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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情概况

 文山书院 2011-04-24
湖南省情概况
 
 
  湖南省位于长江中下游南部,属内陆省份,因区域的大部分在洞庭湖以南,故称湖南。因境内最大的河流湘江纵贯南北,又简称“湘”。唐代诗人有“秋风万里芙蓉国”之句赞美湖南遍植木芙蓉,因而又有“芙蓉国”的雅称。湘江有条较长的潇水汇人,人们又常以“潇湘”泛指湖南省。地处东经108°47′~114°15′,北纬24°38′~30°08′,东以幕阜、武功诸山系与江西交界;西以云贵高原东缘连贵州;西北以武陵山脉毗邻重庆;南枕南岭与广东、广西相邻,北以滨湖平原与湖北接壤。省界极端位置,东为桂东县黄连坪,西至新晃侗族自治县韭菜塘,南起江华瑶族自治县姑婆山,北达石门县壶瓶山。东西宽667公里,南北长774公里。土地总面积211829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2.21%,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居第10位。其中,平原277.86万公顷,盆地294.12万公顷,丘陵地326.22万公顷,山地1084.72万公顷,水面135.37万公顷。共有耕地面积378.76万公顷。 
        湖南地处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和南岭山脉向江汉平原过渡的地带。在全国总地势、地貌轮廓中,属自西向东呈梯级降低的云贵高原东延部分和东南山丘转折线南端。东面有山脉与江西相隔,主要是幕阜山脉、连云山脉、九岭山脉、武功山脉、万洋山脉和诸广山脉等。山脉自北东?西南走向,呈雁行排列,海拔大都在1000米以上。南面是由大庾、骑田、萌渚、都庞和越城诸岭组成的五岭山脉(南岭山脉),山脉为北东?南西走向,山体大体为东西向,海拔大都在1000米以上。西面有北东?南西走向的雪峰?武陵山脉,跨地广阔,山势雄伟,成为湖南省东西自然景观的分野。北段海拔500~1500米,南段海拔1000米~1500米。石门境内的壶瓶山为湖南省境最高峰,海拔2099米。湘中大部分为断续红岩盆地、灰岩盆地及丘陵、阶地,海拔在500米以下。北部是全省地势最低、最平坦的洞庭湖平原,海拔大都在50米以下,临谷花州,海拔仅23米,是省内陆面最低点。因此,湖南省的地貌轮廓是东、南、西三面环山,中部丘岗起伏,北部湖盆平原展开,沃野千里,形成了朝东北开口的不对称马蹄形地形。全省地貌类型多样,有半高山、低山、丘陵、岗地、盆地和平原。大体可分为湘东侵蚀构造山丘区,湘南侵蚀溶蚀构造山丘区,湘西侵蚀构造山地,湘西北侵蚀构造山区、湘北冲积平原区及湘中侵蚀剥蚀丘陵区等6个地貌区。全省以山地、丘陵为主,山地面积1084.9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51.22%(包括山原面积1.66%);丘陵面积326.27万公顷,占15.40%;岗地面积293.8万公顷,占13.87%;平原面积277.9万公顷,占13.12%;水面135.33万公顷,占6.39%。
        湖南地处欧亚大陆东部,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具有冬冷夏热,四季分明;热量充足,雨水集中;春温多变,夏秋多旱;严寒期短,暑热期长的特征。
        全省温度年差较大,平均气温为16?18°C1月份最低,平均4-7°C7月最热,月平均气温在2730°C之间,冬夏温差大,地域温差小,由于地形比较复杂,垂直差异很大,一般海拔升高100,年平均气温降低0.50.6°C,雨量也随高度增加而增多,形成立体气候,有利于多种经营,综合发展农、林、牧、副各业。年生长期长,热量富足,全年无霜期261313天,日照13001800小时,年总辐射量384928?488160焦耳/平方厘米,10°C以上活动积温
  50005800°C;持续238256天,能满足作物生长对热量的需求。湖南是中国多雨地区之一,年降水量在1200-1700毫米,雨水集中,其降水分布呈明显阶段性。由于光、热、水基本同季,有效光能利用率较高,对农、林业生产极为有利。但春末夏初常有暴雨,造成洪涝灾害,78月份湖区易发生水灾。夏、秋降水偏少,常出现干旱。
        湖南地质构造独特、复杂,火成岩、成积岩、变质岩系发育,地层出露齐全,三大岩系多期次侵人,形成特殊的成矿条件,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湖南矿藏不仅品种多,而且品位优良,共生、伴生的矿产多,单一矿种的矿产少。在资源分布上,既有不均匀性,又有相对集中性和地区组合优势。现已发现的有111种,探明储量的有83种,是全国矿产品种较多的省份之一。在探明的矿产资源中,有色金属矿居多,非金属矿次之,故有“有色金属之乡”、“非金属之乡”之称。
        在有色金属矿藏中,已探明储量的有37种,其中重金属9种:铜、铅、锌、镍、钴、锡、铋、汞、锑等;轻金属2种:铝、钛。贵金属2种:金、银;稀有金属1种;稀土金属3种;伴生金属9种;放射性元素2种。其中锑的藏量居世界首位,钨、铋居全国首位,锰、钒在全国居第二位。位于冷水江市的锡矿山是世界著名的“锑都”。
        非金属矿藏已探明储量的有30多种,主要有石灰石、硅石、白云石、萤石、铁硫矿、海泡石、高岭土等,其中萤石、重晶石、长石海泡石、高岭土、钠长石等储量、产量和质量,都居全国首位。湖南矿点160多处,分布在全省14个市州的60多个县市。
         湖南黑色金属矿藏量也相当可观,已探明的铁矿储量为10.03亿吨,锰矿石总储量1.09亿吨,其中工业储量3359.5万吨,居全国第二位。
    废水污染物排放状况。2006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24.41亿吨,比上年减少4.5%。其中,工业废水10.00亿吨,减少18.3%,占废水排放总量的41.0%;生活污水14.41亿吨,增加8.2%,占废水排放总量的59.0%。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为92.25万吨,增加3.1%。其中,工业COD为29.21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生活COD为63.04万吨,比上年有所增加。工业废水中石油类、氰化物、汞、六价铬等污染物排放量均比上年减少,汞和六价铬排放量显著降低。全省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1.6%,提高近2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2006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持稳定,但水污染仍较为普遍,特别是流经城镇和工业区江段水质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岸边污染带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少数城市存在饮用水源安全隐患。全省97个水质监测断面中,符合Ⅰ类水质标准的断面1个,占1.0%;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30个,占31.0%;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42个,占43.3%;属于Ⅳ类水质的断面8个,占8.2%;属于Ⅴ类水质的断面12个,占12.4%;属于劣Ⅴ类水质的断面4个,占4.1%。97个断面中,达到所属水环境功能区功能要求的有73个,断面功能达标率为75.3%。全省江河水域主要受粪大肠菌群、氨氮、总磷、石油类、耗氧物等因子污染,镉、砷、挥发酚3项污染物在局部河段污染较为突出,洞庭湖总磷、总氮污染仍较严重。与上年相比,总磷、石油类、镉、氟化物、汞、挥发酚、砷等指标污染范围与污染程度有所减轻,化学需氧量以及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污染状况与上年持平,氨氮和耗氧物污染在局部水域有所加重,锌、六价铬、硒、氰化物、硫化物5项因子未出现超标现象。总体上,全省水环境质量较上年略有改善,重金属类指标得到基本遏制,呈下降趋势;四水一湖污染程度由重到轻排序依次为湘江、沅江、洞庭湖、资江、澧水。
        城市饮用水源。全省14个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按多因子评价达标率在91.5%~100%之间,其中永州、张家界、郴州和岳阳达标率100%,湘潭达标率最低(91.5%),其他城市达标率均在95%以上。城市饮用水源水质主要超标因子为粪大肠菌群、氨氮、石油类,镉和锰偶有超标。与上年相比,张家界、怀化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有所上升,长沙、湘潭、常德和娄底有所下降,其它8个城市基本持平。    
       主要水系。湘江流域:全水系符合Ⅰ类水质标准的断面1个,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9个,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25个,属于Ⅳ类水质的断面1个,属于Ⅴ类水质的断面2个,属于劣Ⅴ类水质的断面2个。40个断面中35个达到水域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要求,断面功能达标率为87.5%,提高3.6个百分点。湘江干流永州至衡阳松柏、衡阳熬洲至株洲上游江段水质较好;衡阳松柏至衡阳城区江段、长沙、株洲、湘潭江段水质受到一定程度污染。湘江支流潇水、舂陵水、耒水、渌水、?水所设15个断面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涟水及浏阳河下游污染较为严重,所设7个断面中5个断面达不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总磷、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溶解氧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
        资江流域:资江水系水质优,所设12个断面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沅江流域:全水系21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7个,Ⅲ类水质断面7个,Ⅳ类水质断面5个,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断面功能达标率为66.7%。受上游贵州省水污染影响,沅江干流上游江段总磷污染仍然严重,入境交界断面托口为劣Ⅴ类水质,托口以下3个断面为Ⅳ类水质,干流沅陵段和下游常德江段水质较好。沅江支流渠水、氵舞水、辰水和酉水水系较好,所设8个断面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武水河溪水文站、巫水绥宁长铺镇、花垣河虎渡口3个断面分别为Ⅳ类、Ⅳ类和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
       澧水流域:澧水水系水质优,所设9个断面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洞庭湖水域:洞庭湖所设10个监测断面中,1个断面属Ⅳ类水质,其余9个断面属Ⅴ类水质,均未达到所属功能区功能要求,主要污染因子为总磷和总氮。
        长江岳阳段:所设3个断面均符合Ⅲ类水质标准。
        地下水。长沙、株洲、湘潭和衡阳4个城市开展了地下水监测,监测结果表明4个城市地下水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主要超标因子为pH值和锰,污染程度较上年有所降低。
        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2006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5985.94亿标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5%。全省排放二氧化硫93.36万吨,增加1.6%;其中工业二氧化硫76.60万吨,增加1.5%,生活二氧化硫16.76万吨,增加2.0%。烟尘49.14万吨,减少8.8%;其中工业烟尘41.64万吨,减少8.0%;生活烟尘7.50万吨,减少13.0%。粉尘73.35万吨,减少4.6%。大气环境质量。2006年,全省大气环境污染仍以扬尘和煤烟型为主,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硫(SO2)。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数由7个增加到9个。酸雨污染仍然严重,具体表现为:酸雨频率高,污染范围略有扩大,但重酸雨频率有所减轻。
        城市空气。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有所好转,衡阳、张家界、郴州、永州、娄底、怀化、吉首、邵阳和益阳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比例由上年50.0%上升到64.3%。受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污染影响,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和常德5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三级,未达标。
        全省14个城市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百分比分别为78.6%、64.3%、100%。可吸入颗粒物(PM10):14个城市年均值范围为0.054~0.120mg/m3,平均值为0.085mg/m3,与上年(0.094mg/m3)相比有所下降。湘潭、岳阳、常德、长沙和株洲5个城市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占统计城市数的35.7%。其中湘潭和岳阳年均值最高,均为0.120mg/m3,超标0.20倍。二氧化硫(SO2):14个城市年均值范围为0.019~0.083mg/m3,平均值为0.050mg/m3,与上年基本持平。衡阳、邵阳、岳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娄底、怀化和吉首11个城市年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占统计城市数的78.6%;长沙、株洲和湘潭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长沙年均值0.083mg/m3,超标0.38倍。二氧化氮(NO2):14个城市年均值范围为0.018~0.040mg/m3,平均值为0.030mg/m3,与上年基本持平;最大值出现在衡阳,最小值出现在张家界。年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全省城市综合污染指数的范围在1.132~2.981之间,平均值为2.055,比上年(2.153)有所下降。从综合污染指数分析:永州和郴州空气质量最好,益阳、怀化、吉首和张家界改善较明显,长株潭区域空气质量相对较差。
        酸雨。全省14个城市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酸雨污染,酸雨污染范围和程度略有加重,但重酸雨频率有所减轻。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4.07~5.36,全省城市酸雨频率为75.3%,与上年相比,上升2.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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