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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建议

 乐山老杨 2011-04-02

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建议


民进江苏省委

    我省作为全国最早探索大学生“村官”工作的省份,着力推进大学生“村官”工程,取得骄人业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大学生“村官” 选拔标准欠妥。考察内容重德轻才。缺乏适应农村需要的专业考虑,使有些大学生感到“学非所用”;选拔录用标准宽泛,致使一些并不熟悉农村、不适应农村管理工作或专业不对口的大学生“村官”“英雄无用武之地”。
    2、大学生“村官”自身角色认定偏离。有的大学生“村官”在工作中存在“过客”思想,存在“镀金”倾向,有的“村官”“怕事”,有的在“熬时间”,这些错误心态加上有的工作安排给不了一个让大学生“村官”发挥自己能力的舞台,提供不了相应的物质、技术条件,使得部分大学生“村官”在基层的工作失去信心。
    3、大学生“村官”政策保障不到位。如中央虽为大学生“村官”谋划了五条出路,但只是方向性的指导,没有具体实施办法,目前也缺乏统一的制度设计,优惠政策力度不够并且短期化。
    4、大学生“村官”管理难度大。大学生“村官”任职时间短,且人数众多,分布广泛,导致管理工作难度很大,目前大学生“村官”工作普遍存在重选聘、轻使用的现象。一些地方将大学生“村官”放任自流,一些 “村官”放到与他们所学专业不相干的岗位,造成人才资源浪费。
    5、大学生“村官”精神生活匮乏。由于受到经济条件的制约,网络通讯不够发达,村官们和外界的沟通交流受到限制,接触的人群在年龄、观念、视野和思维方式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精神上很孤独。

    为促进我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中央提出的“一村一名” 大学生“村官”的目标,建议:

    1、搭建好选聘平台,把好入口关。应根据农村需要设立对大学生“村官”的专业要求。应对报名的大学生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多种渠道把报名学生的想法摸透,性格搞清,看是否适合农村工作。对于拟选派“村官”进驻的村子也应摸清所需村干部数量和专业需求等情况,以便科学安排。
    2、健全保障机制,促使大学生“村官”尽快转变角色。应采取多种渠道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跟踪培养。在思想上,应倾听想法;在生活上,应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在待遇上,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应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在工作上,应明确每一名“村官”由专人联系培养,帮助他们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3、建立科学稳定的制度,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要建立科学稳定的“大学生村官”制度,完善选拔机制、后续保障机制、激励引导机制等方面工作体制机制。政策适当向苏北倾斜,鼓励留任。要用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要求来考核,并解决好大学生“村官”的后续安置问题。
    公务员招考可拿出一定名额专招届满大学生“村官”。为避免有的人下去只顾复习对工作却不上心,而埋头工作的人却由于顾不上复习考试吃亏的现象,应将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换算成一定分数,加到总分里。
    对自主创业的,在税费减免、项目用地、小额贷款等环节应有优惠。
    4、关注心理问题,丰富精神生活。建立大学生村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多进行关心和帮助,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尊重他们的意见,丰富文娱生活,拓宽村官们的信息渠道,多措并举让他们尽快度过“心理调适期”,以坚定的信念和饱满的热情投身服务于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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