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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期货合约保证金制度可分为三个方面

 tonytdsl 2011-04-28

焦炭期货网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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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炭期货合约的保证金制度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般月份保证金标准、临近交割期梯度增加保证金、根据合约持仓量变化调整保证金。

1、 一般月份的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标准与涨跌停板幅度密切相关,即保证金标准必须高于涨跌停板幅度才可能防范价格波动风险。大连商品交易所将焦炭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确定为5%,期货公司会员一般向客户收取保证金比例是在交易所收取的基础上增加3%左右,这样8%的保证金比例足以抵御4%的每日价格波动。

2、 临近交割期的交易保证金

    为了提高投资者进行实物交割的履约能力,避免交割月份合约出现较大风险,大连商品交易所对焦炭期货按照“一般月份”(交割月前一个月份以前的月份)、“交割月前一个月份”、“交割月份”三个期间进行依次管理,对临近交割期的合约梯度增加交易保证金。



3、 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变化调整交易保证金

    一般月份期货合约根据持仓量的不同,也会确定不同标准的交易保证金,即随着期货合约持仓量的增加,交易所会逐步提高其交易保证金。



4、 市场连续出现同方向涨跌停板行情时调整交易保证金

    当合约出现连续的单边涨跌行情时,其交易保证金标准也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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