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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足理由律:任何判断必须有(充足)理由。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知愚草堂 2011-04-16

充足理由律:任何判断必须有(充足)理由。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叔本华认为,充足理由律可以分解为四种形式:生成的充足理由律(因果律)、认识的充足理由律(逻辑推论)、存在的充足理由律(数学证明)和行动的充足理由律(动机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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