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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取证技巧

 网开一面2 2011-04-08

商业贿赂行为不同于其他经济违法行为,往往采用比较隐蔽的手法,参与商业贿赂的人又仅限于几个核心人物,知情者较少,调查取证比较困难。但是,任何行为,总会露出蛛丝马迹,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由于商业贿赂往往动用大量财物,肯定会在往来账目、合同上露出痕迹,因此,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时,必须紧紧盯住当事人的账簿和合同,展开调查,一旦获取有利证据,就可打开缺口,取得案件的成功突破。

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企业除规定的业务可以使用库存现金外,其余的收付款均需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企业为了及时、详细的反映其银行存款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必须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因此,检查人员可以通过核对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结合收付款的原始凭证,了解企业的资金流向,从中发现当事人支付或者收受贿赂的证据。  

二、查现金日记账。企业为了比较及时系统的了解库存现金收付的动态和结存款,必须按照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进行库存现金的序时核算。检查人员通过检查当事人的现金日记账,就能发现一些不正常的收支情况,再对有关收付现金的原始凭证进行核对,从中发现当事人从事商业贿赂的蛛丝马迹。

三、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科目。商业贿赂案件的当事人为了掩盖贿赂款项的真实面目,往往不按财务制度规定如实入账,采用记假账、转其他账等方式,将收取的贿赂款项记入其他收入科目,将支付的贿赂款项记入其他支出科目。检查人员如果仔细检查当事人的其他收入、其他支出科目,就会发现一些不正常的收入支出项目,从而揭开商业贿赂的黑幕。

四、结合购销合同查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在购销回扣的案件中,购销双方一般按照私下约定的比例实际结算合同货款,因此其实际结算的款项与合同约定的款项有一定的差额,检查人员通过检查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中的货款支付数额,核对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就会发现其中不一致的地方,其中的差额部分就是当事人支付或收取的回扣。

总而言之,检查人员通过查阅上述会计科目,对照有关合同,核对有关原始凭证,一般能够发现涉案当事人从事商业贿赂的关键证据,再通过对当事人负责人和会计经办人员的调查询问,就可以逐步挖开缺口,获取环环相扣的证据,最终实现案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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