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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联(行内)元素、块级元素区别

 木木的阳光 2011-03-29

A:行内就是在一行内的元素,只能放在行内;块级元素,就是一个四方块,可以放在页面上任何地方。

B:说白了,行内元素就好像一个单词;块级元素就好像一个段落,如果不另加定义的话,它将独立一行出现。

C:一般的块级元素诸如段落<p>、标题<h1><h2>...、列表,<ul><ol><li> 、表格<table>、表单<form>、DIV<div>和BODY<body>等元素。而内联元素则如: 表单元素<input>、超级链接<a>、图像<img>、<span> ........

D:块级无素的显著特点是:每个块级元素都是从一个新行开始显示,而且其后的无素也需另起一行进行显示。

E:

<span>在CSS定义中属于一个行内元素,而<div>是块级元素。

对于学过CSS的人来说一听就能明白。可对于新手来说不易理解,我主要对新手说通熟点吧!

用容器这一词会更容易形象理解它们的存在与用途,行内元素相当一个小容器,而<div>相当于一个大容器,大容器当然可以放一个小容器了。<span>就是小容器,这样一说你也许会在脑海中有一个初步的印象了吧,如果我们想在大容器中装一些清水。但我也想在里装一些墨水怎么办?很简单,我们把小容器拿出来装上墨水然后放入大容器里的清水中不就成了吗。

我在举个简单的一个实际例子吧:比如


<div>abcdefg</div>

我想用CSS定义字母c的样式,因此我们就可以用到<span>了。


<div>ab<span>c</span>defg</div>

 

 

 

 

 

 

 

问题起因:

我们在书中举过非常简单的使用a元素制作网页菜单的例子,本质上就是给a元素设置高度、宽度,以及边框等属性。例如下面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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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
            <head>
            <style>
            a{
            width:200px;
            line-height:40px;
            border:1px solid red;
            background-color:#CCC;
            text-decoration:none;
            text-align:center;
            }
            </style>
            </head>
            <body>
            <a href="#">链接文字</a>
            </body>
            </html>

显然,我们希望将上面的超级链接设置为200像素宽,40像素高,红色边框,灰色背景,取消下划线。

那么在浏览器中到底是什么效果呢?下面左图是在IE 6 中的效果,右图是在Firefox中的效果。

 


blcok-inline.gif

 

可以看到,在IE 6 中的效果,正是我们希望的效果,而在Firefox中,效果并不是我们希望的,宽度宽度都不正确。这是什么原因呢?

释疑

这里的原因在于,根据CSS规范的规定,每一个网页元素都有一个display属性,用于确定该元素的类型,每一个元素都有默认的display属性值,比如div元素,它的默认display属性值为“block”,成为“块级”元素(block-level);而span元素的默认display属性值为“inline”,称为“行内”元素。

div这样的块级元素,就会自动占据一定矩形空间,可以通过设置高度、宽度、内外边距等属性,来调整的这个矩形的样子;与之相反,像“span”这样的行内元素,则没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它是依附于其他块级元素存在的,因此,对行内元素设置高度、宽度、内外边距等属性,都是无效的。

那么链接 a 元素,在默认情况下是什么元素呢?答案是“行内元素”,因此像上面代码中那样,对a元素设置高度、宽度等属性,是无效的,这也就说明了在Firefox中,显示成图中的样子的原因了。

那么在IE6中,为什么等到了我们希望的效果呢?答案是IE在默认情况下,并没有遵守CSS的规范,它对a元素也同样设置了高度、宽度等属性。因此这里应该说Firefox是符合规定的,而IE在默认下,并不是规范的解释方法。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我们给网页加上 DOCTYPE 指令,对HTML文档的类型加以限定,那么在IE中也会对他按照标准的CSS规范来解释这个代码。

例如,将上面代码中的第一行,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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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html xmlns="http://www./1999/xhtml" >

这时在IE中看到的效果,就会与Firefox中相同了,说明当使用了DOCTYPE指令之后,IE会按照标准的方式解释上面的代码,从而得到与Firefox中相同的效果。

那么如果希望在标准的方式下,在Friefox和IE浏览器中,都能使a元素获得我们希望的效果,该怎么办呢?

解决方法

方法很简单,只需要使用display属性,强制把a元素由inline元素改为block-level即可,方法是,在a元素的CSS样式中增加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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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lay:block;

这时在IE、Firefox中就都可以得到我们想要的效果了,可以随意设置高度宽度等各种几何属性了。

总结与提高

通过display属性,可以方便地改变一种元素的类型,因此如果读者理解这一点,就会知道实际上div元素和span元素,只需要通过display属性,就可以相互转换了。

因此,无论一个网页时有什么样的HTML标记来构成的,比如div、ul、li、p等等,他们本质上都是一些盒子而已,在浏览器的眼中,一个网页就是一大堆盒子,你的任务就是把这些盒子按照你的要求放在合适的位置。至于这个盒子是ul、li、p还是div,都无所谓的。

比如p标记,完全可以理解为有了一些预设属性值的div。比如,你把网页上的p标记,换成div,然后对这个div设置一些CSS属性,就可以和p完全一样了。这就好像,小学我们学习加法和减法,后来才知道,加法和减法本质是一样的,1-1 就等于 1 + (-1) ,同样,乘法和除法也是一样的。

真正把原理理解透彻了之后,在设计的时候,才可能做到天马行空一样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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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9日补充:

鹤庭逸 和 anyliv 两位对这篇文章的总结和提高部分,提出了一些意见,我觉得很有益处。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谈的实际上是“浏览器眼中”网页,而不是“访问者眼中”的网页。这个区别就好像,一个“排字工人眼中”的小说,和“读者眼中”的小说,是完全不同的,前者只管格式,根本不管内容,而后者关注的是小说的内容。

同样,对于网页来说,作为设计师,在定义网页结构和内容的时候,关注的是网页的结构和内容,在排版的时候,关注的浏览器如何显示这个页面。

我们说,p标记和div标记,实际上都是盒子,是强调了问题的一个方面。而从另一个方面——结构和内容的方面来说,当然是完全不同的,不应该、也没有必要代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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