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管理制度 为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使我校的学风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对晚自习做如下规定: 第一节(7:00—7:50) 第二节(8:00——8:50) 2、自习按正常上课考勤,迟到、早退、缺席按考勤制度处理; 6、晚自习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学生的出入必须有当堂课教师的亲笔签字。 7、晚自习期间检查人员随时、随机抽查并记录各班晚自习情况。 8、学期末,总评出学风优秀班级。 9、晚自习结束后,关好教室门窗及电灯,9∶00 前离开教室。不准在教室、教学楼内逗留。当日晚自习教师及值日教师做好记录,其结果记入年终考核 9、晚自习教师尽量从街上步行到校上课。 以上规定希望全校教师真执行并严格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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