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燃损失险 只有在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 (一)投保了本附加险的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燃烧导致的保险机动车自身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 2、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二)发生本附加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机动车损失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本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一)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的损失; (二)由于擅自改装、加装电器及设备导致保险机动车起火造成的损失; (三)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2.玻璃单独破碎险 只有在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附加险的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不含天窗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实际损失金额内计算赔偿。 投保人在与保险人协商的基础上,自愿按进口玻璃或国产玻璃选择投保,保险人根据其选择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责任免除 1、安装过程中造成的玻璃破碎; 2、灯具、车镜玻璃的破碎; 3、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3.新增设备损失险 保险责任 (一)投保了本附加险的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机动车损失保险(电话营销专用)产品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本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二)发生本附加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机动车损失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本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为限。 4.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 只有在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后,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附加险的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损伤,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一)因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导致的任何损失; (二)车身表面自然老化、损坏,腐蚀造成的任何损失; (三)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5.涉水损失险条款 本附加险仅适用于客车,且只有在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后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发动机损坏,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二条赔偿处理 本附加险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 6.车上货物责任险 只有在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后,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 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机动车上所载的货物直接损毁,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应当支付的赔款后,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车上货物所有人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与被保险人或其它致害人恶意串通行为导致的任何损失; (二)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导致的任何损失;载运的易碎货物因震动、挤压、与车体或车体以内的货物碰撞造成的损失; (三)货物遭盗窃、遭抢劫、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串味、生锈,动物走失、飞失; (四)保险事故导致的货物减值、运输延迟、营业损失及其它各种间接损失;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或车上人员携带的物品; (六)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7.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只有在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电话营销专用)产品或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在投保人仅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的基础上附加本附加险时,保险人只负责赔偿第三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投保人仅投保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的基础上附加本附加险时,保险人只负责赔偿车上人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机动车的过程中,发生投保的基本险约定的保险责任内的事故,造成第三者或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受害人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保险人依据人民法院判决及保险合同约定,对应由被保险人或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支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费用,在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应当支付的赔款后,在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一)根据被保险人与他人的合同协议,应由他人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其它不属于本附加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8.随车携带物品责任险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机动车的过程中,发生机动车损失保险(电话营销专用)产品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致使本车车上人员随车携带的物品同时损毁,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下列物品不在本保险承保范围之内: 1、法律禁止个人持有的物品;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手表、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4、宠物及其它活体生物; 5、车上所载货物。 责任免除 (一)由于物品本身的缺陷所致的损失,以及由于物品损毁所造成的其它间接或贬值损失; (二)随车携带物品遭哄抢或在混乱中丢失; (三)随车携带物品自然损耗、短少、腐烂、变质; (四)保险机动车未发生损失,仅随车携带物品单独发生的损失; (五)随车携带物品在车下发生的任何损失; (六)随车携带物品在事故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存在过或被损坏痕迹的。 保险期间 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均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汽车保险按性质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车险。强制保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保险,商业险是非强制购买的保险,车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车险种类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还可以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每个险别不计免赔是可以独立投保的。 车险的九大种类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刚相反是顾自己的,如果您爱惜自己的车就要买。 1、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车辆的实际价值,应当按照出险当时的衽价值计算赔偿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实际赔偿额=(出险当时实际价值-残值)×(1-免赔率)。 例如,陆某以20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该车投保金额为20万元。后驾该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严重受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陆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鉴定该车为全损,核定该车残值为4万元,同时结合该车车价下落及磨损等情况,核定该车在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为16万元。 那么,该车可获得的保险赔偿额是多少呢?因陆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责,保险公司对其车辆损失免赔20%,由于其车保险金额为20万元,高于该车出险时的实际价值16万元,所以,计算时应以该车16万元为准,则保险赔偿额=(16-4)×(120%)=9.6万元。 2、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该车的实际价值时,则应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额。具体公式为: 实际赔偿额=(保险金额-残值)×(1-免赔率)。 例如:陈某为其轿车投保,保险金额为13万元,后该车发生交通事故,陈某负事故次要责任。该车经保险公司鉴定为全损,残值为6万元,并认定该轿车在出险时实际价值为16万元,则保险公司在计算该车车辆损失险赔偿数额时,应以保险额13万元来计算,而不是以该车的实际价值16万元来计算。因陈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应免赔损失的5%。 那么,保险公司应赠付陈某的金额应为:(13-6)×(1-5%)=6.65万元。 1、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应按实际修理及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计算赔偿。其公式为: 赔偿额=(实际修复及施救费用-残值)×(1-免赔率)。 例如某日,王某为其车辆投保时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为该车的重置价格20万元。同年8月在交通事故中,该车前保险杠、前车盖及前大灯受损,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复后花花费9000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王某对事故同等责任。经保险公司核定其损坏的保险杠、前车盖、前大灯残值为500元。由于王某是以新车购置价格20万元确定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对该车的部分损失,应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付金额。 因王某以事故负同等责任,保险公司应名赔损失的10%,则王某应得的赔偿额为(9000-500)×(1-10%)=7650元。 2、如果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车价的车辆发生部分损失,应当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及施救费用。其公式赔偿额为: (实际修复及施救费用-残值)×(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1-免赔率)。 例:金某以25万元购买一辆新车。投保金额为20万元,该车发生事故造成车辆部分损失,花修理费8000元。经保险公司核定,车辆损坏部分的残值为400元,因其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对其损失免责20%,则金某实际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为(8000-400)×(200000÷250000)×(1-20%)=4864元。 应当注意,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赔偿及施救费用的赔偿,分别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部分损失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 属强制性保险,车年审时需要。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以现在的赔付标准,建议最少买10万元,最好买20万元或50万元,特别是新手或中意飞车的朋友及工作压力大精神不易集中的朋友,又因五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价钱相差不大,总之这个险种买大的自己安心。 保险车辆发生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并给予赔偿。这就是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保监发「2000」16号)的规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 (一)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二)其他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分以下两种情况: 1.当被保险人应负第三者伤亡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 保险公司赔偿额=赔偿限额x(1一免赔率) 例如:被保险人孙某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选择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孙某驾驶轿车在一次车祸中致第三者赵某伤残,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孙某对此次事故应负主要责任,应当赔偿第三者赵某各种损失共12万元,那么保险公司应当赔付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数额为:保险公司赔款额二lox(1-15%)=10x85%=8.5万元。 2.当被保险人应负第三者伤亡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保险公司应当赔付第三者责任险的数额为: 保险公司赔偿额=应负赔偿金额x(1一免赔率) 例如:被保险人周某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选择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其保险车辆在事故中致第三者宋某左腿残疾,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双方应负同等责任,经核算,周某共应赔偿宋某损失6万元,那么保险公司应赔付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数额为:保险公司赔款=6x(1一10%)=6x90%=5.4万元。 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2)赔偿额度: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 。 (2)我的车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或发生火灾,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3)车辆被盗抢期间,车辆被犯罪分子利用致使第三者发生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在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无论任何人驾驶该车导致的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为责任免除。 (4)我车的部分零件被盗,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因为盗抢险指的是全车被盗或被抢,所以对于部分零件(如车轮、天线等)和新增设备(如音响等)单独被盗,保险公司不赔。 (5)我的车被债主偷走了,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不负责赔偿。因为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被盗为责任免除。 (6)我的车失而复得,保险公司如何处理赔款? 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后,如果保险人尚未赔款的,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但是全车被盗抢期间,车辆受到的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如果保险人已经赔偿,应将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赔款。若被保险人不愿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公司。 车上座位责任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 车上座位责任险,又叫车上人员责任险或车上责任险,是车辆商业险主险的一种。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 ,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您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玻璃单独破碎险指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注意“单独”两字,而如是其他事故引起的,车损险里也可以赔偿。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自燃险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载运货物自燃原因起火燃烧,造成车辆损失以及施救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车辆自燃险即车辆附加自燃损失险,规定投保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身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引起火灾的,属自燃,保险公司可进行赔付。因此,夏季行车为安全起见,可以入“自燃险”。 车身划痕险指在车辆使用过程中,被他人剐划(无明显碰撞痕迹)需要修复的费用。 车身划痕险为附加险,主要针对家庭自用车辆。 1.划痕损失险保险责任 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20%],由保险公司负责赔。 不计免赔率特约险分为车辆损失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和第三者责任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两部分,投保人可自愿选择投保。但保险合同中,车辆损失险责任部分约定了每次事故增加非零绝对免赔额的,不得投保车辆损失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 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500元],由保险公司负责赔。 不计免赔额:是指单方事故情况下车损每次要扣除500元的绝对免赔额,如果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额险,比如车刮了修理费450元,那么对不起保险公司不赔;如果修理费是1000元,那么保险公司扣除500元绝对免赔后赔款500,当然这是在车主投保了不计免赔率的基础上。所以说不计免赔额是只是针对本车的,涉及到三者(比如撞别车或行人)情况下是按实际损失足额赔偿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1.一车主责,一车为次责的情况下,若都为2000元以下,是否不分责任大小只需自赔,当有一方超过2000元后,交强险的2000以下部分就要互陪,但不分责任,超过2000的部分按责任赔款?若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也是同样的计算方法?可否举例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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