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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论的两种形相及其思维实质

 知愚草堂 2011-04-25
还原论的两种形相及其思维实质
发布时间: 2007-12-26 10:44:46 被阅览数: 415 次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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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性研究兴起后,各种理论均把“超越还原论”作为了自己的方法论纲领。然而,还原论的相关讨论常常陷入种种混淆中,超越还原论则常常被简单理解为对还原论的彻底抛弃。这不仅未领会还原论的实质,也曲解了复杂性研究的方向。当下是一个复杂性及其还原共同增长的时代,[1]极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厘清与深入思考。该问题也是我们深入讨论整体论、涌(突)现论方法的基础。

一、还原论的两种形相

自1951年蒯因在《经验论的两个教条》一文中首次提出还原论(reductionism)一词后,还原论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都得到扩张。最新的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把还原论定义为:“在哲学上,还原论是一种观念,它认为某一给定实体是由更为简单或更为基础的实体所构成的集合或组合;或认为这些实体的表述可依据更为基础的实体的表述来定义。”[2]奥本海默(Paul Oppenheim)与普特南(Hilary Putnam) 曾从四个方面总结了还原论纲领的基本内容,可概括提炼为三类还原论。[①]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还原方面,属规范的科学哲学研究。然而,“还原”(reduction)比“还原论”远为悠久,二者有明显的区别。前者主要体现为一种具体的“科学程式”(scientific procedure),后者多作为一种抽象的哲学学说或哲学主张(philosophical doctrine)。阿加奇(Evandro Agazzi)由此指出,传统上对还原论的规范哲学研究并未从还原出发对还原论进行更为广泛和深入的思考。许多对还原论的重要问题被排斥在规范性问题之外了,诸如还原应是什么?为什么需要还原?还原理论的真正含义是什么?还原论是一种本体论预设(ontological presupposition)还是还原蕴涵(implication of reduction)?等问题。[3]

鉴于此,本文认为,从超越还原的角度以及更为广阔的视野来看,还原论应被区分为两种更为基本的形相:一是方法论形相,即“还原论方法”,这一形相奠定了经典科学的方法论基础。这一层面导致了“理论的还原论”与“解释的还原论”,其核心是“reduction”;另一形相为本体论形相,即“还原论信念”,认为世界是由可分的个体构成的,高层次事物由低层次事物构成,“组成的还原论”可归入此类,其核心是哲学意义上的还原主义“reductionism”。为避免混淆,“还原论”在本文中是对这两种形相的总称。[②]

1. 还原论方法

通常意义上,“还原或还原作用是指事物和原因的可分解性。”[4](P55)这一方法坚信我们可以(也只能)借助部分来把握整体,只有把部分搞清楚了才可能真正理解整体,认识了部分的特性就总可以得出整体的特性,其实质是以分析—重构方法把握整体。近代科学意义上还原论方法的鼻祖可追溯到笛卡尔与培根。笛卡尔确立了由四条规则组成的正确的“思想途径”,[5]可提炼为四个自上而下的分析演绎的步骤,[6](P308)以表1示之。培根则从经验论的角度提出了由下而上的综合归纳,以建立一列通至准确性循序升进的阶梯。他认为追求和发现真理的唯一正确道路在于“从感官和特殊的东西引出一些原理,经由逐步而无间断的上升,直至最后才达到最普遍的原理。”[7]

从还原角度来看,两者在形式上迥然不同:一个强调理性逻辑的重要性,一个注重原始的经验,但二者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上却殊途同归。自上而下的演绎分析与由下而上的归纳综合都认为,认识部分就可以把握整体。牛顿最终在科学上对二者进行了综合,建立了基于还原论方法原则之上的分析与综合、经验与理论相结合的假说—演绎法,为后来的科学研究所普遍遵循。还原论科学方法的历史轨迹表明,占据还原论方法主导地位的是分析、分解与还原。由图1所示,首先把对象从环境中分离出来,使对象孤立,与环境相隔离;然后把对象分解为部分,由高层次的复杂问题还原为较低层次问题直到还原为可以解决的简单问题;最后,用自下而上各层次问题的逐步解决替代为对高层次复杂问题的解答。

 

 

 

 

 

 

 


还原论方法创造了近现代科学400多年发展的巨大成功,“把问题分解为各个部分,然后再按逻辑顺序进行安排”[8](P41)这一方法已成为现代科学思维的基本特征,它在发展科学理论和实现复杂技术项目中被证明是极为有用的。经验科学中的物理学、化学学科的发展与成熟都经历了还原式的学科分化过程。科学研究的深度在一定程度上就取决于还原的深度,粒子物理学、分子生物学等都是这一进路的典型代表。

    2.还原论信念

在还原论方法的解析下,世界图景展现为前所未有的简单性。早在19世纪,德国物理学家亥姆霍兹(Helmholtz.Von)就曾认为“一旦把一切自然现象都化成简单的力,而且证明自然现象只能这样来简化,那么科学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6](P317)现代物理学借助“还原”,把世界的存在归于基本粒子及其相互作用;生物学家开始相信分子水平的研究将揭开生命复杂性的全部奥秘。复杂的世界经由还原被清晰地分割为可以重组的简单粒子、部分,关于世界的知识也被分解为种种不同、分类庞杂的学科与部门。卡普拉(Fritjof Capra)对此指出:“过分强调笛卡尔的割裂成碎片的方法成为我们一般思维和专业学科的特征,并且导致了科学中广泛的还原论态度——一种相信复杂现象的所有方面都可以通过将其还原为各个组成部分来理解的信念” [8](P41),即我们由还原论方法嬗变为本体论意义上的还原论信念。

还原论信念是一种本体论预设、一种关于实在的观念与态度。还原论信念及其还原主义主要根源于一元论哲学(monism) [③],预设“表面上不同种类的存在物或特性是同一的。它声称某一种类的东西能够用与它们同一的更为基本的存在物或特性类型来解释。”[9]还原论信念的核心理念在于“世界由个体(部分)构成”。牛顿力学观盛行的18-19世纪是还原论信念的高峰。古代有机的、生命的和精神的宇宙观被把世界看作“钟表机器”的观念所取代。还原论信念的持有者相信客观世界是既定的,世界是由基本粒子等“宇宙之砖”以无限精巧的方式构成,宇宙之砖的性质与相互作用从根本上决定了世界的性质,最复杂的对象也是由最低层次(同时也是最根本)的“基本构件”组装而成。从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构想,卢克莱修的原子和无限虚空说,到近代牛顿的具有一定质量和运动的物体,又经道尔顿的原子论,并最终发展到当代还原论者的对原子内部的基本粒子和能量的确认。既然世界由不同层次的基本单元构成,那么那个最终无法还原的最小实体就是宇宙的本质与本原。

由此,根源于还原论方法理念的还原论信念反过来强化了还原论方法,并对科学方法论产生一个普遍影响:各种复杂现象被认为总可以通过把它们分解为基本建筑砌块及其相互作用的关系来加以认识;不同科学分支描述的是实在的不同层次,但最终都可建立在关于实在的最基本的科学——物理学之上。

二、两种形相的混淆与区分

还原论的批判者们,常常将“还原论”这一用语无区别地用于本体论、认识论及方法论层面,有时它指称还原论方法,有时被当作把握世界的一种方式,有时又成为人们指责机械自然观的替罪羊。这一混淆不仅存在于还原论,还存在于与之争斗的整体论中。这导致,许多整体论者在批判还原论方法的局限时,却指向本体论层面的还原论信念;或是在反对还原论信念时走向极端,妄图以一种全新的方法来取代一切还原论方法及其思维。不厘清这两个基本层面的区别,我们很难辨明问题的实质。

1.信念与方法的混淆

通常不论是还原论者还是整体论者都会当然地以为,本体信念与方法论总是一致的,即有什么样的本体论信念就会采用什么样的方法。或者说,研究者所坚信的自然观与其研究方法有着必然的逻辑关联、时间关联。具体到还原论,这一误解的表述就成为,没有还原论信念我们也不会采用还原论方法,还原论方法倘若不是如此有效,我们也不会形成如此坚固的还原论信念。结果,“超越还原”就被理解为对整个还原论的超越,超越就是与一切还原论的决裂。如卡普拉所说,

“在所有这些领域,古典的笛卡尔世界图景的局限性正在日趋明显。为了超越古典模式,科学家应当像物理学家那样,超越力学的和还原论的方法,发展整体论的、生态的观点。……科学家无需像目前这样,往往由于害怕不科学而不情愿采用整体论框架。现代物理学可以表明,这种框架不但是科学的而且符合物理实在的最先进的科学理论。” [8](P31)

柯林伍德明确反对这种信念与方法的一致性、同步性。他指出:“说自然科学的具体研究以自然观念为基础,并非意味着自然的一般观念,或作为整体的自然观念,是在脱离对自然事实的具体研究情形下首先产生的;也不是说当这种抽象的观念成形后,人们便在此基础上建立具体自然科学的上层建筑。它所指的是一种逻辑关系而不是时间关系。”[10](P1) 我们以此观点来分析卡普拉的论述。论述的前一部分所强调的是,由于现代自然观的改变,科学家应该及时调整传统的还原论方法、还原思维。其内在逻辑预设是,本体意义的自然观必然影响方法论思维,自然观的改变之后必然是方法论的改变,由本体论信念“跨越”到了方法论层面。这一逻辑恰恰是柯林伍德所反对的,他认为自然观对科学方法的影响不是时间在先而是逻辑在先,并且即便是逻辑在先也是很弱的。科学史上的一个事实是,“只有当具体聚集到了相当数量时,他们才开始反思他们已经做的工作,并发现这些工作都是按照迄今一直未被意识到的原理有条不紊地进行的。” [10](P1-2)后一部分卡普拉强调,现代物理学已经证实了整体论框架的可行,所以科学家应该毫不犹豫地采用这一框架,并且要发展整体论的、生态观点。这里他进行了两次跨越,一次是由现代物理学(主要是指粒子物理学)的认识结论跨越到了整个宇宙;另一次是由粒子物理学认识论层面再次跨回了本体论信念层面。

这里的“硬伤”在于,卡普拉随意地把一个层面的结论适用在另一个层面,却从来不交待“为什么能够跨越?”这一做法,恰恰是还原论方法的典型方式——把某一(较高)层次的问题简单归结为另一(较低)层次问题。卡普拉实质是以还原论方式论证了整体论的合理性,并得出了抛弃还原论的坚定结论。显然,信念与方法的混淆已遮蔽了二者争论的实质。

2. 信念与方法的本质区分

作为一种抽象的本体论预设,还原论信念需要回答“世界的基础(根基)是什么?”这一问题,它强调存在着构成世界的“最终质料”或“根本要素”,世界是由它们构成的,或者说这些最终个体、元素才是世界的本质。如孔德和斯宾塞在社会学中坚持用个体心理去分析社会整体。在他们看来,“社会如果只是人们为了达到某些目的而组成的一种手段体系,那么这些目的也只能是个人创造出来的。因为在社会没有形成以前,只存在个人。”[11] (P80)个人的意念和需要决定了社会的形成,作为个体存在的人才是社会的本质。与此相反,整体论信念则认为,世界就是世界,个体是无法脱离世界而存在的,它始终是处于与其它个体的有机联系中,世界的本质就在世界。迪尔凯姆针对个体还原主义指出,社会现象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远远超过个人之外,社会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相加的总和,必须通过社会去解释社会现象,个人心理现象只具些许的参考性。[11](P82-87)强的整体论信念,甚至把部分也取消了,只承认整体,如印度吠陀哲学及神学中的一些观点。[④]

作为方法论,还原论方法要解决的问题是,“以何种方式(程式)来认识对象与解决问题?”还原论方法是一种具体的程式,强调从整体到部分的“分解”方法,前面已有详述。与此不同的是,整体论方法比较复杂,大致有两类解决方式,一种是孤立整体论方法,认为整体完全不能分解,只能依靠直觉,“它是直接去把握,不存在一种直觉意识和被直觉的东西之间的区分”[12],它不是推理也不具能行性(effective),实际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方法范畴。另一类整体论方法,强调建立整体概念,引入了系统的观点,但并不排斥“分解”,认为关键在于把整体和部分结合起来,要善于分割。

显然,还原论信念与还原论方法并不存在逻辑上的必然关联,它们是两个层面上的不同类问题。一个是还原主义在理论上的一种绝对的抽象分割理想,另一个是针对一定对象具体的处理程式。[⑤]对此,欧阳莹之(Sunny Y.Auyang)在《复杂系统理论基础》一书中明确指出:

“系统以一定规律由彼此相互作用着的部分物理建构而成,并不意味着系统的所有描述都是由支配部分的规律逻辑构造得出。系统行为是其组分的因果结果(causal consequences),并不意味着系统行为的概念是其组分运动概念的数学演算结果(mathematical consequence)。这些推断(implications)依赖于对世界构成、理论推理结构及其相互关系的一些强假设。强假设要求我们要用被断定为逻辑的、数学的推导方式对世界进行概念化,并要使这一方式适用于各种复杂性系统。这种强假设令人怀疑,方法论并不重演(recapitulate)本体论。” [13]

“物理建构”与“逻辑构造”的差异表明,本体论与方法论不是同构的。实在世界的复杂性存在远远超越了逻辑范畴。“系统行为—组分的因果结果”与“系统概念—组分概念数学演算结果”的不对等性则表明,系统演化并不是逻辑演算,实在世界的演化并不符合逻辑规则。不仅“方法论并不重演本体论”,而且“方法论无法重演本体论”。这是本体论信念与方法论的本质区分。本体论信念体现的是人们对“哪一个是更为根本的基础”的认识,方法论解决的是“哪一种方式更有效”的问题。对于“个体”对象,我们不必然的要采用个体性的还原论方法,我们也可以采用整体论方法;对于“整体”对象,我们也不必然要采用整体论方法,有时还原论方法反而能揭示出整体的一些特质。一方面,没有精确的科学还原研究,也许至今我们对宇宙这个整体还处于神学的感悟中。另一方面,我们对世界保持系统观并不排斥我们在应对某些问题时采用还原论方法。贝塔朗菲曾坦言:“在‘系统方法’中既有机械论的倾向和模型,又有机体论的倾向和模型。前者企图能通过‘分析’、‘线性(包括循环)因果论’、‘自动机’来掌握系统,后者则通过‘整体性’、‘相互作用’、‘动态学’(或任何其它可用以规定二者之间区别的词)来掌握系统。”[14]

   三、在认识论上的考量

对还原论方法和还原论信念的深入思考,自然会向思考者自身叩问。我们需要在认识论上追问,为什么需要还原?还原论的思维实质是什么?

1.弱还原论的必要

大多的批判都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还原论信念是人类解释复杂整体的一种必要的世界观;还原论方法是人类应对复杂的一种重要手段。卡普拉在批判还原论时,曾指出:

“这种还原论态度根深蒂固地渗透到我们的文化之中,以至于经常被看作是科学的方法。其它科学也接受了这种古典物理学的力学观和还原论,把它们看作是对实在的正确描述,并以此来构造自己的理论。每当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或经济学家希望自己是科学的,他们总是自然地转向牛顿物理学的基本概念。” [8](P29)

对此,我们要提出的一个反问是,“为什么还原论会这样广泛的渗透到各门学科中?”在这段卡普拉的批判所揭示的事实背后,恰恰反衬出科学对弱还原论的强烈依赖性。还原论方法是一种虽然有限但却是人类简化复杂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如大多数还原论的批判者一样,卡普拉这里所犯的另一个错误在于,混淆了强还原论与弱还原论的区分。强还原论根植于还原主义的绝对性理想,把对象整体完全归结为部分,认为世界“不过是”、“无非是”某一基本建筑砌块或几条简洁的基本规律,其方法是自上而下的单一分解。弱还原论则没有前者的“自信”,只承认世界是可以通过基本规律来解释的,整体可以分解为部分,但部分的砌合物不再是原来的整体,其方法是自上而下的分解与自下而上的综合。[⑥]弱还原论重视整体的存在,面对世界这样一个各部分紧密相联的巨大复合体,认为“我们不能原原本本对付它,而是不得不将其简化为某些我们能分别考察之的分离领域。”[15]强还原论是对还原论的极端化,真理走过了头便成为谬误。卡普拉的原意显然是针对强还原论的,他的错误在于把对强还原论信念的批判“自然地”延伸到了弱还原论,认为整个还原论思想都应作为根本变革的内容被抛弃。这样一种批判思维恰恰也是他所批判的还原论思维,即任一信念、理论非真即假的单值判断,把批判、限制还原论等同于取消还原论。事实上,弱意义上的还原论方法与弱意义上的整体论方法是具有一定相容性的。[4](P49)

在此意义上来说,科学是难于完全抛弃还原论的。在科学中“完全拒斥还原将使我们丧失理解事物与过程的乐趣,丧失知识所赋予我们的能力。” [16]刘大椿教授在分析机械自然观的意义时曾指出:“如果认为机械观除了趋于衰落以外,已不再有任何积极意义,却是一种过于简单的看法。相反,机械观在原则和渊源方面,有着更为深刻、丰富得多的东西。它所强调的构造性体体系和可控实验的传统,特别是它的还原论的方法论基本原则,不但曾经在近代科学的发展中大显身手,而且仍然是现代科学的重要特点和基本原则。现代系统观是在机械观成就的基础上登上舞台的。”[6](P316)

2.还原论的思维实质

还原是一种思维由整体到部分,由连续到离散的操作,这种“分解性”在很大程度上与人类主体思维的割离本性紧密相关。人类思维正是在这种连续与离散的矛盾中行进的。黑格尔在分析芝诺悖论时说:“芝诺认为只是限度、分割、时间和空间的点积性环节就其整个[抽象孤立的]特定性而言是有效准的;因此发生了矛盾。造成困难的永远是思维,因为思维把一个对象在实际里紧密联系着的诸环节彼此区分开来。思维引起了由于人吃了善恶知识之树的果子而来的堕落的罪恶,但它又能医治这不幸。这是一种克服思维的困难;但造成这困难的,也只有思维。”[17]列宁在此基础上更明确地指出人类思维的割离本性:

“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断,不使活生生的东西简单化、粗糙化,不加以割碎,不使之僵化,那末我们就不能想象、表达、测量、描述运动。思维对运动的描述,总是粗糙化、僵化。不仅思维如此,而且感觉也是这样;不仅对运动是这样,而且对任何概念也都是这样。这里也有辩证法的本质。对立面的统一、同一这个公式正是表现这个本质。” [18]

这一思维的割离本性表明,人类对世界的理性把握总是非连续性的。科学理性的基础在于一阶逻辑,它是人类思维中演绎推理的系统化展示和形式化思考的完备形式,“正是依靠以演绎推理为核心的演绎逻辑,人类思维的伟大结晶——科学成果才可能严格地系统化、精确化。然而,一阶逻辑也典型地表明了人类思维的一种割离本性。”[19]理性只有找到存在的不变性才能在思维中建构出离散的思考“逻辑点”,才能把面对的对象与自我区别开来,把对象与其它对象分离开来,使它们分别成为思维逻辑上的“原子对象”,也才具有进一步深刻把握事物的可能。所谓“逻辑点”是指在一阶逻辑中,我们只能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方面(范畴)对一定的对象下非真即假的点判断,违反这其中任何一种设定,就会出现思维中的矛盾,这便是亚里士多德的同一时间、同一方面、同一对象的“三同一”理论。张建军对此的分析是:“实际上,这种规定已经把本来相互联系、相互过渡的对象离散化、割离化了,既不涉及对象内部的任何结构与关系,又不涉及对象之间的过渡和连接。‘同一时间’,体现了思维的纵向割离;‘同一方面’,体现了思想的横向割离;由此确定的‘同一对象’,自然只能是一种离散的思维抽象……这种割离性乃植根于作为一种宏观生物的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之中。”[19]

在此情形下,思维上逻辑点所要求的思维割离性必会与实在对象的内在统一性发生冲突、矛盾,因为我们每一刻只能形式地思维,辩证法的意义就在于认识到了这一点,而且自始至终地力求更好地逼近实在。[20]为了“逼近实在”,辩证法要求我们必须辩证地把握研究对象的内在矛盾性,这一把握就是一个不断打开逻辑点,又不断形成新的逻辑点的过程。莫兰所倡导的,在认识与应对复杂性时采用“二重性逻辑”,也是这个原因。他认为新的复杂性科学将建立在“想象与验证、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的两重性逻辑基础上。”[21](P148-149)得出这一认识结论对超越还原论及复杂性的思考极为重要。这意味着,世界一定是经我们思维割离后的世界。在一定程度上,世界是因人类主体思维的本性才被解释(分解)为支离破碎。我们只能在这些支离破碎的思维逻辑点中重新拼合世界。

由复杂性的视野看来,逻辑点就是思维中的定态、“可区分态”,只有充分认识这些客观存在的“可区分态”才能走向深入,从定态中认识不定态。对复杂性的一个流行误解是,复杂性就是混乱性。然而,如果研究对象只有混乱性,无法找到实在的“可区分态”,就根本无法形成思维的逻辑点,形成理论。不可区分在科学上就近乎等同于“不可认识”。霍兰(John Holland)在《涌现》一书中指出:“在研究涌现现象的过程中,可识别的特征和模式是关键的部分。除非一种现象是可以识别的并且重复发生,否则我是不会称这种现象为涌现现象的。”[22]复杂性理论的任务在于充分揭示出“可区分态”的复杂性,而不是接受其混乱性。因此,面对复杂对象,“还原”依然是复杂性科学研究中的一个不可回避的主题。

四、结 语

以上思考只是对超越还原论的前思考,以厘清一些思想中的混淆。这些思考表明,“超越还原论”不是以本体论信念革命的名义抛弃一切分析方法、还原原则;也不是以自然观的演进来证明方法论革命的必然。自然观的改变与方法论的超越完全是两个层面的非同构问题。在本体论信念层面,我们还可以在一个较强的意义上强调超越的决裂性;在方法论层面,我们则应在一个较弱的意义上理解超越,充分以一种开放和扬弃的态度汲取已有还原、分解方法的合理性,以系统、整体的观念在“关节处”切割自然,而不是妄图彻底抛弃“分割”与“构成”。正如莫兰所说:“复杂性的方法要求我们在思维时永远不要使概念封闭起来,要粉碎封闭的疆界,在被分割的东西之间重建联系,努力掌握多方面性,考虑到特殊性、地点、时间,又永不忘记起整合作用的总体。它是趋向总体认识的张力,但是同时又意识到矛盾性……总体同时是真理和非真理,而这正是复杂性­—联结斗争的概念。” [21](P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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