因为外部环境的因素和内部结构的变化而引起的差异。因此,排除特殊因素造成的指标异常就成为纳税评估分析后首要解决的问题。排除异常指标非正常因素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访谈就某个问题详细了解引起指标异常的原因,分析这种影响因素的发展趋势,是否会影响以后的财务指标;二是通过进一步比对数字,剔除不可控因素,重新测算有关指标。
  通过修正纳税评估分析结果,明确的确存在问题的异常指标,按收入、成本、费用等合理类别将指标归类整理,形成检查方向,并将检查组进一步细化分工,将各类别检查方向涉及的财务资料再次调阅,缩小财务资料范围,剔除部分不影响检查方向的资料,集中力量反复研究资料,同时要求财务人员配合工作提供检查组更为关注的资料,这时检查人员可以设计一些excel表格,要求有关人员进行填写。
  5.明确检查重点。
  通过前期纳税评估和初步确定检查方向这两步准备工作,检查人员可以就检查中初步确定的一些疑点进行深入了解,通常在这个阶段需要检查人员利用各种财务资料和财务人员后期提供的信息,明确为重点检查对象。一是利用检查年度的记账凭证,将同类疑点的凭证采用抽样方法,认真比对,找出共同点。通过凭证的调阅,如果不能完全确定问题,则需要财务人员的配合进行详细说明。由于大企业的财务人员分工明确,检查人员就会遇到一个财务人员无法解释的情况。这就需要检查人员明确一项业务涉及的所有环节和具体经办人员,做好访谈计划,按顺序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二是仔细研究有关税收政策,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在现有政策的范围内,找出大企业由于税务风险管理意识薄弱,而出现的账务处理与税收法规不一致的问题,将此明确为检查的重点。同时,检查人员还要细化检查问题,对于那些政策已经非常明确,可以认定为检查问题的部分重点取证,整理成阶段性汇报,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对于那些与政策基本相符,但存在细微差别的问题,由企业提供资料进行详细说明,逐步排除差异,确定其依法合规性。
  6.深入挖掘问题。
  检查重点明确后,检查人员需要沿着检查线索深入发掘涉税问题,与之相关的账簿、记账凭证、申报材料、其他财务资料都要注意复印取证,形成一套完整的资料,为组成案卷做好前期准备。对于一些财务资料不能有力证明问题的,需要检查人员重新计算,要求有关财务人员进一步解释说明原因。对于双方已经存在一定争议的问题,检查人员应重点分类,形成检查报告,准备与企业管理层进行沟通,共同解决问题。同时,检查人员还应以检查出的问题为线索,延伸检查某些问题。认真关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文件之外的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文件,寻找企业涉税问题处理的依据,以对其行为的依法合规性进行确定。
     7.引用合理政策。
  大企业专项检查是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的严肃性体现在检查人员代表国家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因此大企业检查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必须高度重视执法依据的规范性。在明确检查问题后,检查人员要整理问题明细,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法规依据详细论述,上报各级主管部门。其中,引用适当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一项关键且复杂的工作,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税收政策文件数量庞大,不仅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各类法律法规,还有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法规实施办法,还存在着财税部门发布的各种行政规章,检查人员在引用适当法规时要考虑其上位法和下位法,特别法和一般法等关系。因此,引用合理的政策的前提是全面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国税局稽查局作为一级执法主体,在所有案件的处理上要引用正确的政策,否则会引起各类行政复议和诉讼,检查人员必须具有规避执法风险的意识。上述原因,要求各级检查人员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也是体现我国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治税、依法组收,应收尽收,坚决防止收过头税的原则。
  (三) 重视大企业检查事后总结工作。
  在上述七项检查工作结束后,专项检查工作进入到案件的处理阶段和总结分析阶段。这个阶段,检查人员应该做好以下四类工作:
  1.采用检查问题“两步走”的处理方法。
  由于我国税收政策是随着经济环境和形势的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的,一些大企业创新的业务,还不存在与之相应的税收政策,例如金融企业关于金融衍生品的税收政策,在国内即是空白。在没有明确政策依据的情况下,税企双方容易产生争议。鉴于这种情况,在处理大企业专项检查处理时,应该注意分为两步走,一是对于政策已经明确的问题,在大企业管理层与税务机关领导层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下,检查人员要尽快组织入库工作;二是对于政策尚不明确的问题,大企业检查人员要及时形成政策请示,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由稽查系列和税政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2.总结检查中的常见问题类型。
  从近几年的大企业专项检查的实际情况看,虽然大企业涉及金融、电力、石化等行业,其主营业务不尽相同,但仍然可以发现其共性,如管理费用中有关费用问题。检查人员在检查后要注重查后总结工作,将大企业检查中常见问题类型归类整理,形成有参考价值的典型模板案例,为今后的检查工作指导。
  3.做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导工作。
  大企业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存在大企业主观故意形成税收违法犯罪,而是大企业目前对于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仍然不够重视。总局开展专项检查目的并不在于组织多少收入,更重要的在于规范大企业纳税行为,重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颁布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就大企业风险管理的制度与目标、税务风险管理组织、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监督和改进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这为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通过该指引的实施,相信大企业税收工作将会越来越规范。
  4.实现以检查促征管。
  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征管工作有益的补充,能够对征管工作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因此,在实施专项检查后,稽查部门应向征管部门反馈有关检查情况,对征管部门进行提示,提高征管部门的管理水平,应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系统ctais2.0,建立高效的数据信息库,依靠这一系统实现信息交换。
四、大企业税务稽查的发展方向
  随着大企业检查工作的不断推进探究大企业稽查方法已经成为税务机关的重要责任和使命,这一全新的领域值得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检查方法。我们认为,未来的大企业税务稽查将从以下几方面发展:
  (一)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有效管理”。
  大企业税务稽查在未来将进一步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大企业的“有效管理”。一方面稽查人员要学会有效运用企业财务系统,实现电子替代手工查账的目标,通过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有效地利用企业财务软件的各项功能,对相关的会计数据和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核,掌握顺利进入企业财务软件系统的方法并取得备份,利用财务软件自身的各项功能进行证、账、表的检查和核对,以取得税务稽查线索。另一方面,稽查部门还要通过引进有关财务软件供应商,丰富和发展税务信息化手段,逐步开发具有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的数据采集软件和查账软件,通过两类软件完成不同语言环境下数据转换为标准电子文档和加工处理、检查分析、挖掘线索的工作任务,实现数据转换、系统检测、数据还原、逻辑分析的技术目标。
  (二)稽查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化。
  做好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应具备相应的人才力量予以配合支持,税务机关有必要进一步规范现有人才培养方式,制定中期人才发展规划,为有志于税务稽查的人员提供制度性的发展计划,重点加强稽查人员配备,合理统筹和运用稽查人力资源,着力改善税务稽查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稽查水平。有必要对税务稽查人员的知识结构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进行更新。“请进来”一是通过招考精通会计和计算机的人才到稽查部门工作,并对引进的计算机专业人才进行会计、税收、稽查等综合知识培训,使他们担负起计算机稽查软件开发和维护的任务。二是邀请有关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稽查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实现“向企业学习”的目标。“送出去”就是把在职人员尤其是稽查一线人员输送到相关学校进行再教育。对长期从事计算机工作的人员也应送到稽查第一线去熟悉稽查业务,使广大稽查人员熟悉掌握计算机、会计软件和稽查软件的基本操作技能,更好地为稽查服务。
  (三)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辅导经常化。
  随着《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颁布,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开始走向正轨,虽然《指引》重点强调管理职能,但稽查工作也应在《指引》的框架下,进行税收风险管理辅导,这种辅导类似于大企业开展的自查活动。稽查部门在不立案的前提下,以风险辅导的方式与企业进行沟通,引导企业建立全方位的税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以参与企业制度建设的方式提前介入企业纳税管理环节,实现税务稽查环节的前移,辅导企业提前防范税务风险,变“发现型”控制为“预防型”控制;重在引导企业自我管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实现自我遵从,在和谐的征纳关系下,共同构建起风险防范的屏障。
   (四)借鉴国内外税务审计、咨询先进经验。
  近几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活动,邀请的授课讲师很多是来自国内外信誉高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为广大稽查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税务审计、咨询和税务稽查虽然属于不同范畴的活动,但其方法和程序有许多相似性,非常值得税务稽查人员借鉴和学习。这些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着我国许多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逐步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审计方法,它们的方法主要有以下程序:一是制定完备计划,识别风险,决定审计策略和方法。二是控制评估,理解财务报表和会计方法,评估风险级别。三是进行实质性测试,即对具体科目的数字进行测试,测算可容忍误差,如发现误差较大,即对企业有关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四是完成审计工作,做出审计报告。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方法的亮度在于它有一套完备的程序,有专门的辅助工具供审计人员使用。其次还在于在引进统计学基本方法,如抽样统计和概率论的方法,具有较强科学性。这些都是非常值得税务稽查部门研究和学习的。
五、结论
  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探究大企业稽查方法和程序的问题。以期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方法,加强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本文从四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大企业税务稽查方法和程序,鉴于篇幅和实际工作水平所限,对于大企业税务稽查方法仅能做概述性研究。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从税务角度关注大企业,对帮助企业建立合规经营具有关键作用,但由于现时存在的人力、技术等障碍,大企业稽查方法需要创新和发展,文中所论七个步骤是检查大企业的一般程序,随着稽查方法的改进,它将按照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精品稽查模式深入发展。
  
参考文献:
  1、 大型企业汇总与合并纳税管理研究 《税务研究》(京)2007年5期 张志勇
  2、 关于稽查工作的若干思考  《税务研究》2007年总第362期  李亚民
  3、 浅说ERP环境下的税务稽查策略《财政研究》2006年第12期   郭敏 刘冰
  4、 纳税评估方法
  5、 毕马威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课件
  6、 注册会计师《审计》教材
  
                                               西城国税局稽查局检查一科许亥隆    2010年1月28日


1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税收统计”栏目
2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税收统计”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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