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北京法院首次对被执行人发出“限高令”- 中国法院网

 昵称6591220 2011-04-05
北京法院首次对被执行人发出“限高令”
作者: 李辰    发布时间: 2011-04-04 10:58:27





丰台法院首发“限高令”


     中国法院网讯   4月2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集中向17名被执行人送达了“限制高消费令”。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出台后,北京市法院执行系统首次对被执行人发出“限高令”。

    会 上,丰台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秦建平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刘铁山法官向北京恒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代理人送达了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当天上午,丰台法院共向17个符合“限高”条件的被执行人送达了“限高令”,其中6家为单位,执行标的最多的高达 447万元,最少的一起离婚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也有6万元,今天被“限高”的总执行标的高达1622万余元。按照《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的规定,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乘坐飞机,住星级宾馆,旅游度假,购买不动产等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出,将追究其法律、甚 至刑事责任。发出“限高令”的当天,就有当事人履行了部分法律义务,最多的一笔当场还了8万元合同款。

    丰台法院此次集中送达“限高 令”,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同时,也拉开了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序幕,旨在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改 善执行环境,是针对“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责任编辑: 陈思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