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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手术室里不能说的秘密——外带

 俄罗斯套娃 2011-03-25

  ■朱幼棣

      “外带”是一个相当专业的名词。

        药品有“外带”,即医生把药品带进医院,直接向病人推荐销售。我们过去都能见到一些医生科室里,偷偷摸摸藏着什么“特效药”,直接卖给病人。更多的发生这类向病人推销自制药的,是些不入流的江湖郎中,以祖传秘方之名,把药品编个号,病人上当后,吃下去的是什么也不清楚。

        卫生部明文规定医生不准向患者推荐自购药,也不允许自购药在医院里使用。

        经过几次治理,现在公立医院医生私自在医院中卖自带药的现象已经少见了,代之为“自购”,即医生要病人到指定的地方购买指定的药,然后带进医院使用。哈医大二院天价治疗费用的纠纷中,自购药达400万元,因为是病人“自购”,这方式的变换是否合法,在法律上难以认定——可没有高明的医生“指点”,病人知道去什么地方“自购”吗?

        现在,一些医院的实际情况更加严重。

        不仅是药品,外科医生还可以把价值昂贵的手术设备耗材和器械一并“外带”进医院,带进手术室。而当医院发采购单购买某种型号、某个厂家的产品,付款结账的时候,这些人工关节之类已经装到了病人身上,耗材也早已作为卫生垃圾处理掉了。

        “私自”把自备的手术刀和器械上手术台,这对很多病人来说是闻所未闻。

        你所信赖、以生命托付的医生,当你进了手术室,躺在手术台上,在麻药的作用下,渐渐失去知觉的时候,他所使用的超声刀的刀头、可吸收的手术线、心脏血管的支架、人工关节……凡是昂贵的,从几千元到上万元、十几万的“耗材”,即一次性医疗器械,也许都是医生“私自”从医疗器械代理商那里购来,直接带进医院的。一台手术下来,便可直接获得几千至数万元的销售回扣。

        在一家医疗机械公司的采购单上,我看到了某某医院某科主任、主任医生等多人的名字,还有些写着“个人”。

        这些医院全部是三级甲等大医院。我真的不敢相信,这些看起来品行高洁、学术纯粹、德高望重的名医,怎么成了外带器械刀具宰客的“操刀手”,而不怕承担道德上的风险呢?

        “外带”的程序大致是这样的:医生确定病人动手术的时间后,直接向经销商要货,要几套超声刀的刀头、几个几号至几号的人工关节、若干心血管的支架、皮肤吻合器,等等——当然全部是进口的高价产品。

        医生医院都可以先不付款,由销售人员直接将这些产品送到医院,交给医生,带进手术室。病人手术后,用不完的由销售人员带回,退还给医疗器械公司。此时,销售人员就根据医生自购的情况直接派送回扣。然后,医生通知院方,进多少什么型号的医疗器材。写在医生名下的订单,最后由院方来结算买单。

        写出这一切时,我总觉得整个过程像一伙人的合谋,需要文学的想象。一般手术都是在上午九时开始的,病人八点钟就进行消毒,盖着白床单在手术室外等着。那么,销售人员一定是头天晚上,趁着夜色把手术需要的耗材器械送进医院或医生家中,鬼鬼祟祟,或者谦卑殷勤,像做一笔见不得人的交易。

        这种“医学的信息”和权钱交换的信息,永远不可能对称,也不可能公开。患者就算知道,也只是真诚地希望,即使存在风险,交易的产品的“质量”不会太差。

        从经济、工业、流通到社会学,再到医学,浅尝辄止从来不是我的性格,总想了解得更深一些。

        不算太昂贵的超声刀的刀头,有一次性的和非一次性的。

        但医生总喜欢使用一次性的。非一次性的,手术中间要擦拭几次,费一点事。而一次性的,可以直接计算到病人的医疗费用中。这种一次性超声刀的刀头,批发价一套要3000元左右,到病人付费时,约6000元。无疑,大医院的医生不会像江湖郎中一样偷偷摸摸,而是落落大方,可本质上有什么不同呢?一次“外带”进手术室,即可获得一两千元钱的收益!

        “外带”——医生、销售人员直接结成了利益的共同体,这隐藏着一个极大的风险。在这个链条上,某些最贵的医疗器械、耗材,数量、质量、价格基本脱离了监管。无论是现实还是道义考量上,即使医生在把“自家的东西”带进手术室后,仍能守住职业最后的底线,不会以次充好,不会少用多报;但在这体制外暗行的“钱路”上,风急夜黑,在暴利的诱惑下,难保其他人员不会怦然心动,存在造假作假的极端危险的可能。

        显而易见,任何高技术、看似完美无缺的系统中,只要存在“后门”和漏洞,就不能避免黑客、病毒的侵入。

        北京在前些年,就发生过每根价格数千元的一次性导管,在医院的手术中重复使用的恶劣情况,引起社会舆论的同声谴责。

        经北京市卫生局调查,酒仙桥医院在给患者做心脏介入治疗时,违背国家明令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心导管。在2001年7月至2002年7月间,该院心内科医生熊某、王某,先后将价格49.6万元的心导管分几次转移到阳光时代等三家导管公司,两次使用部分导管。这就是说,医生把原给病人做的一次性导管,省下来“卖”给了医疗器械公司,获取了不义之财。北京市卫生局对酒仙桥医院进行了处罚,两当事人被暂停六个月执业活动。

        《京华时报》等报刊报道了酒仙桥医院在做心脏介入手术时将一次性使用的导管重复使用的情况。一位患者看到了新闻,他与酒仙桥医院联系,要求明确告知导管和球囊为第一次使用,但酒仙桥医院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患者认为医院没有提供相关的资料,不能排除冠脉内支架非法来源的可能性,侵害了患者的健康权、知情权。他一纸诉状把北京酒仙桥医院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医疗费58653元。

        结果显而易见,败诉。

        病人哪有可能举证,只根据一篇报上披露的一则消息推测。这些耗材有的早已使用了,扔到医疗垃圾中处理了,有的装到了体内,不可能取出验证。

        但许多真相,远没有到浪淘沙尽的地步。
 

  摘自《大国医改》,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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