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强迫企业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
最近一段时间,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话题又引发了各方的热烈讨论。然而,企业真正的社会责任是什么?这几年,每当灾难发生时,政府抑或社会,都极力号召企业捐款,似乎企业捐款越多,才越能体现企业所担当的社会责任。捐款表爱心无可厚非,但政府明里鼓励,暗里甚至是强迫的时候,其意义就不那么纯粹了。 自2008年汶川大地震起,国内便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捐款潮。超级慈善,前所未有地侵袭着中国的社会和企业。殊不知有些企业这边踊跃捐款,那边却在琢磨逃税;今天捐了款,明天却要为生计发愁;前脚捐了款,后脚就去与政府谈条件。原本单纯的爱心表达,已经不再单纯。曾荣登2006年胡润内陆百富榜,坐拥8亿元人民币的广东顺德区金龙油墨化工有限公司、金冠涂料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伟彬,曾是顺德商界的传奇人物。1991年,他还只是一个上门推销聚酯漆的小老板,数年之后,便成为了这个行业的“涂料大王”。 然而最终,周伟彬却因逃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据悉,他的逃税行为就是在“慈善”光环的掩盖下完成的。以捐款之名行逃税之实,最终把自己卷入犯罪旋涡的企业家,时有所见。富有阶层中,有少数人企图通过慈善进行宣传、洗钱、逃税。越来越多怀揣不单纯动机的企业东窗事发。以至后来,企业家只要与慈善沾边,就会引来尴尬。去年,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的举动,就直接引发了对他的质疑之声。与此不同,另有一些企业则是自身财力堪忧,却迫于社会或舆论压力,愣要打肿脸充胖子,置企业存亡于不顾,也要争上慈善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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