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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的写作

 棥凢 2011-03-27
 

会议纪要的写作

一、会议纪要的作用与特点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会议纪要的作用是:“传达会议议定的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是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记载及会议主要精神的反映。因此,它既具有纪实性、周知性,又具有指导性和行政约束力。

在机关应用文中,和会议纪要最易混同的是会议简报、会议纪录和决议。研究它们之间的区别,是掌握它们各自的特点,提高应用文的写作能力必不可少的步骤。

1.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的区别

①承担的任务不同。会议简报只是报告交流情况,供上下左右参考,对阅者没有硬性要求,一般没有什么行政约束力。而会议纪要不仅要如实反映会议的情况,还必须按会议的意志,对会议的全部材料进行分析综合,以明确的会议宗旨作为取舍衡量的标准,条分缕析地将会议的主要精神反映出来,会议议定的事项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执行。这样,它就具有了法规性、权威性。

②会议简报的编者在简报中可以对他所写的事件发表议论,既可肯定,又可否定(例如对会议的发言发表意见);会议纪要则必须忠实于会议情况,客观地扼要地叙述会议内容,不允许编写者在纪要中对其内容进行评论。

③会议简报要求文字简短,一般千字左右,最好不超过两千字;会议纪要则不受文字长短的限制,该长则长,该短则短。

④会议纪要可以作为一种情况反映,缩写成简报;简报则起不到会议纪要的作用。

2.会议纪要和决议的区别

①会议纪要的内容可轻可重,可以是党和国家的大事,也可以是日常的具体工作(如办公会、例会);决议的内容常常是一个单位或部门,一个地区或系统,以至党或国家的比较重要的问题,或重大事件。

②会议纪要可以反映会议上的不同观点(例如座谈会纪要),对尚待议决的问题,纪要可附带一笔,简要说明;决议只能反映多数人通过的一种统一观点,未形成决议或议而未决的事项一律不能写入决议。

③一份纪要可以同时写不同方面的、毫无关联的几项决定;一个决议只能写某一方面或某一个问题。

④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过程也不一样。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情况写的要点,起草后只要经过主管负责人审阅同意,就可以定稿。决议则必须经与会者表决,按法定程序通过后才能生效。

⑤会议纪要和决议的社会效用也不尽相同。会议纪要虽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并非所有的纪要都要求有关单位依照办理,认真执行,有的纪要只起引导、指导或参照执行的作用。而决议一旦形成,有关方面就必须严格执行,所以决议具有更强的权威性。

3.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的区别

①目的性质不同。会议记录是对会议的原始记载,因此,会议记录要准确、客观,具有资料性,它不具有指令性文件的指导功能。而会议纪要是具有指导性、指令性的文件。会议纪要在记录的基础上,通过执笔者的分析综合,摘其要点,舍其芜杂,按一定的逻辑顺序编排加工后,形成正式文件。

②产生方式不同。会议记录是随会议进展同步进行的。可以指定专人,也可以由与会者自己记;会议纪要是在会议结束时或会议后产生的,是由专人在会议记录资料的基础上经过提炼、整理、加工而形成的。

通过上述比较,可将会议纪要的主要特点归纳为三点,即纪实性、要点性和指令性。所谓纪实性,就是如实反映会议情况;所谓要点性,就是记写会议的主要内容;所谓指令性,即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和主要精神。二、会议纪要的构成和写法

会议纪要一般由正文和标题构成。

(一)标题。会议纪要标题的格式一般是“会议名称十纪要”。由于会议名称有各种类型,所以会议纪要的标题也纷繁多样。例如《全国物价工资会议纪要》(标明会议目的)、《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纪要》(标明与会单位、会型)、《解决进口粮食铁路运输污染问题座谈会纪要》(标明议题、会型)、《一九八二年外轮供应价格座谈会纪要》(标明年度、议题、会型)。

(二)正文。正文一般分为开头、主体、结尾三部份。

1.开头部份。简明扼要地介绍会议概况。其中会议日期、地点、主持者、与会者、议题、结果,是开头部份必不可少的“六要素”。此外,还可以根据需要交代会议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会议程序及对会议的评价等内容。重要的与会者、重要的发言一般应在开头部份给予突出介绍。

2.主体部份。具体反映会议的主要情况、精神和成果。尽管纪要总体具有概括性,但在主体部份要求把会议的主要议题、讨论意见、基本结论、任务、要求等表述出来。

开头部份是对会议情况的“概说”、“总说”,主体部份是对会况的“具说”、“分说”。常见的主体部份的表述有三种形式:

(1)概述式。根据会议原始材料,把发言讨论情况进行综合归纳,围绕会议中心,分自然段进行概括的表述。这种写法多用于小型会议的纪要撰写。特别是讨论的问题比较单纯、集中,与会者的意见又比较一致时,用这种方式比较简便。

(2)块条式。当会议规模较大、议题较多、涉及面广、内容比较丰富时,用概述式难以归纳。这时,用块条式表述比较适宜。

块条式又可分为块式、条式、块条混合式三种类型。

①块式:所谓“块”,就是“部份”。块式表述把文章分为若干部份,每一部份表述一个独立的意思。或用序码,表示每部份顺序;或用小标题,标明每部份中心意思;或同时用序码、小标题把顺序、意思标出来。各部份的序码、小标题要另起行,标在文行中间位置。序码、小标题,既是划分各部份的标志,又是联系各部份的纽带。

②条式:分条列项归纳会议的内容的写法。当会议内容虽然较多,但每一分项并不需要过多文字表述时,常用分条列项的方法表述会议情况。条、项要用序码标清楚。每条、每项都单另起行。

③块条混合式。先分部份(“块”),在部份中再分条列项表述的写法。块条混合式写法适用于大型会议,特别是议题多、内容丰富、议决问题又比较重要的会议。当用块式、条式都难以归纳会议内容时,用块条混合式就能使大议题、小问题都各得其所地得以反映。

(3)记录式。写座谈会纪要,往往采用发言记录的方式构成纪要主体。重要人物的重点讲话,与会代表对主要议题的重要观点或不同意见,都可以采用较详细的发言记录形式予以反映。这种写法的好处是:直接、如实、准确、客观。

记录式具体写作有两种处理方法:

一种是按发言顺序对发言者讲话主要内容作如实的反映,这多用于重要人物的重点发言。常用“在会议开幕式上,×××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说:……”,“×月×日,×××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他说:……”,“闭幕式上,×××同志作了总结发言,他说:……”等方式引入发言摘要。

另一种是将发言者讲话肢解为几个部份,再按议题性质分类组合,按一定逻辑顺序表述,以便把不同发言者对某议题的观点、意见集中起来,便于阅读者了解。这种写法多用于意见不集中的会议、议题或学术讨论会议。

记录式主体除写明发言者姓名外,必要时还要注明发言者工作单位和职务。

主体部份无论采取概述式、块条式还是记录式写法,都可以用“与会者认为”、“大家一致认为”、“会议认为”等语引出与会者一致的观点、意见。

3.结尾部份。大多会议纪要,没有结尾部份,主体部份写完,自然收束。有些会议纪要,有专门的结尾部份,用简短、明确、有力的话句提出要求、希望、号召。并往往用“会议认为”、“会议希望”、“会议要求”等在段首标明。三、撰写会议纪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必须准确反映会议内容。这是写好会议纪要的关键,要求执笔者必须对会议目的、进展情况、会议结果有全面的了解,对会议材料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分清主次轻重,区别基本一致意见和个别观点,必要时还须请示会议主持者,以明确认识,把握会议精神,准确集中会议意见,避免以偏概全。

(二)必须突出一个“要”字。写会议纪要必须抓住中心议题,紧紧围绕会议的基本精神,在分清主次的基础上,有取有舍,有详有略,把会议中心突现出来。

(三)认真提炼,注意条理化、理论化。纪要不是会议材料的堆砌,意见的拼凑,执笔者要站在政策的高度,对会议内容综合概括,提炼出条理化的语言,并把它上升到理论高度,画龙点睛,阐明观点,使会议纪要既符合政策,又富有逻辑力量,对实际工作发挥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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