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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负分析

 欢囡 2011-03-26
增值税税负有增值税理论税负、增值税实际税负、增值税行业税负之分。

    一、增值税实际税负

增值税实际税负指的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缴纳的增值税与同期实现的增值税计税收入的百分比。

二、增值税理论税负

增值税理论税负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在一定期间内按特定方式计算的理论增值税与同期实现的增值税计税收入的百分比,其中理论增值税是指在未考虑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和期间费用进项税额的前题下,根据产品的毛利总额或毛利率、计税销售收入结合产品的成本结构计算出来的同期应纳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的理论税负=理论增值税/增值税计税收入×100%

1.对于工业企业,理论增值税有如下计算公式:

理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可抵扣成本)×适用税率

          =[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材料成本+不含税可抵扣制造费用)]×适用税率

          =(产品毛利+对应产品生产人工成本+不可抵扣制造费用)×适用税率

2.对于商业业企业,理论增值税有如下计算公式:

理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商品销售成本)×适用税率

          =商品销售毛利×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增值税计税收入,仅包括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包括出口收入等增值税免税收入,因为出口收入等增值税免税收入不存在增值税税负的问题,如企业同时存在出口收入等增值税免税收入,则在计算增值税理论税负时,计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免税收入,同时应剔除与增值税免税收入相对应的毛利及成本项目;

当企业的增值税应税收入项目存在不同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时,应分别计算不同税率收入的理论增值税,并将不同税率收入的理论增值税汇总得出一个总的理论增值税,并以此来确定总体的增值税理论税负;

理论增值税税负作为一种税负考核指标,在计算时未考虑固定资产和期间费用进项税额,这是因为固定资产进项虽然对投入当期的税负影响较大,但毕竞是一次性的影响,在作为税负考核时剔除其进项税额对税负的影响,可使其与同期没有固定资产进项税的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相比具有可比性;而期间费用进项因其在整个进项税额中所占的比例很小,故在计算本指标时,为了简化算式,节约管理成本,可忽略不计,但对于一些经营大宗商品的企业,如钢材、矿石、水泥、煤炭经销企业,由于其运杂费占期间费用的比重较大,故在对这类企业进行增值税税负考核时,要考虑运费进项对税负的影响。

三、增值税税负的决定因素

从上面关于增值税理论税负的公式来看,虽然会计帐面体现的增值税交多交少与当期销项进项的多少比对有关,但从一个较长的期间来看,决定企业交纳增值税多少的因素有两个:一是产品的毛利率,增值税税负与产品的毛利率正向相关;二是产品的成本结构,也就是产品成本中,材料和可抵扣制造费用及工资成本和不可抵扣制造费用占产品成本的比例构成,当材料及可抵扣制造费用占产品成本的比例大时,也就是工资成本和不可抵扣制造费用占产品成本的比例小时,所交的增值税就少,反之则所交的增值税就多。

从上述观点可以这样理解,材料和可抵扣制造费用是增值税的抵减因素,产品毛利、工资成本和不可抵扣制造费用是产生增值税的根本原因,对销售毛利和工人工资征收增值税,可以说是我国增值税的实质。

如果说增值税的实质是以销售毛利和工人工资为税基,那么这里就出现一个法理问题,世界各国公认的财政理论都是认为,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税收不能课及C和V部分,但是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得出一个不可推翻的结论,我们现行的增值税,明明白白的的确确是以产业工人的工资(可变资本V)作为税基之一,这就说明了,我们现行的增值税的税基已经超出了社会剩余产品的范围,看来我国教科书上的财政分配理论也应该与时俱进才对。

正因为增值税的交多交少与产品的毛利率和产品的成本结构相关,故在企业实务中才有三种关于增值税逃税方法,一是虚开进项发票或虚增材料成本,整体提高材料成本占整过产品成本的比重,既逃增值税又偷逃企业所得税;二是在虚增材料成本的同时,虚减工资及不可抵扣制造费用;三是采取进价加成或售价降低的方法去增大材料成本或降低毛利。

我们在进行审计和稽查作业时,如果一个企业的毛利太低,或其工人的工资造得比实际工资水平要低得多时,或其帐上工人人数比实际人数少得多时,这个企业很有可能是在帐面动手脚偷逃增值税。

四、增值税理论税负与增值税实际税负的差异分析

增值税的理论税负与企业实际申报表体现的增值税实际税负之间通常有很大的出入,这主要是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及实际税负与其期初留抵进项、本期进项到位程度及进项税额转出,本期销项多少有关,增值税理论税负可根据上述公式计算,是一个固定值,而实际税负脱离理论税负上下变动通常有如下的原因:

1.当企业期初留抵进项与期初存货余额所应包含的进项税额不比对时,会对本期增值税的税负产生影响,如期初留抵进项税额大于期初存货应包含的进项税额,则会降低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因为其留抵进项有一部分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存货存在,该部分进项税额不产生相应的销项税额,必然占用其他存货销售的销项税额;如期初留抵进项税额小于期初存货应包含的进项税额,如期初存货在本期实现销售,则会提升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因为期初存货中有一部分没有进项税额,而又因其实现销售而产生销项税额;

2.上期有较大暂估入库商品,已在上期销售,而进项发票在本期收到并抵扣,则该会计事项会降低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因为本期该部分进项参与抵扣,但却由于不存在与之对应的存货存在,从而不产生相应的销项税额;

3.当本期已销商品,由于未及时取得进项发票而在会计上做暂估入库处理,由于该商品已产生销项税额,因为进项发票未到没有进项税额抵扣发生,故会提升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

4.当本期采购之存货未完全实现销售,但其进项已全额抵扣,从帐面上的体现是存货库存越来越大,进项与销项不配比,如进货60吨,销货40吨,其中进货20吨的进项会抵减销货40吨所产生的毛利的销项,会产生零税负或低税负,此时也会降低增值税实际税负率;

如新办工商企业,存货增加会吃进进项,进而会造成税负低下或零税负,即是如此。

5.本期销售数额大于与销售数额对应的采购数额,则会提升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比如进货60吨,但销货80吨,其中多销货之20吨货物会提升增值税实际税负率。

6.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商品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虽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商品,但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从而使企业多交增值税,进而提升增值税实际税负率。

7.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抵扣进项也会降低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如工业企业成立第一年由于大量购置并抵扣固定资产进项,会形成低税负或零税负,即是如此。

对企业增值税税负的分析研究,首先要考虑期初存货和期末存货,其次要考虑期初期末的暂估应付款金额,要考虑企业同期是否有固定资产抵扣因素,最后还要考虑企业期初期末的进项留抵数额。

对企业增值税税负的考核应从一个较长的期间进行取数比对,从短期来看,不能单纯以申报税负率高低作为纳税评估的依据。

当一个企业在某期的税负率较高,而其帐面毛利率较低时,该企业可能运用成本变动法偷漏增值税,而当期体现的增值税税负高,是因为上述几个方面的因素综合变动造成,并非其遵守税法所致;当一个企业在某期的税负率较低,而其帐面毛利率正常时,则该企业可能正处于高速成长期,帐面体现的是库存较大,且呈上升趋势,如其帐面所体现的存货确实存在,那么该企业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属于守法经营的企业,如果帐面库存已不存在,有两种情况,一是产成品或库存商品帐多实少,则可能商品已销售因未收到营业款项未及时开发票,二是原材料包装物的帐多实少,则企业可能有虚开进项的嫌疑;如果其帐面库存不大,则应调查企业是否有上期已销售未到发票,税款已在上期缴纳,上期作暂估应付款处理,而进项发票在本期收到并抵扣进项税额从而降低本期增值税税负率。

在对企业进行增值税税负分析时,要将理论税负与实际税负结合起来考虑,企业当期的实际税负较低时,要分析其理论税负是否到位,同时还要考虑当期是否有固定资产或本篇四所述的相关事项出现。

增值税实际税负率高而毛利低,属于理论税负小于实际税负,尽管其实际税负可能正常,但由于其毛利太低,有成本不实的嫌疑,应该进行调查,不要被其表面现象迷惑;对于当期增值税税负率低而毛利高,属于理论税负大于实际税负,应着重调查其帐面存货是否存在,是否有推迟收入实现,是否有抵扣前期已实现销售之存货的进项税额存在,如果其帐面列示的存货不存在,则企业可能有延期确认收入或隐匿收入的嫌疑,应对其进行实质性调查。

上述分析仅就一般情况而言,实际上也有例外的时候,用于具体案例时记得要综合运用,可不要生搬硬套,对号入座。

五、增值税行业税负

增值税行业税负就是指按国民经济的行业分类口径计算的,在一定期间,某一特定行业企业所交纳的增值税总计与增值税计税收入总计的百分比,即行业增值税的平均负担率, 为了使行业税负具有可比性,最好是剔除固定资产抵扣进项对税负的影响后的行业税负平均值作为行业税负。

理论上讲,增值税行业税负应有分地区的行业税负、有全国统一的行业税负、有特定期间、特定地域的行业税负之分。

增值税行业税负是一个行业平均税负,税务机关通常假定达到或高于行业平均税负的企业即是守法经营企业,但由于我国的保本销售量价格增量边际税负达到50%,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通常都会采取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手段逃避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统计出来的行业平均税负实际上并不是真的具有代表性,达到或超过平均行业税负的企业,亦未别是守法经营的企业。

增值税行业税负通常被税务机关用于对企业税收遵从度考查,税务机关常把低于行业税负一定百分点的企业作为纳税评估对象,通过对其增值税理论税负与实际税负的差异分析,进而对企业是否遵守税法进行甑别,并对评估不过关的企业移送税务稽查。

引申名词解释:

(一)边际税负

从国家宏观税负的角度理解,边际税负指的是国家在一定期间的税收增加总额,与同期实现的国家GDP增加总额的百分比。

从企业财务的角度理解,边际税负指由于收入增加所产生的税收增加,与相应的收入增加额的百分比。在这里导致收入增加的因素包括价格的因素、销售数量的因素、以及经营品种的因素三个方面。

边际税负反映的是最后一单位税基所承担的税收数额,不同于平均税负,平均税负反映的是每单位的税基所承担的税收负担。

由于减免税的存在,在计算边际税时要考虑减免税的因素。

从某种意义上讲,边际税负反映的是国家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的程度,边际税负是计算税收痛苦指数的重要指标。

(二)保本销售量价格增量边际税负

保本销售量价格增量边际税负是指:当企业处于保本销售量时,假设在销售数量不变的前题下,单纯提高销售价格所产生的税收增加额,与由于售价增加而形成的收入增加额的百分比。

假设在保本销售数量状态下,企业单纯提价增加10000元的收入,则此时会产生如下税收:

1.增值税=10000/1.17×0.17=1452.99

2.附加税费=1452.99×0.11=159.83

3.印花税=10000×0.0003=3.00

4.企所税=(10000/1.17-159.83-3.00)×0.25=8387.18×0.25=2096.05

5.分红税=(8384.18-2096.05)×0.20=1257.63

税收合计=1452.99+159.83+2096.05+1257.63=4966.5

保本销量价格增量边际税负=4966.5/10000×100%=49.665%

上述计算的比例是按现行法定税率计算得出的数字,实际上由于减免税的存在,企业实际的保本销售量价格增量边际税负要比这个比例低一点。

注:增值税率17%,企业所得税率25%,分红税率20%,附加税率11%指的是: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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