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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4.我的低保和廉租房申请

 王东镇 2011-03-28

2524.我的低保和廉租房申请

2011.3.28

今天社区让我重写低保和廉租房申请,在30号前将有关材料交给社区,故重写低保和廉租房申请如下:

低 保 和 廉 租 房 申请

沈阳市和平区民政局:

我叫王东镇,男 汉族 大专学历 1951322日生,196832参加工作,先后在部队、工厂、政府机关工作26年,是原沈阳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和房地产城建处处长。19931123日我在所谓“张虹、王东镇受贿案”中因涉嫌受贿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19981124日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03月被原单位开除党籍公职,20011015日从沈阳第四监狱假释,同年115日离婚。我从20011021日起租住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03-4-2室至今,联系电话:82963603

我和前妻(与我同案)从199312月起停发工资,由于当时是财政开支,开除党籍公职后没有老保、医保和失业救济,多年来主要依靠亲友资助和临时工维持生计。我虽然担任过9年处长,主管全市收费和商品房价格,经检察机关审查没有刁难过任何人,收过任何单位一分钱,没有为自己和亲友要过一间房子。原住房为前妻单位所分,在我出狱前就被前妻(保外就医)卖了还债。我现已满60周岁,符合国家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和廉租房的有关规定,故提出低保和廉租房申请,敬请审核。

申请人:王东镇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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