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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教育局关于

 走过四季(夏) 2011-04-12

密山市教育局关于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的精神,现就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密山市2011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为核心,以强化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通过开展主体责任落实、依法监管、专项整治和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力争不出一般事故,促进学校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学校安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    深化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和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

1、 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各学校必须按照《密山市2011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安全工作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学校日程,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强化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教师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到具体岗位,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都有安全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工作格局。

2、 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教育局安全部门要重点抓好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认真履行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及时纠正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协助学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要充分发挥各学校安全校长、安全主任的作用,加强协调联动,抓好督促落实。

3、 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责任目标考核和追究。各学校要结合《黑龙江省学校安全工作条例》明确的安全制度,充实和完善本校的安全工作制度,修正我们制度上存在的空隙和漏洞。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克服麻痹大意、经验主义和走捷径思想,不折不扣地执行安全制度,校长及主管安全校长要把执行安全制度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充分意识到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后果和危害。各学校要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建立系统的安全教育机制,重点突出对班主任的安全教育,这些“安全工作要点”中有明确要求。长效管理机制要有严格的监督手段,形成约束的激励机制,强化责任目标考核才能实现有效监督。要按照要点要求,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将安全职责与个人业务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三、    深化常规安全检查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1、   加强隐患自查自纠。各学校要建立隐患自查自纠机制,严格落实区域责任人日查、职能处室周查、领导小组每月一次全面排查的常规检查工作,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关键环节要实行时时监控,并安排专人负责。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登记造册并加以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健全安全隐患月查上报制度,力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

2、   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校舍、锅炉房隐患、校园全封闭管理、食堂宿舍安全管理、学生乘车安全、消防安全、门卫保卫及楼层巡查工作、校园周边环境等,“2011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中有明确要求”。

四、 深化丰富安全工作内涵,灵活多样地抓好安全工作,创造安全和谐氛围。

一是以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来抓安全;二是以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树立良好的校风来抓安全;三是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来抓安全。具体细节参照“要点”要求。

五、    深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安全工作条例》,注重安全知识的灌输和安全技能的培训。上好隔周一节的安全教育课,按《条例》要求必须列入教学计划,要有固定教师,按计划落实课程,使安全教育进课堂规范化、实效化;充分利用节假日等特殊时期,进行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安全教育月”(369月份) 、“安全教育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及“安全教育日”(3 30 日) “国庆节”、每年暑假(寒假)放假前一天等活动,强化法纪观念,丰富安全知识;在特殊日子期间(512“汶川地震纪念日”、119“消防日”)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演练,帮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技能,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面临危险时良好的心理素质;各学校结合校情针对不同时期(春、秋季防火、夏季防溺水、冬季防一氧化碳中毒、防甲流等)的安全形势,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队会、黑板报、宣传窗、校园网、校园广播、安全周、安全日等途径,认真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2011年,教育局及上级部门将要对校长、安全副校长及卫生保健教师进行专题培训;各校每年也要最低确保一次对教职工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培训,使学校负责人,广大教职工都能掌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基本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科学理论知识去管理学校安全工作。

 

             密山市教育局

201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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