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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中院疑造假离婚案帮中国第二号富豪秘密休妻-我在故我思-搜狐空间

 hansa 2011-04-10
 据4月6日《北京晚报》报道(http://www.chinanews.com/fz/2011/04-06/2954623.shtml),并结合有关案卷材料,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嫌利用法定程序漏洞,制造假离婚案,帮助中国第二号富豪杜双华休了结发之妻。

 

亿万富豪夫人发现自己“被离婚”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46岁的杜双华生于河北衡水,现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海淀区。杜从1987年开始介入钢铁业,1993年创办河北京华制管,当时的企业规模相当小,年产值只有80万元。

    从2001年开始,杜双华开始走上人生幸运期,他相继在唐山、包头、莱芜、广州等地成立制管公司,并在2003年组建了京华创新集团,2005年产值达100亿元。2003年,杜双华与山东来港合资创办了日照钢铁控股,2005年产值80亿元,2007年产钢775万吨,销售收入228亿元,利润超过50亿元。2006,他位居胡润百富榜第14名,2008年10月,杜双华以350亿的身家跃升至“胡润百富榜”的榜眼之位。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0年震惊世界的力拓案审理过程中,杜双华被指向力拓高管行贿900万美元,他也因此被限制出境。

某杂志封面的杜双华照片

    杜双华与宋女士都是北京户口,两人于 1988年1月3日在北京市房山区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在杜双华尚未发迹时,宋女士含辛茹苦相夫教子,但后来随着杜的逐渐发迹,宋女士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家庭生活的不幸福,从2008年开始,宋女士无奈之下开始和杜双华商讨离婚的事情,双方一度达成共识,并共同起草和商谈离婚协议,但最终并没有签署。

    2010年9月,宋女士迫于无奈,向户口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要求与杜双华离婚。但直到这时宋女士才突然被告知,早在10年前,河北省衡水中级法院已经判决她与杜双华离了婚,而对这一切,宋女士一概不知。

    杜双华的律师出示的一份衡水中院生效判决书显示,2001年,该院缺席判决杜与宋离婚,宋女士所得到的,仅仅就是一套很小的住房。

衡水中院涉嫌造假的判决书首页

    “我当时就蒙了,脑子一片空白。”宋女士告诉记者,她不敢相信,离婚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她自己竟不知道,“我做梦也没想到,经常在一起生活的夫妻,早在10年前就已经不是夫妻了。这个世界的怪事那么多,偏偏让我碰上了‘被离婚’这样怪得不能再怪的事情。”手里拿着那份自己从来没见过的离婚判决书,宋女士欲哭无泪。

 

疑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杜双华夫妻的户口在北京,并且杜的公司主要经营地和活动地也和北京密切相关,即便杜双华要起诉宋女士离婚,也应该由宋女士的户口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管辖,衡水中院从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两方面来看,都完全无权管辖此案。

    了解内情的人士透露,杜双华之所以在衡水中院运作这个案件,一是因为杜出生于衡水,在那里人熟地熟,便于“沟通”;二是衡水中院不如北京的法院管理规范,便于运作;三是由衡水中院折腾这个案件,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让远在北京的宋女士更是无法知悉,即便最终知情也喊天天不应。

    民事诉讼法还特别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之前应该先行调解,这样的规定,就是考虑到婚姻案件涉及到当事人的身份关系,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调解以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鉴于这种立法的善意目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果没有非常特别的情况,一般不进行缺席判决。

调查笔录显示时间为2月5日

    可有关案卷材料显示,衡水中院制造的这起案件非常离奇——杜双华的起诉书载明的日期是2001年2月1日,衡水市中级法院即于2月5日到宋女士曾经居住过的北京市东花市北里东区物业管理处进行了所谓的“调查”,一个姓李的物业管理人员作为被调查人,向该院作证说,不知道宋女士的去向。

杜双华起诉书载明时间是2月1日

 

决定公告送达的时间却在调查宋女士下落前

    更离奇的是,在法院调查前一天,即2月4日,衡水中院就开出了向宋女士公告送达离婚诉状的文书。

    “造假也要造得像样一点!”一提及此事,这次担任宋女士代理人的北京知名婚姻家庭关系诉讼律师陈旭就忍不住生气,他说,法院就算是用所谓被告下落不明的理由来搪塞并缺席判决以便于制造假案,也应该是在调查认定宋女士下落不明之后才进行公告送达。没想到衡水中院的法官们造假时太粗心,居然在公告送达的文书时间上露出了马脚。

    陈旭律师还解释说,基于婚姻家庭关系的敏感性和重要性,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该秉承“最大的注意义务”原则,尽量尽量查清宋女士的去向,让宋女士有机会在离婚诉讼中能有机会出庭并表达观点和利益诉求。但纵观衡水中院的前述一系列做法可以发现,起诉时间是2月1日,决定公告送达是2月4日,装模作样的调查是2月5日,这种违背基本生活常理的流水式作业充分表明,衡水中院有和当事人勾结制造单方离婚诉讼的重大嫌疑。

    陈旭律师反问道,如果真想查清宋女士的下落,一是应该到其身份证登记住址去核查,二是应该在时间上体现出核查的努力程度,而这两点,衡水中院都没有做到,甚至在离婚判决书上,连宋女士的法定住址都懒得写。“由此可见衡水中院有多么不负责,也可见它刻意制造假案件有多么的无所顾忌!”陈律师说。

    记者查阅衡水中院的那份使宋女士“被离婚”的判决书发现,不只是被告住址这类基本的法定信息法院都没有载明,甚至连判决书中涉及杜双华和宋女士所生两个孩子监护权的内容中,两个孩子的姓名、出生时间都写错了。“我没见过如此粗心大意的造假法律文书。”陈旭律师告诉记者,为了掩盖这些低级错误,衡水中院后来又以补正裁定的方式,将这些错误偷偷地改过来。

    在陈律师看来,无论是从办理案件的时间流程和程序来看,还是案件审理和法律文书的制作粗糙程序看,衡水中院的这个判决书,与其说是一次庭审的结果,不如说是法院和当事人互相勾结走走过场的生动记录。

    但就是这么一个堂堂中级法院所作的漏洞百出、笑话连连的司法判决,却让宋女士遭受了人生的深重灾难和危机。2001年时,杜双华还在事业的刚刚起步期,那份涉嫌造假的判决,判给宋女士的财产只有区区一套房子。而如今,杜双华的财产已经超过400亿元,却没有宋女士的份。

 

后遗症

    “在他(指杜双华,记者注)没有发迹之前,我任劳任怨伺候他,并为此付出了全部的青春和无数的汗水,可我今天才发现,早在十年前,我就已经被离婚了,而我还在婚姻的甜蜜梦幻中操持家务。真不知道那些造假的法官还有没有半点良知!”宋女士悲愤地说。

    法律专家分析说,如果最终确定衡水中院的这份判决书造假或者无效,并且杜双华如果一直没有结婚,那么,宋女士和杜双华的婚姻就应该延续至今,400亿财产中,宋女士又有了自己应该得到的一份。如果杜双华在这个假案之后又结了婚,那就可能涉及更复杂的问题,比如他的再次结婚是否无效,宋女士的婚姻家庭地位如何确认,等等。“不管怎么样,都是对无辜者的强烈伤害。”陈旭律师说。

    颇有些黑色幽默的是,就在记者调查此案时,衡水中院于2010年底作出裁定,以前述判决确有错误为由,撤销该判决,并决定再审此案。

衡水中院决定撤销前述判决,但留下的后患却无穷无尽

    “按照住所地原则,此案应该由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管辖,而不是衡水中院管辖,衡水方面想继续操作此案,无非是两点考虑,一是继续审理以掩盖其中的黑幕,二是重新审理必然涉及400亿财产的划分问题,那么衡水中院就可以收一大笔诉讼费了。”陈旭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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