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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玉器鉴定

 鹿野陋室 2011-04-28
魏晋南北朝时期玉器鉴定
2009年06月08日 星期一 12:39
     
     三国两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动荡、分裂的时期,在玉器发展史上也是处于萧条的低谷阶段,玉器制作的数量和质量都不及两汉时期。但从中国古代玉器的发展历程来看,三国两晋南北朝是玉器风格从神秘的古典传统向充满生活气息的实用化的转变期。  

    这一时期的玉器种类,按其造型和纹饰可大致分为玉璧、玉璜、玉环、玉琮、玉玦、云形玉珩、梯形玉佩、半月形玉佩、心形玉佩、玉蝉、玉猪、玉窍塞、玉眼盖、玉虎、玉马头、玉辟邪、玉钗、玉印、玉剑饰、玉带、玉带钩、玉串饰、玉棋子、玉小方牌、玉坠和玉容器等。

    这一时期的玉器用途,可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为墓主生前使用的玉器;另一类是专用于送葬的玉器。

    墓主生前用玉有礼仪用玉、随身佩饰和实用品。

    礼仪用玉包括I型a式、b式玉璧和玉琮。璧、琮和圭、璜、璋、琥是传统的六种礼玉,先秦时称为“六瑞”,《周礼》“典瑞”、“考工记”都详细记载了它们的形制及在礼仪上的用途。汉代时,这六种玉器的礼制意义大大减弱,且不见璋与琥,璜主要用于佩饰,琮则改作他用,只有璧与圭作为礼玉应用于朝仪、聘礼或祭祀等仪式中。三国两晋南北朝礼玉的用途虽不见于文献记载,但其形制与两汉相同,其意义也应一致。此期的礼玉数量比汉代进一步减少,说明传统礼玉的使用已近消失。

    随身佩饰是这一时期玉器中数量最多的一类,包括璜,环、玦、云形玉珩、梯形玉佩、半月形玉佩、心形玉佩、玉虎、玉剑饰、玉串饰、玉坠等。这些玉器大多造型小巧,制作精致,上面均有用于穿系的小孔,主要出土于墓主腰部或腰部以下。玉璜、云形玉珩、梯形玉佩和半月形玉佩的数量较多,它们组成的成套佩饰是这一时期常见的玉佩形式。从未被盗掘的西晋刘弘墓和北周王士良墓看,这几种玉器的组合方式是:云形玉珩和半月形玉佩在上,玉璜和梯形玉佩悬其下。王士良墓中的云形玉珩,其上部的圆形孔内铆铜环,环上又附一个圆形小铜环,系佩在鎏金带上。玉玦是一种古老的玉器,作耳饰用,对称出土于墓主头部两侧,多见于新石器至战国时代,两汉时已不多见。江苏南京西善桥油坊村南朝大墓中出土1件玉玦,其形制与先秦玉玦无异。此墓被盗严重,仅存此l件玉器,不知是否用作耳饰。玉剑饰是嵌于铜剑或铁剑上的玉饰,汉代称之为“玉具剑”。完备的“玉具剑”包括剑首、剑格、剑璏和剑珌四种玉饰,大多出自级别较高的汉代诸侯王墓中。三国两晋南北朝时玉剑饰的数量和种类大大减少,仅见玉剑首和玉璏。

     实用玉器包括玉印、玉钗、玉带钩,玉棋子、玉小方牌、玉樽、玉卮、玉杯和玉盏等。这些玉器的制作都较精致,既有实用价值,又有装饰意义。江苏丹阳胡桥南朝大墓出土的玉棋子和玉小方牌,是娱乐用具。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江南盛行围棋,自帝王到诸臣无不爱好。吴主孙权喜“交游博弈”,以至于妨碍国事,故“命侍坐者八人各著论以矫之”;竹林七贤之一阮籍母亡,“与人围棋如故,对者求止,籍不肯,留决胜焉”;齐高帝肖道成使二臣“官赌自食时至日暮,一局始竟,上倦遣还省,至五更方决”。古代围棋棋子多为石制,而玉棋子则可能是帝王宫廷中的博弈用具。

   专用于送葬的玉器有玉蝉,玉猪、玉窍塞和玉眼盖。

玉蝉含于死者口中,称为“琀”,以蝉形为含始见于西汉,盛行于东汉。夏鼐先生认为:“所以取形于蝉可能是因为蝉这种昆虫的生活史的循环,象征变形和复活而放在舌上的舌形器,易于使人联想到蝉形”。玉猪置于死者两手部位,称为“握”,常见于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猪形握仍很流行,北齐颜之推在嘱家人为自己置办丧葬用品时,就曾提到“玉豚”。但这一时期玉制的猪形握发现很少,大多数为滑石制成。玉窍塞用于填塞死者的耳、鼻和肛门,玉眼盖则置于死者眼部,其目的是为使尸体不朽。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还有一种嵌玉器物,即在金、铜、木等器物上镶嵌玉饰,如铜质 嵌玉腰带、月牙形嵌玉金饰、玉马头等,做工非常精细。西晋刘弘墓中出土一件嵌绿玉龙纹金带扣,内镶菱形和圆形绿玉44颗,中心饰一条飞腾的龙,眼睛和龙爪关节处嵌有绿玉,颈部排列由小到大的金珠,金玉相映,十分华丽。

    这一时期玉器的风格,主要有:

      一是是先秦时期乃至更早的玉器风格,如I型a式璧、玉玦、半壁形玉璜、玉琮等。它们都是出现于新石器时代、盛行于商周时的玉器,在汉代已不见或极少见。这些玉器出现于三国两晋南北朝,其原因可能有二:其一,东汉末年的战乱,使佩玉制度一度废弛。曹魏时,侍中王璨“识旧佩,始复作之”。有的学者指出,王璨所作的玉佩,可能是模拟商周玉佩的形制,似为一种复古现象。其二,不排除当时仍在沿用早期玉器的可能性。河北磁县湾漳北齐皇室墓中,出土两件伏虎形玉佩,其形制与河南洛阳金村东周王室墓所出的伏虎玉佩一致,可以肯定这两件伏虎形玉佩是战国玉器。北齐统治者曾在境内遍掘前代陵墓,如文宣帝时,在霍州挖掘了楚夷王之女的墓冢,挖出的尸体身着玉衣,并随葬有许多玉器。因此,北齐皇室通过掘墓而拥有一批前朝的玉器,在皇室成员死后,这些玉器也就成了他们的随葬品。

     二是汉代玉器的风格。三国两晋南北朝大多数的玉器,在造型和纹饰上直接继承了汉代玉器的风格,可视为汉代玉器的延续.从器型来看,I型b式、Ⅱ型璧、I型b式环、心形玉佩、玉蝉、玉猪、玉剑璏、带钩、高足玉杯等,也是汉代常见的玉器。玉樽和玉卮虽不见于汉代玉器,但其造型显然是仿制汉代铜器和漆器。从纹饰看,常见的涡纹、谷纹、蒲纹、卷云纹、凤鸟、螭虎等,也是汉代玉器的主体纹饰,但在刻划的精细程度以及表现兽类的神态上,已不及汉代生动流畅。

    三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出现的新的玉器风格。此期新出现的器形主要有云形玉珩、梯形玉佩、半月形玉佩、玉钗、玉带、玉盏等。实用玉器的增多,是这一时期显著的特点。最早的云形玉珩和梯形玉佩见于西晋刘弘墓中,它们是否就是曹魏王璨所作的玉佩样式,还有待于再考。南北朝时,这两种玉佩在南方和北方都很流行。但这一时期在北方地区见不到具有汉代典型传统风格的玉器,如作礼仪用玉的璧,作佩玉的心形玉佩和作葬玉的蝉等,而这些玉器在南方地区是常见的。这是因为十六国和北朝各政权都是少数民族建立的,他们进入内陆后,虽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汉文化,但并没有完全恪守传统的汉礼制,在用玉制度方面亦如此,所以许多汉代的传统玉器在北方地区消失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创新,玉钗、玉带、玉盏等都是北方地区新出现的器类,北燕冯素弗墓中出土的玉剑首,正面圆隆,浮雕流云纹,在造型和纹饰上与汉代玉剑首完全不同。而偏于江南一隅的东晋王朝以及后来的宋、齐、梁、陈四朝,皆以汉的正统自居,基本上保留了中原的汉文化,在用玉制度上仍沿袭汉代玉器的传统,而并没有创新。

     这三种不同的玉器风格并存于三国两晋南北朝玉器之中,而后两种风格的玉器构成了这一时期玉器的主体。古玉研究者一般认为,在中国玉器发展史上。三国两晋南北朝是一个过渡时期,从新石器时代以来所形成的以礼为中心的中国古典玉器传统至此结束,而此时新出现的器类又孕育了隋唐玉器的繁荣。笔者认为这种现象的产生,是与当时社会历史背景紧密相关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族大融合时期,它对当时已形成的几千年的中原文化所带来的冲击是空前而深刻的。汉胡文化相互吸收融合,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文化,用玉制度也不例外。隋统一后,残存于江南的传统用玉制度也随南朝的灭亡而消失,原来流行于北方地区的玉器成为隋唐玉器的主体。例如,玉钗和玉盏见于隋李静训墓,云形玉珩和梯形玉佩见于西安郭家滩隋墓、唐永泰公主墓、独孤思贞墓、李贞墓、李爽墓、张九龄墓及四川万县唐墓。最为典型的是玉带的使用。北周若干云墓中的玉带方形·皆有椭圆形玉环,是用来穿带其他装饰物的。这种腰带是北方游牧民族的传统服饰,腰带上习惯系佩刀子、解锥等游牧生活所必需的生产和生活用具,称为“蹀躞带”。唐初时,曾规定官员束蹀躞带,但所佩带的游牧生活物品纯属摆设,后改为佩鱼袋和香囊。唐高宗时以带·之多少及质料,为别品级高下的服饰之一,玉带之制自此始。现存唐代玉带较多,陕西西安何家村唐代害藏中即出土七副玉带。可见,隋唐玉器主要受北方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古典传统玉器的衰亡,实际上是被进入内陆的北方少数民族玉器所替代,这也是汉胡文化融合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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