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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归来!终于解决完了!谈下感受!(新增小贴士)】_赛拉图论坛-易车网社区!

 中南溪 2011-05-02

交通事故理赔归来!终于解决完了!谈下感受!(新增小贴士)


前段时间,我在倒车过程中,不慎致人重伤(其实只是接触了一下,不过伤者有80岁了,失去重心摔伤了头),结果3个月的漫长处理,终于圆满解决了!之前很多朋友不断给我鼓励和支持,在这里谢谢大家了!





这种事情极少会发生,也希望不要发生,在处理一系列相关事宜的过程中,有几个细节值得注意,我也是第一次经历,当初在网上到处找资料看如何解决以及注意事项,没有搜索到或者搜索到的都是些零星,这里我归纳一下,希望我的经历对有需要的朋友一点帮助!






一、     
倒车责任的问题




很多朋友倒车如果撞了人或物,都会为自己开脱或者找客观原因,其实在交警那里根本不用解释什么,都是倒车的全责。(这是有法可依的,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二、     
交通事故致使他人员死亡的问题




主要责任(含)以上,会承担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多半是缓刑,但对公职人员影响较大,钱赔了不说,还有可能被解除公职,不划算!部分地区正在搞刑事和解制度,原则上积极赔偿,加之不是故意的话,一般不会被提起公诉!






三、     
伤者治疗问题




当然第一原则是救人要紧,不过现在医院很多药品混乱,乱开药的情况很多!保险公司一般甲类药全赔,乙类药按照比例赔付(一般是80%),丙类药不赔!所以在治疗的同时,在保证有效治疗的情况下,最好和医生沟通下(或者叫勾兑),尽量开甲类药!





注:这里特别说明,很多医生有误解,认为乙类药属于医保范围类可以全部报销的也在用,我就吃过这个亏,医生说他开的乙类药都可以全额报销(单子上也注明了医保全额报销的),其实保险公司不认医保的那种分类,它自己有标准的!医保规定它们根本不认!






四、     
保险公司克扣问题




治疗结束后,保险公司一般总能从药单子上给你扣除一部分金额的费用不予报销,这还不算,最要命的是后续医疗费,这一部分也是肇事方和伤者在治疗康复后,就后续赔偿问题争论最大的问题之一。当初保险公司只同意最高理赔伤者1000元后续医疗费用,后来根据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又追加了1000多。





一般保险公司都按照交警那边的事故认定书来按比例折算,交警一般是按照医药费的30%折算后续医疗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保险公司在这个基础上再扣减一定金额(约10%),正常情况下,后续医疗费用理赔在医药费的20%左右(此医药费为医院发票金额,非保险公司扣除不予报销后的金额)




   小贴士:尽管这个做法不符合规定,但是比较实际(我一个保险公司朋友告诉我的),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的医生要从药费中剔除不予报销的药品费用,如果在医院有熟人(当然是很熟很有有权利的那种),在配药打药单子之前,想办法将药品汇总清单(不是日结清单)上面的药品名称全部或者大部分改为甲类药品(做得真点的话,就只改大部分),保险公司剔除药品费用,主要是通过这张汇总清单与《保险公司赔付内部药品手册》来对照的,一般不是特别大金额的赔偿,都不会质疑或者去医院核对真实清单,这样,至少可以挽回很大一部分经济损失!我当初就是搞晚了,尽管有熟人,但是已经被电脑系统自动生成了,这就涉及到几个业务科室,所以只好作罢!(个人感觉,那个清单其实很好伪造的说!就是一张普通的带孔打印纸,也没有公章,不过这样存在一定得风险    )





五、     
其他赔偿组成部分





除了保险公司规定可以赔付的部分外,多多少少自己还要出点血的,一来保险公司的赔付确实有限,伤者通常情况下都不会满意的,二来再怎么说也是自己造成的,总会过意不去的!当然,尽可能在保险公司那边多争取理赔金额,可以相应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






六、     
不计免责全赔的误区





我当初也觉得不计免责全赔,就是除了再大的事情,只要在限额内(我的是商业险20万+交强的10万死亡和1万医疗赔付限额),自己都不用掏腰包,其实错了,除去保险公司的克扣和自己或多或少的补偿(这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的),自己大约要承担四分之一左右的赔付金额,我当初全部费用(医疗+后续赔付)用了2万多一点,结果保险公司东减西扣,只赔付了15090给我,多余的部分由我自己承担,不过还算好的了,后续赔付伤者没有为难我,遇到缠人的,一般情况像这样的事故(重伤),没有1、2万走都走不了。






七、     
遇到缠人的伤者怎么办





我在医院的时候,听护士讲过不久之前的一个事件,一个骑摩托的挂伤了一个人的大腿(外伤),被死缠难打勒索了2万多,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最好的解决途径就是通过法律解决,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多少,保险公司都认!






八、     
保险公司的霸王惯例




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说(在下学法律的),保险公司免陪的惯例(如医药费类别,我就被剔除了近3000元左右的不予报销的乙类药)不合法,应该全额赔偿的,四川有个运输公司还打赢了官司的,只不过大多数人都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况且金额不是太大,就选择了妥协!我也不例外,觉得没有超过自己的心理底线,也就算了,惭愧!



不过个人觉得由单一的自然人个体,这个社会弱势群体去对抗强势群体,实在是不太公平,应该有专门的组织或者部门去纠正这个问题!


 

好了,就写到这里吧!一个人在家带图图小小子!忙活不过来!就此打住!不正确的地方欢迎指正!最后,祝广大车友平平安安,万事如意!再次感谢大家以前的支持!!谢谢!
 

 

来源:汽车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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