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在网上发现一个好贴,转发在此以供思考:
签字在生活中几乎每个人都要遇到,涉及到方方面面,只不过有的人用的多,有的人用的少,但是,不管多还是少,这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更是一种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市场准入登记工作中,需要当事人签字的地方更多,其中包括:设立企业提交文件、证件真实性的承诺;符合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承诺;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的亲笔签字;产权人的签字;领照情况的签字;被委托人的签字;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的签字;企业变更登记提交股东会议决议、董事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等,每一项的签字都很重要,缺一不可,并且必须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鉴于签字的重要性,要求凡需要由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是该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字,盖人名章将视为无效。
虽然签字有严格的规定,但在工商登记过程中,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是履见不鲜的,主要表现在:
同一次提交的文件、证件上的签字不一致;同一份文件中几个人的签字笔体都一样;变更登记时的签字与设立登记时的签字不一致。
存在签字不一致的原因,通过分析,简单归纳如下:
1、存在自身笔体的变化。一个人所签的字,最初是一种写法,经过一段时间后,可能通过练习或者签名设计,改变了最初的写法,而在变更过程中,造成笔体不一致的现象,而无形之中给登记受理人员增添了无法辨别的难度。
2、企业在设立时,由于只是股东之一来办理登记注册,对提交的手续不是很清楚,对签字的要求也不是很明确,遇到签字不全的时候,在登记机关受理过程中,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出此问题后,申请人出于急于办照,或者再找到其他股东有困难,为了省时省事,往往会自作主张,背地里代为其他股东签字,因而造成股东签字不一致,或者给今后的企业变更登记设置了障碍。
3、在申请登记时,股东往往以其之间为亲属或者夫妻关系,而对于签字的问题重视不够,认为谁签都无所谓,于是自然而然就出现了代签的现象,造成签字不是股东本人亲笔签的和在今后的各项登记中签字不一致。
4、前几年,由于招商引资的空前激烈,并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投资环境,一些招商单位,依托政府的大力支持,借优惠政策,钻法律的空子,提供虚假的签字手续,骗取登记,以导致后来的变更登记中发现大量的签字不一致的现象。
5、部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代理机构,为了尽快完成代理事项,有代为他人签字的现象。
由于登记文件中签字的不一致,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甚至会使企业失去经营资格或者其主体的法律地位,同时也可能给社会经济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而引起的法律诉讼也越来越多,下面的两个案例,就很典型地说明了这些问题。
|