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趋势,没有背驰。”
这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
该判断的逻辑特征:“有p(趋势)未必有q(背驰),无p(趋势)则必定无q(背驰)。”
亦即背驰的必要的、不可或缺的条件:一定要有趋势。
但“有趋势”不是“背驰”的充分的、唯一的条件,也就是说,有趋势,未必、不一定、不必然有背驰。
分析如下:
1、假如趋势的最后一个中枢延伸6段而扩展成高级别中枢,
比如趋势a+A(1分钟级别)+b+B(1分钟级别),当B延伸扩展成高一级别的A’(5分钟级别)时,走势a+A+b就变成a’,也就是1分钟级别的走势a+A+b+B成为5分钟级别的a’+ A’走势,
这时,就没有原级别的趋势了,亦即没有原级别的背驰了,而只有A’级别的盘整背驰。
上涨的(下跌反之)a+A+b+B演化为a’+ A’示意图:
上涨的a+A+b+B演化为a’+ A’实盘图:
2、假如趋势的最后一个中枢结束后,即出现第3类买卖点后,上涨或下跌的力度强于最后一个中枢前那段【该趋势的次级别以下级别(含跳空缺口)】走势,也不会有背驰。
上涨的(下跌反之)a+A+b+B不背驰示意图:
因此,背驰一定要具备以下4个条件:
1、一定要有趋势,即必须是两个以上的同方向同级别中枢的走势。
2、一定要该级别趋势的最后一个中枢结束后,即出现第3类买卖点后。
因为该级别中枢不结束,就有可能延伸扩展成高级别的中枢,而演化为a’+A’走势。
3、一定要该级别趋势的最后一个中枢结束后,即出现第3类买卖点后,走势创出新高或新低。
4、一定要创新高或新低的走势的力度,弱于最后一个中枢前那段【该趋势的次级别以下级别(含跳空缺口)】走势。
上涨的(下跌反之)a+A+b+B背驰示意图:
缠君《教你炒股票37:背驰的再分辨》课文:
“没有趋势,没有背驰”,
不是任何a+A+b+B+c形式的都有背驰的。
当说a+A+b+B+c中有背驰时,首先要a+A+b+B+c是“一个趋势”。
而一个趋势,就意味着A、B是“同级别”的中枢,否则,就只能看成是其中较大中枢的一个震荡。
例如,如果A的级别比B“大”,就有a+A+b+B+c=a+A+(b+B+c),a与(b+B+c)就是围绕中枢A的一些小级别波动。这样,是不存在背驰的,最多就是盘整背驰。
当然,对于最后一个中枢B,背驰与盘整背驰有很多类似的地方,用多义性,可以把b、c当成B的次级波动。
但多义性只是多角度,不能有了把b、c当成B的次级波动这一个角度,就忘了a+A+b+B+c“是趋势”且A、B“级别相同”的角度。
多义性不是含糊性,不是怎么干怎么分都可以,这是必须不断反复强调的。
其次,c“必然”是“次级别”的,也就是说,c“至少”包含对B的“一个第三类买卖点”,否则,就可以看成是B中枢的小级别波动,完全可以用盘整背驰来处理。
而b是“有可能小于”次级别的,“力度最大”的就是连续的“缺口”,也就是说,b在级别上是“不能大于”c的。
例如,如果b是次级别,而c出现连续缺口,即使c没完成,最终也延续成次级别,但c是背驰的可能性就很小了,就算是,最终也要特别留意,出现最弱走势的可能性极大。
还有,如果a+A+b+B+c是“上涨”,c“一定要”创出“新高”;a+A+b+B+c是“下跌”,c“一定要”创出“新低”。
否则,就算c包含B的第三类买卖点,也可以对围绕B的“次级别震荡”用盘整背驰的方式进行判断。
对c的“内部”进行分析,由于c包含B的第三类买卖点,则c“至少包含两个”次级别中枢,否则满足不了次级别离开后次级别回拉不重回中枢的条件。
这“两个中枢”构成“次级别趋势”的关系,是“最标准最常见”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继续套用a+A+b+B+c的形式进行次级别分析,确定c中内部结构里次级别趋势的背驰问题,形成类似“区间套”的状态,这样对其后的背驰就可以更精确地进行定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